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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损失竟占到GDP的6%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这些问题每年夺去了20万人的宝贵生命。
交通事故使11万人丧生
城市里家家都安上了防盗门,不敢随便给陌生人开门。国家“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彭苏萍认为,人们普遍缺乏安全感反映了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严重失衡,就在这种失衡的状态中,人民的生命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
首要的就是安全事故总量居高不下,屡屡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更具突发性、灾难性和社会危害性。1990年至2002年,我国安全事故总量年均增长6.28%,最高时增长达22%。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全国共发生107万余起各类事故,导致14万人丧生。其中77万多起道路交通事故,夺去了11万人的生命。在所有的工矿企业中,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最为严峻,2002年因瓦斯爆炸、矿井坍塌等恶性事故死亡近7000人,近年来,全国平均每天发生7.2起一次死亡三至九人的重大事故,每周发生2.5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每月发生1.2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彭苏萍指出,如果不采取强有力措施,我国的生产安全形势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十分严峻,事故发生率仍将在高位徘徊。
天灾人祸的威胁
食品安全也成了大问题。据了解,污染与中毒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食品安全隐患,人们的生命和健康因此受到严重威胁。2001年卫生部收到706起食物中毒报告,中毒病例22193人,死亡184人,但专家估计实际中毒人数可能是统计数量的10倍以上。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重大突发性灾害频发,70%以上人口,80%以上工农业和城市,受到各种灾害的严重威胁。一次重大的自然灾害可能造成数万、甚至数十万人死亡,千百万人受到冲击。
“天灾”之外,人祸也直接威胁着生命安全。火灾是危害最持久、最剧烈的灾害之一。科技部973火灾项目首席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范维唐告诉记者,我国每年因火灾而死伤的人数都在几千人。据公安部统计,2003年共发生火灾254811起,死亡2497人,伤3098人。
社会治安形势严峻
近年秋,我国犯罪形势向动态化、组织化、职业化和智能化的趋势发展,全国公安机关所立刑事案件年均上升幅度为24.7%,刑事案件的总量每年均达300万起以上,各类刑事案件死亡年均近七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00亿元;经济犯罪涉案金额平均每年都在800亿元以上,违法犯罪形式趋向多样化、复杂化,而且走向国际化。
尤其需要提醒的是,高新技术的发展,生物技术特别是基因技术的广泛使用,核工业的发展,往往给犯罪分子和跨国犯罪、提供了最现代化的作案手段,公共安全的威胁不再局限于任何一个国家的国境内。
每年损失6500亿元
每年我国由于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计6500亿元人民币,约占GDP总量的6%。范维唐分析这个数字的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
20万人的生命被夺去,6%的GDP被吞噬。范维唐指出,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实际上,公共安全问题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SARS,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限制是有目共睹的。
专家指出,多年来我们用非常低的劳动成本和非常高的资源环境代价换来了GDP的高增长,而忽略了社会的均衡发展。目前我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健全,应对公共安全问题和社会风险的能力还远远不够,从SARS引起的社会性恐慌和一些重大安全问题引发的震荡可以看出,全社会的神经仍旧十分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