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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塑料制品混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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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山东省临沂市有关部门在城郊一处生产劣质塑料制品的非法窝点,查获了大批劣质太空杯。这些太空杯散发着刺鼻的气味,全是用再生塑料合成。该非法厂家每天生产太空杯上万只,全部销售到附近的批发市场和周边县区的农村市场。执法人员在查处时,发现库房内已经装箱的成品堆积如山,包装箱上竟然印有“环保健康产品,让您回归自然”的字样,对于这些名不副实的劣质塑料制品,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查封,并限令生产者关闭了厂房。

市场上有不少这种价格四五元的太空杯。这些太空杯在外观上多是花花绿绿,有的甚至是灰黑色,大部分没有标注厂名或商标,包装粗劣,刻度模糊,纯是不合格的“三无产品”。虽然有些价格稍高、贴有商标的太空杯上面标有“瓶身材质为PS,瓶底材质为PP”,但拿在手里仔细一闻,仍有一股浓重的刺鼻气味。

再生塑料做餐具有害身体健康

据专家介绍,闻起来气味刺鼻的太空杯,多带有很重的颜色,生产者这样做就是为了掩盖再生塑料或工业用原料中的有害杂质。质量好的塑料是没有气味的,而且透明。国家卫生标准也明令禁止用废弃塑料作为生产原料制作食品包装物和食品容器。比如一种名为硬脂酸铅的含铅助剂,如果用于食品容器的制造,铅盐一旦析出进入人体就会造成积蓄性铅中毒。对使用含有此类物质制成的包装物或太空杯的消费者来说,虽不会有即时的危害,但铅在人体内会沉积,长此以往会造成铅中毒。

消费者在选购太空杯时,最好到正规商场或超市购买,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市场上的廉价太空杯。同时,务必要认清商品是否属于正规的生产厂家,是否合乎质量体系认证。如山东临沂查获的劣质太空杯,不仅厂家属于非法生产,而且所用材料皆为再生塑料,其生产过程更是简陋肮脏,给人体健康构成一定的威胁。

用塑料袋保存蔬菜不科学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张自立教授针对记者提出的居民家庭普遍存在用塑料袋保存蔬菜的现象,给予了这样的答复和讲解:居民家庭用塑料包装袋保存蔬菜很不科学,而且对人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危害。对于塑料制品,即使属于安全的食品专用袋,也只是相对安全的,因为它属于高分子化学制品,国际上食品塑料包装的相对安全性,是通过对大白鼠的成功动物试验得出的。所以,这种安全性只不过符合食品使用的相对安全范畴。目前,在城市的农贸市场上,用来装蔬菜等食物的有毒塑料袋充斥其间。这些有毒塑料袋,如果将含有水气、农药的蔬菜放在里面存放一两天,便会让蔬菜变质,出现变黄和烂叶现象,这样便会产生出危害人体的亚硝酸胺甚至增加其他有害物质。即使是合格的食品袋,也不宜将食物放入其中久存。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蔬菜等食品时,要尽量用自己准备好的购物袋,如果使用了市场上的塑料袋,特别是非食品专用袋,到家后一定要从塑料袋中取出来。如果存放的时间不长,一两个小时之内,一定要敞口存放,避免被塑料袋上的有毒物质污染。即使短时间存放,也尽量不要用彩色的塑料袋,特别是毒性很大的黑色塑料袋。再就是许多家庭习惯将蔬菜放在冰箱里时使用食品保鲜膜封存,这种做法也是不可取的,食品保鲜膜与这些食品共存几个小时之后,如果发生化学反应,即使高温也很难消毒。

用来打包的塑料袋健康隐患大

在时下城市众多社区的早餐点,常能看到消费者购买热气腾腾的油条、稀饭、蒸包等食物时,经营者从锅里取出来便装进塑料袋递到顾客手里。不仅如此,饭店服务员将吃剩饭菜打包,超市出售加工后的熟食,也是将其装入塑料袋里。塑料袋并不是万能袋,即使是食品专用袋,如果装入食品尤其是烫热的食品,其产生的毒素时刻都会危及人的健康。在城市小吃摊点云集的地方,往往卫生隐患最大,特别是麻辣烫、米粉摊点。前来消费的市民络绎不绝,这些摊点为了清洁方便,基本上都使用塑料袋套碗,一份份烫菜刚从锅里捞出来,就直接放入套了塑料袋的碗里。这些透明的塑料袋上面也没有任何标志,更不用说标有食品质量安全“QS”标志了。

且不说街头随处可见的这些小摊点使用的塑料袋来自何处,即使是食品用塑料袋也不能套滚烫的食物,只可以用于盛放糕点、馒头等低于50℃的冷固体食品。因此,这些来历不明的塑料袋危害就更加大,当温度较高或存放过久,特别是接触到油脂性食品时,一些劣质塑料袋所含的有毒有害物质,便会很快挥发到食品中,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就上述劣质太空杯的泛滥和不合格塑料袋仍在市场上大量使用的现象可见,这些危害消费者健康的物品难以根绝,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显现出“限塑令”的失效。之所以如此,其关键原因表现为一是生产销售环节监管不力,塑料袋污染依然严重;二是“有偿使用”红利被商家独享,环保成本却由全体社会成员承担。作为一项公共环保政策,限塑令要真取得实效,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按规定,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塑料制品,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但“限塑令”已经颁布两年,却很少有违规厂家和销售者受到处罚,这足以说明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

笔者认为,为确保消费者的健康,促进环境卫生保护,“限塑令”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既体现政府的公信力,也反应执法部门的执行力,在今后的实施中,必须确保产生惠及于民的实效,使“限塑令”得到充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