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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化与制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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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占有、经营与治理:乡镇企业的三重分析概念》一文是近期中国社会学研究中基于中国经验的一种有意义的理论化尝试。研究者以理想型的方法构建了一个多重概念框架,力图呈现和解释作为总体现象的乡镇企业的多维面相和总体意义,揭示其展现出来的改革时代的制度精神。这项研究所呈现出的总体研究视角、概念框架与经验问题的相互作用的方法论取向,不仅体现了研究者所提出的“重返经典社会科学研究”的主张,而且对于推动中国社会学研究的理论化颇具意义。尽管该研究在总体概念框架的论述和对乡镇企业的制度精神的阐发等方面尚显不够,但依然体现了运用适当的经典社会科学概念解释中国经验问题的可能性及其有效性。

关键词:乡镇企业 总体性 概念框架 制度精神

在开启了一种真正的世界性社会学的《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中,当时身处西方文明“危机状态”中的帕森斯借助欧洲“世纪末”的社会理论探讨,一方面澄清了自己对“西方社会状态诸问题”的思考,同时以更大的智识性努力试图从他所谓的这场“思想运动”中引申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般“概念图式”(Parsons,1970:25ff)。因此,他在该书中首先讨论的是“理论与经验事实”这一基本的方法论问题,并以此确立其理论化探讨的基础。然而对于当今中国的社会学者来说,无论理论传统、经验事实还是现实问题,都处于一种双重困境之中:一方面,经过100多年的发展,社会学研究的诸多传统和流派、理论和概念、范式和方法等已经极其丰富,但对这些丰富的思想遗产的梳理、吸纳和消化还处在一个比较低级的阶段,这种状况有时反而悖谬地成为研究中国现实问题的负担或阻碍;2另一方面,与西方社会学学科的明确提出和阐发几乎同步的中国近代以来所经历的社会、思想领域的剧烈而复杂的变迁,尤其是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当代改革历程,将大量丰富、尖锐而紧迫的现实问题摆在研究者面前,但研究者在面对这些过于丰富和复杂的研究对象时,却往往难以提出有效的理论解释。换言之,理论和经验事实依然是摆在当今中国社会学者面前的一个根本问题。中国社会学要有所积累、有所发展,就必须正视和解决这个问题。

民国时期的社会学家已经在这个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社会学在“”后恢复重建以来的30余年里,也一直有研究者不断探讨这个问题。渠敬东(2013a,2013b)的《占有、经营与治理:乡镇企业的三重分析概念——重返经典社会科学研究的一项尝试》(以下简称“渠文”)一文就是近期一个很有意义的尝试。这篇文章的第一个副标题表明了此项研究的一个明确意图——为乡镇企业研究提供一种多维分析框架。但不啻于此,该文的第二个多少有些令人费解的副标题既表明了作者提出这种分析框架的路径或方式,也透露出作者的一个更具理论意义的尝试:“重返经典社会科学研究”。在当今的研究处境下,这种尝试似乎有些不合时宜,“经典社会科学研究”对于当下的中国现实问题还有什么意义呢?社会学早就被定位为“经验科学”,默顿(Merton,1968:1)就曾经援引怀特海的话来为这种科学的进展而辩护:“一门还在犹豫是否应忘却其创立者的学科是迷茫的”。但默顿的良师益友帕森斯(Parsons,1981)在其长达半个世纪的学术生涯中,不仅没有忘记社会学的那些创立者,而且经常“重访古典大家”,亚历山大(2006)更是明确打出了社会科学中“经典的中心地位”的旗号。

问题是,如何“重返经典社会科学研究”?渠文正是对此难题的一种切实的探索性解答,其意义不仅仅在于用古典社会科学的一些概念来建构对于某个或某些中国经验问题的解释框架,更重要的,也许是重申古典社会科学的研究方式以及其中所蕴含的实质问题。这项研究涉及诸多有意义的问题,下面仅就其中几个进行简要讨论。

一、“总体现象”

渠文的经验研究对象是乡镇企业。众所周知,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改革始于农村,而乡镇企业曾被官方誉为中国农民在改革时代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个伟大创举,并在改革初期(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极大地带动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因为种种原因,乡镇企业在90年代或转制或倒闭,日趋衰落。乡镇企业虽然曾经是“学术研究的一片沃土”,但今天再来研究这个“已经基本消亡了”(渠敬东,2013b:28、29)的社会现象,其意义何在?

确实,“很多过往的社会现象,并不因它们消逝了而死去,很多人们正看得见的现象,也并不因其现实存在着而活着”(2013b:28)。不过,正如韦伯在论及社会科学方法论时所指出的,研究者在选择研究对象时必然涉及“价值关联”(Weber,1946:21-22),这其实也涉及研究者的研究旨趣和关切。就渠文的论述来看,这种选择同时涉及作者的多维概念框架和实质关切两个层面,前者表现为乡镇企业是“一种总体现象”,后者表现为乡镇企业体现了“一个时代的制度精神”(2013b:28、29)。

先看第一个问题。渠文认为,乡镇企业“这个看似局部的社会现象,在理论分析上却有着总体的意义”,并进一步从两个方面指出了这种“总体意义”的意涵。就第一个方面而言,正因为“乡镇企业本身即是一个总体现象”(2013b:28),才有可能运用多维概念框架来分析其“总体性”特征。

在占有关系上它汇合了公有制、共有制和私有制等多重因素,并在其间进行多向度的转化;在经营关系上,则充分利用双轨制的体制环境,将土地承包、企业经营和财政包干结合起来,集个体、集体和行政部门之力,充分调动和积累各种资源,投入市场化运作;在治理关系上,将体制的、知识的和民情的等多向度的治理机制融合起来,解放了家庭、宗族、习俗等各种传统资源,甚至尽可能地从制度史和思想史中汲取营养,来尝试现实实践中的改革与创造。(2013b:28)

这段话可谓对全文的一个精炼概括。不过,这种分析乡镇企业的多重概念框架,其一般性尚不止于此。“占有、经营和治理的概念、范畴和分析上的联系,对于分析同一历史阶段中的国有企业、政府机构或民间群体的结构特性和运行机制,也具有一定的解释力”(2013b:28)。因此,这项研究虽然集中于对乡镇企业的分析,但其概念化或理论化意图中实际上蕴含着一个更具一般性的分析框架。

可能是因论题、篇幅等因素所限,作者对这种“总体意义”的讨论——就此项研究而言,这种讨论实际上是至关重要的——被放在简短的“尾议”之中,确实有意犹未尽之感。不过,我们从中至少可以引申出两个方面的意涵来稍加展开。

首先,这种对“总体现象”或“总体意义”的探讨,从思想史或学科史的角度看,涉及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总体性”(totality)范畴及其相关概念的思想脉络。就此项研究而言,最直接的指涉莫过于涂尔干一莫斯传统,尤其是莫斯(2002)的经典研究《礼物》所体现出的总体研究范式。莫斯认为,在早期人类社会中,礼物交换是一种“总体现象”,牵连到社会生活中的诸要素,因此表现了他所谓的“总体呈现体系”。我们在此不妨简要引述莫斯关于“总体性社会事实”(total social fact)的相关论述(可与上段引文稍作对比)。

我们所研究的全部事实,都是总体的(total)社会事实……在某些情况下,这些事实启动了社会及其制度(夸富宴、对峙的氏族、互访的部落,等等)的总体;在另一些情况下,特别是当这些交换和契约所涉及的主要是个体的时候,这些事实所启动的虽然不是社会总体,但却是多种制度。……所有这些现象都既是法律的、经济的、宗教的,同时也是美学的、形态学的,等等……它们是“总体”,是我们所试图描述其功能的各种社会体系的全部。我们是在动态或生理学的状态中考察这些社会的……只有通盘考虑整体,我们才有可能体会其本质、其总体运动、其活生生的面相……(莫斯,2002:203-205)

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就是“总体视角”。需要指出的第二点是,将乡镇企业作为“总体现象”来探讨,不仅在研究范式上受到西方社会科学的影响,而且蕴含着对中国社会结构、尤其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变化的总体性理解和判断。实际上,中国社会学者很早就注意到这种结构性变化,例如,20世纪90年代初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一项相关研究(孙立平等,1994:51)就指出:“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最根本的变化是由总体性社会向分化性社会的转变”。从研究者在文中使用的基本概念——如总体性社会、(结构、功能、利益)分化、(社会、政治)整合、自由流动资源、社会流动等——和论证逻辑来看,可以说深受西方现代化理论的影响;而且,这项研究虽然指出并强调了中国社会变迁中的一些问题,但对中国改革和社会变迁的前景的判断基本上还是乐观的。但随着中国改革的发展,后续的一些相关研究,尤其是孙立平的一系列研究,已经敏锐地看到这种社会结构的变化所表现出的不同于早期的特点和趋势:中国社会结构自90年代中期以来并没有沿着从“总体性结构”向“分化性结构”的趋势转变,相反,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化,中国社会结构逐渐演变为所谓的“新总体性社会”。我们从渠文作者前几年的一项合作研究(渠敬东、周飞舟、应星,2009)中也可以看到类似结论。这项研究侧重于对改革历程诸阶段(1978-1989年、1990-2000年、2001-2008年)的制度改革——双轨制、分税制和市场化改革、行政科层化等——的详尽分析,认为中国社会结构经历了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的转变,但在实质意涵上,这种转变和孙立平所谓的从“老总体性社会”到“新总体性社会”的转变并无不同。换言之,经历了30余年改革历程的中国社会结构在本质上依然是一个“总体性社会”,尽管其中的支配或治理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从这一点来看,今天再来探讨和反思能够表征改革早期那种“总体性”变迁的乡镇企业,其中所蕴含的意义不言而喻。

二、“概念问题”

那么,如何提出和运用适当的概念框架来分析乡镇企业这种“总体现象”所体现出来的“总体意义”?实际上,这正是渠文所做的一个主要尝试。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提出几个问题做进一步讨论。

首先,如何提出关于中国现实问题研究的分析概念?渠文开篇指出了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和组织变革的错综复杂性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理论解释的困难,在指出(来自经验研究的)描述性概念和简单照搬某些现存的(主要来自西方的)社会学概念之不足后,作者提出了其理论化努力所强调的几个基本点:首先,鉴于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着现代社会基本要素的形成、组合和演化的基础过程,即一种结构性的社会再造过程”,因此,对此过程的社会学解释需要“从原初概念出发来确立逻辑清晰的解释链条”,需要源自多学科的“经典理论的宏大视野”;其次,中国“社会转型中的任何表面看来微小的现象,都可牵一发而动全身,都可透视出结构变迁的效果”,因此,需要“构建一种总体性的解释框架,即从现象与总体社会结构的关联出发,形成结构分析的基本脉络”;第三,由于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是一个复杂的变迁过程,因此,“结构分析不能停留在总体特征和类型的归纳层面,而应当深入探究造成结构变迁的每个动力机制”(2013a:3)。显然,这每一个侧重点背后都蕴含着对中国社会变迁的一般性判断,而作者在此所强调的“原初概念”、“结构分析”和“动力机制(分析)”也将贯穿在随后的理论经验分析中。

渠文的论述风格和时下大多数学术论文有所不同,其进路既非纯粹的经验研究,也非抽象的理论探索,表面上看类似于某种“二手研究”。作者在整个文章中的论述,看似相当依赖于相关的经验研究,尤其是文中“经验问题”部分特别提及的几项研究,但文章的主旨显然不在于此,事实上,这些相关研究主要是用来提出论题和问题的。以作者论及的五项产权研究为例,选择这些研究,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是国内近年来关于乡镇企业和产权问题的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而且——就本文主旨而言,可能更为重要——因为这些研究所呈现出来的具体经验问题的复杂性以及试图提出有效解释的理论化尝试。尤其是文中所提及的“研究四”(周雪光,2005)和“研究五”(刘世定,2006),其概念化或理论化的意图是相当明确的。不过,渠文显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二手研究”,这种研究方式蕴含着某种概念化或理论化的策略。作者最终提出’的以“占有”、“经营”和“治理”为“一级分析概念”以及若干相关的二级、三级分析概念所构成的分析框架,显然并非源自对相关研究的一种经验概括。作者在论及这些精彩的研究时,一方面认为“这些研究在理论上的突破率先来自于经验本身的活力,对经济学普遍存在的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提出了挑战,并试图通过将产权分析扩展到组织构成的所有范围,突破时下通行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制度主义分析的理论架构,从而确立一种能够囊括组织研究之基本问题的新范式”(2013a:4),但同时又指出:

这类研究从结构分析和机制分析上极大丰富了中国经验的理论意涵,但同时由于仅强调总体结构关联中的某个侧面,而使得单一性的分析概念缺乏解释力度。从对此类研究的检讨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正是“占有”、“经营”和“治理”在三个层面上塑造的不同社会关联和其中所贯彻的不同逻辑,才使得中国的乡镇企业组织始终处于一个动态的变迁过程之中,因三个维度在不同情势中的相互作用和调整而呈现出阶段性的发展特征。(2013a:15)

因此,这种概念框架的提出方式涉及经验问题和(某种意义上先验的)参照框架——实际上源自作者所谓的“经典社会科学研究”传统——的双向互动,既非经验主义意义上的经验概括,也非理性主义意义上的逻辑推演。渠文的主要篇幅用来论述概念框架对复杂的现实经验问题的解释,而这种解释反过来又促进了对概念框架的阐发。

进而言之,这种研究方式不仅体现出作者对所谓“中国经验”进行概念化和理论化的尝试,也有助于我们对中国社会学积累性发展的思考。例如,从二战后西方社会学的发展来看,帕森斯的“一般理论”(generaltheory)和默顿的“中层理论”(middle-range theory)是两种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化策略,是对社会学积累性发展的不同思考和进路。虽然帕森斯和默顿都强调社会学是一门经验科学,但两人的方法论立场却迥然有别:帕森斯始终坚持一种反经验主义的方法论立场,而默顿显然是一个经验主义者(参见亚历山大,2006)。帕森斯(Parsons,1968:774)认为,从对(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描述(即确定研究的“事实”)到解释都离不开“概念图式”,他孜孜以求的“一般理论”,其主旨在于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理论的实质性的共同基础”,结束不必要的“派系之争”,从而有助于社会科学的积累性发展。默顿(Merton,1968:39)则倡导“中层理论”,拒斥“总体性的社会学理论体系”,认为这种研究取向对社会学的发展有弊无利。默顿(Merton,1968:51)认为,“社会学理论要想得到重大发展,就必须在下述两个相互联系的层面上推进:(1)发展特殊理论,从中推演出一些能够在经验上考察的假设;(2)慢慢发展出(而非突然性的启示)一个逐渐变得较为一般的概念图式,这个图式足以巩固诸特殊理论群”。显然,默顿的研究取向遵循的是从特殊到一般的经验主义理路,这与帕森斯的“一般理论”的研究取向正好相反。

从方法论角度看,渠文与其说意在提出一种关于乡镇企业的概念分析框架,不如说作者运用“理想型”的方法试图构建乡镇企业这种“历史个体”(historical individual)(韦伯意义上的)。从文章内容来看,作者实际上是从所有权结构、经营管理方式以及制度环境诸方面构建了乡镇企业的“理想型”,或者用作者的话说,这三重维度的概念建构所揭示的是乡镇企业这种企业组织“所特有的政治性、经济性和社会性意涵”,这些维度及其关联决定了“企业的性质”(2013a:15)。对社会学研究而言,作者对“治理”维度的论述可以说是最有意义的。在这项研究中,作者试图将“治理”(governance)作为社会科学分析的一个基础概念,并从体制、知识、民情(mores)三个面向来界定其丰富的内涵。这种阐述使得近年来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运用颇广、牵连诸多智识脉络的“嵌入性”(embeddedness)概念变得类型化和具体化。另外,渠文用相当篇幅来论述“民情”概念,尤其是在运用它来解释“温州模式”和“苏南模式”时,牵连到诸多历史和现实因素,展现了丰富的解释力和真正的社会学研究视角。

不过,渠文作者对其概念框架的论述也存在一些值得讨论的问题。例如,作为全文解释框架的三重概念维度之间的逻辑关系,虽然作者指出它们各自的侧重点(如“政治性、经济性和社会性意涵”)不同,并在对具体经验问题的解释中也多涉及其间的关联性,但在概念框架层次上并没有对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给予明确阐述,这使文章提出的概念框架显得不够充分,而这种主要基于分类的概念框架也显得有些简单。另外,“分析”层次和“具体”层次的区分——这种区分在方法论思考中具有关键性和基础性的意义——在这项研究中似乎也未能得到明确的论述和贯彻。因此,文章对诸多细节性的经验解释虽然颇具启发性,但在总体概念框架的阐发和对乡镇企业的总体解释两个大的方面,仍存在诸多可探讨之处。

三、“制度精神”

在渠文的结尾部分,作者表明此项研究的一个主要旨趣在于揭示乡镇企业在其产生和运行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改革的时代精神”。

与其说乡镇企业的实践是一种制度的创生和建设过程,不如说这一实践过程代表的更是一个时代的制度精神。乡镇企业实践的活力之源,在于它不为一统的体制、一体的制度和整齐划一的观念所支配,而是将各种各样的历史遗产、传统资源和本土策略与现行体制结合起来,与外来制度融汇起来,进行大胆的尝试和创造。它不屈从于任何单一向度的制度霸权,不惟传统是瞻,不受体制裹挟,不被西方掠获,印证了真正意义上的改革的时代精神。(2013b:29)

在当代中国的改革进程中,乡镇企业是一种极具本土特色和富有中国经验的企业组织形态,其中蕴含着中国改革时代的矛盾和动力:一方面,乡镇企业在改革初期的社会结构中处于一个相对边缘的特殊地位;另一方面,它在改革初期却发挥了重要的、甚至是关键性的作用。正如渠文作者所指出的:“正因为乡镇企业作为社会存在的多重因素和多重环节的交集点,才能在改革实践中蕴涵丰富的制度创新空间,并反映出改革开放前十年的核心理念”(2013b:28)。作者运用占有、经营和治理的多重概念对这种组织形态进行了详尽的结构及机制分析,并以此来揭示它所体现出的“制度精神”。不过,遗憾的是,作者只是在文章结尾部分对此进行了简要总结,而未将其作为概念框架的一维。就此也可以提出几个问题予以讨论。

首先,在社会科学研究传统中,“精神”——或道德、价值、规范等——维度一直居于显著位置。在西方思想脉络中,现代社会一文化科学实质上是一种“人的科学”(science of man)。人的存在(包括其构成)虽然离不开物质性,但其本质却在于精神性。虽然不同思想传统、流派和研究者对“精神性”的理解、表述和侧重点各有不同,但都不否认其根本的重要性。以古典社会理论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涂尔干和韦伯为例,涂尔干(2000,2001)所建构的“职业群体”虽然具有经济、政治和伦理等功能,但无论就涂尔干对此所做的社会史考察还是理论建构而言,道德规范所发挥的社会团结无疑是这一群体最主要的功能;而在韦伯(2010)那里,撇开他在学术生涯中后期对宗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所做的经典研究不论,在其早期的经验研究中,强烈的价值取向已经表述得很明确。譬如,他在运用政治经济学视角研究当时德国的具体社会经济问题时写道:

当我们超越我们自己这一代的墓地而思考时,激动我们的问题并不是未来的人类将如何“丰衣足食”,而是他们将成为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才是政治经济学全部工作的基石。我们所渴求的并不是培养丰衣足食之人,而是要培养我们认为足以构成我们人性中伟大和高贵的素质……一种以“人”为对象的科学说到底最关切的是“人的素质”;政治经济学正是这样一种以“人”为对象的科学,它要研究的是特定社会经济生存状况中成长起来的人的素质。(韦伯,1997:90-91)

就此而言,在渠文这一试图“重返经典社会科学研究”的文章中,对“制度精神”的强调也就是其题中应有之意了。不过,就乡镇企业而言,当我们强调这种改革时代的“制度精神”时,也不能忽略其价值取向的另一面。众所周知,中国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之所以发端于部分农村地区,基本上是生存问题之逼迫使然;同样,乡镇企业在改革初期广大乡村地区的兴起,虽然有历史上的制度根源(如渠文所论述的),但鉴于其所处时代背景及边缘性的地位,生存逻辑可谓主宰了乡镇企业并不是很长的发展史。大凡经历过改革初期历程的中国人,恐怕都对乡镇企业那种为了生存和扩张而不择手段的做法及其生产的大量假冒伪劣产品印象深刻。而在乡镇企业发展的中后期,尤其是在转制及后续的发展中(大多转为民营企业),其毫不掩饰的功利主义(并不完全等同于企业对利润的追求)同样给国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在强调乡镇企业体现出的改革时代的制度精神的同时,也应当看到这种精神的另外一个面相:生存逻辑与功利主义。更为重要的是,如果说乡镇企业是一种“总体现象”,那么它所体现出的这个精神维度也具有总体意义,尤其是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中国“新的总体性社会”的逐渐形成,功利主义也成为当下中国人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价值取向。社会科学,尤其是社会学研究,自诞生伊始虽然主要致力于对现实问题的描述和解释(以及相应的解决之道),但批判和理想也是其研究的基本维度。且不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批判,作为古典社会理论主要代表的涂尔干(2000)和韦伯(2010),实际上都以批判功利主义的社会理论作为创建自己理论的逻辑起点。帕森斯(Parsons,1968:ch,4)对此给予了明确阐述,并从思想史的角度对功利主义的社会理论进行了系统批判,从而对“秩序问题”做出了经典性论述。而在当今中国的社会学研究中,利益取向和利益关系似乎成为压倒性的视角,就此而言,渠文所阐发的多维视角和制度精神无疑是对这种“唯利益论”的一种纠正;虽然如此,利益乃至功利主义这个维度的影响依然需要强调,即便是出于批判之目的。

最后,就社会科学作为“人的科学”而言,它自始至终都特别关注各种层次的“主体”,从个体“自我”到不同层次的“群体”。以韦伯(2010)关于新教伦理的研究为例,这项经典研究的主旨并非在于提出一种不同于马克思的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新解释(尽管二者的关联是明显的),而是对“现代自我”的起源和形成进行深入的谱系学探讨(如Kim,2004)。在韦伯的论述中,这个问题又与西方近代史上一个新的群体或阶层——“中产阶级”(das Burgertum)——的兴起密切相关,这个群体是一种新的“伦理”的主要担纲者(carrier),他们的“心智框架”(frame of mind,中译本译作“思想框架”)与西方历史上的一些重大变化,如现代资本主义的兴起息息相关。在韦伯晚期对“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的博大精深的比较研究中,各大文明中的主要伦理的主要担纲者都是其研究的重点所在。回到渠文,我们在其中可以看到围绕乡镇企业的较为复杂和详尽的“结构分析”和“机制分析”,看到乡镇企业所呈现出来的多维面相,但我们依然不清楚这些“结构”和“机制”背后推动企业运行的“主体”。如果说乡镇企业体现了改革初期的时代精神,那么,这种精神的担纲者又是什么样的个体和群体呢?文中提及的各种角色——如乡镇企业的厂长、经理和乡镇基层的官员等——还主要限于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抽象存在。考虑到中国当时所处的特殊背景,这种研究要求也许过于困难而难以实现,但制度与人历来是难以割裂的,我们今天来研究乡镇企业,自然想要知道与之相关联的形形的人都是什么样的?或用韦伯的话说,他们有什么样的“心智框架”?这种内在状态又是如何与外在条件关联起来而推动了乡镇企业这一独特的企业组织的兴亡?

“理论之谓”,在希腊语源中原有洞察与反思之义。如何以一种恰切的方式来看待和思考当今许多中国人曾亲身经历的改革历程,渠出了一种可资讨论的探索。不仅仅是出于研究之趣,也是为了那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