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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将你一如既往地藏在苦涩的心土里。而你,却浑然不知。
如果你没有读到这个故事,没有看到这本杂志,没有听到旁人说起这段无关痛痒的往事,也许你永远都不知道,有那么一个爱写文章的男孩,如此默默地不求回报地喜欢过你。
这些年,我说的最多的话,应该是“你认识曾红梅吗?”
我在微博、空间、帖吧,到处找你。我把每一个帖子的网络地址都放在电脑的收藏夹里。不管有没有人回复,我都要进去看看。这是我每天必做的事情,就好像当年只要一下课,我就非得假装上厕所从你教室门口路过一样。
偶尔会碰见你,在落满阳光的窗台旁。你很少说话,独自倚在走廊的栏杆上,安静得像朵深冬寒雪里的红梅。
读到这里,也许你会诧异,我怎会知道你的名字。我想,我该告诉你,我曾是你妹妹曾红英的同桌。她偶尔会提起你,只是那时,你已经不在这所学校就读。
第一次见你,是在1998年春天。那年你家房子失火,损失惨重,你爸妈为了筹钱,四处奔波,只剩你和曾红英俩人相依度日。
你天天跑到学校门口接她,带她一起吃饭。我由此,隐约觉察到了你那份成熟于同龄人的温柔。
二
后来,我和你妹妹毕了业,慢慢断了联系。我们像众多的旧时同窗一样,慢慢从朋友走成了陌生人。
7年后,我们再度碰面。那时我18岁,在云南省宣威市第六中学念高三。
听说你高考落榜了,因此父母专程把你送进这所以校风严谨出名的学校补习。
你长高了很多,眉清目秀,头发一如当年,黑得发亮,像匹极好的缎子。
起初,我并没有认出你。只是觉得似曾相识,于是多瞄了几眼。岂料,就在我俩即将擦肩而过的瞬间,你怀里的书本哗啦啦地掉了一地。
没办法,你我的相识,就是这么狗血。听起来,似乎比偶像剧还要虚假。
只是,我们没有任何寒暄,我一言不发地帮你拾书,而你,在匆匆上楼之前,也没有对我说声谢谢。
你的出现,却让时光的枯木再一次遭逢春天。那是事隔7年后的重燃,远比少年时期的一见钟情还要浓烈。
我天天假装上厕所经过文科班的窗前,因为你恰好坐在窗边。你从来没有注意过我,即便有,也是漠然地一瞥。
后来你去了丽江师范学院。我在学校门口的大红榜单上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你的名字。我为你感到惋惜。虽然我心里知道,大学并不是人生的惟一出路。
三
20岁的我,忽然懂得爱里的勇敢和珍惜。尤其在读完茨威格的《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之后,更是想要把埋在心里的一切秘密告诉你。那些被少年时的顾虑和羞赧打压的情感,已在成年后的心海里,疯长成日夜漂泊的小岛。
我从湖南跑到丽江师范学院找你。查阅许久,最后学工部的老师说,你一直没去报名。
就这样,我彻底把你弄丢了。
你像是与我同甘共苦的恋人,你的走失,你的不知所踪,你的生死未卜,时常让我揪心。
对于我来说,我是戏子,而你,就是一面镜子。没了戏子,镜子同样可以呈现真实和美丽;但是如果没了镜子,戏子就再也看不到自己。
我决定顺着你妹妹在同学录上留下的地址去找你。云南省宣威市菜园街88号。我觉得,找你,也是在找我自己。
开门的是你爸爸,我见过他。他问我找谁,我说找你。他问有什么事情,我说你有份快递,然后低头在包里翻了翻,嘟嘟囔囔自言自语,咦?快递呢?估计又被我忘记在仓库了……
我一路嘀咕,一路回头小跑。那在心里澎湃未息的热潮像要从嗓子里喷射出来。我想喊,我想叫,我想把那些因为喜欢而被思念酿成苦酒的往事都宣泄出来。
请原谅,我的懦弱总是很容易将一切计划好的对白顷刻推倒。
只是,除了这样,我还能回答什么呢?我可以朝着你爸严肃而又刻板的面孔说我喜欢你,很喜欢你,一直在找你么?
四
我经常拿着新买的相机去菜园里拍油菜花的特写。我希望有一天,我们会在此相遇。我想把你温柔的笑,永远刻进心板里。
你像是进入了另一个平行时空里,再也没有出现过。
2010年夏天,同学聚会,我在大理,分身无暇。听说你妹妹结婚了,过得还算幸福。而你,仍然单身。
我在庆幸的同时,心里顿然涌出难以言明的痛楚。我在想,这些年,你是不是也像我一样,在享受自由的同时,也承受着成年后的压力和形单影只的孤独?
我决定再一次寻你,曾红梅。
2011春节,大年初一,我在菜园街的宛水公园等到了你。7小时零45分的等待,终于换来你的出现。
熙攘的人群里,你兀自美丽。你的双眼依旧黑亮,发如绸缎。
我穿过人群靠近你,在心里默念了一遍事先想好的告白。我拨了拨被风吹乱的头发,提了提洁白的衬衫。我想让你看到最精神的我。
你搀着你外婆在公园里散步,她显得慈祥而又温和。经历过人世风霜的她,一定会懂得我的真挚。我决定,不顾任何阻拦地继续向你告白。
就在我决定跨步上前拦住你去路的时候,一个男人的声音忽然破空而来。他叫你红梅。你看他的眼神充满爱意。
我忽然不知如何是好。你转身向他走去,搀着你年迈的外婆。你所留给我的,只是这两个一老一少渐行渐远的背影。
我想叫住你,想告诉你,我们应该算是朋友。即便你从来都不知道我的名字。当然,我也想说,我喜欢你,从男孩到男人,那份纯粹而又洁净的爱慕始终未变。
可我该从何说起呢?是从你妹妹的橡皮擦娓娓道来,还是从帮你拾书的楼梯间回首当年?除此之外,似乎再无可谈。
我忽然发现,在你的世界,我单薄得如同一片秋叶。
五
你结婚的时候我去了。虽然你压根没有邀请过我。
时间真是一件微妙的东西,连你妹妹都没有认出我。你像接待老朋友一样朝我点头,你丈夫则跟我热情握手。
你绾了头发,施了淡妆,美得有股逼人的气势。在我心里,你就是世上最美的新娘。
我说:红梅,祝你早生贵子,白头偕老。你笑了,说谢谢。
这是你我生平有过的惟一对白。
我写了很多小说,看了很多电视剧,可怎么猜也猜不到,我们的第一句对白,会是在这样的场合。
抱歉,酒席还未开始,我就喝多了。当你和新郎走上红地毯的一刻,我逃了。
2012年2月29日凌晨1点零5分,我在微博上写下了这段话:我经常坐在凌晨的星空下思念你。我早已习惯这样的孤独与沉默,因此,就算我想你,我也决然不会告诉你。我只会这样只字不语地将你酿成一颗种子,埋在最深的心土里,直到有一天,连我都找不到你的踪迹。不过,这并不代表我没爱过你。因为爱你,我才懂得了勇敢和珍惜。
如果你无意翻到这篇文字,曾红梅,请你记得我的笔名,一路开花。这笔名里的花,不代表其他,正是梅花。
那些读过这段故事的人,也许会觉得,这是一个悲剧。但我并不觉得。因为多年过去,我终于领悟,对于漫长而又平淡的人生来说,这场关于成长的暗恋,也许就是一次自我历练的旅行。而这样略带泪光的收尾,应该就是最完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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