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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就要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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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晓英

整理/阿勋

密友成“仇敌”,只因玩笑伤我太深

学生时代,我就一直和男生混在一起,穿宽大的牛仔裤,梳极短的板寸头,一点儿也不淑女。毕业后,进了一家外企,我又被“发配”到业务拓展部,和一群大老爷们儿风里闯雨里奔。不过,这也没什么,我甚至还有些沾沾自喜。

这只因为副主管高亮,他睿智幽默、高大帅气!不过,淑女们却非常放心,相信她们的梦中情人不会喜欢上我这种男人婆。

但李若兰的话却让我伤透了自尊,她是我的发小,身高一米六九,体重只有四十五公斤,中学开始,男生们就爱死了她,一排接一排地撵着她,但她均拒之千里。直到现在,才“屈尊”和高亮出双入对。然而,那次公司会餐,李若兰挽着高亮的胳膊,优雅地晃悠一圈后走过来,对举着酒杯正在和男人们吆来喝去的我说:“男人婆,拜托你还是淑女一点吧,谁会爱你这样的女人啊?再说,我也不需要你这种绿叶啊。”

不敢相信这句话出自于我唯一的密友之口!不敢相信众目睽睽之下她竟如此把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我把手中的酒一饮而尽,心里暗暗发誓:从现在开始,我要你为这句话付出代价!

所以,我必须找一个男人爱上我,而这个男人必须比高亮还出色,让李若兰大跌眼镜哭天抢地。然而,这又谈何容易,在公司里,高亮已是极品。于是,在如此煎熬了半年后,加上工作又不顺心,我便辞了职,独自远闯深圳。

在四处求职三个月后,我应聘进了一家广告公司。当我第一天报到时,看见副经理办公桌前一个男人正对着电脑吃泡面,当他把脸转过来和我对视时,我不由大吃一惊,这个男人,竟是高亮!

而高亮也万分惊异,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汉堡,我不由“扑哧”一笑,一把就握住他的手,说:“哥们儿,山不转水转啊。”

下班后,我拉着高亮找了一个街边摊,点了满满一桌的麻辣小龙虾和羊肉串。高亮幸福地搓着双手,对正举着啤酒杯的我说:“等会儿,等会儿,让我先吃几口再说。”

高亮边吃边说出了他来这家公司的原因。原来,在我离开公司两个月后,他的一位同学邀请他到现在的这家公司,任开发部副经理,重要的是,如果业绩理想,还很有可能升任CEO,于是,他便毅然前往,而李若兰却因这里一时没有适合她的职位而留在了上海。

高亮一杯又一杯地灌着啤酒,不时幸福地叹着气:“好久没这么爽了,她只会去西餐厅,要不就是到星巴克喝咖啡,嘴里简直淡得没有一点味道。”我可怜地望着他,甚至还有些义愤填膺:“大概你也好久没去打过通宵游戏了吧,怎么样,不如今天我们就去放纵一下。”

那天,我和高亮疯到天亮才回去,当我把他扶到他寝室门口时,他睁着惺忪的双眼说:“哥们儿,我们什么时候再去玩?”

爱上非爱,就让我安静地离开

就这样,每逢周末,我们就昏天黑地地吃辣椒、灌啤酒、打电玩,常常疯到天亮才回家。分手时,高亮总朦胧着双眼问:“哥们儿,下星期我们再去玩,好吗?”

但我的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滋生出了一种异样的情感,这辈子从未有过的一种情感。我是那么喜欢看他醉酒的样子,那么迷醉于他拍我肩头的感觉。但我还是不能确定自己是否已经爱上了他,准确地说,是不能确定他会不会爱上我这种男人婆。

4个月后,李若兰来了。当她第一天上班在公司看到我时,惊讶地问:“男人婆,你怎么也在这里?是高亮叫你来的吗?”我哈哈大笑:“是啊,怎么?要找我PK吗?”李若兰优雅地一笑:“省省吧,我的对手还没出世呢。”

周一,上班时,去洽谈业务的途中,我实在忍不住转过脸问高亮:“你觉得咱俩关系如何?”高亮有些诧异,问:“哥们儿,怎么啦?”我笑着说:“有没有可能,你爱上我?”

高亮哈哈笑道:“哥们儿,你没发烧吧?我只是喜欢和你一起喝啤酒、打电玩,但我爱的是李若兰,你应该知道啊,男人是被那样的女人迷惑的。”

原来我真的对男人没有吸引力,原来每个男人都喜欢为淑女送酸奶。我嘻嘻一笑,说:“好了,高亮,我开玩笑的,我们当然是哥们儿,只有哥们儿才能天长地久,情人早晚有散伙的时候。”

于是,我投降了。为了那个让我又怜又妒的李若兰,为了那个让我又爱又恨的高亮,我决定离开。

别了我的爱,原谅这最后的放纵

就在我准备悄然离去的那个早晨,高亮走到我跟前,说:“今天是我生日,下班后我们聚一聚,星巴克咖啡店,不见不散。”我想,这也许是我能和高亮在一起的最后机会了,于是,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地为他庆祝这个生日,然后离开。

下班后,我骑着单车来到了咖啡店,高亮和李若兰以及其他几个同事正坐在吧台前说说笑笑,坐下后我看到,高亮面前摆满了礼物,而他拿在手中把玩的,是一瓶精致的古龙香水。我知道,那是李若兰送的。我也拿出了我的礼物,一个古铜色的红酒座架,这是我煞费苦心挑选的。

那天,我一瓶接一瓶地和高亮喝着啤酒,几个回合下来,高亮就有些七荤八素了。李若兰见此情形再也无法淑女起来,一气之下拂袖而去,高亮斜着眼看了她一下,又转过脸对我说:“别管她,今天我是老大。”

酒喝完了,高亮也趴下了。

到了凌晨一点多钟,高亮终于醒来,睁着迷蒙的双眼说:“我们也该回去了,不然,李若兰该抓狂了。”高亮涩涩地一笑,和我一起走出了酒吧的大门。看见我骑来的单车,他说:“嘿,哥们儿,来,我搭你。”我想,最后的一个晚上,就让自己放纵一下吧,于是我说:“我能不能坐到前面去?”

因为这是我的一个心愿,我曾无数次看到高亮载着李若兰就这样在林阴路上穿行而过,浪漫而又令人遐想。那时,我就想,如果有一天高亮也能这样载着我,也许我会为他改变。

没想到高亮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一把就抱起我放在脚踏车前面。我伸开双臂学着《泰坦尼克号》中的样子,任风肆意地吹着我凌乱的短发。不料,正在得意时,却看到李若兰匆匆走来。她惊诧地看着我们,当高亮追赶着她过去解释时,我呆立在风中,知道自己不过是做了一个梦而已。

第二天,我把辞职信放在了办公桌上,就这样悄然而去。没有人会知道我去了哪里,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何去何从,但我却非常清楚在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要去一趟,那是我的一个梦想,一个原本想和高亮一道去的梦想。于是,我关掉了所有的通讯工具,打好背包,带着记忆中那张帅气而又略带坏笑的脸庞,踏上了梦幻而神秘的之旅。

既然爱我,就非要你娶我

两个月后,我回到了四川老家,接受了老爸为我安排的远赴澳洲计划。临行前一周,我点开邮箱,准备向高亮作最后的道别。谁知,里面塞满了他的信!

我细细地看着那一行行文字,知道了我去的两个月里,他是那么疯狂地寻找我。李若兰也在他面前疯狂地哭过闹过,但他还是和她分了手,因为他发现彼此根本不适合,而我这个男人婆让他想念,让他吃着麻辣小龙虾时会流出眼泪,让他喝着啤酒时却怎么也快乐不起来,让他知道了什么东西失去了才觉得最宝贵。最后一封信上,他用大大的红色字体撕裂着我的坚强:晓英,我想你!想你!想你!爱你!爱你!爱你!

我的眼泪哗哗地流着,曾经的疼痛和混乱在此刻竟如此温暖而清晰。我终于知道,无论再洒脱的女子,无论她多像一个男人婆,只要被爱了,就终归会变成一个细腻而柔软的女人。

但我仍然给他留了言,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我要去澳洲了,再见。”这是我的性格,更是我的“阴谋”,我要他在几天后看见我时,体会到我曾经历过的那种大悲大喜,重要的是,深刻感受到我这个男人婆不仅独特,而且也会像那些淑女一样浪漫。

第二天,老爸把签证放到我的面前时,我说:“澳大利亚我不去了,我要去深圳,因为,我要嫁人了。”

一周后,我到了深圳,当我晚上在那个街边小摊找到高亮时,他正满头大汗地喝着啤酒就着麻辣小龙虾,而当留起一头齐肩长发的我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嘴里的小龙虾“啪”的一声掉在了桌上。隔了好久,才吃惊地问:“你不是出国了吗?我还以为你早就在悉尼晒太阳了呢!”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哥们儿,悉尼哪有麻辣小龙虾,再说没有你,就是去了火星又有什么意思?”

刚一坐下,我就向他求婚。他更吃惊,一口啤酒差点儿没喷出来:“你这个男人婆,从来都是男人向女人求婚,你怎么出招就不俗啊?”

“要不怎么让你爱上啊?娶不娶我啊?”我几乎是威逼着,“反正我就要嫁给你,你看,证明我都开来了,反正我不要玩什么同居的把戏,爱你,就要嫁给你。”

高亮叹了口气,说:“男人婆啊,你知道我为什么爱上你吗?就你这劲头,不是每个女子都有的啊,和她们比起来,你就像一株‘死不了’,怎么样都那么富有生命力。”

“什么?什么?你这小子竟把我比成‘死不了’?人家都把女友比成红玫瑰。”我跳起来,一把掐住他的脖子,恨恨地喊道,“老实交代,到底娶不娶?”

他一把抱起我,然后伏在我耳边说:“娶!娶!娶!”

责编/彭艺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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