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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培育“病毒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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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熊猫烧香”之后,“灰鸽子”再次掀起了一波病毒狂潮,这一次不再是对计算机本身的破坏,而是更加淋漓尽致地展示了“病毒经济”的“威力”,到底――

日前,“熊猫烧香”的一位涉案人员向媒体表示,病毒产业的利润率比房地产业还要高。甚至有消息称,“熊猫烧香”的制造者李俊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个更大的老板,每月可攫取200万元的财富。

另外,某媒体调查了灰鸽子的产业链,称灰鸽子工作室一年的收入超过亿元。尽管工作室负责人对这一说法不置可否,但可以明确的是,“病毒经济”给灰鸽子带来的利润不可小看。

“病毒经济”规模有多大?

据新华社日前报道,随着远程控制软件“灰鸽子2007 Beta2”的,一种木马黑客程序“灰鸽子”(Win32.hack.huigezi)病毒正在大规模地集中爆发。

据悉,“灰鸽子”是国内一款著名的后门病毒,连续3年成为年度十大病毒、被反病毒专家称为最危险后门程序。与“熊猫烧香”不同的是,灰鸽子相当低调,就像一个隐形的贼,潜伏在用户的计算机中,监视着用户的一举一动。

据金山反病毒工程师李铁军透露:“2007年1月1日~3月9日,中国内地计算机感染灰鸽子木马的次数已经高达170多万次,如果把其他防杀病毒中心的数据一并统计,结果会更加惊人。”

据专家介绍,本身并不具备传播性的灰鸽子大面积传播,其背后隐藏的是一个“黑色产业链条”,这链条最底层的被称为“肉鸡”,而贩卖肉鸡正是灰鸽子的利益之源。

据了解,肉鸡在网上公开出售,每只按照地域的不同,价格从5角到5元不等。如果按照一个操控者一个月抓10万台肉鸡计算,每月就能轻松赚取至少1万元。另外存储在“肉鸡”上的QQ、MSN、游戏账号、银行账号等也能用来交易;还有人远程操纵肉鸡,访问一些收费网站,从中提成;更有甚者,复制了被攻击用户的照片、信件等用来勒索。灰鸽子的危害早已远远超过了“熊猫烧香”,成为2007年度新的“毒王”。

3月21日,处于舆论漩涡中的灰鸽子工作室发表声明,全面停止对灰鸽子远程管理软件的开发、更新和注册,同时灰鸽子服务端卸载程序。一纸声明兴许能助灰鸽子工作室早日脱身解围,然而,隐藏于“熊猫烧香”、“灰鸽子”等病毒或木马程序软件背后的“病毒经济”产业链条并未因此而瓦解。

中科院从事网络经济研究的吕本富博士告诉记者,如果把“病毒经济”的估算范围放大,毫不夸张地说,近年来我国以恶意软件、木马和病毒为内涵的“病毒产业”所创造的财富,远远超过了整个互联网领域所创造财富总数的1/4。

“病毒经济”产业链浮现

金山公司2月份的《中国互联网2006年度信息安全报告》指出,2006年,国内计算机新增病毒样本达到240156种,是2003年的12.3倍。尽管计算机病毒的增长和繁衍变种速度惊人,但是其所依赖的技术并没有本质上的明显进步。

吕本富告诉记者:“近年来,计算机病毒借助互联网的蓬勃发展,所发生的一个重要转变就是,过去人们制造、传播病毒,更多的是出于挑战技术、实现某种自我价值,而现在则逐渐和商业利益相挂钩了。”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副主任江常青也表示,病毒或木马软件制造者已经实现了从精神价值需求向物质价值需求的转型,这是一个全球性的转变趋势。

“灰鸽子木马背后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业链和较为成熟的商业化运作模式。”李铁军说道。

据江常青的分析,“病毒经济”的产业链条包括病毒的制造、病毒传播、病毒攻击成果收集、成果的现实转化(即交易)等一系列过程。

从更本质上讲,病毒产业是一个灰色产业,这个产业的交易大多是在暗地里进行的。“从营销方式上讲,主要还是以口碑相传的方式。”李铁军说。不过,也有一些交易则是摆在明面上的,如灰鸽子软件。

李铁军认为,这主要与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漏洞比较大有关。“在我国的法制规定中,只对计算机病毒的制造和传播做了规定,却没有对制造和传播木马、黑客程序、流氓软件等进行清晰界定,灰鸽子能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也就不足为奇了。”

“病毒经济”幕后黑手

正是“病毒经济”高额利益的驱动,使得以经济利益为目标诉求的病毒制造与传播活动持续存在,并且不断兴盛。江常青表示,病毒生产者是病毒产业链的发端和龙头。和其他产业一样,上游产业总是能获得较大的利润,而这也是对病毒制造者最大的诱惑。

李铁军认为,木马程序或病毒的商业价值在传播中不断地被发现,于是也就产生了市场需求,“病毒经济”的产业链条由此应运而生。

吕本富则表示,“我们不能排除一种可能,就是病毒制造者可能只是为了实现一种理念或者挑战技术领域的一个难题,但他们的行为却为一些更具商业头脑的人利用了,于是产生了病毒背后的巨大产业链。”尽管各方观点有所差异,但可以肯定的是,利益是培育病毒经济”的根本元素。

此外,江常青还指出,广大网民安全意识的淡薄和安全防护技能的薄弱,也是滋生病毒产业链的温床;而目前的杀毒软件对新病毒的查杀能力不足,使得新的病毒总有一个短暂生存的空间,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给了病毒制造者和传播者牟取利润的机会。对此,李铁军表示,没有任何一家公司的杀毒软件能够查杀所有病毒或木马。从技术层面上看,任何两种软件的对抗都没有永久的强势和弱势。如果没有法律上的健全,反病毒事业不可能有大的进步。

而吕本富认为,在追究病毒经济产生的根源时,有一点值得警惕,病毒制造者和反病毒厂商之间是否可能相互勾结,共同创造“病毒经济”?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对于整个互联网发展的影响将是毁灭性的。

点评:消化“病毒经济”的出路

从某种意义上讲,“病毒经济”是网络经济时代孵化出来的畸形儿。正如江常青所指出的,在与“病毒经济”的博弈较量中,没有谁是最大的赢家,而广大网民是其中最为弱势的群体,往往要为“病毒经济”所带来的巨大社会成本买单。

在每一种计算机病毒爆发的时候,我们都会提醒用户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增强防范措施。而事实上,我们所面对的用户多是普通人群,不能苛求他们每个人都能成为安全防范专家。

正如没有一种软件可以杀净所有病毒一样,也没有一项法规能够从根本上消化掉“病毒经济”。因此,消化“病毒经济”,还应该用经济手段去解决,至少可以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让整个病毒产业链条中的病毒制造者无利可图;而对于病毒传播者,则可以考虑建立“黑名单”机制,将其彻底地剔除出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