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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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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物治理之道》在政府与市场之外创新提出了治理公共事物的第三条道路,即自主组织治理。自主组织理论的提出实属公共事物之理领域及其重要的理论创新,且就笔者本人而言,作者的实证研究方法也称得上公共行政实证研究的典范。本文将从本书的理论内容与方法论两方面展开,进而结合我国实际,谈谈一些个人的学习心得。

一、 第三条道路

(一)研究目标

传统上,对于社会资源的治理模式一般分为两种,即市场和政府。通常,市场作为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主要作用。但往往由于信息不对称、垄断和公共物品的外部性等,导致市场失灵,从而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照此逻辑,市场经济的体系就由市场与政府按一定的比例组建。不同的时间点,需要调整的只是市场与政府的边界。当我们谴责政府效率低下时,政府就开始民营化改革;当市场机制运行失灵时,就会有新一轮的政府宏观调控和国有化。

联系理论,对于公共事物的治理,“囚徒困境”、哈丁的“公地悲剧”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清晰地表明:除非彻底的私有化(市场)或者通过强权(政府)的控制,人类几乎无法摆脱这些悲剧的梦魇。于是,理论家们似乎陷入了市场――政府的无止境的循环中,找不到出路。而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却跳脱了这些模型的限制,摆脱了市场――政府的二元划分,提出了自主组织治理公共事物的制度理论。这也就是本书的目的:“本项研究的中心问题是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2

(二)内容简介

首先,作者用博弈论的方法系统总结了人们用于处理公共事物治理的理论模型:“囚徒困境”、“公地悲剧”和“集体行动的逻辑”,提出“这些模式如此危险的原因是――当他们以隐喻作为政策的基础时――那些为分析的目的而被假设为固定不变的约束条件,在各种实际场景中也被忠实地认定是固定不变的,除非外部当局对它们作了改变”3。继而,作者分析了以这些模型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利维坦”和“私有化”方案是否具有唯一性,并从理论上探讨了政府与市场之外的自主治理的公共池塘资源的可能性。她提出了“自筹资金的合约实施博弈”,认为公共池塘的使用者可以通过自筹资金来制定并实施有效使用公共池塘资源的合约。

第二章介绍了公共池塘资源的定义及在不确定环境中的理性占有者,通过确定影响个人选择的四个变量:预期成本、预期收益、内在规范和贴现率,初步构建了个人选择的模型(为第六章集体行动模型的建立铺垫)。然后考察在公共池塘环境中人们所面临的一般问题:如何通过组织避免独立性的的不利后果。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认为这个问题由外部人解决。但对于一群委托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然要处理好制度供给、承诺和监督问题。这也是为之后的案例研究提供了着手点。本章最后,作者从两个问题(占用问题和提供问题)、三个层次(操作层、集体选择层及规则层)入手进行研究框架的设计。

在本书的三至五章中,作者进行了案例分析。第三章的案例属于“长期存续的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因此,本章作者主要的研究集中在三个问题中的承诺和相互监督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作者界定了这些成功案例中隐含的8项设计原则。第四章集“制度变迁分析”,详细记叙了大洛杉矶地区南部一系列地下水流域的制度的起源和“多中心公共企业博弈”的格局的形成,进而探究了制度供给问题。第五章是“制度失败和制度脆弱性分析”,文中作者列举了大量治理制度失败或脆弱的案例,并与8项设计原则进行了比对,得出失败案例中,“没有一个符合三条以上的设计原则”的结论。

在本书末章,作者再次回到理论研究,探究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分析框架。首先,她总结了第一章提到的三个模型的问题。接着通过分析影响收益、成本的环境变量丰富制度选择模型,解析制度变迁过程,并强调了政治环境对制度变迁的巨大影响。最后谈到的是新的治理理论对社会科学家的挑战。

二、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也是本书的一个亮点。

实证主义所推崇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结论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强调知识必须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通过经验观察的数据和实验研究的手段来揭示一般结论,并且要求这种结论在同一条件下具有可证性。实证研究方法可以概括为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的观察、实验和调查,获取客观材料,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一般的研究方法。4

本书结构清晰,大致逻辑线路为“反思旧模型――理论创新――正反案例研究――构建新模型”,从方法论上讲也就是“理论――假设――案例――验证”的实证研究路径。在集体选择的过程中,人的不确定因素太多导致很难进行客观的分析。但作者通过大量的案例研究和科学的实证研究框架,使得研究更为客观严谨。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中的集体选择框架可能有不适合我国国情之处,但其实证主义的研究框架对国内公共行政的研究大有裨益。

言及实证研究,特别要提出的是书中的案例研究方法。作者在理论假设提出后,需要进行理论的检验,实际上我们有三种一般性的基本检验方法:实验法、使用大样本分析的观察法和使用案例分析的观察法。作者通过案例研究来进行理论假设的检验,从而创造出新的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案例研究的典范。

具体来说,在本书第二章中,作者提出自主治理的假设后,用三个章节的篇幅分析了大量的案例。从上文的概括可知书中的案例可以从两个层次去理解作者的论证路径。一是,第一类与第二类案例分别回答了一个群体如何自己组织起来解决“承诺和监督”及“制度供给”问题。二是,与第三类的失败或制度脆弱的案例对比,验证“设计原则”。这为作者最后回到抽象的理论分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书中浓厚的制度主义分析方法也值得我们学习借鉴。这种分析方法既注重宏观的制度安排,又强调微观的政策安排。就如书中提到的制度分析的三个层面:操作层、集体选择层及规则层,三个层次,层层嵌套。在操作层面主要研究公共池塘资源或者公共物品的占有、提供、监督和实施过程;在集体选择层面主要是政策决策的制定、管理、监督和评判过程;先发决策过程是规划的设计、治理、评判和修改。这三个层次贯穿于文中的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如第二章中,作者就从物品属性、社群和制度规则角度探讨了“公共池塘资源的情节”,“相互依存、独立行动和集体行动”及“制度的供给、承诺和监督”问题。后文案例分析亦是如此。制度分析与实证方法相结合,全面而又多层次地分析问题,是此书研究方法上最大的特色。

三、在我国的实践意义

在我国讨论公共池塘资源的自主治理或自组织问题,在笔者看来主要在于政府的角色问题。由于我国的经济是计划经济发展而来,一方面由于制度惯性的问题,政府还无法全身而退;另一方面,民众也习惯依赖于政府的安排。

民众是否会自主组织起来对公共事物进行治理?如果会,又该如何组织?笔者认为,在我国政府起着重要的作用。当然这不需要政府全权负责,但政府应该为社群的协商提供平台(建立公共论坛),或者说是起一个推手、催化剂的作用。我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社会,小农思想残存严重,个体之间缺乏信任,而横向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极大地影响纵向的制度安排,所以说在我国自主自觉地协商处理公共事物尚缺乏社会资本。因此,政府的推动是必要的,并且要明确这是个渐进的过程。就如书中提到的加勒亚灌溉工程的案例,制度组织者在农民中首先努力建立工作委员会解决特殊问题。

以下,笔者将具体来分析这个案例以此来与我国的情况进行比较。最初,加勒亚地区的农民间只有最低限度的合作。来自不同地区的定居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常常是紧张的,农民和水利部的官员之间互不信任、互相指责。另一方面,水利部官员尤其是灌溉工程师认为,农民用水不负责任,不仔细。更遭的是,灌溉系统的上游与末端居住着不同的名族。很显然,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政府加强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法律的实施或者让农民自发组织起来是行不通的。最后,建立农民组织的项目书给予农业研究和培训所――一个得到设在康奈尔大学的农村发展委员会协助的机构――一定的资金和建立农民组织的责任。农业研究和培训所吧一种催化剂――制度组织者――引入这个互不信任和不可预期的情形中。制度组织者首先要会见每位从田间水渠取水的农民,搜集该地区的有关信息。然后再非正式地与农民们见面,规划自助方案。这个时候,他并不急于建立一个事先规定的组织,而是努力组成一个工作委员会来解决特殊的问题,图修理破损的控制水门。同时,制度工作者需要向水利部门说明农民无法解决的问题。从这点可以看出,制度组织者是农民自组织与政府之间的纽带。“一旦农民们习惯于在一起工作,并从集体行动中受益,制度组织者再帮助他们组成地方性组织,按全体一致的原则选择农民代表。这个代表能在大型会议上阐明他所在的田间水渠的其他农民所感兴趣的东西,并向他们报告在较大的论坛上所发生的事情”5,这样自组织就逐渐形成了。同时,政府对这类组织的承认也是相当重要的。

应该说,我国大部分的公共事物的情况要好于加勒亚地区,政府与农民之间保持着较为良好的互动关系,所以可以由政府出面来安排制度组织者或提供公共议事的平台。在本书中提到大学毕业生可以是制度组织者,因为大学生能很快理解组织原则,有与官员有效地打交道所必要的社会地位,并能解决一部分的大学生就业问题。这点是符合我国的国情的,我国的农村本身就有自己的大学生村官,这直接为这项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宝贵的人力资源。接着,大学生村官们就能开始发挥制度组织者的作用:了解公共事物的情况,安排农民一起解决公共事物地区的某些特殊问题,将农民不可能完成的工作汇报政府。当农民有了集体自主解决问题的习惯后,最后再建立地方性自主组织。

由于资料有限,笔者也无法对我国的公共事物的管理进行更深入的探讨。但总的来说,此书中的一些经验是值得借鉴和反思的。

总而言之,《公共事物的管理之道》无论是在理论还是研究方法上来说,都是一本难得的好书。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也很值得尊重。笔者也会在以后的时间里,反复研读此书,望能有更深入的了解。

1作者简介:胡轶俊(1987――),女,浙江富阳人,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

2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6月第1版,第51

3 同上,第18页

4 baike.省略/view/588069.htm

5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6月第1版,第2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