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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放一段扭曲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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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保证金历来是中国证券公司最大的一块奶酪。然而从严格意义上讲,这块奶酪并不应该是指保证金本身。因为客户保证金属客户资产,而非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公司在其中只扮演存管人的角色,而没有任何处置权。

但是,中国的证券市场竟有着这样一个三角怪圈:客户无法知道自己的资产被挪用,监管方无从了解保证金是否被挪用,于是证券公司便肆无忌惮地长年挪用客户的资产,并一直逍遥法外。

再进一步分析,正因为保证金是客户的资产,因此把这部分钱放到银行去与放在证券公司,这对客户来说其实并没什么两样。但是对于证券公司来说,这就是天壤之别。

首先,由于在历史上形成了以上怪圈,因此部分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资金已经离不开客户保证金。而且也许是用得久了,感觉上它变成了自己的。

其次,由于违法却又不用服法,因此就干脆把客户的资产标榜成自己的奶酪,公开地不让别人动了。

这一切听上去都那么荒诞,但历史走过来时却极其自然。下面回放几个历史发展镜头。

镜头一:中国的证券市场从建立之初,便是在严格的现货(金)交易和“银证分业”体制下诞生的。而且,早期的证券公司基本上是由人民银行出资发起设立,接着是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其中,直到1997年所有证券经营机构划归中国证监会监管之前,证券公司一直被归类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此,证券市场的客户保证金从一开始就几乎全部由券商开设的柜台来办理现金存取。

镜头二:在此期间,中央银行一直对证券公司存款计付金融同业存款利息,而证券公司付给其客户的则是个人活期存款利息。这种息差最高时曾达到了5%,现在也有将近2%。先不论它曾给证券公司带来了怎样的奢靡,更重要的是,央行的这种利率政策已经让市场忽视了证券保证金的本来意义,而是更多地将其作为存款来看待!同时,证券公司也认为自己理应有融资功能,决不轻言放弃。

镜头三:1990代中后期,北京曾举办过一个证券交易营业部拍卖会,一个在当时资产净值仅1000万元的营业部被叫到了1亿多元。有资料显示,在营业部买卖最火时,卖价一般都要超过净资产的2~3倍。资深专家认为,这高于净值的溢价,卖的正是客户的存款而不是客户存放在证券公司处属于证券公司受托管理的客户资产。

镜头四:已发生挪用的没有得到清算,新增挪用的仍然不容易被发现。出于种种考虑,“3号令”没有要求将客户保证金以客户名义交第三方托管,而且允许证券公司对结算公司备付金账户内自营资金与客户保证金的统计结果进行调账,这使得证券公司隐瞒其挪用的真实数据并不十分困难。更无奈的是,因挪用造成亏损的机构还能得到政府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