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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伽达默尔的哲学阐释学看Uncle Tom’s Cabin的3种中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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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伽达默尔的哲学阐释学为同一著作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译本的同时存在提供了理论依据。在此理论指导下,文章从语言的发展、文化负载语汇、宗教材料和文化误译等4个方面比较分析uncle tom’s cabin的3个不同中译本,以期对其存在的合理性进行阐释和说明。

关键词:伽达默尔;哲学阐释学;Uncle Tom’s Cabin;中译本

阐释学是一门研究理解和解释的学科,其最初是为了正确解释《圣经》中上帝的语言。阐释学经历了从神学阐释逐渐发展到现代哲学阐释学的过程。1960年《真理与方法》的出版标志着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已成为当代最具影响力的阐释学家,对西方哲学、美学、文艺批评理论、历史学等产生了深远影响。

阐释学与文学翻译研究之间有本质联系。哲学阐释学翻译理论突破了传统译论关于追求唯一“标准”翻译和作者至上的偏见,为翻译研究提供了新视角。它认为文学翻译即阐释。伽达默尔著名的“效果历史”理论是从正确认识前理解或偏见开始的:它们并不意味着错误的判断;是前理解或偏见填充了我们的视域。文学作品和译者有各自的视域,不同时期的译者带着自己的视域(包括语言、文化、宗教等)去理解和翻译作品,实现了阐释的多样化。因此文学翻译的过程既是视域融合的过程,又是阐释的过程。同时,历史的不可逆决定了翻译的历史性,任何翻译都是一定社会历史环境的产物,反过来,译本必定反映翻译的历史性和相对性。在对译本的研究过程中,哲学阐释学翻译理论注重将译本本身和它产生的具体社会历史环境相结合,从而能比较合理地解释同一著作的不同译本。

斯托夫人的Uncle Tom’s Cabin是19世纪美国最畅销的小说,已被翻译成约30种文字。自从1901年林纾和魏易首次翻译成中文以来,现已至少有9种中译本。本文将选取分析比较其中的3个中译本,它们分别是清朝末年林纾和魏易合译的《黑奴吁天录》、20世纪80年代初黄继忠翻译的《汤姆大伯的小屋》和21世纪初林玉鹏翻译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些译本产生的社会背景迥异,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在此之前的文本研究大都从阐释学角度研究一个或两个文本,因而忽视了哲学阐释学所注重的理解和阐释的“历史性”。根据伽达默尔哲学阐释学的有关理论,本文从语言、文化、宗教、误译等4个方面探讨不同的社会、历史、文化及译者个人如何影响这些译本,以求对其存在的合理性进行阐释和说明。

一、语言的发展与阐释

语言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语言的变化反映并记录了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的变迁。林纾的《黑奴吁天录》与其他译本最大不同之一在于他使用的语言。林纾生活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当时民族危机和国内政治危机不断加深。林纾很关心世界局势,认为中国要富强,必须学习西方。他谙熟文言文,却不懂外语。懂外文的人口译,他用娴熟精炼的文言文书写成章。林纾的时代掀起白话文运动,但他坚决反对使用白话文与当时白话文词汇匮乏有关。黄继忠和林玉鹏都使用白话文,两者又有不同。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事业,1954年黄继忠受命翻译Uncle Tom’s Cabin。黄继忠曾经是北京大学英语系的副教授,主讲文学翻译,他的译文通顺、地道。由于当时特定时代背景的限制,他的译本到1982年才出版。当林玉鹏的《汤姆叔叔小屋》出版时,人类已步入21世纪。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各国文化正经历前所未有的融合。“中国历史上第四次翻译高潮正在神州大地蓬勃推进,方兴未艾,景况壮观(刘宓庆,1999:Ⅰ)。”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思维习惯对我们的影响越来越深远。这些影响很好地反映在我们所使用的语言里。我们一起来看看3个译本在语言上阐释的不同。

例1:But real gentlemen, such as I hopes you’ll be,never lets fall no words tha tisn’t ’spectful to thar parents.(P99)

Lin & Wei:盖极望吾小主为一代伟人,万勿肆口出言,以逢二亲之怒。(P45)

Huang:我希望你将来做个正人君子,而一个正人君子是决不会说一句不尊敬父母的话的。(P132)

Lin:但是真正的绅士――我一直期望你会成为绅士――从来不说对父母不恭敬的话。(P116)

当汤姆叔叔和他的小主人乔治少爷告别时,他表达了对小主人的期望――be a real gentleman,林纾译成“一代伟人”,借此表达了要求改变现状的强烈愿望。黄继忠把它译成“正人君子”,而林(玉鹏)的翻译是“真正的绅士”。“正人君子”旧时指品行端正的人,是中国古代教育的最终目标,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现在“正人君子”“多作讽刺的用法,指假装正经的人”(百度词典)。“绅士”在中国古代指有社会地位的人,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西方的gentleman划起了等号,指彬彬有礼,注重自身修养的人。

还有一些例子。如“Married”(P171)、“Young Mas’s George”(P235)分别被译成了“出阁”、“结婚”和“乔治倌馆”、“乔治少爷”。“My wife”(P4)分别被译成“吾妻”、“内人”、“我妻子”。

随着社会的发展,语言也不断变化。从林纾简洁、凝练的古文到黄继忠通顺、地道的汉语再到林玉鹏有点“西化”的语言,虽然3个译本中的字词和句子结构差别较大,但是可以看到对文本的不同阐释与译者本身素质和他们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相符合。译者应该认识到他的翻译只是对原文的一种阐释。

二、对文化负载语汇的阐释

翻译既不是简单的语言转换,也不是机械的解码过程,而是涉及非文本因素的复杂的过程。文学翻译离不开对文化的阐释。文化在语际交流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同的文化既有共性又有显著不同。在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中Venuti提出了文化翻译的两种策略――归化和异化。孙致礼(2002:40)指出中国文学翻译经历了由归化逐渐到异化的过程。从18世纪70年代到19世纪这一百年期间,归化占主导地位。20世纪最后20年,中国翻译界开始重新考虑归化和异化的关系,也更加注重异化。许多学者认为异化加上必要的解释更加可取。

例2:……and drawing out of her pocket about a yard and a quarter of stocking,which she kept as a specific against what Dr.Watts asserts to be a personal habit of Satan when people have idle hands,she proceeded to knit most energetically,……(P171)

Lin & Wei:因自取绒线,别其经纬以制藕覆,神气与媚利隔不相属。(P80)

Huang:……一面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约有一又四分之一码左右的长袜筒(华茨博士认为一个人闲得无聊时就爱多嘴,说这是撒旦的本能,因此奥菲丽亚总是以织袜子作为防止这种毛病的特效药),使劲织起袜子来……(P227)

Lin:……从衣袋里掏出一只一又四分之一码的长袜,十分有力地织起来。瓦茨博士称:人们一旦无所事事,便会出现撒旦的坏习惯。奥菲丽亚将织袜子当作了医治这毛病的良药。(P197-198)

Dr. Issac Watts在Divine Songs for Children中有首Against Idleness And Mischief,其中有一句for Satan finds some mischief still for idle hands to do(人无聊时总会干坏事)。根据原文上下文,“坏事”指的是“闲聊”或“绕舌头”。林纾完全忽略了对文化背景的翻译,这也是他对此类现象的一贯策略;林玉鹏则基本按照字面意义翻译,但读者可能会问“撒旦的坏习惯”究竟是什么呢?黄继忠的在处理这段话时,加入了对文化背景的介绍,消除了文化障碍。

还有一些例子,如he was after her like a hound after a deer(P57-58),分别被译成了“狂奔取之”(P27)、“像老鹰捉小鸡似的追向前去”(P77)、“像逐鹿的猎犬,向她紧追而去”(P68);再如“I should have got myself treed like a coon, as I am, this yer way?”(P60)相对应的翻译分别是“吾终不能颠顿于马背之上,趋乱石,走歧路”(P29)、“弄得自己这样狼狈不堪呢”(P81)、“像被逼上树的浣熊一样陷入这般困境!”(P71)。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从林纾到黄继忠再到林玉鹏,他们的翻译经历了从极度归化逐渐转变为较为异化的过程。这也验证了中国翻译历史:从被动地偶然地探寻世界到积极而有效地参与与其他语言文化的交流。如今,大多数翻译学者认为好的翻译既应保留异域文化成分,又应读起来通顺流畅,让读者能理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化,那些原来需要加入阐释的异域文化成分会逐渐为人们熟知,不再需要阐释。

三、对宗教内容的阐释

原著的作者斯托夫人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她认为与创作一部文学作品相比,自己更关心并急切希望通过文学作品说服人们相信奴隶制是完全不道德的(Kazin,Stowe,1981:)。她赋予了小说浓厚的宗教色彩,告诉人们奴隶制和基督教是不能共存的,基督教的存在要求结束奴隶制,也是促成奴隶制结束的重要力量。在小说中,她多处提到宗教,甚至引入了一些节选和赞美诗。因为原著涉及的宗教内容较多,本文将分析3个译本对宗教材料阐释的异同。

例3:Her first glance was at the river,which lay,like Jordan,between her and the Canaan of liberty on the other side.(P50)

Lin & Wei:迎面已见河流。意里赛曰:“此水殆即吾之约旦河耶(约旦河者,古有犹太人,被埃及王大肆威虐,困苦万状。续有西摩者领之出险,为约旦河所沮,而河之对面为迦南,迦南则另有所属,埃及之威不能至。犹太人将不为其所窘,故意里赛言此以自况)!”(P24)

Huang:她第一眼就是投向俄亥俄河,它像是约旦河,横亘在她自己和自由的迦南中间。(P67)

Lin:她首先向俄亥俄河看去,它就像约旦河,横在她和对岸自由的迦南之间。(P60)

在林纾的译本里,许多宗教材料的翻译都省略了,“是书言教门事孔多,悉经魏君节去其原文稍繁琐者(林纾,1981:序)”。但是涉及到人物所遭遇的挫折、苦难和他们反抗决心的宗教材料大都翻译了,这与他的翻译目的有关。“其中累述奴惨状,非巧于叙悲,亦就其原书所著录者,触黄种之将亡,因而愈生其悲怀耳。”在例3中,林纾不仅保留了原文,而且考虑到当时读者的接受能力,加入了注释。林纾的翻译是在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下的一种阐释。

黄继忠和林玉鹏在宗教内容的阐释的不同主要在对宗教内容的注解上。黄的注解在数量上要多,在内容上要具体。

例如,在第四章里,当George Harris“受试探”(tempted),想从主人处逃走时,黄继忠加注解释“试探”:“试探”二字系宗教用语,意思是“引诱”或“考验”,“受试探”就是受魔鬼诱惑去做坏事的意思。见《新约圣经 马太福音》第四章,耶稣三受魔鬼诗坛,都坚决抗拒的故事。(P25)在同一章里,他还解释了“Jordan”,“Canaan”and“Jerusalem”(P37),在第十六章里,他注释了“Eden”(P234),在第十章里,他在注释里介绍了基督教的教义:“基督教徒相信人的灵魂是永生不灭的;人死后根据再生时是行善或作恶,灵魂或进天堂作天使,或下地狱受罪”(P563)等等,而这些在林玉鹏的译文里都找不到。

19世纪80年代初,中国的国门刚打开,考虑到中国读者对基督教不熟悉,黄继忠介绍了一些基督教的常识。在接下来的20多年,随着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国际交流的加深,中国读者对西方文化宗教有了较多的接触,之前不太熟悉的“伊甸”、“约旦河”、“迦南”、“耶路撒冷”和基督教的一些常识等读者不再像以前一样陌生。在这种语境下,林玉鹏略去了对这些术语的阐释。

四、文化误译

谢天振(2003:113)认为,误译可分为3种,有的由译者的粗心大意引起,有的与译者的语言能力有关,还有些由源语和目的语的文化差异造成。在这里,我们将从阐释学的角度讨论由文化差异引起的误译。在实际翻译中,文化误读和误译并不少见。传统翻译研究认为误译是完全错误的。近年来,误译,尤其是文化误译,越来越受到关注。

根据伽达默尔的哲学阐释学理论,读者和作者都有自己的视域。当译者带着自己的视域开始阅读文本的同时,他也步入了作者的视域。随着阅读的深入,译者的视域与作者的视域逐渐融合。然而没有两个视域是完全一样的,不同的文化传统,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都可能导致不同的理解和阐释,文化误读和误译在所难免(见表1)。

在一家小酒店里,St.Clare给他的女儿一个“statuette”,林纾认为是“小皮人”,皮影戏的道具。皮影戏,用灯光照射兽皮或纸板做成的影人(人物剪影)来表演故事的戏剧。在电影出现之前,特别是清末民初,皮影戏很流行。然而在最近10多年,它逐渐退出了我们的视野。黄继忠认为“statuette”是“小菩萨”,菩萨是佛教里协助佛传播佛法,救助众生的人物。佛教对中国社会有深远的影响,在民间受人供奉也很常见。把19世纪中页基督教文化语境下的statuette译成“小皮人”和“小菩萨”都是不恰当的。

当奴隶贩子海利谈到他尽力对奴隶“好”是为了以后升入天堂时,他的奴隶汤姆讥笑说:我受不了你的“pious talk”。林纾省略了这段话的翻译。林玉鹏正话反说,将之译为“假虔诚”。而黄继忠将之译成“念道德经”。“道德经”是中国古代道家创始人老子的著作。而“念道德经”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读该著作以提高个人情操,另一意思是通过说道德高尚的话语假装品行端正。很明显,黄取的是第二个意思。然而,“道德经”含有原文里没有的文化信息。

中西方都有各自的度量衡体系。按美国的度量衡,一英尺是30.48厘米,二十英尺就是6.096米。在中国,一丈相当于3.3米,那两丈就是6.6米。黄继忠将“foot”与“寸”混淆了。在原文中,作者描述道:“在新奥尔良上游有一百多英里的地段,河床高出四周地面,宽阔的河水在二十英尺高的牢固的大堤之间奔流(林玉鹏译)。”虽说这里的误译对我们的理解没多大影响,但它确实存在。

文化误译也是对文化的特殊阐释,不同的文化误译有其产生的特殊文化背景,在跨文化交流中起着特殊的作用。上面提到的误译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过特定的作用,然而时过境迁,随着理解的深入,人们发觉并逐渐抛弃误译。尽管误译有其研究价值,但它会导致错误的认知和交流的困难。因此,译者应该不断提高水平,忠于原文,尽量减少误译。

文学作品的永久魅力在于新的时代环境下赋予的新的阐释和新意义。本文所对比分析的3个译本,不同时期发挥过作用,作者在此做比较,并不是为了说明孰优孰劣。正如林玉鹏(2005:序言)所说:“文学名著的翻译是没有止境的,它需要许多译者共同劳动,一个译本就是一个视角、一种阐释方式,后译者站在前译者的肩上,借鉴前译的成果,进行改进提高。”每一种翻译都是对异域文化的一种阐释,同时也可能反应本土的社会历史文化状况。通过分析同一原著的不同译本,作者发现他们都与其产生的时代精神和特征相一致。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情况出现了,对新的译本也有新的阐释。而当我们对比新老译本,会有新的发现。比如,当我们读林纾的译本时,就可以推断“小皮人”可能在晚清比较常见。

参考文献:

1、Gadamer,H.G.,Barden,G.,Cumming,J.Truth and Method[M].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1999.

2、Heidegger,M,Macquarrie,J.Robinson,E Being and Time[M].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1999.

3、Stowe,H.B.Uncle Tom’s Cabin[M].with an introduction by Kazin,A.New York:Bantam Books,1981.

4、斯托夫人(著);黄继中(译).汤姆大伯的小屋或贱民生涯[M].上海文出社,1982.

5、斯托夫人(著);林纾,魏易(译).黑奴吁天录[M].商务印书馆,1981.

6、斯托夫人(著);林玉鹏(译).汤姆叔叔的小屋[M].译林出版社,2005.

7、刘宓庆.当代翻译理论[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

8、孙致礼.中国的文学翻译:从归化趋向异化[J].中国翻译,2002(1).

9、谢天振.翻译研究新视野[M].青岛出版社,2003.

(作者单位: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