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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信息平等的我国省级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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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每个公民均拥有平等访问信息的权利,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是保障每个公民平等访问电子政务信息和服务的基石。在从信息平等角度阐述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对于用户(特别是残疾人群、老年人群等)的重要性后,以我国省级电子政务网站为代表对当前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针对在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检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我国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建设的策略。

[关键词]信息平等 电子政务网站 无障碍 残疾人群 WCAG

[分类号]G203

当前,我国电子政务的对象逐渐从以提高政府办公效率为中心转变为服务社会公众为中心,电子政务网站的功能从单纯的信息转变为综合服务的集成平台。电子政务网站已经成为公民访问、获取政府各种信息和服务的重要载体。虽然政府通过电子政务把许多信息和服务移植到网络上,并为公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前所未有的机会,但是并不意味着这些便利和机会能够自动地为所有人平等访问和获取。特别是弱势群体,如残疾人群、老年人群、信息技能偏低的人群等,在访问、获取信息和服务仍存在着不同的障碍,这应该引起电子政务的设计者、开发者和决策者的关注。

1 信息平等与残障人群以及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的意义

1.1 信息平等和残障人群

网络环境中的残障用户可以分为以下几种:首先是视觉残疾者,如失明、弱视、色盲者等有可能对某些网页视觉信息难以辨别;其次是听觉残疾者,如失聪、弱听等,他们难以感知网页中各种音频信息;再次是手臂残疾者,他们由于残疾而无法正常完成网站中各种交互;最后是认知残疾者,如脑瘫患者、记忆力差者和智力较常人相比较为低下的人,他们在对网站的导航记忆、链按的选择以及访问网站的效率上与常人相比均处于劣势。

信息平等是信息公平的基础,是人类平等理想在信息活动领域中的延伸和具体表现,是指信息主体之间在信息活动中所处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分配尺度平等的状态。其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权利平等、信息机会平等和信息分配尺度平等。因此,首先网站设计者和开发者必须秉持信息平等的理念,把残障人群置于用户对象群体中考虑;其次在网站的设计和开发过程中,保障所有用户的信息机会平等(包括残障人群);最后在网站的和运行过程中,应当注意信息分配尺度的平等,即对所有需求者一视同仁,而不采取强行的区别或歧视性对待。

1.2 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的意义

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是指不论用户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如何,也不论用户使用的什么样的硬件设备和浏览软件,要求其所提供的各种信息和服务能够被所有人平等访问。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是保障公民对电子政务信息和服务平等访问的基石:①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是信息无障碍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无障碍是残障人士、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的基本发展权。在我国残障人群和老龄人群等弱势群体非常庞大,因此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的建设是电子政务为所有的公众平等访问的有力保证,也是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②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是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电子政务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我国在最新修改《残疾人保障法》中已明确纳入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条款,它将对电子政务网站将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在建设标准上,我国已经制定了《电子政务标准》。③电子政务无障碍是缩小数字鸿沟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有人把网站无障碍的问题称之为二次数字鸿沟,即由于用户身心、语言、技能、设备等原因导致信息占有量上不对称。因此,提高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水平将缩小数字鸿沟。④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是信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之一。在信息社会中,信息的创建和使用过程中也应承载和谐的理念,保障信息平等访问是信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的建设,是对人们信息访问权的一种保障,并能促进信息社会的和谐发展。

2 当前我国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现状及调查

2.1 我国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的发展

在我国,2004年以前的网站无障碍建设基本上处于边缘化状态,这其中也包括电子政务网站。2004年在北京举办了“第一届信息无障碍论坛”,至今已经连续召开了四届。从历届论坛的主题来看,主要目的是让所有人都能够同样享受到信息技术带来的成果,并提出了信息访问权是每个公民基本权利之一,信息无障碍属于数字鸿沟的范畴等概念。

2006年我国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这份战略规划中“指导思想和战略方针”明确指出:要以人为本,惠及全民,创造广大群众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化发展环境。

2.2 我国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的调查和分析

2.2.1 调查和检测对象、检测工具、检测依据和检测时间

・调查和检测对象。为了获得我国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现状,笔者对我国省级电子政务网站首页的无障碍状况进行了检测。选择省级电子政务网站的根据是:①省级电子政务网站的建设和发展比较成熟;②省级电子政务网站处于中央和地方的中层,发挥着桥梁的作用,其无障碍状况将直接影响到电子政务功能的发挥。在测试对象上,选择电子政务网站的首页作为检测对象。因为公众对电子政务网站的访问,一般从首页开始进入的。在网站的开发过程中,首页的设计往往给予特别的关注,因此首页的无障碍状况最能代表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水平。

・无障碍检测工具和检测依据。在网站无障碍检测工具上,采用CAST开发的Bobby3.2单机版。Bobby软件的检测依据是万维网联盟开发的《网页内容无障碍规范》。该规范共分为十四条规范,65项检测点。并把网站无障碍划分为三个层次,即三个优先权等级,每个优先权等级涵盖了一定范围的技术要求:①优先权等级1:Web内容开发者必须满足该检测点。该检测点是使得部分人或团体能访问web文档的最基本要求。②优先权等级2:Web内容开发者应该满足该检测点。否则部分人或团体将对访问文档中的信息感到困难。达到该检测点可以扫清相当数量访问web文档的障碍。③优先权等级3:Web内容开发者可以采纳该检测点的要求。满足该检测点可以提高web文档无障碍。

・检测时间安排。为了更具有可比性,笔者于2008年3月22日至23日两天检测,在我国除了台湾省没有作检测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在检测中程序出错之外,其余32个省级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数据采集有效。

2.2.2主要结果和分析

・主要结果如表1所示:

在32个电子政务网站的有效检测数据中,只有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通过了Bobby的自动检测,并分别达到了WCAGI.10规定的无障碍第一优先权等级(P1)和达到了第二优先权等级(P2)。其余大陆地区30个省级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均未通过WCAG中的第一优先权等级(P1),而能够达到第二优先权等级(P2)和第三优先权等级(P3)也即为0。

总体达到第一优先权等级(P1)以上的占6%。应当指出的是:优先权等级是层层递进的,只有达到第一优先权等级,才能更进一步判断是否满足第二优先权等级。

Bobby检测分为两个部分:①自动检测,在不同优先权等级上都有自动检测的项目,例如在未通过第一优先权等级的自动检测中,平均有2.75个错误类别,这里是指错误类别,而不是错误实例,因为每个错误类别可能产生错误的实例多达几十个,如某省政府网站首页中违反WCAG规范中“给所有图片需要加上替代文字说明”的错误达41处之多,这些错误将给不能显示图片的浏览器用户以及使用屏幕阅读软件的用户带来较大的麻烦,这也是大多数政府网站未能通过柃测的主要原因之一。②人工检查,在Bobby的检测报告中提供可能存在的无障碍错误类别和地方,需人工作进一步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无障碍,如P2人工检查如某政府网站无障碍检测中,平均每个首页有19个类别需要人工检查,而每个类别同样有可能包含很多错误实例。如Bobby对某个网页给出可能违反WCAG规范中的“图形替代文字陈述不够清晰时,提供更多的文字描述(如使用Longdesc属性)”检测点的问题有73处。

・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软件自动检测和人工检测结果中发现,政府网站中主要存在的问题集中在表2前儿项中。如网页中图片没有添加alt文本,以说明其主要内容,网页文件过大,除了少数几个网站外,其余网站首页文件过大,给用户带来较长的时间下载等待;一些网页中嵌入的applet程序,而没有给出相应的说明,或者替代方式浏览,等等。

3 提升我国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水平的策略

3.1 电子政务服务的观念转变、相关法律完善的策略

3.1.1 转变观念,改变服务 理念有人指出,中国电子政务的第一界面和外部表征――门户网站的结构设计多以传统政府职能为主,以“政府机构”为中心,距离以“客户”为中心、满足“客户”需求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作为电子政务的载体,电子政务网站的设计、开发和运营过程中的设计者、开发者和运营者必须转变观念,即电子政务网站的服务群体不仅是各级行政人员,而且还包括社会各类群体,不仅是身心正常的用户群,而且还包括身心残障的用户群;不仅是计算机技能娴熟的群体,而且还包括计算机技能较差的群体,不仅是使用主流网络设备和程序的群体,而且还包括使用非主流设备和程序的群体,如手机、PDA,Lynx浏览器、语音阅读浏览器等。因此,电子政务网站的设计和开发必须以人为本,遵循通用设计的原则,转变设计理念,改变服务的方向,面向所有的用户群体,满足全体公众的访问需求。

3.1.2 完善并执行相关法律 电子政务网站的建设是一项公共设施,在其行为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从世界范围看,主要发达国家在规范和促进电子政务网站建设的法律比较成熟,如英国的《电子通信法》、新加坡的《信息安全指南》、美国形成的以《电子政府法》为核心的较为完善的电子政务法律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起步较晚,在相应的立法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还没有针对胜的立法,只是出台了与规范电子政务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服务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草案)》等。

在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约束的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上,我国与国外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美国《康复法案》的508条款、英国的《特殊教育需求和残疾人法》、澳大利亚的《反歧视残疾人法案》等均明确指出政府等公共网站必须达到相应无障碍等级的要求。而我国《残疾人保障法》已修订完成,从而为提高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水平提供法律基础。

3.2 完善电子政务网站开发技术和遵循相关标准

3.2.1 网站开发技术 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网络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的多样性、移动性和异构性,给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带来一定的挑战。因此,电子政务网站的开发过程中必须对无障碍给予更多的关注和保障。在网站开发技术上如何保证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对于用户来说主要是访问电子政务网站各个页面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因此,遵循《网站内容无障碍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技术要求和检查表,就能够从技术上保证网站无障碍达到相应水平。每个技术规范中还有若干条技术要求。

3.2.2 制定电子政务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 在2005年突尼斯召开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上,各国政府作出承诺:“基于开放标准开发并实施电子政务应用,以便促进各级电子政务系统的发展并加强其互操作性,从而方便政府信息和服务的获取,并为建设无处不在、无时不通及以任何设备连接任何人的ICT网络和开发相关业务做出贡献”。电子政务的应用是建立在技术(电子)的基础上的应用(政务),只有遵循电子政务标准开发的电子政务网站,其无障碍才能得到保证。

我国于2001年底成立了“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这标志着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全面启动。我国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包括6个部分:总体标准、应用标准、应用支撑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和管理标准。目前已经完成其中的部分标准或标准草案的制定工作,其余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这些标准的制订将为规范和促进电子政务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证。但是这些标准只是从电子政务建设流程来规范数据的格式、资源类型、应用与服务、安全与管理等方面符合相应的要求,而没有专门针对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的标准,一些发达国家根据相应的法律制定了无障碍标准以约束电子政务网站开发,如美国根据508条款制定了《电子和信息技术无障碍标准》。因此,应根据《中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制定信息无障碍(无障碍)标准,为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提供相应的建设标准,这同时也将为对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评价提供相应的评价依据。

3.2.3 提高用户计算机技能、提升和普及辅助科技手段的应用水平 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问题是电子政务网站开发和用户访问的矛盾统一体,虽然从网站开发方面解决了信息和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无障碍问题,但是由于用户的计算机技能水平差异性很大。也即是说可能由于用户差异性从而导致公众在访问电子政务网站过程中得到的信息量和服务效率也不尽相同。因此,努力改善公众信息素养水平,特别是残障人群和老年人群信息素养的提高尤为重要。另外,残障人群访问网站大多借助于辅助科技手段,如盲人使用IBM的Homepage阅读软件,我国的阳光读屏软件也是一款比较优秀的盲人上网软件。因此,在网站开发技术不断更新的情况下,辅助科技手段必须能够同步其发展,不断开发和更新辅助科技手段,强化与网络技术的同步性、兼容性,从而减少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障碍。

4 结语

电子政务的服务对象是所有的公众,必须包容所有的主体、所有的设备,才能实现真正的“惠及全民”、“信息无障碍”。电子政务网站无障碍水平的提升可以从相关法律的完善、无障碍标准的制定、弱势群体的技能培训、各种辅助科技手段的开发和推广等方面多管齐下。正如《突尼斯承诺》指出:推动这一进程需要我们扫除障碍,使人们均能获得普遍、无所不在、公平和价格可承受的ICI接入。我们强调必须消除在弥合数字鸿沟方面遇到的障碍,特别是那些阻碍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充分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和为其国民谋幸福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