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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视角下森林灾害的法律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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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森林是一个极易遭受气候变化等自然灾害侵袭和意外事故影响的生态系统,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的日渐凸显,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和挑战,甚至已经从一个生态问题、环境问题,逐步的演变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乃至关乎到人类的生存。为此,应加强法律手段的运用,将气候变化与森林防治有机结合起来,完善森林灾害法律防治体系,以更好地应对森林灾害的加剧和气候变暖趋势的恶化。

关键词:气候变化;森林灾害;法律防治

中图分类号:F84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2-0051-02

在研究如何应对气候变暖的过程中,森林生态系统起到了不可或缺甚至是中流砥柱的作用,尤其是利用森林碳汇应对气候变暖是一个关键措施。然而,由于森林是一个极易遭受气候变化等自然灾害侵袭和意外事故影响的生态系统,气候变化必将对森林灾害以及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带来严重的影响。

森林灾害是世界七大自然灾害之一。森林灾害主要是指由于自然变异或者人为因素引发的,并对森林资源的正常发育或者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造成破坏或者损失,进而给林业产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自然现象及人类行为。[1]研究已经表明全球气候变化特别是CO2浓度增加和温度升高的情况下,森林生态系统将受到严重的破坏,系统结构、空间格局、组织成分、分布范围以及系统生产力等都将发生变化。此外,气候变化还会使得部分物种的适生面积扩大,种群迅速扩张,一些生态系统出现干旱的频率加大,荒漠化加重,脆弱性增加等等。[2]森林是对气候变化比较敏感的一类物种,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气候变化将导致森林灾害风险的增加。

一、气候变化现状

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当今全球普遍关注的国际化问题。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以气候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问题就引起了国际各界政府、社会组织和科学机构的高度重视。众所周知,导致气候变暖的关键因素就是大气中CO2浓度的增加。相关研究成果显示,全球大气CO2的浓度已从19世纪60年代以来的280μmol/L增长到了现在的387μmol/L。并且,近十年大气中CO2的浓度仍以4%的速度增长,到2050年以后,大气中CO2的浓度将会是现在的两倍。[3]因此,随着气温升高,温室效应的加剧,气候变暖和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的趋势将会长期存在。

二、气候变化对森林灾害的影响

(一)气候变化对森林生物灾害的影响

森林生物灾害主要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表述,即森林病虫害和森林鼠害。据普查,我国森林年均病虫害发生面积为934万hm2,超过年人工造林面积,直接导致经济损失和生态价值损失达880(亿元/a)。全国森林鼠害的年均面积约为150万hm2,其中以西部地区最为严重。[4]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森林灾害发生面积最大,损失最为严重的国家。在新的气候背景下,气候变暖将进一步加剧森林生物灾害的严峻性。

1.气候变化使有害生物的繁殖速率增加,种群快速增长

温度对生物的繁殖发育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气候变暖,森林有效积温增加,许多森林害虫的生理过程、发育周期将大大提前,繁殖速率、适应能力和存活率也大大提高,从而导致世代数和群密度增大,种群快速增长。

2.气候变化使病虫害的适生区域扩大,危害程度加重

全球气候变化对森林病虫害的分布区系和危害范围有着重要的影响。气候变暖使森林害虫的越冬代北移,越冬基地增加,迁徙范围扩大,从而大大的拓宽森林有害生物的适生区域,主要呈现出向高海拔和两极方向扩展,区系分布由南向北变迁的整体趋势。[5]

3.气候变化缩短病虫害的发生周期,增大发生频率

随着气候变暖,森林植被的物候期也在发生着相应的改变。由于有效积温增加,许多昆虫的物候期提前,从而导致世代数目增加,病虫害的发生周期缩短。例如天幕毛虫的发生周期一般为14或15年,但近些年曾于1971年、1985年、1995年在牡丹江,1965年、1974年、1984年、2002年在吉林白城相继爆发;安徽的潜山马尾松毛虫1973年以前爆发周期为10年,1973年以后则为3-5年。[6]由此可见,气候变化使得许多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周期缩短,发生频率加大,进而导致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水平严重下降,抗灾能力大幅降低。

4.气候变化使森林鼠害面积明显增加,危害程度严重加剧

我国森林鼠害主要发生在生态脆弱区,以内蒙古林区以及西部干旱地区最为严重,每年发生约66万hm2以上。[7]随着气候变暖,新的环境对老鼠的存活和繁殖提供了更为适宜的条件,活跃期延长,加之当前人们对综合治理鼠害的疏忽,使得老鼠大量繁衍和种群密度急速增加,鼠害的危害程度将远远胜于过去。

(二)气候变化对森林非生物灾害的影响

1.对森林火灾的影响

森林火灾的发生是火源、可燃物、气象等环境因子交互作用的结果,其中气象因素是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关键因子之一。气候变化对自然林火影响的范围、 程度和频率取决于森林经营历史、干旱频率及程度、病虫害爆发以及其他因素等。气候变化对森林火灾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气温升高,降水减少,蒸发加大,地被植物干燥,高温、干旱、大风等极端气候的频率和发生强度加大,从而森林火险等级和森林火灾发生的频率将明显提高;[7]其次,森林植被的种群组成和分布区域改变,使森林火灾的发生与蔓延呈现出一定的时空规律性;再次,气候变化导致病虫害的频发,促进了可燃物条件的形成,加剧了极端高温干旱区火灾频率及特大火灾的可能性;并且,由于火源分布、气象条件和可燃物的分布改变,林火的发生的准周期也将发生明显的波动,并逐渐呈现出缩短的变化。[8]

2.对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的影响

气候变化导致的森林气象灾害主要有冻灾、雪灾、风灾、旱灾、洪涝、雹灾、高温等。其中冰雪、洪涝等灾害又会进一步的引发水土流失、流泥石、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或者火灾的发生。例如2008年,我国南方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导致林木大批折断受损,并且地表可燃物大量增加,平均地表可燃物载量超过50(t/hm2),严重超过高强度大火的标准30(t/hm2)。[9]1987年的大兴安岭森林大火也是由于长期干旱引发的。目前,气候变暖导致的旱灾是我国影响面最广的气象灾害,并且还常出现多种灾害复合叠加的现象。

三、关于森林灾害的法律防治

(一)加快完善森林灾害法律防治体系的必要性

在气候变化凸显的今天,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方针为指导,从生态、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加快建立切实可行的森林灾害法律保障制度,完善森林灾害法律防治体系,不仅有利于推动和实现森林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对于防止气候变暖也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就环境保护而言,在应对气候变化历程中,森林对减缓气候变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森林碳汇功能,是减缓气候变暖的关键措施。应对气候变化,森林资源是主力;其次,就推进经济发展而言,气候变化将增加林业灾害的易发性和频发性,从而增大林业产业的风险,保护森林是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再次,就森林生态系统的自身特点而言,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森林破坏在规模和程度上都会有一定的扩展,然而森林生态系统一旦遭到破坏,其恢复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控制森林灾害的发生是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方面;最后,就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体制而言,我国的森林灾害防治法律机制严重滞后,不够完善,在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加快完善森林灾害法律保障机制的步伐,是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二)关于森林灾害法律防治的几点建议

1.将森林灾害法律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有机结合

森林灾害的频发与气候变化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森林灾害法律防治体系应该把灾害防治与气候变化结合起来。一方面,把防治森林灾害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制定森林灾害防治的政策规划和开展的法律活动中,把气候变化因素考虑进去,跳出为防治而防治的定势;另一方面,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防治森林灾害的战略行动,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主动性和紧迫性。其中,减缓和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个主要方面,减缓气候变化与森林灾害防治的结合就是:制定并完善相应的森林保护法律法规,加大人工造林力度,充分利用森林资源的碳汇功能来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与森林灾害防治的结合就是:在更好的掌握气候变化形势的情况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灾害防治政策,完善森林灾害防治机构的建设,加强森林灾害应急系统的构建,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的森林资源培训和宣传工作。

2.完善森林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

气候变化背景下,森林灾害的发生往往出现新型灾害、复合型灾害、次生灾害或者衍生灾害跨区域发生或一起并发的现象,针对常规森林灾害制定的的单行法现和政策制度已严重滞后。亟需制定综合性的防灾治灾法或以森林保护法为统帅,再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森林灾害制定更加具体、实施性强的单行法规,从灾害的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风险管理、恢复重建、救济救助等各层面都做出具体规范,并在防灾治灾的各个环节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体化要求。

3.健全森林灾害地方管理体制,确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森林灾害管理体制层次比较广泛化,不够具体细致,以致无法应对新的森林灾害防治局面。因此,在各级政府设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的专门机构,根据灾害发生的等级和特征,形成同一灾害区域多个地方政府参与的联合防控机制,协调建立森林灾害跨区域防治的检测预警系统,实施资源和信息共享、应急响应联动等措施。

4.加强森林灾害的防治能力建设和法律救助机制

以法律手段为保障,高效运行救助机制是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新的森林灾害风险的重要环节。由于森林灾害后果严重,需要建立森林灾害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通过金融、保险等多元化机制实现森林灾害的经济补偿和损失转移分担,如生态补偿政策,森林保险制度和建立专门的森林灾害保障基金等。风险分担机制应与森林救济、产业恢复等减灾和适应手段相结合。此外,还可以进一步探索社会化的捐赠救助基金体制,充分的发挥公益慈善机构在森林灾害保障中的作用,拓宽救助资金的来源和渠道,充分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联合防御、救助发挥的作用,弥补政府救助的不足。

参考文献:

[1] 魏书精,孙 龙,魏书威,胡海请.气候变化对森林灾害的影响及防控策略[J].灾害学,2013(4):37-38.

[2] 张文勤,纪成俭,王文烂,等.福建省森林灾害的发生情况与主要成因分析[J].林业经济问题,2001(3):175-178.

[3] 李艳丽.全球气候变化研究初探[J].灾害学,2004,19(2):87-91.

[4] 李剑泉,李智勇,易浩若.森林与全球气候变化的关系[J].西北林学院学报,2010(4):35-38.

[5] 赵铁良,耿海东,张旭东,等.气温变化对我国森林病虫害的影响[J].中国森林病虫,2003(3):29-32.

[6] 谢 晨,赵 萱,王 赛,袁 梅.气候变化对森林和林业的影响及适应性政策选择——基于全球和我国的相关研究进展[J].林业经济,2010(6)96-102.

[7] 张国庆.气候变化对生物灾害发生的影响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1(1):318-321.

[8] 梁 军,张星耀.森林有害生物的生态控制技术与措施[J].中国森林病虫,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