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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才”庄吃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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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庄吃嘴“前世是一只猫”,但就外型和习性看,我发现他其实更像兔子,有时又像袋鼠,总之,啮齿类的。我印象中的庄吃嘴总是“人立”着,眼风在各店望子上回旋,心在各家厨房砧板上乱跳,且一直处在不停的咀嚼之中。

庄吃嘴好吃,真的好吃。

我总感觉,像他那样典型的“吃才”,可谓世间少有,也许五百年出得一个――那是一旦吃了点可口的,往往口都不舍得漱的那种(有考据癖的朋友可以查阅他的《食事趣摭》,有关证据全在里面)。跟你打个照面,三句话,保准落到吃上。如果要跟庄吃嘴通话,如果是在吃饭之前,他就会要你“报一报菜单呐”。你如实报了,要是比他吃得好,他必然臭骂你一顿,最低限度也得讪讪地作几声不平之鸣:“妈哩格麻花,欢喜哟,快活哟,安逸哟!”前不久,他人在北京,来电里细说友人为他摆出的场面,而我正在家里烧菜,跟他招呼了,却仍是喋喋不休。向友人报警说:“别唆了,油要燃了。”喋喋依旧,刚报了几道肉食,声称接下来就是我最喜欢的海鲜单了。一方面是心中不忍,另一方面,则是水火无情,情急之下,老子“嘭!”给他掐了。

说到吃喝,故人里面,庄吃嘴,应该排名“男一号”,许多“处女吃”都是跟随他一起。

庄吃嘴贪吃,我说:“吃李忠的菜,感觉惭愧,吃庄吃嘴,心安理得。”庄吃嘴说:“要的就是你们心安理得。”

庄吃嘴醉酒,那就好玩了,动辄:“老子何许人也?!”有时,风云际会,满座尽都不知自己是“何许人也”。

如果写醉态,庄吃嘴上下里外都是经典,而且又何止是“百出”。我在江涛的《金鼎宴记事》上,以《记诗人庄吃嘴与老婆的一轮通话》为题写的“小学作文”,所写都是真的,只是为避免松散,将其平日的言语做了个辑录。据以读报为业的“战士诗人”薛一尘说,此文被多家报纸“非法”转载,令庄吃嘴的臭名不仅昭著一时,而且小小地远扬了一回。庄吃嘴得知,直骂我“作孽”。一次乘出租车,司机问:“哪里下?”庄吃嘴说声:“开!”既可以理解为:不妨漫无目的地转悠,也可以理解为:很想去火星、冥王星一带转转。总之,开你的!可惜那司机脑筋短路,借此良机,让那“羚羊”狂奔一个通宵。上车后的庄吃嘴,隔一秒钟说一句:“我要弄死他!……我一定要弄死他!……我肯定要弄死他!”吓得司机六神无主,浑身哆嗦,车子直晃悠,“人命关天”哪,不得已,便将我等直接拉到了武装检查站。问明情况,深夜值勤的交警说:“既然人家已付了钱,你还是应该送他们。”回想起来,好在我趁着还能认清币值,为以防万一,上车就把车费给了。在所谓“诗歌江湖”之中,诗和人往往两码事,写诗的人,特别是那些诗歌写得好的,为人大都极其不堪,这便是诗歌江湖飞快而彻底地破灭的根本原因。一拔诗人当中,庄吃嘴的尖酸刻薄,是出了名的。不管有没来由,都要嘲讽你一通。同时,造下无数“口孽”,他的那副德性与我骨子里的平民意识格格不入,我曾直截了当地对他说:“我们是阶级矛盾!”令他一双猫眼圆满了良久。因此,一开始,对其印象极差,压根儿想不到竟然成为莫逆之交,一度看到他就像受苦人盼到了好光景,或者是找到了亲人。早年,因其嘴巴太滥,许多人都扬言揍他。但不管是“杀威棒”还是“迷踪拳”,却大都寄下了。我却真的打了他,那是醉了,受了欺负,他把我背了回来,心中不忿,又找不到发泄处――那小子用啤酒瓶在我脑袋上敲了一下,当即飞也似的溜了。我报仇无门,便只好拿那个一个劲地骂我的小子出气,拳打脚踢,还用地毯裹他,那是把他当成了会喘气的尸首。凡此种种,我却记不清了,只记得自己摸着汩汩长流的污血,拼命给一老哥们儿打电话,哥们儿沉着地说了声:“去医院看看吧。”我便人事不知了,后来庄吃嘴不吐不快,抚着暗伤痛陈往事。庄吃嘴在文章中说:“喝醉打架――当然主要是挨揍。而且,基本上都是无辜挨揍。”说的就是我们这些不仁不义的家伙。常常拷问自己:“当时怎么就下得了手呢?”

其实朋友当前,庄吃嘴人极随和,心地比较明净的那种,也是少数几个始终不曾辱没诗歌名节的诗人之一。跟他一起,绝大多数时候都可以很明朗、很轻松、很适意,那种舒适的感觉是骨子里的,灵魂里的。

如果有人跟你有共同的朋友、共同的嗜好、共同的话题,那么,你的福分就有了不断加分的可能。当然,吵架是免不了的,说来,是因为所谓“求同存异”当中是把求同放在前面,还是应该首推存异。悟到了“大敌为友”的至理,于是,二人间的“阶级斗争”不战而和。

多年以来,我和庄吃嘴以及一帮子臭味相投的哥们儿,一起轰轰烈烈地吃着、目空一切地喝着、旁若无人地聊着,同时,醺醺然相继混进了老龄社会――明显的征兆是熬夜能力越来越差,头发越来越白,相聚的机会越来越多见面却越来越少,有时举杯的手开始微微发颤。如此的哥们儿一场,使得“酒肉朋友”甚至于“狐朋狗友”之类的词都变得亲切而体面起来。我相信我们彼此都从各自的养生之地携带了地气和灵光。友人之中卢炯光的“牛羊太守”只当了几天,庄吃嘴猫太守却是毕生的职司。“猫员外”的名号是我送的,早年不喜欢狗,说是小时侯遭咬怕了。喜欢狗以后,从此不吃狗肉。我理解,但也笑他该吃的不吃,能吃不吃,不该、不能吃的却吃得眉飞色舞、热火朝天,到底进入了魔障。

一个天才,文化界尤其是诗歌界、书刊界公认的奇才,却总是不顺,关于这一点,我想了很多――做朋友,便忍不住要替对方操心,就像他总是操心我一样。庄吃嘴心太软,而骨头太硬,于是便经常有人忍不住要抄起什么家伙在那上面狠狠的敲打一下,基本上是把他当成了实验室里的动物,自然也是啮齿类的。我断言:他借助别人的实力实现自己梦想的方式注定行不通,而他心性又高,即使一无所有了,那几根骨头却一直都在,又从不以跪姿面世,因此,老得“坐着”,但我始终坚信,迟早一天,他必然可以直起身来。

庄吃嘴喜欢野食,尤嗜苦笋、河豚,日前与晋亨“腰缠十万贯,骑马下扬州”,吃到如皋时,终于出事。好友乃作《墓志》一篇,曰:

“庄吃嘴思佚,生于苦笋之巅,藏身河豚之腹。生来蹊跷,死得其所。非法饕餮,人神共怒。一生清苦(苦笋之与诸苦不同之处),止于狐独(即孤毒,据说河豚之毒无药可解)。呜呼庄吃嘴。哀哉思佚,厨事未了身先死,因食而亡,禽兽不如(典出鸟为食亡)。”

“伏惟尚飨!尚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