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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篮子”安全保障体系也要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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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中期以后,我国“菜篮子”产品生产数量继续快速增长,品种日益丰富,价格保持稳定,买方市场的格局基本形成。但近年来,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却日渐突出,每年全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此,有必要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让安全标准体系也早日入世。

当前“菜篮子”食品卫生状况堪忧

一、有害成份违规超标现象严重,对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据国家质监总局2001年底抽检报告,我国有近50%的蔬菜农药残留量超标,有的地区乙酰甲胺磷的残留量竟超标60余倍。近期媒体报道:在对上海几家主要超市抽样检测后发现,70%左右的猪肝及猪肉制品含有不同程度的“瘦肉精”,由此推测,各类农贸市场猪肉产品“瘦肉精”含量可能更高。由于相当一部份“菜篮子”食品毒污问题严重,对国民身体素质的负面影响已不容忽视。据卫生部门反映,现在城镇居民半数人群长期处于疲乏、健忘、烦躁、神态异常的“亚健康”状态;每8对夫妻有一对不育,比20年前提高3%,青少年性成熟时间也提前3年左右。这些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也与城乡居民长期食用含有各类激素、毒污成份的食品有着密切的关系。

二、管理和技术手段薄弱、流通秩序混乱,“菜篮子”产品食用安全缺乏制度保障。“菜篮子”产业链条长,从生产到消费要经过很多环节,产品的自然属性多为鲜活易腐,保障食用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我国“菜篮子”产业化素质较低,仍以分散生产、小规模加工为主;市场化的经营使许多生产者和经营者只注重经济效益,无视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加上“菜篮子”产品的卫生状况用肉眼难以鉴别,市场管理制度和鉴定技术措施相对薄弱,严格监管“菜篮子”卫生质量的难度很大。例如蔬菜、水果,农药、化肥的使用,畜禽使用的兽药、抗生素、饲料添加剂、激素等,在很长时间内或缺乏有害物安全标准,或虽有标准生产者并不了解;入市准入也缺少必要的卫生质量检测,畜禽的私屠滥宰仍在一些地区大量存在。

三、严重影响国内产品的出口创汇。我国是全球“菜篮子”产品生产数量最多国家,但由于国内食品卫生质量标准偏低,出口数量与国内产量极不相称。近几年来肉类出口逐年下降,水果出口也不理想,预计今年蔬菜出口也会减少。据统计,近8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因农药残留不符合进口国要求而退货的损失达74亿美元。目前,欧美、日韩等国都有比较完整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如日本2000年出台了《有机农产品的日本农村标准》,对蔬菜类产品农残限量标准有3728个;韩国仅对大蒜就制订了53个农残指标,而我国蔬菜农残标准全部才有51个),由于我国目前尚无与国际CAC食品法典相一致的统一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包括“菜篮子”产品在内的食品出口环境将更加严峻。从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看,世贸组织成员之间关税壁垒已基本消除,数量限制作用减弱,唯有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加强的趋势,其中对食品出口制约最大的是卫生标准。如果在包括“菜篮子”产品的食品卫生方面不能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对经济发展和国家竞争力的提高都是十分不利的,也无法应对入世后发达国家食品的竞争。

四、“菜篮子”食品污染问题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对居民消费心理构成极大压力。现在,从“菜篮子”食品的生产、加工、冷藏、运输到销售环节,从大米、食用油到肉、菜、糖等各类主副食品,都出现了有害成份超标,危害人体健康的问题。有毒大米、高药残果菜、注水肉、垃圾肉等频频曝光于新闻媒体。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变换花样坑害消费者,对此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去年全国人代会上不少代表发出“我们明天还能吃什么?”的质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把“食品安全”写进了中央全会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体系”。国务院也已确定建立全程食品安全质量保障体系,是新时期“菜篮子”工作的首要任务。

推进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做好“三绿工程”的牵头组织工作。“菜篮子”工作涉及很多部门,方方面面,需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目前,在“菜篮子”食品安全方面,中央有关部委主要有两项工作计划,一是农业部和质监总局发起的“无公害行动计划”;一是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八部委局倡导的“三绿工程”,即提倡绿色消费,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根据经贸委的职责分工,同时考虑到与“无公害行动计划”的衔接,经贸委在推进“三绿工程”时应将重点放在“菜篮子”流通方面,同时适当延伸到肉类屠宰、加工等上游领域。要抓紧推进试点工作,形成示范带动力,以点带面,以流通带生产,不断扩大安全无污染“菜篮子”食品的市场覆盖面。

二、搞好“菜篮子”产品流通安全标准和立法修订等基础性工作。“菜篮子”产品及其生产环境的标准正在陆续颁布,为保障食用安全、防止二次污染,流通特别是物流环节相应的保障措施也要跟上,制定配套的标准,有些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制定“菜篮子”经营业户入市资质要求,鲜活食品物流和销售卫生要求,市场检测基本制度,“菜篮子”分类产品检测规程和卫生标准,绿色市场认证程序以及继续做好畜禽屠宰法规的完善提高等。这些基础性工作要尽量符合国际通行标准,宁可花一些钱也要把保障“菜篮子”食用安全的基本标准和配套法规建立起来。国家经贸委应筹集必要的资金,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这项工作。

三、扶植产业化龙头企业,以示范方式推进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可考虑在“三绿工程”试点工作中,根据“菜篮子”产品流通(有些包括加工)的统一标准,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少数条件相对较好的龙头企业作为载体,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运用示范方式,形成样板并逐步加以推广。例如,可重点扶植若干家大型“菜篮子”产品产销一体化的企业集团向“绿色菜篮子”订单农业、贸工农一体化、“公司十基地十农户”产业化模式方向发展。支持少数骨干肉联厂通过技术改造,建立绿色屠宰加工生产线,搞好冷库大修等。

四、加强相关基础设施的配套功能投入,确保“菜篮子”产品食用安全。目前,美国、欧盟等都十分重视食品安全体系的建设,美国专门成立了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并配之以专项经费;欧盟每年投入巨资用作食品安全方面的经费。食品的卫生质量是内在的,消费者难以鉴别,由于存在着交易双方信息占有上的不对称,许多国家尤其是经济发达国家都把建设食品安全体系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项目,政府制定相应的法规、标准,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具体由企业承担执行。从我国“菜篮子”流通领域看,当前在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上,应结合“三绿工程”突出三个重点:(1)在重要生产基地、重点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大中型零售超市建立起“菜篮子”食品卫生指标的检测设施,把住入市关口;(2)在重点产区和中心城市支持大型公共性冷藏物流中心建设,发展“菜篮子”产品的“第三方物流”,提高流通效率,避免因技术水平低产生的物流交叉污染;(3)支持“菜篮子”产品信息网络软硬件设施建设,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信息沟通和预测、预警提供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