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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萍(化名)的家在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西羊坊村。她上学的学校在另一个村子,叫靳家堡中学。从她家到学校的路程大概有6公里。
早上5点多,天还没亮,15岁的王亚萍就起床了。
6点左右她匆匆吃过早饭,便和村里的五六个孩子一起,骑着车打着手电筒出发上学去了。由于山路不好走,骑车到学校差不多要1个小时。
家里的早饭有一个鸡蛋,这对王亚萍来说算是比较丰盛的,因为她下一顿饭,就得等到晚上回家才能吃。因为学校没食堂,每天中午,王亚萍只得和同学们一起到校门外买些零食充当午饭。家里没有给她多余的零花钱,因此如果每天中午能够吃上一碗泡面,王亚萍就很知足了。
“我本身就是一名人民教师,据我了解,这是一个普遍现象。最近几年,随着农村‘撤点并校’的开展,一些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农村中小学被撤并后,好多学生的家离学校很远,往返要走十几、二十几里路,中午回不了家,学校又没食堂,学生们只得用零食当饭。”作为北京市延庆县第一职业学校的一名老师,北京市政协委员田毅敏注意到这个问题,并于今年提交了一份关于《农村非寄宿制学校解决学生用餐问题》的提案。
为实地了解农村孩子的午餐问题,11月下旬的一天中午,记者随田毅敏委员来到了位于延庆县西北部的靳家堡中学。当时,已近中午,从校门口望去,一群孩子在操场中嬉戏,操场并不算大,还有一部分学生在学校附近的小卖部买零食吃。“你看,由于学校没有专为学生们提供午餐的食堂,孩子们只得自己来搞定这顿所谓的‘午饭’。”田毅敏委员为记者介绍。
记者在校门口见到了刚从小卖部出来的王亚萍。一双小手紧捂着一碗刚泡好的方便面,记者陪着她往前走,距离小卖部不远有一家卖米线的饭馆,隔着玻璃两名女同学在向王亚萍招手。走进饭馆后,记者看到虽然只有四张桌子,但却坐满了穿着校服的学生。
“我真是羡慕班里那些住在学校附近的人。不说别的,就冲每天中午可以回家吃饭,我就羡慕得不得了。”王亚萍对记者说。
农村“撤点并校”引发后遗症
延庆县地处北京市的西北部,距北京市区74公里。就延庆县而言,农村非寄宿制学校(不含县城学校)39所,其中中学9所,小学30所,涉及学生7124人,其中中学1648人,小学5476人。
靳家堡中学大概有140多名学生,离学校最近的村是中羊坊村,住在这个村的学生们由于离家近,每天中午可以回家吃饭。但由于“撤点并校”,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住在学校西边的西羊坊村和学校东边的上郝庄村,这两个村离这个学校都相差五六公里,每天中午让学生们回家吃饭太不现实。
“不过据我所知,靳家堡中学过不了多久也要被拆分为两部分,分别并入另外两所更远的学校中。到时候,恐怕会有更多的学生不能回家吃午饭了。”田毅敏委员说。
从2001年起,为优化农村教育资源,让农民孩子也能享受城镇教育,不少农村的“麻雀学校”“乡村小学”走上了撤并的道路。“撤点并校”有助于教育资源的整合,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但与此同时,对于公共配套设施尚不完善的农村来说,学校的撤并给孩子和家长带来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众多生活不便的问题不容忽视。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校车事故,其最根本的原因正是农村撤点并校后导致‘上学远’而引起的。”田毅敏委员说,“同样,农村孩子的午餐问题也是因为‘撤点并校’后,配套政策没有到位而产生的,这些问题亟待得到有效解决。”
行动起来解决农村学生的吃饭问题
“我国2亿多中小学生决定我国未来的发展,国家在重视学生智力开发的同时,不能忽视营养健康状况。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很早就意识到了立法对于保证学生营养餐工作的推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性。”田毅敏委员说,从国际上看,无论是美国、日本,还是印度、巴西、泰国等,都已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在保障学生营养问题上的责任。美国早在1932年就立法规定为学校膳食服务购置工具,1946年颁布了《国家学生午餐法》。此外,还出台了《学校早餐计划》《儿童夏季食物供应规划》等条例。日本也于1954年颁布了《学校供餐法》,以后又对其不断修订。
针对目前农村“撤点并校”后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吃饭问题,田毅敏委员向记者着重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首先,田毅敏委员认为政府以及教育部门在学校建设过程中应该做到后勤与教学并重,充分抓住“撤点并校”机遇,加快中小学食堂建设工作的进度,增加投入,完善农村中小学食堂的卫生设备设施,尽力确保学校食堂的设施齐全、功能完全。其次,田毅敏委员希望政府部门应该增加资金及配套政策的投入,充实农村中小学食堂卫生监管人才队伍,从而确保卫生监管队伍在数量和人员素质上能够与目前农村中小学食堂的卫生监管要求相适应。
另外,田毅敏委员认为,农村中小学的“撤点并校”要按照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方便就学的原则实施。学校的调整,要在保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进行,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须保留必要的学校,要防止因过度调整造成学生“上学难”“上学远”“生活困难”等问题。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个学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等。至此,学生营养改善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2011年11月22日,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提交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条例(草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非寄宿制农村学校居住较远的学生提供中午就餐条件,为学生提供卫生饮水”。这意味着贵州省将把为农村学生提供午餐保障的条文写进法律。“贵州省通过立法保障学生的‘就餐权’,我觉得其他省市都应该向贵州学习,早日让孩子们吃上营养的午餐。”田毅敏委员说。
(摘自2011年12月5日《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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