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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莱特说: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如果说,生存与死亡确是人类的一个永恒问题的话,则接下来需要考虑的,便应当是怎样生,如何死了。与死比起来,恐怕生的问题更为复杂,古人讲过:“未知生,焉知死。”
比如,在殖民暴力统治下,反抗是被殖民者一种通常的生存状态。当然,从历史叙述的角度来看,还应提及的另一种生存状态是介于侵略与反抗之间的,即被殖民者在殖民侵略者的暴力强制下,遵从殖民暴力的统治秩序而忍辱偷生。有论者将其称之为“灰色生存”。
远的不说,自1840年到1949年,对于中国的人民来说,这种“灰色生存”应该说颇不陌生。对于这样一种生存状态,作为身受者自然不会欢忭,即使并未感同身受罢,想来亦不会心向往之。可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出现的可能。且勿论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的“河殇”现象到前些年为周作人等人的张目,也不用细说近年来为李鸿章、慈禧之类的翻案,这一些似已成强弩之末。但既然“风起于青萍之末”,虽则“自从一雨零落后”,也总不免有人“老爱微风草动摇”。
记得在去年偶翻报刊,就在国内某大报上看到一篇“读史有感”的东西,读了之后,当时即颇感诧异,至今犹耿耿于心。该文作者所读之史是:
1860年夏,英法联军进逼北京之时,通州首当其冲。当时的通州知州萧履中为保通州安全,出城与洋人谈判,而达成协议:洋人军队不可入城,然一应牛羊米面蔬菜柴草等物由通州供应。据说还是按物付价。协议之效:“从此相安无事”,“通州城乡数十万生灵无一伤亡者”。待这位姓萧的知州大人调任他州,百姓还特立“去思碑”以志其德政,云云。而在40年后的1900年,八国联军打进中国后,通州知州孙寿臣在破城之前逃走,而城破之时,男女老少被抢、自尽、惊恐溺殁者甚众,“死亡无算”。
由于该州志书有萧知州“为求一方苟安,向敌妥协,以物资资敌,实为卖国之举”之评,于是那位“读史者”有感焉――“同为一地知州”,萧履中“卖国议和”却“保了一城百姓”,而孙寿臣“遇敌先逃”,“不战、不抚、不顾百姓,与开城降敌无异”。因此,那位“读史者”向人们提出一个问题――“时至今日,我们到底该怎么看萧履中的功与过呢?”
看来那位“读史者”是在明知故问,因为其行文中已有萧大人“保了一城百姓”之语,那遇敌而逃的孙知州自然不能与之相比,功过优劣似已不言自明。但使人不解的是,那位“读史者”在诟病孙知州时用了“不战、不抚、不顾”等字样,但对萧知州却除了称许其“抚”与“顾”外,并未对其“不战”提出什么异议。看来那位“读史者”对“战” 并不是很在意,有“抚”、有“顾”便可弥补不战之愆了。至于用什么办法来抚与顾,在那位“ 读史者”看来,倒在其次,甚至可以不论了。然殊不知在遭遇外敌侵略时,除了“逃”与“和”,还有一条根本出路――战,即斗争、抵抗。可惜那位“读史者”只谈“逃”与“和”,就是绝口不言“战”字,似不能以疏忽论之。由于那位“读史者”在文中不谈“战”,所以,对侵略者进行抵抗的后果如何也就没有明示。但可以肯定,抵抗,必定要流血,甚至会失败,“议和”呢,则可得一时一地之平安,从这里得到的消息是,只要能保得平安,哪怕是苟安,尽管议和可也,大可不必吝惜那些牛羊米面蔬菜柴草等屑小之物,“尔爱其羊,吾爱其礼”。有人不是还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观心”吗?区区“吃吃喝喝”值得了什么!
当年,八国联军侵占北京时,民众必须在门前插着用洋文写的大某国“顺民”的白旗,每天夜晚还须在门前悬灯一盏,以示归顺。同时还有人组织市民为侵略军送去万民伞、德政牌,自称顺民。当时,在日本横滨发行、由梁启超主持的《清议报》屡发评论,认为此乃支那人的奇耻大辱,盖生成之奴隶性质,乃甘心服人者也。而当时另一维新派人士孙宝 则认为,抚我则后、虐我则仇,古之常理,何足为耻。且言在没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犹使民不服,则“惟尽受西人屠割而已”,更不可在以反抗救死图生无望之时,以始终不屈为高,并将 梁启超之论斥之为“陋见”。看了那位“读史者”之“有感”,几与孙氏的“高见”略同。
在中国历史上,对于侵略者的态度,大致有二:誓死抵抗,保国保种,只要能争得做人的权利,流血牺牲,亦在所不惜,此其一;甘当顺民,苟且偷生,活命第一,做牛做马,亦不以为耻,此其二。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上半叶的100多年中,有志气有骨气的中国人皆取前一种态度,“我们的先人以不屈不挠的斗争,反对内外压迫,从来没有停止过”(语)。从辛亥革命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了民族的独立,人民的解放,前仆后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虽身死敌手而不悔者,不可胜数。当然,也出过一些卖国求荣的民族败类,但都遭到历史和人民的唾弃。然而到了21世纪的今天,有人却以不守民族气节以求“灰色生存”为倡,岂不令人瞠目!
再回到当年通州萧知州的功过问题,若谓其与洋人议和而“保全百姓”为有功,那三元里人民抗英又该如何评价?是功,是过?按那位“读史者”之逻辑,不但中国近代史需要改写,恐怕中国抗日战争的历史也该换一种写法了。建国前夕,同志在为人民英雄纪念碑题写的碑文中写道:“由此(三年解放战争)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英雄们永垂不朽!”倘以与侵略者一味议和而保得一时一地之苟安为有功,则“永垂不朽”者又当为何人?
固然,读史论史,个人感想见仁见智,本属正常。但涉及到国家、民族之前途命运的大事时,就必须要分出个大是大非来。退一步讲,即使如小小的通州在遭外敌侵略时可以用萧大人那种开门揖盗式的办法得以“保全”,那么,推而广之呢,一省、一国难道也可以都如法应付吗?个别的普通人有些感想不足为虑,而一旦将其形成一种“理念”而入于人心,甚至奉为立身的圭臬,其结果将是何等不堪设想?这样一个阵势,一味为那些在侵略者面前只知屈膝低首而不思、不敢抵抗的人和事张目下去,万一有那么一天,东洋的或西洋的什么“联军”又来一次“南京大屠杀”,抑或某些国家挟世界上最先进的武器,来强买强卖他们的那个“民主”的话,国人中间还有如吉鸿昌、张自忠、杨靖宇、赵一曼等等这样的志士仁人出现吗?
西哲柏拉图说,有个原则应该作为愿意生活得高尚的人们的行动指南,这就是“尊严与失去尊严的意识,没有这种意识,无论国家或个人,都将一事无成,或无大成”。人,不只要生存,还要看看我们生存的“颜色”,是“金色”不是“灰色”。作为一个人,没有了尊严和失去尊严的意识,那他就只能是一个直把灰色当灿烂的色盲,直至失去起码的生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