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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三部曲 履职结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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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陈志强同志就任人民银行唐山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以来,团结带领全行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履职提效这一工作中心,因地制宜、敢为人先,奏响“货币政策、金融稳定、金融服务”三部曲,开创性地履行了基层央行职责。近三年来,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总工会“模范职工小家”、中国人民银行文明单位等集体先进荣誉称号74项,在天津分行业绩考核中连续七年获得A级第一名。

货币政策篇——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创新“窗口指导”方式,增强稳健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为提高“窗口指导”的有效性,围绕履行基层央行职责的核心内容,结合唐山市实际扎实做好《贷款投向参考指导目录》和“最守信用贷款企业”评选两项重点品牌工作。每年年初都将组织落实这两项工作做为“一号工程”,切实做到政府、银行、企业三个层面,经济与金融两个领域资金和信息资源的供需全面对接。2010年以来,累计评选出唐山市最守信用贷款企业1398家,通过将优势企业、名优产品和重点项目推介给银行机构,引导银行机构调整信贷结构,为创造性地落实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推动地方经济金融科学发展探索出一条符合基层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成熟模式。经过几年的努力这两项优势工作已经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品牌项目。

出台实施细则,增强稳健货币政策实施的针对性

结合唐山经济金融运行实际,近几年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稳健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稳健货币政策严格实施差别准备金政策调整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稳健货币政策促进地方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制度规定,将国家稳健货币政策和金融调控精神,细化分解为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印发各县(市)支行和全辖各银行业机构贯彻执行。

充分发挥再贴现、再贷款等政策工具作用

在积极向上级申请再贴现资金规模,增加再贴现业务量的基础上,调整再贴现的投向,将支持重点向中小银行机构倾斜,鼓励其加大对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2010年以来累计办理再贴现37.3亿元,其中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中小银行机构占比85%以上,目前再贴现余额7.9亿元,重点支持了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对商业承兑汇票、涉农、县域中小企业等领域的扶持,同时创造条件,为迁安市农村信用联社办理支农再贷款2亿元,有力地增强了其信贷支农能力。

推进企业在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

加大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宣传、指导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深入相关企业调查走访的基础上,通过宣传推介、组织培训、及时上报优质企业加入发券储备库等多种方式,帮助符合条件具有发券意向、具备成熟发券条件的企业从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2010年以来先后协助冀东发展集团等10多家企业通过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定向工具等方式融资166亿元,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

加大宣传督导力度,努力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

成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的唐山市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跨境人民币工作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的潜力,将服务与监管有机结合,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内部协调工作制度》。截至2012年11月末,全市共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138笔,金额17.97亿元,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量占全省前列,实现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量与唐山对外贸易和投资总额相匹配的目标。

金融稳定篇——打造一片金融净土

前几年,人民银行尤其是基层人民银行过分强调金融服务,出现了管理与服务“一手软、一手硬”的局面,对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能履行不到位。针对基层央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能的瓶颈,唐山中心支行提出了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在总行提出“两管理、两综合”(开业管理、营业管理,综合执法检查、综合评价)理念之前,就率先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综合评价、开业管理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

完善制度体系,推动“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从2010年7月份起,先后制定出台了人民银行唐山中心支行《金融管理与服务办法》、《综合执法检查暂行规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考核评价办法》、《金融机构风险自评估指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暂行规定》等多个制度办法,整章建制,先立规矩后办事。2010年三季度,组织了第一次综合执法检查,受理了第一份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系统申请,组织了第一次金融机构风险自评估,开展了第一次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的全面评价。

按季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推动银行业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一是持续完善工作制度。在原有制度框架内,制定和实行了《综合执法后续检查工作规定》,对综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满一年后再次组织进行后续现场检查,强化综合执法检查的严肃性;制定和实行了《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奖励办法》、《综合执法检查人员业绩申报制度》和《综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纪律规定》。

二是增加综合执法检查内容。从2012年开始,唐山中心支行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事项报告两项工作纳入了综合执法检查的内容。

三是强化重点环节控制。加强对综合执法检查报告内容全面性的控制。中心支行综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检查小组提交的检查报告,再次与检查底稿、检查事实确认书核对,有效防止检查报告反映问题不全面、事实认定不完整的现象发生;加强对检查发现的违规事实认定依据的控制。加强对交换检查意见环节的控制。每次综合执法检查结束后,中心支行综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及相关人员都要集中约见被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就检查程序是否合规、检查内容是否超范围、检查认定的问题是否符合事实、处理依据是否依法依规、检查人员是否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集中征求被查机构的意见,接受监督。通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被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请求人民银行定期举办金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培训班,或到现场对其员工进行辅导培训,提高全体员工业务素质。仅2012年以来,唐山中心支行先后组织金融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知识培训班9次,金融机构参训人员800余人次,报名参训率达到100%。

认真开展信贷效果评估和综合评价,推动银行业机构横纵对比,找差距补不足

新形势下如何创造性履职,切实提高金融管理和服务效能是一项很有挑战性的工作,为了总结积累经验,2010年率先在县域尝试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推动了县域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了信贷政策的实施效果,该做法得到石家庄中心支行的高度评价,制定出台的《人民银行县(市)支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办法》以文件形式在全省转发交流;2010年在全省率先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考核评价工作,提高了货币信贷政策落实和金融管理服务效率,在此基础上2011年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实现对金融机构管理与服务的全覆盖,高效完成对全部1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010年度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的综合考核评价,同时制定出台《与金融机构约见谈话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针对考核评价结果先后对6家金融机构负责人约见谈话,并印发《约见谈话纪要》。通过考核评价和约见谈话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了基层央行的履职效能。

率先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11年6月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确立唐山中心支行作为试点,率先在辖区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唐山中心支行从调查研究入手,结合实际,先行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实施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使全市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调查研究,明确思路,制订工作长效开展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制度,规范程序,为工作长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先后制定和印发了《唐山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暂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金融机构服务项目、产品及收费等报备工作制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制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评价办法》。据统计,截至2012年11月末,已累计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205起(次),完善办结205起(次),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满意率达98%以上。

坚持金融风险月度监测、季度分析、年度评估制度,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不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测管理,健全完善了以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金融风险监测月报、金融稳定形势季度分析和金融稳定年度评估报告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的监测管理体系。2010年以来,共受理并及时上报银行、证券、保险业的重大事项报告30份,涉及到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企业经营动向、重要案件等,辖内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意识显著增强,风险预警体制和应急预案初步健全完善。为加强对影子银行的风险监测,中心支行制定出台了《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监测办法》,将小额贷款公司正式纳入风险监测体系;辖内滦县支行通过“四个支持”(政策信息支持、业务技术支持、人力资源支持、金融服务支持),助推地方政府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管理,效果明显。

金融服务篇——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长期以来,人民银行始终将金融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异地汇款当日到账,银行卡刷卡无障碍……老百姓在不知不觉中享受着便捷的金融服务。在此基础上,着重从三个方面做好服务:一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二是改善农村支付环境;三是继续提高基础性金融服务水平。

开展“六好”金融生态环境县(市、区)创建活动

2010年以来,相继组织开展了以“政策环境好、经济基础好、金融发展好、信用体系好、司法保障好、金融中介服务好”为内容的六好金融生态环境县(市、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改善辖区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制定出台《唐山市创建“六好”金融生态环境活动实施方案》。以打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为目标,力争在三年内使全市各县(市、区)金融生态环境全部达到“六好”标准。二是成立了“唐山市六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以政府主导、人民银行主办、政府相关部门配合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体系,发挥了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三是制定了《唐山市金融生态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内容,划分六个方面57个指标,对各县(市、区)金融生态环境进行综合评价,据此作为“六好”金融生态环境县(市、区)的评选标准,并将评价结果向金融机构公布,作为金融机构向该地区信贷授信、贷款发放的参考依据。以辖内遵化支行为试点单位探索出公司评级、农户建档、涉农金融机构放贷的“公司+农户+征信+信贷”支农服务模式,吸引农户参与到涉农企业“产业链”生产经营之中,增强了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辐射力。辖内迁安支行推动成立了河北省第一家“金融法庭”,为金融维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

稳步推进,攻坚克难,全面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

为大力改善唐山市农村地区支付环境,推动形成了政府全力支持、人民银行认真督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改善农村支付服务软硬件环境,提高农民非现金支付知识和意识。

创建“四个示范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该行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通过创建三个刷卡无障碍示范市场、两个非现金结算示范市场、两个转账POS特色示范村、两个“支付结算服务站”,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

强化督导,推动金融机构特色服务。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方面,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是主力军,该行针对它们的不同经营特点,加大指导和督导力度,倡导金融机构的特色服务,发挥“1+1>2”效应,不断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一是针对农信社支付系统覆盖率低,银行卡终端机具布放还是空白的情况,该行加强了市县两级人民银行的督导,明确分阶段目标任务,推动农信社改进农村支付环境。二是督导农业银行将惠农卡的发放作为重点工作,此卡兼具相关费用减免和办理小额贷款的功能,容易得到农村居民的认同和接受。三是把督导邮储银行加大绿卡的发放和使用作为重点工作,邮储银行积极行动,推出申请绿卡“三免一低”的优惠措施。

截至2012年6月末,全市农村地区358个对公网点全部加入了大、小额支付系统和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接入率100%;共发展特约商户3179户,较2012年初增加631户,同比增长50.2%;ATM机639台,较年初增加78台,同比增长26%;POS机具4158台,较年初增加603台,同比增长38%;累计发卡608万张,达到农村地区人均持卡1.42张,农村人口持卡量较2012年初增加60万张,同比增长34%;农村地区持卡消费额99亿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4.9%。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唐山中心支行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健康较快发展,加强对弱势群体的金融支持和服务,逐步消除城乡金融服务二元化局面,并为增强地方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提高金融对地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