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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域融资机构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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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各类民间融资机构(包括担保公司、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典当行)发展迅速,对促进当地经济,尤其是县域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拟以山东某县的融资机构为例,说明当前县域融资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一、县域融资机构的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该县共成立了6家担保公司,1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典当行。注册资本从1千万至l亿元不等,从业人员达到33人,平均每家机构约4人。业务经营范围涉及提供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动产及不动产典当等业务。其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2009年,该县融资机构共累计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投放借款资金3.3亿元,年底对外借款余额5300万元,占同期该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合计的1.2%,涉及机械制造、纺织、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业务覆盖面的不足,满足了部分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

(二)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外部融资快速便捷的要求

融资机构在经营理念上敢于创新,在业务受理、考察、资金发放等环节,实行短平快操作模式,手续简便、效率高,特别受到中小型客户的欢迎。

(三)拓宽了民间剩余资金投资渠道

在国家对民间投资限制逐步放开的背景下,各类融资机构不仅拓宽了民间投资渠道,也为民间借贷资金从“地下”转为“地上”提供了契机。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主业不突出,个别机构业务范围有悖公司经营宗旨

一些担保公司超范围经营,违反《管理办法》规定,存在发放短期贷款现象,个别担保公司成立至今未办理过融资性担保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在业务开展上,难以做到自身经营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盲目追求经营效益而忽视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宗旨,即服务三农,支持微型企业,以小额贷款为主。如某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以来,发放的都是百万元以上的中型企业贷款。

(二)市场发展环境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融资机构的快速发展

由于商业银行与担保公司在风险补偿、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分歧,不少担保公司运作规范性差,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不足,商业银行对其资质认定较为严格,导致相当一部分担保公司难以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无法正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该县成立的6家担保公司中,仅有1家与农村信用社签署了合作协议,其余5家都未进入银行“门槛”,为求生存,只好开展短期借贷业务。另外,个别企业信用意识仍然较差,融资机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如某棉花加工企业在向某典当行申请了40万元房地产抵押当款后,仅不到1个月即宣告破产,严重损害了机构的合法权益。

(三)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

调查的几家机构来看,普遍存在会计财务制度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现象,大多采取粗放式管理,分级授权制度不严密,往往是董事长或总经理说了算,忽视了从受理、考察到论证等各环节的监督约束力。风险防范控制意识较差,有些机构尚未建立风险准备金计提制度,缺乏科学的资产负债管理经验,如某担保公司为一家造纸企业单笔担保银行贷款1000万元,占其净资本的20%,已大大超过风险警戒指标。个别机构存在收费过高现象,有的已接近本金的30%,约是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以上,高于司法部门界定的法律标准,极易引发法律纠纷。

(四)监管出现盲区,不利于机构的稳健发展

按现行法规,当地经贸部门负责管理典当行业,地方政府为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第一风险责任人,由其指定部门或成立监管联席会具体实施监管。目前实际情况为,县一级经贸部门行业管理职能已名存实亡,难以对典当行实行有效监管。对担保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至今未出台具体的监管办法来明确监管部门,也未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只是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在特定业务领域进行有限的监测指导。

(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业务要求

据对8家融资机构的调查,在经理层人员中仅有3人有金融从业工作经验,占37%;在一般工作人员中,具备金融财会知识的8人,占比不到40%,并且绝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未经对口专业上岗培训。

三、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融资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根据行业政策文件及地方行政部门规划,凡能明确单一监管责任部门的,应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进行确立。一个监管部门难以承担的,应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指定监管牵头单位。

(二)对现行融资机构加大清理整顿力度

按照行业法规的要求,督促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管理框架,规范财务制度。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以前已设立的担保公司按照新办法进行清理整顿,建议由地方尽快出台整顿方案,对达到要求的重新颁发行业经营许可证;在规定时间达不到标准的,引导其进行行业重组、做大做强;对管理严重混乱,无资产重组意向的进行关停处理。

(三)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为了充分实现融资机构的创建宗旨,国家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手段,引导其加大对三农经济、小型企业、微利行业、弱势群体的资金支持力度。要尽快将其吸纳进当地“大金融”信息服务圈,在金融联席会、银企对接会中有一席之地,有利于其了解当前国家宏观信贷政策及地方经济发展动向,从而引导其经营上更自觉地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战略。

(四)树立先进经营理念,增强风险控制能力

应积极引进资产负债管理理念,建立和完善适应本行业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建立和健全贷款风险预警机制,根据事前设置的风险控制指标的变化,分析预测贷款风险发生和变化情况,提示其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五)增强从业人员素质

一是在组建审批环节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确保高级管理人员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相关领域从业经验。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对从业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提高其整体素质,同时积极发展行业协会,为机构成员提供各类信息服务、维权服务和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