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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若有张不老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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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寂寞却不堪憔悴。

青春是一条不能逆行的路,每一步,都是最初,也是最终。

芙蓉说,每个人都会遇到一场劫难。我哈哈大笑,劫难在我本命年那一年已经来过,我生病,失业,并且失恋,亲人过世,天空骤然黑暗。如果这还不算劫难,我不知道生命里还会有什么可怕的事情会降临。

本命年过年,我带洛林回家。奶奶抓着他的手说:我们家妞儿脾气不好,但是心好,你要多担待,多疼她。她身子又弱,你能让她就多让她一点。洛林一直点头,我在旁边红了眼圈。

第二年六月,洛林和我分手。八月,奶奶去世。我在奶奶的坟前长跪不起,手中握着奶奶留给我的一块玉,那是一个弥勒佛,奶奶临终都不想看见我哭,她喜欢那个笑的妞儿。

我没有哭,只是在奶奶的坟前呆了一整天。

眼泪是有生命的,禁不起流淌,时间久了,你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它也就和水无异了。

我的家乡,没有了奶奶,变得和异乡一样。我在那座小城走过,好像一个过客。

其间,手机一直在响,我看见是洛林的号码,想了又想,想了又想,最终还是没有接。这个我爱了6年的男人,最终还是陌生人。

鞭炮声在空旷的坟场上方回荡,越发显得冷清,凄凉。第一次过没有奶奶的新年,没有新衣服,没有糖果,没有压岁钱。我已经大了,大到足够承担所有生活的疼痛。

奶奶,长大真的很不好玩。

失恋的日子里,幸好有芙蓉在身边,尚且可以陪我说说话打发时间。但是,失业不同,我一直没有刻意去找工作,前些年的积蓄尚可以维持一段时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缘故,芙蓉向她的德国老公借了一笔钱开了家小店,白天卖咖啡,晚上卖西餐和酒,居然夜夜笙歌,逢着周末还要预订,手脚并用且忙得找不着北,打来电话催命一样地唤:有没有空啊,来店里帮我端盘子。

于是每个深夜,打了烊的店里都能看见两个弱女子扛着拖把从东窜到西,芙蓉还在指挥我:要拖过去,提起来,再拖过去。你这样拖来拖去,不是把脏东西擦得地上都是吗?

真是令人发指的剥削阶级。

在一些有着阳光的午后,我和芙蓉一人一杯拿铁,一支烟,赛过活神仙地眯着眼睛享受幸福滋味。我很快跟芙蓉学会了用德文骂人,很爽。因为,你骂别人的时候,人家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店里有一块空白黑板,留给客人贴留言条。

“韩国留学生急聘中文家教,有意者请留言。”或者“5号台穿橘色毛衣的MM,你下次还来喝咖啡吗?”

芙蓉开始贴出告示招年轻的服务生,我们都有些意兴阑珊,只想躲在吧台后喝一杯拿铁,指挥着英俊的男孩子来来往往。

子归于四月的一个傍晚来应聘,穿着破烂的牛仔裤,落拓不羁,头发有点乱,喜欢插着耳机,从店这边晃到店那边。芙蓉低声说,就是他吧,说不定还能吸引一些女顾客来,光是喝喝咖啡就很养眼了。我把杯子端上吧台,他还是个孩子呢。

于是,我们3个人就撑起了这个店,两个老美女和一个小帅哥。下午客人不太多的时候,我们就坐在朝南阳光最充足的位置,看着阳光从天台泻下,跟着芙蓉学德语:Ichliebedich!我的发音总是让他们笑翻,芙蓉笑说:你的发音里为什么有水流的声音?是口水充沛吗?

3个人齐刷刷地说:Ichliebedich!声音洪亮。

德国人听到一定以为是我们的行为艺术,因为这句话翻译成中文就是:我爱你!

小店生意出奇地好,或许正是我们这种轻松的氛围,让客人觉得放松和自在吧。而且,芙蓉煮的咖啡一流,店里永远充斥着一种咖啡的浓香,在这样的氛围里晒太阳,吸一口烟,抬头眯眼,看着阳光折射在附近的高楼玻璃上,刺眼光芒,再加上店里正品的红,红色沙发、红色墙壁、红色帷幔和红色灯笼,身在其中,竟有种吸毒般的幻觉。

子归靠在天台的扶手边,穿着白色衬衫,衣襟上有暗哑的花纹,芙蓉朝他努努嘴,你看,漂亮的男孩子也是一道风景。果然,隔壁桌上一群女孩子打量着他,窃窃地笑。

深夜下班的时候,芙蓉开自己的红色千里马,转眼消失在夜色里,子归骑摩托载我回家,路上风很凉,男孩子的身体柔软,轻轻抱着,害怕伤害。在每一个红灯前,他都会猛然刹车,我贴在他的背后,那一刻,他不仅仅是个孩子。

我们3个人,渐渐地,像亲人一般。

一个夜晚,倾盆大雨,粗大的雨珠砸在地上,碗大的水花。店里在放芭萨诺娃,一种轻佻的音乐,好象屋外的雨只是一场电影的片段。有男人醉醺醺地进来,搂着一个红衣女子,是洛林。

心慌,不敢看不敢上前不敢思想。

6年青春,不是说没有就没有的,至少,爱的这个人站在你的面前,你不会无动于衷。我招呼子归去接待他们,自己躲在吧台后面喝酒,每一口呼吸都疼。

芙蓉斜睨我:你很丢脸。

我知道。我忘不了他,即便他不再爱我,即便他怀里的那个人不是我。我不知不觉喝光了芙蓉珍藏的红酒,有点微醺,我问子归,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爱到可以为他死?他没有回答我,只是用眼睛看着我,眼睛很深,我头很晕。我继续说,我有过,那个男人,那个怀里搂着别人的男人,我好喜欢他,他说过会照顾我的,他答应奶奶的。我开始像个傻子一样地大哭起来。

大雨滂沱。

关于那个夜晚,我记得不太清楚了,好像依稀记得我把鼻涕和眼泪一股脑儿擦在子归干净的白衬衫上,他的怀抱里有青涩的香味。

那一夜后,我们绝口不提。

一日中午去店里,挤公车。有人下车,位置空在眼前,刚准备坐下,一个黑色男式大包放到座位上,一个着西装的男子一挪屁股就坐下来。我皱着眉头看他,他若无其事,看着窗外。

尽是这样的一些男子,身上有浓重烟臭,即便是穿衬衫打领带,挤身白领行列,也脱不开自私和小气。真可怕。

到了店里我和芙蓉说起此事,连连摇头,如果身边都是这样的男人,我宁愿孤独终老。骨子里还是有某种洁癖的吧,至少见不得脏。

芙蓉为哄我开心,便逗我说ichliebedich,以此检测我是否还发出水流一般的声音,甚至与子归变本加厉地在我发音前下赌注,干的,或者湿的。干的就是发音正确,湿的,就是口水太多啦。

子归很认真地重复:Ichliebedich!

芙蓉暧昧地朝我挤眉弄眼。

而窗外,六月的艳阳正好,天空正蓝。黑色猎犬跑过绿色草坪,穿白裙子的女生笑容明媚。这是青春的味道,子归笑盈盈地望着我,我竟脸红心跳,好似回到大学时代。

那时的洛林身上没有烟酒气味,是干净的肥皂气息,还有太阳下男孩子身体的清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习惯了应酬和撒谎,以及夜夜宿醉。虽然他从一个骑单车的少年变成了拥有自己汽车的白领,但中间的路途遥远,我已经不认得了。

我们迷路了。在那条布满荆棘的路途上,我们遗失了最宝贵的东西,叫做青春。

夏夜,子归带我去海边,那是深夜的海,听得到它内心深处的汹涌。子归站在前面,背对着我,他说:你听,那么远的声音,大海会使人变得宽容和有力量。

有力量?我问。

嗯。他转过身。你有没有看过日出?

没有。我摇头。

我们坐在这里等天亮好么?他问。这个傻孩子,居然以为是在拍偶像剧。

好吧,反正,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我坐在沙滩上,百无聊赖地用手指在沙堆里划着。自那次酒后失态,我没有在子归面前流露过半点不开心。他还是个孩子,我不是个脆弱的人。

临晨的时候我被他推醒,他的外套在我身上,他环着我,手臂上的肌肉鼓鼓的,我恶作剧地用食指按了按,笑。

抬起头,橘红色的太阳喷薄而出,跃出深蓝的海面,充满生气。我一直在努力掩饰自己,不想让自己轻易被浪漫感动,我以为自己已经成熟到足够抵挡这些风花雪月的场景了,但是这一幕还是让我泪流满面,我好像感到一种力量,自体内生长出来。

如果总是怕痛,就不会有新生,如果总是活在回忆里,就永远不能体会到快乐。我是这样一个卑微懦弱的人,在子归面前,我不能抬起头,怕阳光刺眼,清晰地展露出我的皱纹。但是,这个清晨让我看见了自己的美丽。

曾经春衫薄,曾经冬衣厚。都是过去了,不是吗?此时此地,斯人斯景,如今才是惟一。在我26岁的时候,遭遇到本命年的子归,在海边的日出里,浴火重生了。我希望我不是他命里的那场劫难,纵使青春无价,总要有人懂得珍惜和怜爱。

芙蓉跟我咬耳朵:有没有发现子归最近都剪短发了,也不爱穿那些朋克T恤了,他说你喜欢他穿白衬衫?

我笑。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我的话对某个人来说如此重要。这种感觉很多年都没有过,滋味美妙。

我们的小店里,最近总在放王菲的歌:我把风景给了你,日子给了他,我把笑容给了你,宽容给了他,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情愿什么也不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