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李斯特贸易保护学说简评及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李斯特贸易保护学说简评及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贸易保护理论,强调理性地进行贸易保护能使弱小、后发国家增加国家经济实力。这一理论对当今的后发国家尤其是中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李斯特;贸易保护理论;中国;启示

李斯特是19世纪上半叶德国资产阶级中最具有民族精神的经济学家。他从当时德国的国情出发,反对英国古典经济学的自由贸易理论,提出了国民经济学理论、关税保护论、生产力论、经济发展阶段论等经济理论。这些经济理论至今对后发国家的经济发展仍有深刻的影响。本文仅对其贸易保护理论进行浅析,希望获得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启发。

一、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述评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国际贸易理论主要出自他于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19世纪中叶的德国仍然是一个政治分裂、市场分割、经济远远落后于英、法的封建郡主制农业国。当时,德国出口的主要是原料和食品,进口的则是半制成品和制成品,德国内部对实行什么样的国际贸易政策意见分歧很大。一方面,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学说盛行整个欧洲,大多数人都受到了以自由主义为核心的“世界主义学说”的熏陶;另一方面,以1819年成立的德国工商业协会为核心,主张实行贸易保护关税政策。在此时代背景下,作为德国工商业协会顾问和保护贸易学派旗手的李斯特以生产力理论为基础,建立起了以保护关税制度为核心,为经济较落后国家服务的“国民经济学”或“民族经济学”的国际贸易学说体系。

李斯特认为自由贸易分为国内自由贸易和国际自由贸易,国内自由贸易是有益的,应在国内进行自由主义改革,建立国内统一市场,取消国内关税,这与国民个人自由不相抵触,但国际自由贸易是有条件的,保护政策与个人自由能最大限度的并行。李斯特反对斯密等人的“世界主义经济学”,认为人类整体利益并非个人利益的简单总和,“国家同个人一样,各有他自己的切身利益挂在心头”,只有基于民族国家立场,根据本国的国情及它所处的国际形势,通过适当的保护制度使其成长为一个工业强国,才能为世界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创造条件,即国家利益基础上的“国家主义经济学”。

一国开展对外贸易要着眼于提高国家生产力,而不仅仅是国家财富单方面的增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一国应实行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从经济方面,国家都必须经过以下发展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

而当时的德国经济正处于农工业时期,要过渡到农工商业时期,就必须有国家实施强制性的贸易保护政策,来扶持本国工业的发展。

李斯特提出的贸易保护政策具体包括:⑴对古典自由贸易理论提出批评,他指出“比较成本说”不利于德国生产力的发展,并指责古典学派的自由贸易学说忽视了各国历史和经济上的特点;⑵在国家发展阶段理论上,李斯特主张根据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应该采取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⑶主张国家干预的对外贸易政府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部分限制,保证国家经济利益,从而保证个人持久利益(举例风力与人力对森林成长过程中的作用);⑷提出了国家保护的对象应该为幼稚工业,保护手段为采取禁止输入工业品与征收高额关税的办法。

李斯特保护贸易学说在德国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促进了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有利于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势力的斗争。李斯特的整个理论是积极的,他对于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应采取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的观点是科学的,他关于从保护贸易为过渡和仅以幼稚工业为保护对象的主张说明他承认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的利益。他实事求是地分析保护贸易政策的得失,揭示了建立本国高度发达的工业是提高生产力水平的关键。

李斯特贸易保护理论的进步意义:(1)强调国家利益对贸易政策选择的重要性。李斯特的贸易学说有强烈的民族主义色彩,他从德国当时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关税保护理论,以维护德国在同英法等国的贸易中的国家利益。当今经济全球化代表一种新型的国际经济、政治关系,其秩序基本上由发达国家主导建立,主要体现着发达国家的国家利益。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全球化过程时就必须考虑如何借“国家之手”保障本国经济和经济安全。贸易自由化的内在动力来自于贸易给各国带来的经济利益。(2)强调工业对国家进步的重要性。工业是国家生产力之本,是一国生产力发展和综合国力提高的根本保障,李斯特这一发展民族主导产业的思想在当今世界仍具有深远意义。因此,工业化成为了当今发展中国家锲而不舍的目标。(3)强调国家适度干预经济的重要性。李斯特从强调落后国家的特殊国情、落后国家所处的较低的发展阶段以及落后国家的特殊利益的角度,提出必须对私人经济实行干预的主张。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压力和挑战,在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的同时,更应注意强化政府调节经济的作用,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国际协调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李斯特的理论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李斯特认为农业不必以关税来保护,这明显是不合目前现实的。李斯特当时坚持这一看法,是因为英国的“谷物法”使农产品过剩的德国无法找到销售市场。农业是各国目前保护的重点对象,关税、许可证配额、进口专营等对农产品的贸易壁垒高筑,欧盟等发达国家对农业的补贴严重影响着发展中国家农业的贸易竞争力。

总之,李斯特的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仍然具有很强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为当今的发展中国家制定符合本国实际的经济政策,特别是贸易政策提供了借鉴和启发。

二、李斯特贸易保护理论对中国外贸政策制定的启示

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已有发展所积累的经验教训和对发展战略更高程度的认识允许我们借助李斯特贸易保护学说这一视角,重新审视当今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选择。

1.国家利益的至高无上性

这是我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首要前提。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自由贸易理论混同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无视国家机器的存在与国家利益的差别。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中就提出国家干预在对外贸易中的重要性。在现实中,国家作为国际贸易活动的控制者,既可以利用政治、外交手段架起国际贸易的桥梁,也可以出于政治目标、外交目标制定自己的贸易政策。一国对不同的国家实行不同的贸易政策,正是因为不同的国家对其有不同的国家利益。在经济相互依赖不断加深的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国家利益仍高于一切,任何一国的国际贸易政策都是以本国利益为基点的。因此,贸易政策是国家利益的产物,政府可以通过贸易政策实现其国家利益和目标。

2.通过适当的贸易保护政策,发展独立创新型的民族工业

国际贸易竞争是各国生产力竞争的主要表现。如果想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我们要提高国内的生产力水平。根据李斯特对生产阶段的划分和贸易保护理论,我国应根据自己所处的阶段和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外贸易政策。WTO所奉行的比较优势理论和自由贸易理论只有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才能实现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在科技产品和知识产权上同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差距,所以中国不能盲目接受WTO的条款,而应实行适度的贸易保护政策。仅是单纯的引进和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只能在短期内引进能够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但却是不利国家的长久发展,甚至造成恶劣的结果。中国目前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差。在结合市场机制的作用的前提下,政府要积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对一些重点产业提供必要的创新支持,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发展体系,鼓励国内自主创新项目的发展。

3.既应调整对外保护又应强化内部竞争。

像中国这样的后发大国在全球化进程中实施自我保护将一直是必需的,而且我们应利用国内市场庞大的优势尽量以双边一对一谈判的方式来加强自我保护。由于经济结构的变化,中国目前保护的重点应由已相当成熟的制造业转向尚十分幼稚的服务业。当然,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保护将须采取关税之外的许多软性形式,如应采用更积极的产业支持政策。不过,中国的问题一向是保护状态下即缺乏充分的内部竞争,故而,在对局部产业有效保护的同时如何保证足够的内部竞争及技术进步等实为必须解决的一大课题。如果二者必须择一,长远看恐怕是完全开放于中国更有益处,但以我们的智慧和能力,终究不必走到非此即彼的地步。

当前,我国的发展无疑处在一个关键时刻,我们有必要借助李斯特的学说来重新审视我国国际贸易政策的选择。因为,这是一个最早具备了发展中国家视角的发展理论,是一个建立在扎实的历史研究基础上的理论,而且是一个有过成功实践的理论。

注释:

①费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M].陈万熙译.商务印书馆,1961.

②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参考文献

[1]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M].北京:商务印书,1981.

[2]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40.

[3]朱绍文.经典经济学与现代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4]梅俊杰.后进国发展理论的先声――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发展学说评估[J].学术界,2002(1).

[5]光等.中国贸易保护代价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1997(2).

作者简介:

刘旭蕊(1985―),女,山东菏泽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西方经济思想史研究。

蒋智华(1965―),女,重庆人,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西方经济思想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