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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盆在即,怎奈无效婚姻的有效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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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和恋人分手的男方,却莫名其妙地接到法院传票,要求他和前女友共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继而又被告知他是女方合法的“丈夫”。此时已经有了新爱的男方尽管多次奔波,苦苦恳求,有关单位仍坚持不肯撤销非法颁发的结婚证;尽管现女友苦盼早做新娘,且已经怀有身孕,却因凭空而降的一纸证书的阻碍而无法登记结婚。面对着一次次上访无果,眼看着女友一天天临近产期,男方一怒之下,将为女方办结婚证的县政府告上了法庭……

旧恋人驾车肇事种祸根

1998年年末,28岁的黑龙江省某县地税分局协税员郑强,经人介绍和本县女青年王婷确立了恋爱关系,随着交往的加深,俩人很快开始同居。

最初的日子里,郑强和王婷你恩我爱,相互体贴。闲暇时,郑强就开车拉着李婷兜风,日子过得温馨又浪漫。两人曾几次商量过结婚的事,而且还依偎着照了订婚照,只是因为工作太忙,便把领结婚证的事情拖延了下来。

随着激情逐渐消退,两个人性格的反差渐渐突兀出来。郑强老实憨厚、内向沉稳。王婷则活泼好动,锋芒外露,经常在外闹出一些不愉快的事来。为此,俩人经常吵架。2003年2月,在一次激烈的争吵过后,这对同居近5年的恋人最终分手了。

分手后,两人并未因先前的恩怨而形同陌路,仍像普通朋友一样偶有往来。2003年4月末,郑强接到王婷的电话,称她想要练车,让郑强陪着指导一下。郑强知道王婷正在学开车,准备考驾驶证,就放下手头的事情,找王婷去了。

郑强如约来到气化厂子弟学校操场,指导王婷驾车绕着操场行驶。这时学校里的值班老师发现王婷在操场练车,就出来制止,让王婷把车开出校外。正在兴头上的王婷见有人来撵她,非常生气,与值班老师吵了起来。郑强见状,连忙向值班老师赔礼道歉,并好说歹说劝王婷将车驶离了学校操场。

从学校出来,余怒未消的王婷驾车在气化厂商业街由东向西行驶。此时正是下午三四点钟,商业街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突然,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从王婷的左侧飞快地窜到她的前面,王婷心里一惊,忙向右侧打方向盘,而此时右侧人行道上有一对母女正在行走。眼看着车驶到了人行道就要撞到这对母女了,郑强急得冲王婷大叫:“快踩刹车!”谁知,手忙脚乱的王婷却一脚踩到了油门上。失控的汽车冲着那对行走的母女飞撞过去。顷刻间,牵着母亲的手行走的6岁女孩萌萌倒在了血泊中。

伤者很快被送往医院抢救。随后赶到的县交警大队认定无证驾驶的王婷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交警队让王婷预交2.5万元的事故抵押金,否则就将王婷拘留。王婷哭着说自己没钱。郑强看见王婷的眼泪,心里很不是滋味,俩人毕竟在一起同居了5年啊,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被关进拘留所吧?于是郑强对哭天抹泪的王婷说:“别哭了,让我来替你扛一扛吧!”说完,郑强回到家,从自己多年的积蓄中拿出2.5万元钱返回到交警队。当看到郑强将钱交到交警手上时,王婷神色复杂地望了郑强一会儿,而此时的郑强却异常平静。当郑强将王婷从交警队里领出来,送她回家时,他天真地以为,自己已经问心无愧了,这场车祸从此就会与自己绝缘了。然而,郑强万万没有想到,令他苦不堪言的生活却从此悄悄拉开了序幕。

天上掉下张结婚证

这件事情过去不久,王婷只身到天津打工去了。郑强也经人介绍和本县另一女青年李晓宁开始了恋爱。李晓宁温柔娴静,对郑强体贴入微,两个人的感情日益炽烈。

然而,就在郑强紧锣密鼓地筹备迎娶心爱的女友时,突然的一连串变故,将他的结婚梦击得粉碎。2004年春节前,正在单位和同事探讨结婚事宜的郑强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一张传票,让他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庭应诉。莫名其妙的郑强经过多方打听才弄明白,因为那场车祸,他被人告了。

原来,那场车祸的受害者,6岁女孩萌萌经医院抢救脱险后,被评定为九级伤残。2003年年末,萌萌的家属给远在天津的王婷去信,再一次提出赔偿的要求,希望她回来具体协商,被王婷拒绝。愤怒之下,萌萌的父母以法定人的身份将王婷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费、护理等各项费用共计64,472.08元以及精神赔偿费20,000元。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将王婷从天津传唤到庭。谁知,王婷向法庭提出,将郑强追加为被告。

2004年“五・一”前,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坐在被告席上的郑强怎么也想不明白,王婷凭什么将自己扯进这桩官司里来?法庭调查时,郑强提出将自己追加为被告人的理由不充分。这时,王婷开口了:“我和郑强在4年前就已经登记了,我们是法定夫妻,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郑强一听脸都急白了:“胡说,我什么时候跟你去登记了?”见郑强情绪激动,郑强的律师连忙把话头接过来:“王婷,你说你登记了,请你举证吧!”孰料,王婷真的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结婚证,呈上法庭。

经法庭确认,王婷出具的她和郑强的结婚证上盖有县人民政府结婚登记专用章。郑强被击懵了,虽然他和王婷同居近5年,但两个人真的没有履行结婚手续啊。无意间,郑强的目光落在了旁听席上的李晓宁的脸上,这一看令他肝肠寸断。只见李晓宁双手掩面在低声哭泣,巨大的精神伤痛令她周身颤栗不已。

苦涩的泪珠从郑强这个1.80米高的汉子的脸上滚落下来,他质问王婷:“我从来没和你登记,也从未见过结婚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王婷闭口不予理睬。

郑强的律师接过结婚证仔细察看,发现上面虽有郑强和王婷的合影照片,但持证人一栏是空白的,并未有郑强本人的签字,当即对王婷出具的结婚证提出质疑。由于两被告之间产生异议,法庭宣布休庭。

撤证无路求救无门

尽管郑强向李晓宁解释清楚了结婚证与他无关,也尽管李晓宁一如既往地对郑强温柔体贴,但郑强仍然能够感觉到李晓宁对那张结婚证心存芥蒂。得知此事的李晓宁的母亲也赶了来,生气地拽起女儿就往外走,说她不愿意将女儿嫁给这个“婚骗子”。郑强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也不断讥讽他:“你结婚时咋不吭一声?也不给我们一个贺喜的机会……”弄得郑强尴尬万分,苦不堪言。

郑强决定把结婚证的事情弄个清楚。他想找王婷,可王婷却不知去向。结婚证是县政府颁发的,郑强决定找县政府。

2004年7月初,郑强来到当地民政科,找到了结婚证明的底案。他惊异地发现,不仅结婚登记证、申请书、介绍信等手续一应俱全,而且登记申请书上还有自己的“签名”!经询问,民政科的有关人员承认,结婚证是王婷一个人独自来办理的,郑强当时并未到场。至于郑强的“签名”,民政科有关人员说,王婷来登记时说是郑强在家里签的名。

郑强当即要求撤销结婚证,得到民政科的断然拒绝。于是郑强来到县民政局,得到的答复是:他们无权干涉。县里解决不了就去市里,郑强又来到哈尔滨市民政局。民政局的人听了郑强的述说后对他表示同情,但却告诉他,对县民政局只是业务指导关系,帮不了他。踯躅在哈尔滨街头,郑强欲哭无泪。

情急之中,郑强想到了。他来到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办当即将郑强的材料批转县民政局,并要求县民政局在15日内做出答复。郑强满怀希望地等待。孰料,15日后,县民政局的答复结果是,还得找县政府解决。而县政府则坚持认为,县政府的行为没有过错,坚持不肯撤销结婚证书。急火攻心,郑强病倒了。

郑强躺了一个星期,等病好后,人整整瘦了一圈,先前200多斤的体重下降到170多斤。一位探望郑强的朋友见他被结婚证折腾成这个样子,劝他说:“真是想不开,你跟王婷办离婚不就把问题解决了吗?”可郑强的倔劲上来了:“我手头连结婚证都没有,我拿啥离婚?再说,我若办离婚不就承认王婷和县政府没错了吗?我决不会纵容他们这样胡来!”

结婚证撤销不了,郑强和李晓宁就不能登记结婚。倘若登记,郑强就会犯重婚罪。而这期间,郑强和李晓宁两颗受伤的心在互相抚慰的过程中,愈贴愈紧,不知不觉中李晓宁有了身孕。为此,李晓宁陷入了极度的苦恼之中,对郑强不免产生了几分抱怨。

痛苦不堪的郑强,终于走进了县法院,状告县政府,要求撤销其非法颁发的结婚证书。但让郑强意想不到的是,县法院告诉他应先解除现有的婚姻关系,不予立案。

执法不同各执一词

2005年春节后,饱受困扰的郑强来到省城哈尔滨,向资深律师邢龙求助。

邢律师则认为,县政府民政科是在完全不知道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发的结婚证,违反了婚姻登记的法定程序,在法律上不能成立,应予撤销。因为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的规定,登记时,“必须”双方“亲自”到场,这在法律上说明如果一方不按此规定执行就是违法,婚姻关系即不成立。至于办证人员说王婷来登记时言明郑强在家签的字这一细节,邢律师指出,即便郑强在家签一万个字,只要他本人没有亲自到场,就不能证明郑强是发自内心的。依据《行政诉讼法》,县政府应当对自己做出的错误行政行为负责,撤销错误的结婚证书。协商未果,邢律师又来到民政科,在查阅底案时,邢律师还发现,郑强和王婷的“结婚申请书”上的日期和“结婚登记证”签发的日期不相符。结婚申请书上的日期是2000年10月26日,而结婚登记证签发的却是2000年6月5日,先“发证”后“申请”,就好比将罪犯枪毙后才判决,存在很大的疑点。对此,民政科无法解释清楚。

经过邢律师的努力,县法院于2005年3月末,同意在立案庭立案。经过长达半年的奔波,郑强和县政府之间的纠纷,终于走上了法律程序。

郑强和县政府的这场纠纷,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哈尔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赵连勤认为:本案中涉及到一个重要问题,即国家赔偿。当事人郑强从第一次找到县政府至今,历时半年,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如果法院能够认定县政府的行政行为是违法的,就可以认定他受到的侵害是由于行政机关违法行政造成的。那么依据《国家赔偿法》中行政赔偿的有关规定,郑强所受的损害就应该得到赔偿。

孟繁旭律师事务所的刘莉说:登记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现在在婚姻登记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合法行为,也由此产生了很多诉讼案件,这主要是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造成的。尤其是在农村,比如说应该双方都到场的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一方不能到场,结果就由他人代替了。另外在发证时也很不严格,别人代领的情况非常多,这严重地违反了法律原则。

2005年4月初,记者在采访时得知,郑强的女友李晓宁已怀孕9个月了,即将临盆,但法院还没有审理完毕郑强诉县政府违法行政的案子,先前的婚姻关系不撤销,郑强和李晓宁就无法登记结婚。两个人整日被苦恼包围着,心理受到了很大伤害。他们向记者表示,自己不得不诉讼,孩子快出生了,不能让孩子没有名分,婚姻也不能一辈子都没有着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