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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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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鹿,本是一种漂亮而又温顺的食草动物。然而对湖南、湖北、福建等地的一些农民来说,这种可爱的动物成为了一场持续多年的诈财骗局的载体,由此而来的噩梦久久挥之不去。

湖南省湘潭县响水乡乐塘村村民郑宗义就是深陷梅花鹿陷阱中的一个受害者。两年前,郑宗义以及他的合作伙伴郑万云、陈清和三人被电视台播出的一条“两年收回投资、第三年开始获取高额利润的致富门路――饲养梅花鹿”的广告诱惑,集资22.48万元办起了联营梅花鹿养殖场。

两年后的今天,湖南省湘潭县响水乡乐塘村养鹿户郑宗义看着自己花20多万元从湖南国鹿产业发展公司买进的10多头梅花鹿,欲哭无泪。由于公司承诺不兑现,他目前已损失10多万元。

2002年6月,郑宗义、郑万云、陈清和三人在发现了饲养梅花鹿的致富门路后,拆掉已经建好的奶牛场钢管围栏,投入4万多元建起了养鹿场,按照公鹿2.28万元/头,母鹿约1.68万元/头的价格集资22.48万元从国鹿公司买进了16头梅花鹿(14头母鹿、2头公鹿)。“2003年,我们精心饲养的梅花鹿群开始产仔,但公司的技术服务根本不能兑现,我家的鹿仔有4头死亡。”郑宗义从这时开始发现白纸黑字的合同有些变味。

在郑宗义的养殖场外墙上,彩色喷绘的“发展梅花鹿产业,振兴农村经济”的巨幅广告在农舍群中显得格外扎眼。“这是他们吸引周边的农民参与养鹿的手段。”郑宗义介绍说,对他这样的“示范户”,湖南国鹿公司2003年部分兑现了合同。“公司收回了一些仔鹿,加上一些鹿产品,我有12万元回款。”老郑竟有一丝劫后余生的庆幸,“而省内的娄底市、怀化市那些离公司较远的养鹿户根本没收回一分钱。”

2004年,郑宗义的梅花鹿繁育到了27头,但这时湖南国鹿公司开始玩“蒸发”。“今年公司从我这里收回了11斤鹿茸价值1.98万元,但全部打白条。上半年国鹿公司借口压缩养殖户,回收仔鹿、鹿产品,但养殖户得到的只是欠条。”

按照事先的约定,郑宗义7月24日跑到湖南国鹿公司取鹿茸款。“他们一再拖延,最后干脆‘两关’(关机、关门),现在我的损失达到10多万元。”被村里人逼着偿还饲料款的郑宗义气愤地说。

在小小的乐塘村,像郑宗义这样受骗上当的养殖户还不只一家。村民戴国安2002年6月3日花5.7万元从国鹿公司买回3头梅花鹿(其中还包括国鹿公司自行设立的所谓保险)。“合同上写明养殖户两年能回本,否则公司给予赔偿。还保证按照1万元/公斤的价格回收鹿茸,这完全是欺骗!”戴国安现在欲哭无泪。

接到养殖户的集体上访投诉后,湖南省湘潭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由市委相关领导牵头迅速成立了专案组。“湖南国鹿公司发展的205户养殖户遍布全省,收取的所谓梅花鹿种苗押金款超过1700万元。”湘潭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文秋山接手案子一周后,就发现目前账面上“已经没钱了”的湖南国鹿公司是个巨大的资金黑洞。“拘留到案的公司股东冯述奇、韩布如、刘元辉、文丽等人原来多数是农民,除了30来户养殖户全部或部分兑现了本金外,绝大多数人的投资打了水漂。”

那么是什么让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民栽入“梅花鹿陷阱”,接下炒种的“最后一棒”?

除了广告效应和农民致富心切,不容置疑,湖南国鹿公司精心策划的“神圣光环”对农民极具欺骗性。国鹿公司养殖场虽然人去楼空、荒草齐膝,但门口巨大的广告牌还在炫耀:“湖南省国鹿产业发展公司是经省(厅)局批准设立并报省(厅)局立项审批的股份制企业。”、“经湖南省(厅)局批准,实行公司+农户+大学院校+基地联营养鹿,建立南方最大种鹿基地,是政府认可的调整农业结构的最佳项目。”

在戴国安等人的家中,湖南国鹿公司授予的“联营养殖户”的金字招牌悬挂在堂屋中最显眼处。养殖户还向记者出示了封皮上烫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制”字样的证件。“我们的合同还经过了公证处的公证,缴纳了100元/户的公证费。”湖南国鹿公司这类坑农公司的包装伎俩使不少养殖户至今还有些执迷不悟。

“这些公司工商、林业、农业、科技部门的批准手续齐全,好像还因为某种名目享受免税的待遇,能得到银行贷款,一个农业开发重点龙头企业的形象使大批农民上当。”一位办案干警说。“现在有些公司老板希望政府把他抓起来,一旦被捕,这些公司就可以此为由撕毁合同,把矛盾全部转嫁到政府身上。”湖南省林业部门的一位专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