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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疍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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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些疍家人一年内会根据风向、鱼汛等情况居住在两三个地方,比如在万州、陵水一带的疍家人,春夏两季随南风飘居在文昌清澜港,到秋冬两季又随北风返回万州、陵水居住,象候鸟一样在海南沿海来回迁徙。

由于长期在南海北岸的水面上生活,疍家人逐渐形成了独特的族群特征,那就是“以舟为宅,以渔为业”。

在海南各个港口生活着一支“以舟为家,以渔为业”的族群,当地人称之为“疍家人”。在古代,人们对疍家人的称呼很多,比如有龙户、疍户、疍家船、水上人、水户、后船、连家船等,也有像“疍家贼”、“疍蛮”之类侮蔑性、不雅的称呼,同时这些称呼反映出疍家人在过去不同的社会身份和生活方式。

海南疍家人族源来源

海南疍家人来自于哪?从历史记载来看,疍家人在南海北岸水面上生存的历史十分悠久,而他们的族源并没有定论。

现代研究者从历史文献、考古等多种途径详加考证,大多倾向于疍家人应源于我国南部地区的百越。百越民族是繁衍生息在我国南方地区的一个古老民族,有于越、瓯越、骆越、闽越、扬越、滇越等,由于数量众多,中原人统称“百越”。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派军征服岭南百越地区,并设置南海、桂林、象郡,大部分百越人被纳入郡县管辖,有相当部分疍家人的先民不愿意接受,向南迁入南海上居住,从此成为南海北岸上“以舟为家,以海为生”的族群。据此,疍家人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

晋代张华《博物志·异人》中记载:“南海外有鲛人,水居如鱼,不废织绩,其眼能泣珠。”后人推测,张华所说的“鲛人”可能就是迁入海中的百越人——即疍家人的先民。

南朝时期,生活在沿海水上的居民被称为“疍户”。《陈书·徐世谱传》记载徐世谱为主帅时,率军“征伐蛮、疍。”《隋书·蛮夷传》也记载:“南蛮杂类,与华人错居,日蜑,日狼,日俚,日獠,日頠,俱无君长,随山洞而居,古先所谓百越是也。”“疍”被后人认为是疍家人的直接前身。

而据有关学者以及古代相关文献记载,在唐代以前疍家人在海南就有着大批人生活在各个港口。唐代韩愈《送郑尚书赴南海》诗:“衙时龙户集,上日马人来。”明代胡震亨也猜测:“龙户在儋耳、珠崖,其人目睛皆青碧,盖即所谓昆仑奴也。”清人屈大均说:“昔时称为龙户者,以其入水辄绣面文身,以象蛟龙之子。”这些关于“龙户”的传说仍然不能清晰的描述疍家人的先民。

唐代时期,中原人开始将生活在南海北岸水上的族群称为“疍”。目前发现文献上最早称为“疍”的是唐代柳宗元《岭南飨军堂记》中有“胡夷疍疍”。唐人之所以改称为“疍”,说法不一,或认为“疍”是“疍”的俗字,或认为疍家人所居住“舟”的形状似“疍”,或源于古越族中的“但人”。“疍”这种称呼一直延续到建国以后。

海南疍家人迁徙与分布

疍家人在水面漂浮,流动性很强,会经常更换居住的地方,萍踪无定。明清时期,疍家人分布在南方和东南沿海一带,即在今天广东、广西、海南、福建等沿海一带。疍家人不仅分布在沿海地带,甚至内河有水之处都有疍家人生活。

由于长期在南海北岸的水面上生活,疍家人逐渐形成了独特的族群特征,那就是“以舟为宅,以渔为业”。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岭南道·广州》记载:“疍户,县所管,生在江海,居于舟船,随潮往来,捕鱼为业。”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记载:“以舟为室,视水为陆,浮生江海者,疍也。”

明代嘉靖年间黄佐《广东通志》记载:“疍户者,以舟楫为宅,捕鱼为业,或编蓬濒水而居”。

清人吴震方《岭南杂记》记载:“(疍户)以船为家,以鱼为业,见水色即知有龙。性粗蠢,不谙礼数,入水不没,每为客泅取遗物。性耐寒,隆冬单衣跣足——属河泊所征鱼课,畏见官府,有讼之者,即飘窜不出。春夏水潦鱼多,可供一饱,常日贫乏,不能自存。而蠹豪每索诈以困之,海滨贫民,此为最苦矣。”

海南一些疍家人一年内会根据风向、鱼汛等情况居住在两三个地方,比如在万州、陵水一带的疍家人,春夏两季随南风飘居在文昌清澜港,到秋冬两季又随北风返回万州、陵水居住,象候鸟一样在海南沿海来回迁徙。

在长期海洋生活、生产过程中,疍家人形成了与陆地居民不同的海洋习性。一种说法甚至认为疍家人源于鲸鲵族。鲸鲵即是“鲸鱼”,雄性称“鲸”,雌性称“鲵”。李调元《南粤笔记·疍人》曰:“疍家本鲸鲵之族,其性嗜杀。”这里实际上是比喻疍家人生产特性。疍家人在长期以海为生过程中,每日在风浪中与各种鱼类搏杀,留给外人“鲸鲵族”的族群特征。屈大均《广东新语·舟语·疍家艇》记载:“疍妇女皆嗜生鱼,能泅汓。昔时称为龙户者,以其入水辄绣面文身,以象蛟龙之子。行水中三四十里,不遭物害。今止名日獭家。女为獭而男为龙,以其皆非人类也。”李调元《南粤笔记·疍人》记载:“疍家本鲸鲵之族,其性嗜杀。彼其大艟小鳊,出没江海上。水道多岐,而罟朋之分合不测,又与水陆诸凶渠相为连结,故多疍家贼云。”

疍家人在长期生产、生活过程中也逐渐发生分化,形成不同职业或生活方式的群体。据明嘉靖《海丰县志》载:“疍民有东、西溪之别。”清人吴震方《岭南杂记》卷上:“疍有三种:鱼疍取鱼,蠓疍取蠓,木疍伐山取木。”等等。

元末明末,传闻或有色目人、或李白成旧部流落海岛。《清稗类钞·种族类》记载:“或谓疍族为色目人种。元末时,闽人斥之不使践土者。或又谓元末闽人约于除夕烧火柴为号,杀尽,中有一家被酒忘其事,而之郭、倪二姓遂乘间逃水滨,欲借舟而遁,事为人所觉,欲杀之,以其力求免死,遂许其在水中讨生活,终身不得登岸,后遂成为疍族者。或又谓疍族为李白成旧部,流入闽中而自侪于奴隶者。”因此,色目人、汉人等族群在向海上迁徙过程中,有可能融进疍家人的族群。

到明清时期,疍家人仍以海洋捕捞为主,同时也开始从事农业、纺织业以及科举。比如《古今图书集成·琼州府·风俗志》记载陵水:“疍民世居——濒海诸处,男子罕事农业桑,惟缉麻为网罟,以渔为生,子孙世守其业。”万州“疍人——居海滨,业渔,以鱼赴墟换谷。”除此之外,疍家人已经从事多种职业,比如已经在陆地上从事农业生产,陵水县疍民“兼有种山园,直田产,养牛耕种。”妇女从事纺织,《崖州志》记载当地疍家人“间亦有置产耕种者。”清代时,临高县的疍家人也有读书应试的生员,“男女不事农桑,惟绩麻为网罟,以渔为业。近亦有读书列庠士者。”

疍家妇女也多从事与海洋有关的劳动,“妇女专事扒螺蛤之属,纺织者少。”但是,崖州疍家的妇女也从事家庭手工纺织业,“其在崖者,妇女又兼织纺布被为业焉。”《崖州志》记载:“妇女则兼纺织为业。”《古今图书集成·琼州府》记载“陵水妇女兼纺织布被为业。”妇女还承担贸易的职业,疍家人妇女将从海中捕捞的水产品在邻近墟市上进行交易,《光绪崖州志》记载:疍家人“业鱼,赶墟换谷,岁纳鱼课。”贸易主要由女性承担,《康熙万州志·土俗志》记载:“戴平头藤笠,负贩。”

而这个时期一些疍家人逐渐从水居转向陆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记载:“(疍民)登陆附籍,与良民同编。”但是疍家人往往受到豪强势力或陆居民众的驱赶,以致雍正七年(1729年)朝廷专门下诏《恩恤广东疍民》,允许疍家人“于近水村庄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列甲户,以便稽查。势豪土棍,不得借端欺凌驱逐。”并令地方政府劝导疍家人开垦荒地,从事农业种植。

疍家居住一般在临水岸边架设的棚户里。棚户竹瓦板壁,十分简陋,室内陈设简单,人们称为“疍家棚”。《万历琼州府志》记载疍家人“世居海滨沙洲,茅檐徒垂地,或从屋头开门。”清代万州“疍人隶州者,若新泽、东澳等处,茅屋,居海滨。”临高县“疍居海滨,葺茅为字。”儋州“疍人居海滨沙洲茅舍。”陵水县“疍民世居保平港、大疍港、望楼里,濒海诸处。”徐珂《清稗类钞》记载:“间有置宅于陆者,然亦不业商贾,不事工作,习于贱役,异于平民。”明代时,受陆地汉人的影响,“诸疍亦渐知书,有居陆成村者,广城西周墩、林墩是也。然良家不与通姻,以其性凶善盗,多为水乡祸患。”

疍家人的节日受陆上居民影响较大,有新年、端午、中秋等节日。《古今图书集成·琼州府》记载海南万州疍民“端阳午后,浴于河,被发归,谓之吊屈原。”节日期间,要准备鸡鸭猪肉和酒水等食品。冬至日,也宰牲备酒,招待亲邻,曰“作冬节”。清明节有祭祖习俗。现在三亚疍家人仍保持着端午节祭五龙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