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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构建农产品流通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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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竞争已不是单个生产环节和单独产品的竞争,而更多地体现在整个产业链之间的竞争。传统的农产品销售一般要经历“农户—小商贩—地头市场—区域批发—市批发—农贸市场”等一条或多条冗长的供应链,每个环节的加价平均为10%。这不仅导致成本大幅度提高,商品损耗不断增加,而且经历多次装车、配货、卸车、改包装等过程后,从采摘到市场的时间可能远远超过48小时,商品的鲜度和品质也可能出现明显下降,35%的新鲜食品因腐烂变质而失去价值,这对超市和农民而言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因此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工作,不仅会改变零售行业的竞争格局,也将改变整个农产品价值链上游各方的利益分配体系和产业格局,对逐步建设可控的农产品产销产业链,并根据消费者需求来构建农业产业新模式起到推动作用。

一、“农超对接”模式产生的背景及条件

“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模式,突破了我国传统农产品供应链上众多中间流通环节的阻碍,直接使超市与农民“握手合作”。“农超对接”的意义在于将现代流通方式引进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结起来,构建产销一体化链条。这样就能够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将流通费用让利给农民和消费者,实现农民、商家、消费者共赢的局面。同时也促进了信息化建设,将市场需求信息传递给农民,避免了农民生产的盲目性,从而起到保证农产品合理供应和稳定价格的作用。

“农超对接”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超过70%,美国达80%,而我国只有15%。所以说“农超对接”在我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目前,我国采用“农超对接”模式的条件基本成熟,具体包括以下的几点:一是超市规模迅速扩大。我国超市从1990年起步,到了2009年“中国连锁百强”企业销售总金额已经达到10022亿元,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3%。二是超市管理能力增强。经过20年的磨练,中国超市已经培养了一大批有丰富经验的职业经理,能满足“农超对接”模式的管理要求。三是超市竞争压力增大。我国超市经过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超市与超市的商圈开始重叠,间隔空间缩小使超市吸引客人压力不断加大,尤其在目前金融危机下,消费者更加需要购买物美价廉的农产品。为此,超市需要提升生鲜农产品的采购能力,增强竞争力。据研究表明,“农超对接”可以使农产品采购价格降低20%~30%,损耗降低到5%以内。四是食品安全呼声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提高,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使超市面临着巨大的食品安全压力。“农超对接”可以使超市可直接同农产品生产者见面、沟通、监管,对农民进行培训,从而提高农产品食品安全的可靠性,消费者放心,超市放心。五是农产品集中产区逐渐形成。在“一村一品”工程和各级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鼓励和推动下,大面积特色农产品的集中产区纷纷形成,为超市大规模采购提高物质条件。这些地区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往往占一个县耕地总面积的60%以上。六是物流条件改善。全国高速公路网的形成,方便各地间的交通,缩短了物流流通时间,使生鲜农产品在保鲜期内跨区域运输成为可能。七是农民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来为超市组织农产品,可以克服农户分散经营、规模小的不足。八是政府的政策支持。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国家战略大背景下,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多次以“农超对接”为主题词的红头文件,赋予了“农超对接”更深层次的意义,也为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工作,积极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推进农产品“超市+基地”的供应链模式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农超对接”的合作模式

目前,国内大致有以下几种“农超对接”合作模式,区别主要在于超市与农产品对接方式的不同。一是“超市+农户”和“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超市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或农户合作,参与农产品质量控制,超市除了与农户或相关组织签订采购订单外,还在种子、种植技术等农产品生产环节给予农户相应的支持和培训。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成本较低,但由于专业合作社的物流配送能力不足,往往需要依赖第三方物流公司来完成配送。二是“超市+中介组织+农户”模式。这种模式的关键在于中介组织,它们主要承担物流采购和配送功能,在包装技术、货物摆放方法等方面都有一套完整的标准。如果运输途中温度或湿度不稳定造成的损耗都由第三方物流公司承担。因为中介组织能够较好地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这种模式相对比较稳定,通过在包装、温度等配送环节的控制,能够确保运输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同时也能大大地降低农产品的损耗。三是“合作农场和种植基地模式”。一些有实力的外资超市或者有农产品生产者或供应商发展起来的超市,直接建立自有生产基地。英国最大零售商TESCO在2009年首次在上海推出了自有品牌蔬菜和自有农场,2010年6月又在厦门推出其在中国市场目前最大的自由农场,农场占地3000亩,全年种植12个蔬菜品种,总年产量3000吨,直供其在华东地区的所有门店,包括42家大卖场和8处处于试验阶段的便捷店。这种模式可以有效控制农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不足之处是自建基地的经营成本较高、租用土地程序复杂、管理难度大。

“农超对接”的本质是通过压缩中间环节,实施集中采购,使农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因此除了以上模式,还可放开思路,采取农校对接(合作社产品进入大专院校,武汉市合作社的蔬菜已经顺利进入华中师范大学的食堂);农店对接(合作社的产品直接配送酒店饭店);自办超市等模式(目前有的大型超市门槛确实比较高,合作社产品在其中不突出,有条件的合作社或几家合作社联合开办生鲜产品超市也是一种选择)。

三、“农超对接”面临的主要问题

“农超对接”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上来看还处于试点阶段,存在着实施范围小、销售比重低等问题,直接影响着“农超对接”的进一步开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