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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治水”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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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抓治水、促转型、护民生”的发展理念,切实改善市流域水质,达到“无黑臭、水变清、可游泳”的直观要求,结合2012年兰溪市水质综合考核情况,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影响水环境的主要因素,制定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十大行动”方案。围绕“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全市水环境整治任务,重点污染源得到治理,全市小溪流水质总体进一步好转,消除劣V类断面,基本消除V类断面,兰江出境水考核达到优秀,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Ⅱ类标准”的目标,科学谋划,真抓实干,凝心聚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兰江断面出境水质达到三类标准,在全省流域考核中连续11个月被评为优秀。

一、铁心治涝

兰溪位于钱塘江中上游,地处兰江、婺江、衢江三江交汇处,属钱塘江中游滞洪大库区,三江干堤总长164公里,占钱塘江千里江堤六分之一,水库山塘多,洪涝灾害频发,为全省30个重点防洪县市之一。经过近几年建设,全市已基本形成防洪闭合圈,切实解决了多年来困扰兰溪发展的“水患”问题。

开展水库除险工程。“十一五”期间特别是2008年省委省政府实施“强塘”工程以来,兰溪市通过公开招标、科学规划、倒排时间、部门联动,实现了无障碍施工,共投入资金20亿元,加固建设干堤、小流域堤防40余公里,完成4座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31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等,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为抵御洪水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快农防加固工程。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我市启动了以富春江库区为重点的钱塘干堤和农防加固工程建设,三年间累计投入建设资金9?郾8亿元,加固20年一遇标准堤防92?郾6公里,新建、改建排涝站23座、各类水闸25座,可使10?郾3万人和8?郾6万亩农田及一大批工矿企业得到有效的防洪防涝保障,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目标基本达成。2013年,该市又开工建设了城市防洪工程,计划2014年汛期前基本完工。

实施责任落实机制。2013年兰溪市政府分别与16个镇乡街道、32个防指成员、5座中型水库签订防汛责任书,并在媒体上刊登公示“三江”堤防、排涝站及城区重要地段防汛责任人,水电站和全市1万方以上重点山塘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确保防汛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完善防洪应急预案,建立防汛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机制、防汛抢险预警机制、实时水情雨情监测系统、市防指和所有镇乡街道远程视频会商系统等,并拥有一支实战能力较强的抢险队伍,基本实现洪灾“不死人、少伤人”。

二、铁腕治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水环境整治重要指示精神,兰溪市于2013年7月30日召开市、镇、村三级水环境综合整治视频会议,并下发了《水环境综合整治“十大行动”方案》,稳步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

以督查考核强化监管。出台《兰溪市2013~2015年跨镇乡小溪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水环境综合整治。建立由镇乡、街道及经济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段长的“包干制度”,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主要河流的治理,定期以政务通报形式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整治计划和目标,接受社会监督。“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企业主也公开承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强化执法环节,加强节假日巡查、夜间突击检查和行业专项检查力度,开展了汛前应急执法专项行动、兰江排放口核查行动等专项检查,全年共出动监察人员7331人次,检查企业1498家次,其中夜间出动1337人次,检查企业238家次。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兰溪是生猪养殖大市,生猪饲养量85万头,农村面源污染严重。为此该市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开展了以生猪养殖专项整治作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采取“走出去发展”和萎缩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与内蒙古扎赉特旗开展了粮食生产和生猪养殖全面合作,引导养殖户走出去、规模化发展,力争生猪养殖量减少10万头。截至目前,全市已关停拆除121家,处置生猪7919头,拆除栏舍面积30599平方米。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整治。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出台《兰溪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十大行动”方案》,集中开展工业污染方面整治行动。去年从5月中旬至8月底,集中100天时间,开展对违法排污、偷排污染物、转嫁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环保“绿剑”专项行动,实行整改销号制度,重点解决环保积案。同时大力推进印染、电镀、化工、造纸、制革、蓄电池等六大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全面取缔“低、小、散”污染企业,消除区块环境安全隐患。截至目前58家重点积案企业中全部完成整治,取缔或关停54家“低、小、散”污染企业。

三、铁面治砂

兰溪市的采砂、制砂、洗砂行业已有30多年发展历史,群众要求开展黄砂整治的呼声越来越高。但由于涉及面广,利益链条盘根错节,整治难度大,同时缺乏大环境的支撑,一直难以有效突破。从去年9月开始,兰溪市借全省强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的东风,打响了“百日治砂”攻坚战。按照“减数量、抓规范、提水质”的整治目标,兰溪市用时3个月181家砂场全面关停,同时在全市新设7家砂场,通过公开拍卖10年经营权方式,取得拍卖款1?郾86亿元,占地面积由1430亩压缩到360亩,节约土地1070亩,节约率达75%,有效实现了规模化发展、规范化管理,提升了水质和群众满意度。

深入调研,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兰溪市多次召开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协调会,深入开展调查,全面掌握本辖区范围内的砂场的数量、规模、位置、从业人员等情况,出台《兰溪市制(洗)砂场专项整治方案》。同时,成立兰溪市采(制、洗)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明确目标,科学统筹整治步骤。明确全市制(洗)砂场控制在现有数量的5%以内,砂石年产量减少50%以上,乱租乱包、乱挖乱淘、乱洗乱排现象得到根本遏制的整治目标。确定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以北部六个乡镇街道为试点片区,先行开展整治,1个月内完成。二是11月开始总结试点经验,调整优化整治措施,12月底前完成了全市所有制(洗)砂场整治和采砂权拍卖;三是进一步明确砂场管理职责,2014年3月底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明确,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置完毕并拆除设备的,按照2013年前9个月的用电量情况并结合砂场规模等,给予砂场主2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未在限期内处置完毕并自行拆除的,取消奖励及设点经营权的竞拍资格。对拒不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强化配合,科学调动整治力量。坚持公开透明,一个口子执行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各部门联动,全力做好整治工作。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由各镇乡、街道为黄砂整治的责任主体。在整治过程中,负责向辖区范围业主进行政策宣传解释等具体工作,确保整治力量、整治强度、整治进度和整治效果的“四到位”。二是细化部门分工。从水务、财政、国税、环保、国土资源、供电、工商、公安、质监、交通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整治办公室,集中办公,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的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做好各镇乡、街道整治进展的统计工作,做到一星期一通报,一月一总结。并着重细化水务局、财政地税局、环保局等重点职能部门职责,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如在对砂场实施统一断电时,必需供电部门专业人员实施,乡镇干部、公安人员现场维持,确保无障碍操作。三是调动社会力量。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视察黄砂整治活动,加强对整治工作监督,及时吸取好的意见建议。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整治工作,第一时间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予以高密度的宣传报道,并对好的典型予以通报,对个别阻扰整治的典型予以曝光,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