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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总是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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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拥有政府一纸“缓拆令”,但由于在法律上存在保护“死角”,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迟作为”,广州民国时期建筑金陵台和妙高台两幢建筑最终还是难逃厄运。

先是两处民国建筑物在一夜间被开发商悄然夷为平地,接着是5座商代晚期至春秋战国时期的先秦墓葬被施工方钩机挖毁,而这两处遗产先前均处在被保护的状态。是什么人给了开发商这么大的权利?当我们天天呼吁的文化遗产保护被现实击的粉碎时,我们能做的还有什么?每次文物受损被媒体报道引起公愤后,相关方才缓缓拿出各种禁令,试问,如果都是这类雨后送伞的方式,那文物保护还有没有现实意义?在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开发这场博弈中,为什么输的永远是保护?

“缓拆令”保不住金陵台

尽管拥有政府一纸“缓拆令”,但由于在法律上存在保护“死角”,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迟作为”,广州民国时期建筑金陵台和妙高台两幢建筑最终还是难逃厄运。

金陵台、妙高台位于广州越秀区观绿路与诗书路的会合处。据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郑力鹏介绍:“这两个建筑在2012年5月的时候,就已经拆了一半了。”那次清拆遭到了越秀区文广新局的制止。以郑力鹏为组长的专家组在现场勘查后认定,这两座建筑物“为民国时期兴建的建筑物,具有较好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建议作为历史建筑予以保留,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护”。

这个“必要的措施”最后落实为一份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给开发商的“缓拆令”。这份2012年5月25日发出的《关于暂缓拆除越秀区诗书路两幢房屋的通知》显示:“上述房屋位于历史城区内海珠中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你司应暂缓对上述房屋的拆除。”

拆除行为叫停后,市规划局组织专家开展了相关的历史文化价值评估等。“我们一直在跟开发商谈优化方案,希望尽量能把有价值的民国建筑保留下来,跟他们谈了两三次,目前正在整理方案。结果,就这样被拆了,这是置社会,置舆论,置我们的苦口婆心于不顾。”市规划局历史名城处相关负责人说。

这份限期不明的“缓拆令”最终也没能保护住两幢建筑,一年之后,金陵台和妙高台灰飞烟灭。

金陵台与妙高台,一夜之间被开发商夷为平地。不久后的几天,又是一个晚上,萝岗区5座先秦古墓在14日夜间被地铁六号线施工方以钩机挖毁。

来峰岗遗址考古发掘现场位于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荔红一路与伴河路交汇处,处于广州地铁六号线萝岗车辆段项目工地内。据考古人员介绍,该项目实施前,广州市文物考古所就派出人员对该地进行了考古勘探,确认地下有文物。随即考古人员在现场设立了工作点,对考古工作现场进行了围蔽和标示,展开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截至6月14日,已发现并确认古墓葬18座,其中3个探方发现有文物。但考古工作尚未结束,就发现考古现场已被毁坏,5座古墓无一幸免。

规定难定性定度

根据《文物保护法》及《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或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行为,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掘古墓葬等罪,还可能处以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罚金。“然而,如何对责任方进行定性,严重到什么程度才可以判刑,这到目前还很难有定论。”广东省文物局副局长曹劲表示。

这就使得目前正在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成为业界最大的期待。《文物保护法》自从2002年修订至今,已时隔十年。不少专家都表示,现行的《文物保护法》无法应对各种复杂条件,与实际情况存在脱节,难以执行,其作用往往还只停留在“指导意义”的层面。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汤国华表示,“《文物保护法》过去主要针对文物贩卖比较多,而针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还需要不断探索。”

为确保金陵台、先秦古墓之类的悲剧不再重演,汤国华一直呼吁建立“紧急叫停机制”,给予“暂定古迹”文物待遇,在宣布有效期内不得予以拆除。如此,可保证建筑能经过专家充分的调查评估,从而最大限度保护历史文化遗存。

破坏文物至多罚50万, 拖延工期的成本多大?

省博物馆研究员邓炳权分析,在每一起文物事故的背后,都有发展商或施工单位的一笔“精明账”:“他们或是急于施工,或是担心文物保护会影响工程无法继续下去。他们就算因为破坏文物而受到处理,为此付出的代价还是要远低于拖延工期的成本。”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假如金陵台被顺利评为历史建筑,就意味着开发商必须进行妥协,甚至可能面临被政府回收地皮的风险。为避免发生类似损失,开发商选择在历史建筑名录出台前“先下手为强”,直接将其强拆。开发商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过是缴纳拆迁许可证过期的罚款而已。 按照今年5月通过的《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文物建筑的破坏最高罚款也不过是50万。“即便是按照这个金额罚款,对任何一个施工单位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广东省文物局副局长曹劲坦承,文物破坏的罚款标准可能还不如违章建设。她认为,文物破坏能按照工程总量的百分比进行处罚会更为合理。

在开发商的眼中,历史建筑、老房子是没有价值的,它们紧紧盯住的是老房子下面的地皮。旧城改造应将历史文化名城的意识置于首位,成为受访专家的一致意见。专家汤国华表示,这首先应该反映在对开发商的资质要求上。“广州只能让那些文保意识较强、同时也愿意承担改善居民生活之责任的开发商进入。”而至于资金的筹措方面,有人建议启动广州文保修复基金,将社会各方,包括政府、开发商、民间人士的资本都吸纳进来,以备不时之需。一旦出现文保与开发之间的冲突时,就可以通过积极运作进行修缮与补偿。基金的设置也能推进社会大众的名城意识的提高与对文保事业的参与度。

建筑是凝固的历史,也是一座城市的名片。然而,金陵台、妙高台这样的“城市历史名片”被一夜拆光后,站在废墟上的人们开始怀想城市昔日的风景线。如何防止类似的悲剧重演?怎样才能保住这些没来得及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建筑?如何在广州急速发展的脚步中,为这座千年古邑留住最富有个性的细节? 或许,是时候好好想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