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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福医药“神秘推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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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被推向市场的过程中,药品加成政策开始逐渐在全国各大医院中普遍推开。一条由医院、医生、医药代表等构成的利益链也渐渐浮现。葛兰素史克事件的发酵也使得医药行业的利益链曝光在媒体的聚光灯下,引发民众的广泛关注。

公安部消息称,葛兰素史克中国为达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等目的,利用旅行社等渠道,向政府部门官员、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等行贿。

“葛兰素史克事件”并非外企涉嫌在华行贿孤例,之前包括辉瑞制药、摩根士丹利、IBM、朗讯、沃尔玛、德普、艾利·丹尼森等诸多知名跨国公司都曾在华涉嫌商业贿赂。

神秘的市场推广费流向存疑

在医药行业利益链曝光的大背景下,人福医药年报中的“神秘推广费”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从人福医药披露的2012年年报数据来看,销售费用项下包含的“市场推广费”科目全年发生额高达49842.5万元,几乎相当于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金额的十分之一;同时考虑到公司销售人员总数为2539人,则人均年支出“市场推广费”19.63万元、月均高达16358.97元。

这意味着人福医药的销售人员人均每天花出去的、所谓的“市场推广费”就超过500元。金额之高令人乍舌。

那么,人福医药的“巨额市场推广费”流向了何处?对此,一位深谙药品经销的业内人士向《经济》表示:“很多药厂都会以召开研讨会的形式,对医院采购人员和医生进行变相行贿,而销售人员人均每天支出500多元,这实在太不正常了。”

对此,人福医药对《经济》的质疑给予了以下回复:“人福医药销售收入排名第16位,销售费用排名第18位,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排名第81名,公司销售费用属于正常水平。”这项回答不免有用“同行业相比费用不高”来回避“本公司费用的合理性”的嫌疑。

被收购方缺乏核心竞争力

人福医药于2013年6月8日的第二版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最终于8月20日拿到了监管部门的批文,本次定向增发计划收购的北京医疗股权,估值高达9.79亿元。

这仅仅是从合法、合规的角度认可了人福医药的增发及对外收购方案,然而站在股东的角度来看待这次收购,却未必如收购预案中所述的那般美好。

因为从相关信息披露来看,北京医疗作为收购标的,其全部业务均来源于上海罗氏产品的经销,这就意味着该公司经营的命脉全部掌握在上海罗氏的手中。

在定向增发预案中,人福医药认为“上海罗氏目前以及未来可预期的时间内不会改变其现有的与经销商的合作模式”。尽管在收购预案中与北京医疗原股东签有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但需要注意的是,补偿期限仅仅涉及收购后的三年,而如果在三年之后上海罗氏“反水”必然导致北京医疗的业绩出现断崖式下跌,进而拖累人福医药的业绩表现。倘若如此,又有谁来维护人福医药公众股东的利益呢?毕竟在目前收购过程中的资产评估价值,并不是仅评估未来三年的业绩。

这自然会引起投资者的担心:北京医疗的核心竞争力在哪里,可持续的盈利能力又在哪里?人福医药以将近300%的溢价收购北京医疗的股权,是否缺乏合理性?

蹊跷收购背后的利益流转

人福医药曾于2012年度分两次收购了北京玛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下称“玛诺生物”)股权。第一次是在2月24日从康普拉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手中收购了40%的玛诺生物股权,第二次则是在5月18日从玛诺科技亚洲有限公司手中收购了22.5%的股权。前一次的收购对价为700万元,对应每1%的玛诺生物股权对价为17.5万元;而第二次收购对价则为600万元,对应每1%的玛诺生物股权对价为26.67万元。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两次收购时间相距不足3个月,但是玛诺生物股权估值却大涨了52.38%,那么在这飙涨的股权价格背后,估值是否合理呢?

同时根据人福医药在其2012年报中针对这两次收购资产的信息披露发现,第一次收购至年末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金额为88.48万元,而第二次收购至年末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金额骤降至-26.86万元。

从中不难看出人福医药收购的玛诺生物,在其第一次收购股权至第二次收购股权之间的经营业绩甚为理想,不到3个月便实现了115.34万元净利润。若以此计算,人福医药为其付出的收购市盈率仅为个位数,算是一笔较为“划算”的交易;但是经过第二次收购后,玛诺生物的经营情况就急转直下,不仅没有维持之前3个月实现的利润,甚至还为人福医药的全年业绩带来了亏损。

被控股股东侵占巨额资金

截至2012年末,人福医药对其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高达2.74亿元,这对于年末对外借款余额高达20亿元、全年背负利息支出成本高达1.28亿元的人福医药而言,是一笔金额巨大的占款。这其中是否涉嫌以占款的形式、向控股股东进行利益输送,也不得而知。

与此同时,根据人福医药在今年的定向增发二次修订稿来看,控股股东仅将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总股数的16.788%”,测算下来需付出的现金不足2亿元,尚不及对人福医药的负债金额高。如果人福医药的控股股东,是在用上市公司的现金对上市公司增资,并以远低于二级市场的价格增持股权,这实在是对人福医药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巨大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