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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未发已发”论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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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未发已发问题的看法,直接决定着儒家修行功夫的选择。阳明以良知这一概念为统领,从未发已发的关系及境界、中和的状态及致中和之方这四个方面,进行了有别于传统学者的解读,一改传统对“中和”问题的阐发路径,从体用一源的角度做出诠释,从而把对未发已发的理解推向更深层次。

【关键词】未发 已发 中和 修行功夫

未发已发关系探讨

《中庸》最早对未发、已发的概念进行了论述:“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和也者,天下之达道。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①后世学者在对“中”、“和”进行解释时,往往将未发、已发截然分作两截,认为二者是界限分明的。而阳明则别立新意,一改传统对“中和”问题的阐发路径,从体用一源的角度做出诠释:“性无不善,故知无不良。良知即是未发之中,即是廓然大公,寂然不动之本体,人人之所同具者也。”②良知的本性是体用一源、显微无间,“体即良知之体,用即良知之用”③,它统摄未发又涵盖已发,所谓“未发在已发之中,而已发之中未尝别有未发者在;已发在未发之中,而未发之中未尝别有已发者存。”④即是说,未发已发本为一物,不可分视为二,更不可将时间先后作为区分标准,二者的不同仅仅在于体用之别。阳明认为,体用一源、即体即用、体用不二,虽然未发已发作为良知的体用,但实质上它们是合一的。

《传习录》记载,阳明在教育弟子过程中申明了未发已发的本意:“先生曰:‘只缘后儒将未发已发分说了,只得劈头说个无未发已发,使人自思得之。若说有个已发未发,听者依旧落在后儒见解。若真见得无未发已发,说个有未发已发原不妨。原有个未发已发在……”。⑤未发已发不是断定本体与否的标志,“中是体,和是用”,又“体用如一”,故而“中是和,和亦是中”,有未发之中就有已发之和,在这一问题上,阳明已将未发已发、中及和彻底打通为一。

中和状态辨析

儒者多从“内心本来状态”即思虑未起、情感未作的状态来理解未发,相应地在修身方式上主张将一切现实思维还原为心体的本来面目,让一切思虑念想回归到纯粹的意识状态。

提到未发已发,朱熹有两种判定标准:一是将“思虑萌否”作为判别未发已发的依据,即将思虑未萌时的状态认定为未发,思虑已萌的状态认定为已发;二是以“性情体用”范畴为区分依据:性为未发,情为已发;体为未发,用为已发。需要指出的是,在体用问题上,阳明与朱熹看法不同,他在答陆澄问时曾以“未发之中”为体,以“已发之和”为用。从阳明的早期思想来看,他也持有过“心为已发,性为未发”观点,他说:“夫喜怒哀乐,情也,既曰不可谓未发矣,喜怒哀乐之未发则是指其本体而言性也。斯言自子思,非程子而始有。……”⑥“凡程子所谓既思即是已发、既有知觉即是动者,皆为求中于喜怒哀乐未发之时者言也,非谓其无未发者也”⑦阳明主张“因用以求体”,也就是要在察识已发的基础上涵养未发,达到未发已发之“中”之“和”的理想状态。关于“未发”与“中”这两个概念,阳明做过区分,他承认未发是思虑未萌时,但反对将所有的思虑未萌状态都归入“未发之中”的范畴,并且认为“未发之中”是“思虑未萌”状态中的一种理想状态。这表明,阳明并未在“未发之中”与“思虑未萌”之间画等号,“未发之中”仅仅包含克尽私欲、天理充斥的那部分思虑。未发、已发、中、和是这样一种关系:思虑未发时做到“中”的人,在“思虑发作”时才能达到“和”,“未发之中”是“已发之和”的前提。

《传习录》记载陆澄曾就“中”字之义向阳明请教,阳明说:“此须自心体认出来,非言语所能喻,中只是天理。”在后来的谈话中阳明道明了“中”的意义:“曰:‘天理何以谓之中?’曰:‘无所偏倚。’曰:‘无所偏倚是何等气象?’曰:‘如明镜然,全体莹彻,略无纤尘染着。’……须是平日好色好利好名等项一应私心扫除荡涤,无复纤毫留滞,而此心全体廓然、纯是天理,方可谓之喜怒哀乐未发之中,方是天下之大本。”⑧

喜怒哀乐之类的情感如何能是未发之中呢?不少人误以为宋明理学家是“僧侣主义者”,将一切物质欲望都视为罪恶。其实不然,理学家们所说的“人欲”不等同于人的“一切物质欲望”,据朱熹理解人心内合乎道理的是天理,只有徇的才是人欲,因此凡是人们思想行为中符合封建伦理道德观念的就是天理。超出人性自然需求,追求逾越封建伦理道德范围外的物质欲望,就是“徇”,理当灭绝。阳明主张“……七情顺其自然之流行,皆是良知之用,不可分别善恶,但不可有所着,七情有着,俱谓之欲,俱为良知之蔽。”⑨虽然朱、王两派观点有别,但在这一观点上是一致的,即都把封建伦理纲常以及封建伦理纲常所许可的饮食、男女之欲“作为天理”,进而提倡遵守君臣、父子、夫妇、朋友这些封建伦理关系,同时,还不忘享受与之不违背的物质。

“未发之中”、“已发之和”是一种境界

阳明认为不和是由于未发不中:“不可谓未发之中,常人俱有。盖体用一源,有是体即有是用,有未发之中,即有发而皆中节之和。今人未能有发而皆中节之和,须知是他未发之中亦未能全得。”⑩怎样理解“未能全得”呢?“从未发已发与中和的关系看,中与未发可以是不同的,已发与和也可以是不同的。关于中与未发,和与已发,在阳明那里有宽窄两种用法,相应也就有两种关系需要申明。一方面阳明认为未发可以人人皆有,但中却不是人人皆有的,这从《中庸》原文也可以见其端倪。《中庸》首章指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这句话前半句可以这样理解:未发之喜怒哀乐谓中,但未发的并不只有喜怒哀乐,可能还有别的东西,那么未发的那些非喜怒哀乐的是否是中,却不得而知;还有,喜怒哀乐也并不一定都是已发,根据这前半句话,完全可以得出有未发之喜怒哀乐。后面半句话更加复杂,至少有三层意思:(1)所有已发者,无论其中节不中节否。(2)发而部分中节者。(3)发而皆中节者。”

阳明和弟子曾在《传习录》中对中和的境界问题进行过探讨:“澄问:‘喜怒哀乐之中和,其全体常人固不能有。如一件小事当喜怒者,平时无有喜怒之心,至其临时,亦能中节,亦可谓之中和乎?’先生曰:‘在一时一事,固亦可谓之中和,然未可谓之大本达道。人性皆善,中和是人人原有的,岂可谓无?但常人之心既有所昏蔽,则其本体虽亦时时发见,终是暂明暂灭,非其全体大用矣。”这段话道出了以下几层意思:第一,阳明并不否认“中和”为人人所自有,因为人性皆善。良知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潜在自足、圆满无欠的。第二,虽然人人皆具备中和的潜质,但并非人人都能达到中和的境界,其原因在于常人之心有所昏蔽,呈现出暂明暂灭的状态,故而常人跟圣人的差别,仅仅在于常人的良知受私欲蒙蔽而未能时时彰显出来。第三,中和是一种始终如一的境界,偶尔的中和、在一时一事上的中和还不能称得上“中和”,中和是一种恒常潜在的状态,因而需要通过修行来彰显中和、彰显良知、提升境界。

致中和之方

在具体修行上,阳明提出如下主张:

于已发上着力。未发无形无相,没有可着力处,因而功夫只能在已发上做。他说:“夫体用一源也,知体之所以为用,则知用之所以为体矣。虽然,体微而难知也,用显而易见也。”功夫做在实处做在显处即可,所谓下学而上达,由于本体与功夫存在相互蕴含的关系,因而通过在“显而著”的已发上用功便可发明“隐而微”的未发之本体,达到未发之中。

无思无虑。阳明提倡无思无虑,但并不是主张息念,因为念头无法息灭,“自朝至暮,自少至老,若要无念,即是已不知,此除是昏睡,除是槁木死灰。”既然无法息念,那“无思无虑”具体要求怎样行事呢?“无思无虑”是指不为睹、闻所迁:“理无动者也。常知常存、常主于理,即‘不赌不闻,无思无为’之谓也。不赌不闻、无思无为,非槁木死灰之谓也。睹闻思为一于理,而未尝有所睹闻思为,即是动而未尝动也;所谓‘动亦定,静亦定’,体用一原者也。”阳明主张,对于念头要“正”其不正,以归于正,视、听、思维,一概不加禁止,只要以良知统率所思所为即可。

存理去欲。儒家功夫的共性和实质不外乎存天理去人欲,阳明强调时时省察克制,他说:“虽曰常提不放,而不加戒惧克治之功,恐私欲不去。”又《传习录》载:“刘观时问未发之中是如何,先生曰:‘汝但戒慎不睹、恐惧不闻,养得此心纯是天理,便自然见。”阳明不主张到思虑未发的状态中去寻找“中”的气象,而是认为求中的方法就是“戒慎恐惧,存理去欲”,待达到完满圆熟的修养境地时自会体验到未发之中的气象。他还反对声色货利,反对抛封建伦理于不顾、不把节制在伦理道德范围内、凭一己私欲放纵无度的行为。但关于声色货利,阳明并非一概否定,而是提倡良知在声色货利上发挥其功用。这就要求人们用道德标准对自身加以约束,反对主义。这启发我们在社会生产水平以及伦理道德许可的前提下,去追求更加舒适的生活条件,满足人类自身需求。

(作者为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

【注释】

①(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王守仁:《王阳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45页,第49页,第157页,第95页,第158页,第169页,第56页,第97页,第49页,第53页,第172页,第101页,第187页,第45页,第51页。

杨少涵:“王阳明论‘未发已发’”,《哲学百家》,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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