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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6日,贵州毕节5名流浪儿童在垃圾箱内生火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这5名儿童中最大的13岁,最小的仅有9岁。
据了解,这5名孩子并非第一次离家。他们常常穿着单薄地在外结伴流浪;到了晚上就住在地下通道或者电视塔下。曾经在街头救助过他们的一名毕节市民回忆,孩子曾对他说,“宁愿流浪挨冷挨饿也不去民政局”,因为“那里没有自由,要定时上厕所,吃的住的都难受”。
这一惨痛的事件迅速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也引发了关于流浪儿童救助机制的思考:如何及时发现正在流浪的孩子?如何让流浪儿童救助机制更有成效,避免孩子“二次流浪”?
谁来负责
依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中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流浪儿童是指为年龄在18周岁以下,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看护,流落到社会上超过24小时,失去基本生存保障而陷入困境的少年和儿童。
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应当是“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
但在现实操作中,这种工作机制牵涉的政府部门很多,涉及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真正落实起来,可能要近10个部门协同‘作战’。”张传文说,他是山东省泰安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主任、救助站站长。
部门责任分工不够明晰,一来降低效率,二来导致问责难。张传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在工作中常有战战兢兢之感——救助站的主要责任是接收流浪儿童,包括为其提供食宿、寻找家人、教育培训、身体恢复、送返回乡等。如果找到家人,由救助站负责护送回乡,并对家长进行教育和指导;如果找不到家人,由救助站负责转送社会福利机构。
但即便如此,依然有不少孩子回到家后再次离家出走。“如果出了问题,矛头又会指
向救助站。”张传文说。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这种机制的弊端在于各部门“谁都沾点边,谁都不负责,实际上没有办法客观解决问题”。
事实上,就在事发前半个月,毕节民政局也刚了《毕节市七星关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细则》,同样要求公安、民政、卫生、城管以及镇乡办事处等部门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
事发后,尽管这起事件被警方定性为“意外事故”,但仍有包括区教育局局长、区民政局局长、镇长、校长在内的8位相关负责人被免职。有网友认为这样处理打击面过广,并从侧面反映了流浪儿童问题问责不明。
民间组织的助力
“我想,如果贵州毕节那5个孩子在广州流浪的话,或许我们能在他们躲进垃圾箱之前找到他们,并给予帮助。” 广州启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李森说。
从2004年开始,作为广州最大的民间青年志愿者组织,广州启智中心每周或者每两周都要组织约40名志愿者,抽出一个晚上的时间,从晚8点到凌晨12点,在广州各大天桥、隧道、建筑工地等流浪人员聚集区进行志愿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派发饮用水、食品、衣物,为流浪者理发,播放露天电影,与流浪者聊天儿等,以及告诉他们哪里有工作机会或免费的技能培训。
在原有的公安、城管、民政部门负责的基础上,民间组织的努力正在成为一支重要的补充力量,令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更加全面细致和高效。
据媒体报道,从2012年8月开始,广州市海珠区政府每年拟拿出200万元,用以购买广州启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其辖区内各个社区提供的专业社工服务。这种“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协同”完善社会建设的方式,越来越为地方政府所接纳。
云南省家馨社区流浪儿童救助中心,是一家专注于流浪儿童和困境儿童综合救助的民间机构。多年来,家馨中心一直在救助昆明街头的流浪孩子,并尝试探索流浪儿童救助的新模式。由于无权强制救助流浪儿童,家馨中心的工作人员只能带着志愿者直接上街寻找流浪儿童并与之交谈,取得他们的信任,劝导他们去救助中心;那里为孩子提供免费的吃、穿和医疗卫生等服务。待其状况稳定后,再将其送到儿童村接受救助。
家馨的另一种救助方式是将流浪儿送到“类家庭”,一种集看护、疏导、教育于一体的“亲情化”的救助方式。一些孩子在充满爱心的家庭里逐渐找回了温暖。
家庭问题:流浪的源头
流浪儿童离家原因多样,包括家庭贫困、父母不和、家庭暴力、想出去见世面、被拐卖等,但家庭问题是最主要的根源。
家馨中心和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联合的《转型期昆明市流浪儿童调研报告》显示,调查对象中,将近一半的流浪儿童是为了逃避家庭问题而选择离家出走。来自重组家庭的孩子占调查总数近三分之一,另有近三分之一源于单亲家庭。
近年来,留守儿童的监护及教育问题日益凸显。孩子缺乏足够的监护、家长教育方式粗蛮、网吧等娱乐场所在农村的蔓延,都令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变得复杂。上述报告中一个令人心痛的数据是,将近七成的孩子回家后又离家。他们中有31.7%是因为家人寻找,或被公安、机构遣送回家的,但44.8%的孩子为了逃避家庭问题再次出走。报告指出,当家庭问题依旧的时候,强行把儿童送回家庭的结果就是儿童的再次逃离家庭。
各种救助机构,提升服务理念和专业水平,不让孩子感到不自由或生活无聊,也是防止孩子“二次流浪”所要做的。
如何帮助流浪儿童,是一个机制问题,也是一个伦理问题,牵涉到政府、民间机构、家庭、学校甚至社会上的每一个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研究院名誉院长陆士桢说,在儿童保护机制没有完全建立的时候,我们每一个环节的人员,如果能从儿童权利的角度多负责一点,这样的惨剧就能减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