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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户”直购电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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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用户直购电的试点行进艰难,而一些地方小水电和小企业却“另辟蹊径”

直购电试点推行已经满一年,大用户的试点行进艰难,而一些地方小水电和小企业却正在享受直购的甜点。

4月下旬,在《西南电力报》的一个角落,有条不起眼的消息《绵阳市核查并网电厂自供区》。该报道披露,在绵阳电业局的多次呼吁下,由绵阳市经济委员会(下称绵阳经委)牵头开展了并网电厂自供区核查清理工作。“本次调查主要调阅了双马电力等4家并网水电企业2006年至2009年以来,自供区用户用电情况、新增负荷等相关资料,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依法纠正并网电厂违法供电行为搜集第一手材料。”

四川省绵阳市电业局新闻中心负责人对《财经国家周刊》表示,收到采访函后告知核查工作的细节,但在本刊传真了采访函后,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而该负责人的手机也无法接通。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报道涉及的电厂和用电企业,也都纷纷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我们周围没有小企业,也不引进,要引进也是当地政府在引进。我们电站发的电都直接上网了,没有小企业向我们买电,别人要买也是当地政府的事。”一位被绵阳经委调查的电厂的人士,向记者否认了电厂向周边小企业供电的事。

是什么导致了涉及企业如此讳莫如深?在《财经国家周刊》的采访中,答案渐渐明晰。

“自供区”疑云

所谓直购电,是指由用户与电厂直接谈判,确定用电量和上网电价。在此基础上,再支付给电网一定的“过网费”,构成最终的供电价格。

这一从去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改革尝试,被要求在“大用户”之中率先试点。改革的设计者希望通过“大用户直购电”打破电网的垄断,搞活电力市场。然而,即使来自各方的改革动力前所未有地强大,一年来,真正启动试点的企业仍寥寥无几。

有意栽花花不开,而在试点之外,绵阳由小水电企业和小用户自行试点的“小户”直购电,却已开展得如火如荼。

“绵阳市经委此次核查行动主要是把小电站的发电情况查清楚,看看他们发了多少电量,向周围的小企业供电多少。”绵阳经委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财经国家周刊》,此次核查的自供区“违法”供电电站包括青莲电厂、石龙嘴水电站、白至水电站、大城堰水电站。

上述负责人介绍,四川水资源丰富,许多个体户前往投资建设小水(火)电站,装机容量小,电厂建设周期长。上世纪九十年代四川缺电时,政府鼓励发展地方小水电,主要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当时,电厂建好后电都按国家规定卖给了电网公司。

1998年,四川建设二滩电站后,发电能力过剩,小水电生产的电力不能完全实现上网。

随后,国家实行上网电量规划,经常无法拿满“指标”的小电站的发电量由此受限。无奈之下,这些电站只好把蓄水放掉一部分,但是电厂觉得可惜,就在电站附近建立和招商一些企业来消化电量,形成了现在的电厂自供区。

2005年,绵阳市经委和政府相关部门就对当地自供区进行了一些清理工作,但效果并不明显。

2006年,绵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依法规范全市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下称《通知》),协商规定当地电厂的这些小企业用户需要在5年内转为国家电网用户,2008年8月1日以后,自供区电厂不能再发展新用户,如有新用户必须由供电局供电。

然而,根据绵阳经贸委的核查情况,青莲电厂等四家电厂近年来又发展了一些电力用户,数量不多,用电增量大约两三千万千瓦时。青莲电厂的母公司双马电力,目前被法国一家企业控股,其装机容量17600千瓦时,发电量的一半左右用于自供。但由于相对于电网出售的电价,双马电力“直供”电价较低。因此,电厂周围聚集了很多小企业,这部分小企业都通过各种协议向双马购电。

按照《通知》的规定,小企业已经到了需要向国家电网购电的期限。2010年1月19日,绵阳市电业局向绵阳市政府递交《关于对并网供电企业违法供电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的报告》,要求将自供区小企业纳入国家电网供电范畴,并要求政府依法规定电厂只能发电不能供电。供电必须有政府颁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如果没有就要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如果电网公司的要求得到政府支持,小水电企业只有一条路――将客户“拱手相让”给电网,电厂发出的电由电网收购。这意味着电厂的利润将大大下滑。

“电业局曾多次向政府打报告,要求对那些小电厂进行转接供电,但这里面涉及了方方面面的原因,我们也没有动这一块。不过,那些电厂供电的小企业确实存在高能耗、高污染的问题。”上述绵阳市经委的人士说。

“小用户”直购电

“这些小水电是基于当时水资源浪费和缺电的原因发展起来的,有的小水电建了以后没有人要,当地政府就想把小水电卖出去,于是迁入一些企业,正好直接给它们供电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称中电联)一位专家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这是地方上“小用户”直供电的历史原因。

电厂卖给小企业的电价很低,如果企业向电网买电,电价则会提高。“电厂卖给电业局均价约0.25元,最低的甚至有0.16元,卖给周围的小企业是0.4元左右;而用户从电网公司的购电价格约0.6元。“差了近一倍的价格,这其中的利益关系很复杂。”

而国家电网系统的一位专家则表示反对:“这其实是变相的直购电,直购电试点必须得到国家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的批准。”

据绵阳市经委调查,他们掌握的那些小电厂的供电量约一亿千瓦时左右,按照电网和小电厂的售价差是0.2元来算的话,相当于小电厂净收入2000多万元。

“它已经存在了,你要是把它改为国家电价,它马上就会死掉。向小电厂购电的企业,在绵阳整个经济体中占的比重较小,但它的影响面比较大,每个小电厂都有几个小企业,治理的话对市场影响会很大,而且还会涉及到两三千人的就业问题。”上述电力行业内知情人士表示,“国家在大电厂和大企业之间开始搞直购电试点,但是,在四川确实小的先搞起来了。”

按照绵阳市政府2006年《关于依法规范全市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的规定,绵阳市经委可以依法对自供区按2006年7月30日后新增的部分小企业进行处理,但对该日期之前的小企业如何处理则无规定。

“小用户直购电”现象并非仅存于四川。

业内一位关注此事的专家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这种情况还是蛮多的,但也不是说遍地开花哪儿都有。”

该专家同时认为,此种现象对电力市场或能起到促进作用:“这表明了中国市场上的实际竞争,能促进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整个供电能力的提高。”

“真直购”窘境

电力体制改革在2002年迈出了“厂网分开”的第一步,后继的主辅分离和输配分开工作一直处于停滞状态。直购电试点被称为打破电力体制改革僵局的一个突破口。然而,备受瞩目的直购电试点经历一年,却难有实质的推进。

2009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同年6月24日,国家电监会、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扩大了直购电的范围。

一年来,各地方也相继出台直购电方案,其中河南省最为积极。2009年4月,河南省先于国家推出自己的直购电试点方案,打包省内十多家电解铝企业与四五家电厂进行直购电试点。

2009年10月,中铝抚顺铝业直购电方案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成为第一家由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的直购电试点企业。根据《关于抚顺铝厂直购电试行方案的报告》,中铝抚顺铝业与位于内蒙古的华能伊敏电厂进行直购电试点,首开国内跨省直购电先河。

但各地直购电方案在推行过程中,却遭遇了诸多尴尬。

天津一家发电企业的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该公司十分希望政府能早日推进输配分开改革,希望自己所在的企业能成为直购电试点。但当记者要求跟进采访此事时,对方却告知,领导不让对此事进行宣传。

中国华能集团一位电力专家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的采访时说:“大用户直购电本来是用户、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三方的事,但现在搞了以后,却好像只有一方受益。它的初衷是想越过电网打通两侧,但效果并不好。大用户直购电要成功,第一,必须三方利益均衡,光靠牺牲一方利益是不可持续的。第二,必须靠某种机制,这种机制必须由市场自己形成。但目前我国市场交易机制还不完善,基本是靠交易权在调度控电。从长远看,关键是下一步输配分开改革能否真正推开。”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浙江省政府一位官员处了解到,在中石化集团浙江镇海炼化项目扩建之时,企业自行筹建了一座自备电厂,而当地电网企业对这座电厂的合规性提出了质疑。“官司”一直打到了国家发改委,最终以和解收场。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就此事致电中石化核实,得到的答复是没有听说过此事,“会不会是有些人故意想要挑拨我们两大央企之间的关系?”

今年4月中旬,一条“发改委酝酿重启输配分开”的新闻在网上传开,引起业内普遍关注。

对此,一位电监会官员表示:“目前,各方对大用户直购电还有一些意见,一是设计思路上需要调整,二是直购电量从计划电量中剔除和输配电价核定下来仍较高,这两个问题抑制了发电商和大用户参与直接交易的积极性。”

“但设计上的问题总是比较容易逐步完善的。输配分开实际上已经形成共识和趋势,方案已基本成熟,有望于2010年上半年出台。只是在试点的问题上,还没达成一致。”这位官员告诉《财经国家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