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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绿色壁垒的双重性及我国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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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绿色壁垒是一种具有双重性质的贸易壁垒。它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贸易自由化的发展,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同时又在客观上保护了生态环境,促进了人类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绿色壁垒的双重性质决定了其对我国的影响也是双重的。因此,我们应公正、客观地审视绿色壁垒,对其有利的一面进行充分、合理地运用,对其不利的一面则应积极寻求跨越壁垒的对策

[关键词]绿色壁垒;双重性质;双重影响;对策

[作者简介]徐辉,湖南科技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硕士,湖南永州425100

[中图分类号]F7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4―0060―04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全球环保意识的增强,追求无毒害、无污染的产品已成为人类生产和消费的主流,国际贸易“绿色化”趋势明显。但与此同时,绿色国际贸易也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那就是“绿色壁垒”的冲击和影响。据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的一份资料表明,我国每年有多达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绿色壁垒的负面影响。因此,认识绿色壁垒的双重性质和影响,从而寻求合理使用和跨越壁垒的对策,是我国外贸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绿色壁垒的双重性质

关于绿色壁垒的含义,目前学术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大多数学者是站在我国的立场,对绿色壁垒进行批判,认为绿色壁垒是“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程序,实施环境标志制度以及课征环境进口税等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也有学者从稍为中立的角度,认为绿色壁垒是“为保护人类健康,保障生态安全和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而采取的,客观上对贸易产生某种限制或障碍作用的各种措施”。笔者认为,后面这种定义是比较客观、公允的。

事实上,贸易与环境保护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实现可持续发展。贸易是为“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和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最佳地利用世界资源”,而环境保护的目的,正如《21世纪议程》引言中所指出,是“改善所有人的生活水平,更好地保护和管理生态系统,争取一个更为安全、更为繁荣的未来”。环境保护与对外贸易应该是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但是,由于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在技术水平、环保标准、环境基础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发达国家对产品或服务过高的环保要求,在客观上就成为阻碍贸易自由化发展的一个因素,即“绿色壁垒”。客观地说,绿色壁垒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具有双重性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贸易壁垒与环境保护并存

一方面,从贸易的角度看,一些发达国家在设置绿色壁垒时,其首先的立足点是本国的经济利益,以保护环境为口号,以高技术标准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或服务进入国际市场,其真正目的是保护本国的行业和市场,这就影响了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阻碍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从环保的角度看,绿色壁垒在客观上保护了全球的生态环境,保护了人的生命和健康,保护了人和其他动植物的生态安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二)合法性与不公正性、歧视性并存

从合法性来看,绿色壁垒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资源的有限性和生产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的根本矛盾。社会和生产的不断发展,使不可再生资源加速耗竭,环境污染不断加深,影响了人类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际社会为了保护环境,提高生存质量,制定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和协定,一些国家也制定了大量国内法律、法规以保护本国环境,这都使绿色壁垒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法性。目前世界范围签署的与环境和资源有关的国际公约及协议已多达200多项,德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环保“篱笆”。与此同时,《GATT1994》第20条“一般例外”的(b)款和(g)款赋予了WTO成员国以“环保例外权”,即各成员国有权以“保障人民、动植物生命或健康”或“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为理由而采取限制贸易的措施;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和《实施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SIS)也允许WTO成员方为环保目的而采取相关措施。这些环保条款都为发达国家实施绿色壁垒提供了合法依据和可能。

尽管绿色壁垒看起来可以使人与自然最终达到和谐统一,实现贸易与环境的双赢,但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技术水平和贸易地位上差距很大,这种不平等基础上谈平等本身就是不公正的。况且发达国家在制定绿色壁垒相关法规和具体实施过程中,有时也背离了WTO/TBT、WTO/SPS等多边协议中所倡导的宗旨,显示了它具有歧视性的一面。如美国环保署于1994年为在美国污染严重的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制定了新的环保标准,但生效期限内外有别:美国生产的汽油可以逐步达到有关标准,但进口汽油则必须在1995年1月1日该规定生效时达标;欧盟也曾因中国褐虾的“氯霉素事件”而对来自于我国的动物源食品进口实施全面禁止,实行“一刀切”的做法,这是绿色壁垒被人为滥用的表现。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的双重影响

由于绿色壁垒具有双重性质,因此它对我国的影响也是双重的。只有客观、全面地认识绿色壁垒,才能避免在研究和实践中的片面性。

(一)绿色壁垒的有利影响

1.绿色壁垒将促进我国生态环境的改善,使我国步入新的环保时代。绿色壁垒措施的诞生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当今人类社会追求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要求,它在给我们惨痛教训的同时也使我们意识到了环保的重要性。由于我国过去对环保重视不够,致使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而绿色壁垒使一直只重视经济发展而忽略了环境保护的我们认识到环境与经济是密切相连的,今后的经济发展应与环境保护相结合,我国将进人环境保护的新时代。

2.绿色壁垒将推进我国消费和生产方式的变革,为企业提供新的发展契机。绿色壁垒作为绿色消费时代下的产物,将以其被赋予的强制性促进我国传统的“温饱型消费”向现代“健康型消费”、“绿色消费”转变;在绿色消费的引导下,生产也将不断趋向清洁化、节能化和绿色化。如果我国企业具有敏锐的商业嗅觉,应当积极地抓住这个机会以获得先行优势,实行绿色生产,开发绿色产品,开辟新的市场。

(二)绿色壁垒的不利影响

作为市场准人的一种刚性约束,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产生了直接而又明显的负面影响,它的日益蔓延、提升正波及我国越来越多的贸易领域和产品,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1.我国出口市场和产品将受到广泛限制

根据我国现状,许多出口商品很难在短时间内

达到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国家及地区制定的较为严格的环境标准,而我国外贸出口的主要对象就是这些国家和地区,于是我国的出口市场将被限制在一个较小的范围之内。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的出口产品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机电产品、纺织品、农产品、化工产品等,这些产品受环保因素的影响很大,过高的环境标准会使我国产品出口逐步减少,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据统计,仅在2000年,我国遭受绿色壁垒限制的出口贸易金额就超过了450亿美元;2002年仅欧盟禁止我国动物资源产品进口一案就涉及国内94家企业和6.23亿美元的贸易额,我国对外贸易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绿色壁垒的挑战。

2.降低了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和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

随着绿色经济的兴起,绿色含量低的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越来越小,而我国的出口产品绝大多数为非绿色产品,不能适应人们的绿色消费需求。而且在我国科技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促使产品绿色化,就要对众多产品从设计、研发、生产、运输、营销到服务等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绿色化管理,从而增加了更多的检验、测算、认证、包装等费用,使出口成本大幅度上升,在出口创汇水平没有实质性提高或增长水平低于成本上升幅度的情况下,势必降低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这些企业经营的积极性。

三、绿色壁垒在我国的合理运用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绿色壁垒的挑战,我国并非无能为力。绿色壁垒的合法性和积极作用的一面为我国对绿色壁垒进行合理运用提供了依据,具体措施有:

(一)加快环境标准建设和环境立法。构筑我国自己的绿色保护体系

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发展中国家环境标准建设相对落后或不完善的情况,将一些在本国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产品和受到禁止的污染产业推向我国,严重影响了我国环境和部分民族产业的发展。因此,我国应当建立起自己的绿色保护系统:第一,进一步完善环境立法,尽快与国际环保法规接轨。目前我国已颁布6部环境法、13部环境管理法和395项环境保护标准,大体完成了环境立法的框架。下一阶段,我国应参考国际规范,针对各类商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制定相应的环保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促使对外贸易的环境管理与国际环保法规和惯例接轨。第二,加强环境影响评估制度的实施力度。环境影响评估制度旨在开发或建设项目时,就该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进行科学调查、预测和评估。该制度在我国《环境法》中仅做了原则性规定,因此,我国应对现有的贸易和环境政策进行必要调整,把环境保护问题纳入国家的投资政策和贸易政策体系,在外商投资项目的引进和进口贸易方面提出明确的环境保护要求。对我国目前尚无相应环境标准适用的进口商品和引进项目,应要求贸易对象国适用其本国标准。

(二)逐步建立起国内绿色壁垒的运行机制。

绿色壁垒的运用既要面向国外,也要面向国内。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恶化问题除了外部因素引致外,自身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在我国,由于生产方式和技术的落后以及绿色管理上的滞后,国内环境问题尤为突出,产品质量和卫生令人堪忧,不仅出口产品接二连三遭遇国外绿色壁垒,国内也有不少直接威胁人们健康的“黑心产品”。为此,我国在对外严格控制外来污染进入的同时,对内也必须建立起国内的绿色壁垒运行机制,包括建立绿色市场准入、行业准入、绿色管理机制等,不断优化生态环境,进一步扩大国内绿色市场和绿色产品开发,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我国跨越绿色壁垒的对策

绿色壁垒存在的客观性和迅猛发展的趋势,给我国的政府和企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为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我国的外贸产品和服务必须接受发达国家的高标准检验,必须符合近乎苛刻的环境要求,否则就不能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因此,寻求跨越绿色壁垒的相应对策,是我国的当务之急。

(一)政府的对策

1.大力普及环境教育,强化环境管理。政府应通过各种形式,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提倡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使绿色贸易融入到每一个人的生活中,把绿色贸易思想作为开展国际国内贸易的一个基本思想和原则。要让人们树立全方位、全过程的环境管理新思想,从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消费到废物的回收、再利用,每个阶段都应进行环境管制,以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要求。

2.建立绿色壁垒的预警机制。政府应尽快建立国外技术性壁垒的预警机制,加强对国外环保认证标准的研究,收集国外的绿色壁垒措施,建立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突破国外的绿色壁垒。

3.加强认证机构建设,提高认证工作的权威性。政府应按照国际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ISO14000认证、绿色标志认证等机构建设,扩大认证范围,提高认证工作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加强与更多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国际互认,为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4.强化政府对绿色产业的倾斜力度。我国绿色产业基础薄弱,还不具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实力,而且由于绿色产业的产品和技术成本过高,资本投入大,风险大,影响了企业投资绿色产业的积极性。因此,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政策倾斜。

(二)企业的对策

1.导入并完善环境成本核算体系。长期以来,我国企业未将环境成本计人产品价格之内,这不仅导致出口贸易容易受到环境壁垒的羁绊,也损害了国家的长远发展利益。因此,企业应建立符合国情的环境成本核算体系,加强对环境变化与资源、身体健康、社会经济影响的定量化研究,实现资源的集约使用和有效管理。

2.大力开发绿色产品,积极发展绿色市场。随着人们对衣、食、住、行等的绿色需求不断扩大,绿色消费正风靡全球,绿色产品将成为主导国际贸易的新潮流。企业必须顺应这一潮流,调整和优化出口结构,通过改造产品设计和包装,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环保因素,努力达到各种技术、安全、卫生、环保标准以及包装、标签规范,开发环保成本低、质量优、符合国际环境标准的绿色产品,打人国外绿色产品市场。

3.积极推进环境标准制度。我国1996年开始进行ISO14000国际环保标准管理体系的认证试点,但目前通过认证的企业为数不多。因此,企业还必须进一步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标准,参与国际合作,让中国的环境标志产品走向世界。

4.调整对外贸易主要对象国的结构,增强贸易对象结构的合理化。我国主要的贸易对象是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其实行的环境标准往往超过国际标准水平,因此,应在努力跨越其绿色壁垒的同时,发展其他贸易伙伴,增强应对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