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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抢”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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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祝福的爱情

董茜说,她忘不了那次回去探望父母的情景:先是丈夫被赶出家门,接着,父母“控制住”了她,并让大姐抱走了她怀里的孩子

“那几天,每天早上一醒来,看到琪琪的小衣服,我就开始掉眼泪,要知道,他天天都在我的怀里,肉嘟嘟的一小团。如今醒来怀里没有他,我感觉空落落的。我不知道姐姐怎么能这样对我、对我的孩子,让我们母子分离,琪琪才一个多月大啊!琪琪一定也想妈妈了,可我却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才能让他回到我身边。那几天,我常常一个人就那样一边静静坐着,一边掉眼泪。”

原本回家探亲,董茜怎么会有这样的遭遇?

原来,董茜和丈夫沈力的这段感情一直不被家人认可,从一开始,两个人的交往就遭到董茜父母的反对,他们甚至几次把她锁在家里,但每次,董茜都想办法逃了出去。

董茜说,父母嫌沈力长得丑,又没有钱。董茜的父亲在当地开了一家企业,也算是远近闻名的“有钱人”,他们怎么都不同意董茜找这么一个又穷又丑的小子。但董茜却死心塌地要跟沈力在一起,“沈力觉得我们俩很有缘,对我很好,我也愿意跟他在一起。”

说起两个人的缘分,还得从一个电话说起。

有一次,同学借董茜的手机给一个朋友打电话,但打了好久对方也没有接。等对方回拨过来的时候,同学已经走了,对方就是沈力。就这样,董茜和沈力相识了,一来二去,两个人慢慢有了感情。沈力认定自己和董茜有缘,对她特别疼爱。能遇到一个对自己这么好的男孩,董茜知足了,也对这份感情更坚定了。尽管父母强烈反对,但她始终没有要放弃的念头,几次从家里逃出来去找沈力。

那时候,董茜天真地以为,如果把生米做成熟饭,父母没准就会同意两个人交往了。于是,董茜跟着沈力去广东省茂名市打工,并租房同居,这期间,董茜怀孕了。

2013年5月,两个人的儿子琪琪在沈力的老家湖北农村出生。琪琪出生后,董茜和沈力又回到茂名继续打工。

“因为她父母的强烈反对,我们拿不到户口本,也办不了结婚证。我一直想跟她的父母谈谈,可几乎没有商量的余地。”这段不被董茜家人认可的感情,也让沈力很苦恼。

孩子被“抢”走了

有了孩子之后,董茜以为父母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反对自己和沈力。虽然父母发了很大的火,但董茜始终相信,父母迟早有一天会接纳沈力的。带着这美好的期待,董茜一直在等待父母改变。

琪琪刚满月,董茜发现他总是小脸蜡黄,便给母亲打电话说这事。母亲说,琪琪可能是得了黄疸,让董茜带孩子回家看病。想想自己有些日子没有回家了,董茜便决定跟沈力一起回一趟娘家。

一家人相聚,第一天,气氛还算平和。可到了第二天,因为沈力一句不经意的话,董茜的父母大发雷霆,最后竟然赶走了沈力。

董茜也无心再待下去,她悄悄收拾了衣物,决定带儿子走。但那天大嫂一直在家,董茜没办法出门,决定再找机会。但父母似乎看出了什么,又一次把她“控制”在家里,还让大姐抱走了琪琪。

老公被赶走了,儿子又被抱走了,董茜感到绝望又无助。她一次次哀求父母,希望他们能够体谅一下她,让他们一家三口团聚,可她的哀求并没有打动父母。

那几天,董茜就坐在屋子里,什么也做不了。她想琪琪,想得搂着琪琪的衣服直哭。

沈力的日子也不好过。

被董茜的家人赶出门后,沈力又回到茂名。无法和妻子、儿子在一起,这让他很难过,每天借酒浇愁。“他们母子俩不在身边时,我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我常常想他们想得睡不着觉。太难过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喝闷酒,喝到最后,一个人就呜呜哭起来,我竟然连自己的老婆和孩子都保护不了。”

最后,难过又心有不甘的沈力叫上自己的大哥,再次返回董茜的娘家,试图把董茜和孩子带走。“可他娘家人竟然说要20万,我去哪弄这20万啊?”董茜的父母给沈力这个“穷小子”出了一道大难题。

势单力薄的沈力最终无功而返。想来想去,无助的他去了茂名市妇联,说起自己和董茜的遭遇,希望寻求帮助。茂名市妇联的工作人员听完沈力的讲述之后,决定联合董茜娘家所在的平定镇妇联,一起来协助解决。

两天后,思念沈力的董茜偷偷跑回茂名,并告诉他,儿子被大姐抱走了。沈力一听,情绪非常激动,他一边向媒体求助,一边和董茜再次返回家中,希望要回琪琪。这一次,情绪激动的沈力和董茜的家人发生了冲突……

有了名正言顺的身份

当地镇妇联主席是在沈力与董茜家人冲突当天了解到情况的,与此同时,她又接到市妇联的电话,希望能配合处理沈力所反映的情况。

放下市妇联的电话,当地镇妇联主席迅速联系沈力。

沈力的情绪仍很激动:“董茜的父母竟然跟我要20万,才肯给孩子,他们是在拿外孙做交易吗?”

“他们也许只是气话,未必是真要你的钱。”妇联主席劝解着,“董茜不经父母同意,几次从家里跑出来,最后还跟你生了孩子,做父母的有情绪也是难免的……”

镇妇联主席告诉沈力,希望沈力能先稳定一下情绪,如果双方冲突加大的话,并不利于矛盾的解决。“想解决问题,有时候不能只靠冲动。”

在进行反复的评估和分析之后,镇妇联主席认为,虽然董茜的父母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通过启动司法程序要回孩子,但考虑到双方是亲属关系,如果通过法律来解决的话,势必会激化矛盾,给他们今后的生活造成不可估量的困扰。“不到迫不得已,最好不要启动司法程序。”促成调解是最好的途径。

之后,镇妇联主席在第一时间联系了当地派出所、综治办和村委会。村委会的干部接到电话,去了董茜家,跟董茜的父母进行交流沟通。之后,村妇代会也给董茜父母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董茜的父母同意到派出所调解。但第一次调解并没有成功,由于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导致调解中断。

第一次调解失败后,妇联、派出所以及当地村委会、妇代会,都没有放弃,他们继续给董茜的家人做思想工作,向他们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指出,他们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甚至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要负刑事责任,让他们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

经过多次教育和沟通,董茜父母开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把琪琪还给了董茜和沈力,还拿出户口本让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结局是皆大欢喜的,就像镇妇联主席所期待的那样,既解决问题,又不伤害双方的感情。

专家点评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指婚姻当事人有权依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非法干涉。为保障婚姻自由,我国《婚姻法》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董茜的父母以限制女儿人身自由、强使女儿与外孙分离等方式逼迫董茜与沈力分手的行为,属于上述规定所禁止的“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之后,他们又要求沈力给付20万元人民币方肯归还孩子,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如果以此作为同意董茜与沈力成婚的条件,则同时构成“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违法行为。

董茜的父母以疼爱女儿之名,粗涉女儿的婚姻自由,此类违法行为通常发生在近亲属之间。当事人因此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妇联组织等求助时,这些主体可依法采取劝阻、调解等救助措施,阻止婚姻家庭违法行为,保护受害人的生命健康,疏导婚姻家庭纠纷。

妇联组织的调解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不仅帮助董茜和沈力如愿与孩子团聚,也说服董茜的父母同意女儿与沈力成婚,有效地疏导了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纠纷,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家庭关系,是成功的婚姻家庭调解范例。

需要警醒的是:以爱亲人之名而行违法之事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应受害人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的具体内容予以制裁。对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构成犯罪的,则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7条处以一定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