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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运作 阳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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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自成立以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服务”原则,牢牢抓住信息化建设和完善监督两个工作重点,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天津特色的政府集中采购之路。经过七年多的不懈努力,中心的采购范围已从最初单一的货物采购拓展到工程和服务采购,其中药品采购也占到了较大的比例;采购规模从1999年的0.83亿元,发展到2005年的25.37亿元,增长了近30倍。截至今年8月,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累计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达90多亿元,节约资金近15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6.6%。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开拓创新,以信息化建设实现透明化采购

信息化建设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从2001年初中心网站的顺利开通,到2003年中心自主开发的天津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如期运行,再到近期网上电子招投标的成功实现,信息化建设一个个坚实而又闪光的足迹在推动着中心的政府采购工作朝着“规范、透明、高效”的目标大踏步地前进。

2006年9月6日上午9点,对于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伴随着2006年天津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教学装备工程收尾项目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成功开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始在全国率先较为全面地实现了公开招标、竞争谈判、协议采购、询价等项目的网上电子招标采购。该项目预算7300多万元,包括1000多种设备,涉及全市13个区县农村的520多所中、小学校。按照以往采购方法,面对如此多项内容、多个供应商参与的复杂项目的采购,采购时间长,投标成本高,也不便于社会监督和外地供应商参与投标。然而,通过网上电子招投标这种现代化信息手段,政府采购工作的品质得到了深层次、全方位的升华,概括地讲,就是“一个实现、两个提高”。

一是实现了采购过程的透明化运行。网上电子招投标使项目的信息、供应商注册报名、资质预审以及投标报价、开标、评标等环节均通过专项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进行操作,采购当事人可随时通过网上掌握项目进展的情况,并充分运用网络系统平台进行互动和交流。比如在评标环节,供应商无需到达评标现场,便可以通过虚拟评标大厅与评标专家进行询标答疑。此外,中心还通过网站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开设了监督窗口,各级管理部门可按照各自的权限对投标、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实时、公开监督,供应商也可通过中心网站对项目的开、评标现场进行视频监督,实现了采购过程的透明化运作

二是提高了采购效率。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和评审现场便可通过互联网对报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并与评标专家进行网上询标答疑。由于信息系统的强大数据统计功能,供应商在网上投标环节对于以往填报过的投标产品可直接点选,不必重复填报,节省了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时间;在评标环节,专家无需翻阅纸质投标文件,通过信息系统查阅企业的电子投标文件便可了解企业资质、历史业绩等相关材料,并凭借信息系统对每个投标方案中的技术、服务、商务等进行比较分析,极大提高了采购效率。

三是提高了服务满意度。网上电子招投标的成功运行,提高了采购效率,减少了各方当事人参与采购的成本,实现了多方共赢,赢得了一致的称赞。天津市普通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处杨处长深有体会地说:“今年由于采用了网上招标采购的方式,效率较往年有了很大的提高,仅从开标的环节来看,往年要用大半天的时间,现在只需要20分钟的时间就完成了,真是太便捷了……”河北秦川文体乐器有限公司投标代表也激动地表示:“网上招标为我们参与投标提供了很多便利,比如在报价环节,以往遇到价格调整需要在纸质文件上修改,很麻烦。现在只要是开标前,我们随时可以通过网上进行报价调整。今后,我们再参与投标只需要把样品送到采购中心就行,不必再来到投标现场,会节省我们很多人力物力……”

网上电子招标采购的成功运作,标志着天津政府采购中心信息化水平已经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目前,该中心已陆续在各种合适的采购项目中推广应用网上电子招标采购形式。

二、强化监督,以监督促进公平、公正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服务”的原则,依法开展采购工作,自觉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探索性地建立了事前标书听证、事中现场监督、事后协同验收制度,实现了阳光采购,形成了专业机构监督与采购当事人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构架。

一是加强事前监督,实行标书听证制度。每个项目标书发售前,中心都在网上标书听证会信息,广泛征求供应商在技术需求、评分标准等方面的意见,以确保标书制作的公正、科学、合理。二是加强事中监督,实行社会监督员制度。在开标仪式上,邀请投标供应商作为社会监督员,进入到评标现场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三是加强事后监督,邀请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以确保采购最终结果的客观、公正。这样,供应商就可以从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全程监督了解采购工作,消除了心中的疑虑,也增强了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某家具采购项目中,天津恒美实业有限公司质疑中标供应商价格偏低,根本不可能完成好该项目。中心随即邀请该供应商协同采购人对此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对于验收结果,该供应商表示心悦诚服,认为自己对用户需求的把握不当,投标时档次配置过高,此次参与验收不但见证了政府采购执行程序的公正严谨,同时也对自己今后投标有很大的指导作用。此外,中心还引入了第三方评判机制,加强供应商自我管理。今年年初,中心邀请各行业懂技术、明法律、有影响的投标代表作为政府采购特约监察员,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相关项目的质疑复会的监督评判。该项制度的施行打破了以往专家评标、专家复议的传统模式,让供应商作为第三方参与其中,并对复议结果做出公正评判,能够更好地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使复议的结果更加有说服力。华为-3Com公司天津办事处许经理在参加完某一次项目的复议后,深有感触地说:“第一次作为特约监察员参加政府采购,感到很荣幸。之前总觉得政府采购这种行政行为一直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因为神秘,便难免会有种种猜测和疑虑。一次全程参与下来,神秘不再,猜测和疑虑也就随即消失,多了一份了解和信任。复议的程序非常严谨,专家评审的水平很高,并且其成员都是在电脑库中随机抽取的。复议给双方当事人提供了充分申诉的平台,专家认真地评议了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答,整个复议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作为见证者,我看到了行政文明的进步,看到了政府透明度的提高,甚感欣慰和荣耀。”

三、规范透明,使药品采购真正成为阳光下的利民工程

药品采购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工作中占有重要的份额。从2002年首次开展药品采购以来,该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先后开展了5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累计采购药品1万余种,采购金额15亿元,节约资金5亿元,实现采购药品平均降价30%左右,使药品采购真正成为阳光下的利民工程。

由于药品的特殊性和采购的复杂性,药品采购成了“事故易发地段”,成了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为此,在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始终牢牢把握运作规范和程序透明两个重点,不断地创新手段,完善机制,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营造了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环境,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参照政府采购模式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参照政府采购工作经验,结合药品采购工作实际制定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管理规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人员廉政制度》、《药品采购工作人员纪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保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全体工作人员在廉洁自律、规范采购、安全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在具体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实行了日常工作交接日志式管理和机房出入登记管理,有效规范了药品招标采购行为。二是开发药品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网上电子招标采购。使药品招标采购工作从投标报名、报价、开标、资质审核到评标、议标,全程实现了电子化、网络化。三是将采购全过程置于社会、公证部门的监督之下。中心邀请市纪检委特邀监督员及市纠风办有关人员组成监督小组,从采购活动启动便进驻中心监督窗口,对投标人来电实行免提接听并进行记录,对中心工作人员接待来访及答复询问进行监督,并对资质审核、评标等进行现场监督。此外,市有关检察部门、医疗机构及供应商等可以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开标、评标现场进行监督,实现了药品招标采购过程法律上的全阳光全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