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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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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04-007-03

摘 要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民收入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国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我国1978年全国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33,而近年来具有关测算,我国的基尼指数早已高于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本文主要从我国目前收入现状入手,分析造成收入差距的原因,然后针对性的提出了缩小收入差距的对策。

关键词 居民 收入差距 分配 成因 对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通过对经济体制的改革,将市场经济引入社会主义,克服了计划经济下的平均主义效率低下的弊端。经过三十年的改革,我国的经济发展成就举世瞩目,居民的收入成倍增加,人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显著地改善,社会效率得到空前的提升。然而,我们无法掩盖经济高速增长背后收入差距拉大的事实。人们开始越来越多的将目光聚焦社会公平。如何正确的看待目前我国收入差距,如何寻求一条科学合理的解决对策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在我国共同富裕的目标引导下,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抓住机遇和优惠政策富裕起来了。然而,在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过程中出项了问题。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我国收入差距逐年拉大。

(一)城乡收入差距

根据下面有关数据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后,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都有了明显的增长,城镇居民收入有1978年的343.4元逐年增加,上升到2008年的15780.8元,农村居民收入也从1978年的133.6元上升到2008年的4760.6元。然而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却不断拉大。1978年收入差距为209.8元,到2008年收入拉大到11020.2元。

(二)地区收入差距

改革开放后,我国率先开放东部沿海城市,凭借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良好的经济基础以及中西部地区的援助,东部地区实现了经济的腾飞,人民物质水平极大地丰富。逐渐的拉开了与中西部、东北地区的差距。

(三)行业收入差距

20世纪80年代我国行业间收入差距问题开始显现,进入21世纪,我国行业间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根据2009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2008年收入最高收入的行业是金融业,平均工资61841元,最低收入行业是农、林、牧、渔业 ,平均工资12958元,两者相差48883元。

(四)阶层收入差距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也越来越细,企业内部,有决策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他们之间的收入状况也是天壤之别。一些企业高管的年收入是普通工人年收入的十倍甚至百倍。

二、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成因

(一)经济转型后的正常因素

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实行计划经济,居民的绝大多数收入来源于劳动报酬,而我国在收入分配上有严重的平均主义倾向,在“大锅饭”的制度引导下“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在“平均”体制下,虽然收入差距小,但低效率的社会生产已经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后,我国向市场经济转型,居民的收入来源多元化,同时我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分配制度。市场经济是承认人们之间的各种差异,包括先天的身体条件、智力,后天的机遇、社会地位、知识结构、拥有资源等。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必然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出现差距。同时,由于收入分配制度的多元化,使得劳动量不再是衡量收入的唯一标准,劳动者的各种财产性收入不断提高,导致收入差距拉大。当然,这符合福利经济学中的补偿原则。国家的任何政策变动都将会导致市场价格变动,会使有人受益、有人受损,如果一些社会成员状况的改善补偿了其他社会成员状况的恶化,且补偿后还有剩余,就说明社会福利增加了。

(二)经济转型后的不合理因素

1.初次分配存在问题

首先,部分行业存在垄断。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给予一些行业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和优惠,促使这些行业进入门槛高,市场资源不能自由的流动,从而形成垄断,不按照市场机制运营。由于这些行业获取了超过社会平均利润率的超额利润,致使从事这些行业的人员收入远远高于其他行业。其次,存在不合理的收入。改革开放后政府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前提条件是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然而,部分人抓住我国在经济社会转轨过程中的制度不健全取得大量的不合理收入。如部分生产者利用我国市场经济法制化尚未形成,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谋取竞争中的有利地位,从而获得暴利。

2.再次分配存在问题

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一定是按照劳动者参与市场的能力来实现收入的分配,这样就会造成一部分人收入低下,甚至是失业。而市场不能自动的调节收入分配的不公,这就要求作为宏观调控的政府发挥作用。但由于我国的财税政策不完善,致使收入的再分配效果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从而使得收入差距拉大。首先,我国的税收政策不完善。比如我国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人群起不到很好的调节作用,却加重了工薪阶层的负担。同时,由于我国财产登记制度不健全,财产税难以全面的开征。目前我国的财产税尚不成体系,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很有限。其次,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同时地区之间的差距很大。

3.第三次分配领域空白

第三次收入分配是指经过第一次和第二次收入分配后,个人出于自愿,在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通过各类慈善机构、民间团体组织的慈善性质的集资、捐款等活动捐赠出去,进行社会慈善或公益事业,从而使个人收入在社会中进行的再次分配。目前,我国的各类慈善捐赠大多是在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后的行为,并没有形成一种制度,让企业、个人自愿的从事捐赠。然而第三次分配对解决我国社会财富不断增长中个人收入差距拉大所造成的社会不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教育机会、就业机会不均等

目前我国教育结构和投入存在问题,国家对基础教育投入相对不足,尤其对于农村教育。导致农村教育远落后于城市,进而造成城乡子女在教育起点的不公平;对于高等教育国家投入多,多数情况下,城市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大大多于农村学生。这样使得原本就存在收入差距的阶层在子女教育上存在差距,为今后收入的差距埋下隐患。除此之外,由于目前缺乏科学公正的人才评价体系和充分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促使户籍、出身、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差别成为拉大收入差距的推手。工薪阶层、农民家庭的优秀子弟通过自身努力入职高薪管理机构和行业的机会越来越少,而官宦子弟和纨绔子弟却可以通过父辈的基业轻而易举获得高薪职位的机会。这不仅削弱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人力资本的效率,也导致收入阶层的不断分化与强化――富者愈加富有,贫穷家庭延续贫穷。

5.城乡二元结构仍然存在

目前,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仍未彻底打破。土地、资金等影响农村发展的因素未能得到有效、合理地配置,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城乡公共产品的提供仍然存在很大差异。比如,农村教育水平滞后,教学资源和师资队伍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医疗设备陈旧,医务人员匮乏;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仍未建立。除此之外,二元户籍制度造成城乡居民就业上的不平等,从而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在寻求职业的过程中,农民工遭受不公平的待遇,致使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得不到保障。

6.自然资源分布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不平衡

我国从北到南、从东到西,自然条件存在较大差异,交通运输、经济发展基础、科学技术的力量和水平都存在较大差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等方面也存在差异,这就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生产单位之间、地区之间致富的条件存在差异,必然导致居民收入上的差距。加之,在过去改革开放的30年中,政府的政策重点支持东部地区发展,中部、西部、东北地区为其提供了很好的资源和人力援助,致使东部地区人民收入水平远高于其他地区。

三、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对策

(一)完善初次分配

针对我国目前初次分配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初次分配不能够走平均主义的老路,应该鼓励人们通过诚信劳动和合法经营富起来。但同时,要避免在初次分配过程中收入差距过度拉大。在初次分配中注意效率与公平的兼顾。首先,对于某些垄断行业,政府应当适时的打破垄断,从而提高这些行业的效率。同时,政府对这些垄断行业给予了很多的支持,政府可以考虑对垄断行业的高额利润全部或部分收为国有。对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工资也应该有良好的监督,将其收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其次,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经济制度,严打黑色收入。最后,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提高从事体力劳动的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对于参与收入分配的其他财产要素,应该将其收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二)运用财税政策完善再次分配

初次分配中为了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应该注重效率,同时兼顾公平。而在收入的再分配过程中就应该更加的注重公平。而市场再收入分配中存在市场失灵,这就要求政府通过财税政策的运用来实现再分配的合理化。首先,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方面,完善地区间的转移支付,政府应该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另一方面,完善阶层间的转移支付,通过政府的财政支出,多给予低收入人群以补助,提高他们的收入和福利水平。其次,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和财产税制。通过提高个人的免税额来保障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同时考虑个税的综合课征,以便对高收入者征收高的个人所得税。通过进一步完善财产税制,对部分工资收入不高,而财产收入高的群体征收高的财产税,进一步缩小其他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取得的收入同劳动取得收入的差距。最后,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内容,是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充分的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从而将其与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差距缩小到合理的范围内。

(三)建立健全的第三次分配制度

建立健全的三次分配,可以在初次分配、再次分配的基础上进一步的调节收入差距。首先,政府应该重视对第三次分配制度的建立。其次,加强对各种慈善机构、民间团体组织的规范和监督,使其在公开、透明的机制下运行,充分发挥这些非政府组织在三次分配中的主体地位。再次,积极的发挥媒体、社会舆论的作用,引导企业和个人自愿的进行捐赠。企业可以通过捐赠树立企业的形象,个人可以通过捐赠增加个人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形成一种社会风尚,进而达到缩小收入差距的目的。

(四)强化教育,拓宽就业渠道

针对目前我国教育存在的问题,政府应该强化基础教育。通常人们的受教育的程度和收入水平成正相关,而基础教育又是人们未来发展的起点。所以强化基础教育是实现起点的公平,缩小收入差距的有效途径。政府应该加大对低收入人群和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投入,切实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针对目前我国就业不公的现象。首先,政府应该引导社会形成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和充分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其次,政府应该给予低收入人群优先的就业机会和自主创业的资金支持。再次,政府应该积极的发展第三产业,拓宽就业渠道,提供更多更好的岗位给低收入人群。最后,政府可以考虑加大对低收入人群专业技术的培训。目前,我国的技术人才供求出现缺口,政府可以通过对低收入人群的专业技能培训来弥补这一缺口,同时也可以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

(五)加大财政政策对农村倾斜,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

针对目前依然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我国应该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对农村的倾斜,积极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通过对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医疗保险、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进而缩小同城镇居民的福利差距。当然,要想缩小收入差距,还要进一步的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首先,取消不合理的二元户籍制度,保证农民有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工资待遇。其次,政府应该改变现有的农村土地政策,同时加大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切实保障和提高农民收入。其次,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的科技投入,促进农产品的市场化,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条,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最后,政府应该鼓励社会资本向农村流动,进一步推动城市化进程。

(六)继续实行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

近年来,随着我国发展的重心由东部转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致使这些地区的发展速度加快,然而,由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同东部地区在社会经济基础上的差距已经拉开,想在较短的时间内缩小这一差距并非易事。所以要坚定不移的施行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加大对这些地区的政策支持,将更多的资源优先投入这些地区,将更多的人才吸引到这些地区,同时加大东部地区对这些地区的反补,争取尽早缩小差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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