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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现状及发展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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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任务是向社会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结果,为建设工程质量的判定提供依据。其在整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起到的是基础作用和手段作用,保证了检测工作质量,就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

关键词:工程质量检测 管理 状况

前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任务是向社会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结果,为建设工程质量的判定提供依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仅建设方要用,监理方要用,设计方要用,施工单位要用,质量监督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用。若干年后,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鉴定、仲裁机构还要用。因此,其在整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起到的是基础作用和手段作用,保证了检测工作质量,就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只有走在建筑业的前列,才能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而完善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又是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虽然自1 9 8 6年以来,建设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和文件对推动建设系统形成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系,曾经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 T O后,许多新的问题也在不断地产生。目前,我国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发展仍落后于整个建筑业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理论研究不足,法律法规严重滞后,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在很多方面不符合行业的国际惯例,不符合科学规律,这不但影响了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发展,也影响了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本文仅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现状进行分析。

一、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

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影响与其对建设法制的影响极其相似。建设部是国务院综合管理全国建设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但由于建设管理体制和相关部门职能配置等方面的原因,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投资以及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市场管理等分散在国务院各相关部委。建设部的名称与“三定”方案的职能划分不完全符合,内部机构设置也存在同样问题。机关行文通常在“建设事业”、“建设行业”、“建设系统”、“建设领域”等诸多概念上,字斟句酌,但始终没有确定各自的内涵和确切的定义,用语极不规范。由此带来了建设立法内容、立法规划及其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的诸多缺陷。由于部门职能的重复交叉,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配置和实际需要分别立法,导致了本可以通过一两部法律、法规来调整和解决的问题,要由多部法律、法规对其做出规定,不仅提高了立法的成本,也降低了行政效率和企业效率。

二、检测行业目前现状

检测行业从形成到今天大约经历了十五年---二十年的历史,十几年时间已经使检测行业规模由小变大,工作类型由单一到综合,检测市场化概念从无到有,从暗到明,如今全国各种建筑工程检测机构近5000家,其中企业试验室数量大约占40%,监督检测机构占30%,科研院校检测力量占30%。数量众多的企业试验室属于第一方试验室,即企业为了保证自身产品质量而设立的试验室,由于其自身性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他们走向检测市场的步伐,作为企业内部附属机构的地位使其在经济实力、检测能力、规模和技术力量等个环节处于劣势,在检测市场所占市场分额约20%。

现行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是质量监督站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商品房能够交付使用说明已通过了质量监督站的验收(当然不排除部分房屋没有通过验收就出售的情况),如果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还要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绝大多数的结果是复验仍然合格。但是如果有少数质量监督人员违法操作,使得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这种情况是客观存在的),而购买人还再向他们申请重新核验,结果只能是合格,购买人的权益就无法保障。这是我国的质量监督机制客观造成的,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而规定中又没有明确向哪一级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即使是向上一级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也未必就一定能做出公正的复验。更没有明确规定购买人可以委托第三方的检测机构来复验,而法院是否能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结论来否定这种政府行为,在现阶段还有很大的难度,也缺乏相应的依据。

三、行业发展对策

在市场经济中,权利和义务是平衡的,在享受一定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开放市场所面临的风险和压力。因此检测市场要改变现状,政府主管部门就应该明确检测单位在建设工程中的法律责任,使工程检测单位作为与工程监理并列的行为责任主体,独立承担着工程施工中所使用材料的质量风险责任:

1. 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负责,保证所使用的材料合格且适用于本工程。负责进场材料的抽样及取样,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测,对无法检测的材料负责抽样、送有相关资质检测单位检验(包括对送检单位的资质能力考察);一旦工程发生质量问题,若经调查为不合格的材料引起,则由检测单位负责;

2. 由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单位,以工程造价的百分比或双方协商价进行收费。保证工程检测单位为工程质量负责,对建设单位负责;

3. 检测单位与材料供应单位双方对结果有争议时,双方现场封样送共同认可的具有仲裁能力的检测单位鉴定。

随着工程检测单位责任的明确,很多问题将在市场良性竞争中将得到不断合理解决,检测水平也将得到不断提高。为了保证提高市场竞争力,检测单位将逐步提高检测技术和检测能力;为了保证工程材料确实符合工程需求,检测单位将确立合理的取样方式,保证材料的可靠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为了缩减成本,检测单位可以依据材料的市场现状,对质量相对比较稳定的材料减少抽样数量,保证成本的减少及资源的节约;等等。

四、总结

综上,明确工程检测责任,保证检测市场规范化。在将工程检测推向中介化前,政府应该明确工程检测在工程建设中所必须承担的责任,使其协助其他责任主体共同施工,而不是互相推卸责任。工程检测作为工程上一个重要的主体,在为工程建设提供一个重要的科学依据的同时,应该承担起它所应承担的重大责任,为工程材料的质量负全部责任,保证工程长期有效使用。

五、参考文献

[1]徐波、《解放思想 与时俱进 认真做好质监机构的调整工作》、《工程质量》、2002年第8期第2-5页.

[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的通用要求》(ISO/IEC17025:1999)、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