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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流动比率指标评价财务状况的局限性及创新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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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往往依赖负债进行经营,企业偿债能力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债权人、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流动比率是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一个重要财务指标,理论上一般认为流动比率指标应保持在2:1较为合适。本文通过对流动比率的内在机理分析和对不同行业流动比率的比较,对流动比率指标的衡量标准进行了全新的诠释。

所谓流动比率指标是企业流动资产合计与流动负债合计的比值;它是我国企业现行财务指标评价体系中用来评价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待摊费用和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等,一般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项目的期末数。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各种应交款项、应付职工薪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等,通常也用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项目的期末数。其计算公式如下: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一、现行流动比率指标评价短期偿债能力框架的局限性分析

根据西方经验和现行教科书理论的一般定义“流动比率在2:1左右比较合适”。如果流动比率>2, 则表明企业流动资产占用较多,会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和企业的筹资成本,从而影响获利能力。如果流动比率<2, 则说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不足,有财务风险。但是,单凭这种经验判断也并非可靠,虽然有时流动比率较高,但短期偿债能力未必很强。因为可能是存货积压或滞销的结果,而且,企业也很容易伪造这个比率,以掩饰其偿债能力。如年终时故意将借款还清,下年初再借入,这样就可以人为地提高其流动比率。假设某一公司拥有流动资产40万元,流动负债20万元,则流动比率为2:1;如果该公司在年终编制会计报表时,故意还清10万元短期借款,待下年初再借入,则该公司的流动资产就变成了30万元,流动负债变成了10万元,流动比率为3:1。这样提高流动比率演绎的短期偿债能力,不能够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而派生流动比率指标失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流动资产中包含了虚拟资产,流动负债中包含了虚拟负债。如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等资产是虚拟资产,这时被融入流动资产中加以计算;同样地,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负债是虚拟负债,同样也被划入了流动负债总额。这样,必定使流动比率指标产生虚幻性结果。

2. 流动资产隐含的长期化现象问题。虽然流动资产的理论标准是一年,但在实务中难以准确地界定。比如,其他应收款被归为流动资产,然而有的单位的其他应收款数年不能变现;再如,应收账款有的时效早已超过了一年期限,这已经尚失了流动性的判定标准,却依然纳入流动比率的考核范畴,这必定使其指标脱离客观现实性。

3. 存货价值只代表存货历史成本,而不代表其可变现金额;一般企业均以历史成本表示存货的价值,并据以计算流动比率。事实上,经由存货发生的未来短期内现金流入量,除了销售成本外,还有销售毛利,然而流动比率未考虑毛利因素。此外,通货膨胀、通货紧缩情况的存在,存货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也会影响到存货的可变现金额。最后,该指标无法剔除存货积压或滞销的负面因素结果。

4. 会计处理的技术原因造成的指标失真因素。例如从银行取得一笔一年期以上的贷款,企业会计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借款”科目,这时增加的长期负债,短期内对应增加了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存货等项目)。流动比率指标产生了会计核算偏离的脱缰结果,此时该怎样评价流动比率指标?此外,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股本、实收资本等长期负债和接受的权益性投资行为;短期内对应增加的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存货等项目)总量,更加使流动比率指标的结果扑朔迷离,背离实际。

二、对不同行业流动比率指标的实例比较分析

按现行教科书理论的一般定义“流动比率在2:1左右比较合适”。但如今大多数企业的流动比率指标均达不到2、或者是大于2。下面我们以几个有代表性的行业和比较典型的企业为实例,进行比较分析。

1.房地产开发企业:大连A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沈阳B房地产开发企业2005年、2006年、2007年财务报表分别截取如表1所示:

大连A房地产开发企业:2005年末流动比率=5496129337.92/5012168391.59=1.10

2006年末流动比率=6561096808.59/5247305842.94=1.25

(三年简均值为:1.30) 2007年末流动比率=9411340646.94/6125000000.00=1.54

沈阳B房地产开发企业:2005年末流动比率=935243288/800613350=1.17

2006年末流动比率=1322556447/1316220442=1.00

(三年简均值为:1.19)2007年末流动比率=895509138/637480942=1.40;

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房屋开发、基础设施开发、代建工程开发、维修及管理。房地产业在我国尚属于成长期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仅有20年的历史,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通过以上实例剖析,我们可以看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来说,2:1流动比率的理想值在这里并没有得到应验。因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开发资金较多,且本身并不拥有大量的资本金,其资金一般来源于中长或短期借款。流动比率的大小,最重要的是取决于存货比率大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存货一般高达75%甚至更高。此外,房地产开发项目通常采取预售期房(预收账款)的方式筹集资金,且营业周期较长,前期开发一次性投入较大。这些特点使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流动负债数额也较大,故流动比率相对较低。

2.建筑安装(装修)企业:大连C建筑企业和鞍山D装修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财务报表分别截取如表2所示:

大连C建筑企业:2005年末流动比率=474988798.62/413174384.63=1.15

2006年末流动比率=552156200.36/474083183.50=1.16

(三年简均值为:1.15)2007年末流动比率=447061714.31/388482387.20=1.15

鞍山D装修公司:2005年末流动比率=8984225.04/6865721.38=1.31

2006年末流动比=160614388.55/102866296.27=1.56

(三年简均值为:1.41)2007年末流动比率=316806604.24/231191316.80=1.37

建筑安装工程业是指专门从事各种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勘察、设计与施工建造的物质生产部门,是从事建筑产品生产经营或提供建筑劳务、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是建筑业的基本组成部分,构成建筑业的主体。建筑安装业一般工程承包额和垫资量巨大,资金占用多、周转慢、生产周期长、工程量大,经营状况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大;对建筑安装企业的经营能力与实力要求较高,所以流动比率指标也相对较低。

3.酒店、餐饮等服务型企业:大连E酒店和大连F餐饮服务企业2005年、2006年、2007年财务报表分别截取如表3所示:

大连E酒店: 2005年末流动比率=156140807.61/134166416.63=1.16

2006年末流动比率=113066975.54/177828807.40=0.64

(三年简均值为:0.71) 2007年末流动比率=87444417.98/265317483.48=.33

大连F餐饮服务企业:2005年末流动比率=3509101.36/8110575.13=0.43

2006年末流动比率=24290555.38/19807766.17=1.23

(三年简均值为:0.88)2007年末流动比率=69499765.53/70365194.71=0.99

进入21世纪以来,酒店、餐饮、旅游等服务行业以年均20%的增长速度,成为了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该行业的营业周期较短,几乎没有应收账款,且不需要大量的存货储备;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为货币资金和为变现能力较强的必要周转存货 ,因而其流动比率非常低。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由于企业的行业、地域差异及企业所处的经营周期不同,其流动比率指标也不尽相同,但基本围绕着上述分析的区间均值波动。同时由于行业、地域、所处经营周期的不同,企业经营周转所需的资金必然存在着差别,所以其合理的流动比率也不尽相同。通常制造业较其他行业高、交通不发达地区较发达地区高、经营旺季比淡季高。所以判定一个企业流动比率是否合理只有与同行业平均流动比率、本企业历史流动比率进行比较。

由于企业流动资产是由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和存货等组成,所以虽然有些企业流动资产数额较大,计算出的所谓流动比率指标趋于理论上的合理值,但由于该企业存在着存货积压、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增多且收款期延长以及待摊费用和亏损增加等情况,其现金及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数量严重匮乏,失去了现金流入量;这时企业的实际短期偿债能力已经丧失。而有的企业虽然流动比率相对标准值2:1较低一些,但是它的流动性好,现金流充足,第一还款来源充分;这时企业也能够在银行取得较好的信誉,实际上它的偿债能力远比那些所谓流动比率2:1的企业还要强。这就是我们对“流动比率在2:1左右比较合适”教条理论的深层次质疑!

三、应用流动比率指标评价的创新点与对策

伴随着21世纪初欧、美等国利率政策的调整上扬,一般企业更多的利用权益性筹资等方式来满足营运资金不足的需要;流动比率在2:1左右比较合适的法条更是受到了挑战。所以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根据流动比率是否在2.0左右简单地认为短期偿债能力是否出现了问题。因为对于不同行业、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及同一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其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或质量都存在差异。或者说由于工业企业、商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业、饮食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各企业不完全相同,所以不能简单定义为2:1就好,笔者认为合理的指标应该是:(流动资产-期初运营资金)/流动负债 ≥ 1 就行。

这里,运营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反映了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的数额和全貌。动态地看,等于1说明短期偿债能力的底线未遭到侵蚀;小于1说明企业经营处于亏损或将运营资金转化为资本性支出了;而大于1则说明产生了新创的增量资金。当然这要结合企业是否存在着存货积压、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增多且收款期延长以及待摊费用增加,或者是否将运营资金转化为资本性支出等多重因素加以分析,一般应结合现金流量表来判断评价。

从另一个角度讲,流动资产的数额必须超过流动负债数额,否则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会出现问题。所以一般流动比率大于或等于1成了评判企业财务状况即短期偿债能力的底限。这是对传统意义上流动比率值2:1合适框架的修正。同时我们必须考虑以下相关因素:

1.有许多信誉良好的大中型企业都拥有比较充分的举债能力,根据需要可以随时进行债务融资,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在银行有充足的授信额度,剩余没有使用的信用额度可以随时补充企业的现金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流动比率短时间处于1左右也不会出现问题。

2.会计是按照购置成本报告存货的;因而公司通过存货所创造的现金通常在计算流动比率时采用存货购置成本数额,特别是那些毛利很高的企业,短时间流动比率处于1.0左右,可能不是财务状况恶化的问题。

3.某一时段企业将运营资金转化为资本性支出,短期内影响了流动比率指标的公允表达。同时,某一时段企业刚刚偿还完长期债务等,造成了流动比率指标的极大波动,导致低于底线值。这一切都是动态的财务管理活动,不必机械、教条地加以评价或否定!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流动比率的评价值未必一定是2:1好,应该说大于或等于1就行。这样一来,企业既可不必为了让投资者、债权人等确信自己有较好的偿债能力而费尽心思粉饰财务报表数据,使流动比率的比值努力向2:1航标趋近,也可以让企业在银行授信、投资、购并重组等业务中,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和判断,结合其他财务指标和报表项目体系做出客观而明智的决策。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会计系

* 本文系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城市商业银行授信风险控制与管理系统研究”项目分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