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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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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以我擅自离职为由拖欠工资,我该怎么办?

问:我与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期限为3年,工资为每月2200元。但工作4个月后,公司就不愿发给我的工资了,理由是我擅自离职。我让公司拿出证据,公司又拿不出来。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我的工资吗?

江苏 孙芸

答: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考勤与工资标准应当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公司不能证明你擅自离职,就应当继续支付你的工资。

2、妇检时处女膜被弄破,我可以索赔吗?

问:我是一名未婚女子,我在医院进行妇科检查时,医务人员违规使用了内窥镜,导致我处女膜破裂。我该怎么办呢?

江苏 晓蔓

答:医院负有特定职业应承担的特定告知义务,医务人员未就妇科检查的内容及后果对你进行说明,存在主观过错。你为未婚女性,处女膜的破裂会给你带来一定的精神创伤,对你日后生活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医院应当赔偿你精神损害抚慰金。

3、遭遇虚假宣传,我有权要求退货吗?

问:我在商场购买一件风衣,风衣上挂的牌子上注明是“中国名牌”,但我回家后,上网查找,发现根本就没有此中国名牌。我有权要求退货吗?

江西 顾娟

答:商场销售给你的挂有“中国名牌”字样及标志宣传卡的风衣上并未被评定为中国名牌,因此,商场是有意误导消费者。这是一种虚假宣传,你有权要求退货。

4、离婚协议上已经约定由前夫偿还的共同债务,我应当偿还吗?

问:我与前夫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我们约定均由前夫负责归还,但是,前夫一直未能偿还到期的债务,现在,债权人向我追偿。请问,我有义务偿还吗?

广东 何海丽

答:离婚约定仅能约束离婚双方当事人,对第三人无约束力。因此,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们应当共同偿还。

5、儿子毁约,可以要求收回赠与的房屋吗?

问:儿子儿媳想要建楼房,便来跟我们协商,要求我们将房子让给他们,在儿子儿媳允诺将来让我们居住的前提下,我们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可新房建成后,他们将我们赶出了家门。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湖北 李秀英

答:你们将房屋赠与儿子儿媳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而你儿子儿媳不让你们居住,违反了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要求你儿子儿媳履行当初的约定,或者直接赔偿你们的经济损失。

6、我们实行AA制,丈夫擅自取走我的存款怎么办?

问:结婚前,我与丈夫约定我们婚后实行AA制,各自的财产归各自保管使用。上个月丈夫偷偷取走了我的10万元。请问,我有权要求丈夫退还此笔钱吗?

上海 柳眉儿

答:你和丈夫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你丈夫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取走你的存款,应当负有返还的义务,如果你丈夫已经将你的钱用掉了,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分居后生活无着,丈夫有义务支付生活费吗?

问:我是一名家庭妇女,丈夫是一名退休教师,由于感情不合,我和丈夫分居多年。近年来,由于身体的原因,我已经不能出门做小生意了,生活已经失去了来源。请问,我可以要求丈夫支付我的部分生活费吗?

青海 陆文秀

答: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尽管你已经与丈夫分居多年,但在你生活无着的情况下,你的丈夫仍然负有对你进行扶养的义务。因此,你可以直接向丈夫主张权利,或者向人民法院。

8、我为何无权干涉“丈夫”的私生活?

问:3年前,我便与丈夫离了婚。今年2月,为了孩子我们重新住到了一起。可他在此期间又和别的女人发生两性关系。他还说我们之间没有结婚证,我无权管他,请问,这是真的吗?

山东 澄莹

答: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关系才有效。因为,你和“丈夫”之间没有复婚登记确立夫妇关系,你当然不能干涉他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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