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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阅读与仿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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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范文】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注](节选)

[美国]威廉・福克纳

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

爱米丽小姐在世时,始终是一个传统的化身,是义务的象征,也是人们关注的对象。打1894年某日镇长沙多里斯上校――也就是他下了一道黑人妇女不系围裙不得上街的命令――豁免了她一切应纳的税款起,期限从她父亲去世之日开始,一直到她去世为止,这是全镇沿袭下来对她的一种义务。

等到思想更为开明的第二代人当了镇长和参议员时,这项安排引起了一些小小的不满。那年元旦,他们便给她寄去了一张纳税通知单。二月份到了,还是杳无音信。他们发去一封公函,要她到司法长官办公处去一趟。一周之后,镇长亲自写信给爱米丽,表示愿意登门访问,或派车迎接她,而所得回信却是一张便条,写在古色古香的信笺上,书法流利,字迹细小,但墨水已不鲜艳,信的大意是说她已根本不外出。纳税通知附还,没有表示意见。她就这样把他们“连人带马”地打败了。

行政当局已订好合同,要铺设人行道,就在她父亲去世的那年夏天开始动工,建筑公司带着一批黑人、骡子和机器来了。工头是个北方佬,名叫荷默・伯隆,个子高大,皮肤黝黑,精明强干,声音洪亮,双眼比脸色浅淡。一群群孩子跟在他身后听他用不堪入耳的话责骂黑人,而黑人则随着铁镐的上下起落有节奏地哼着劳动号子。过了不久,逢到礼拜天的下午我们就看到他和爱米丽小姐一齐驾着轻便马车出游了。那辆黄轮车配上从马房中挑出的栗色辕马,十分相称。

起初我们都高兴地看到爱米丽小姐多少有了一点寄托,因为妇女们都说:“格里尔生家的人绝对不会真的看中一个北方佬,一个拿日工资的人。”不过也有别人,一些年纪大的人说就是悲伤也不会叫一个真正高贵的妇女忘记“贵人举止”,尽管口头上不把它叫做“贵人举止”。他们只是说:“可怜的爱米丽,她的亲属应该来到她的身边。”她有亲属在亚拉巴马;但多年以前,她的父亲为了疯婆子韦亚特老太太的产权问题跟他们闹翻了,以后两家就没有来往。他们连丧礼也没派人参加。

老人们一说到“可怜的爱米丽”,就交头接耳开了。他们彼此说:“你当真认为是那么回事吗?”“当然是。还能是别的什么事?……”而这句话他们是用手捂住嘴轻轻地说的;轻快的马蹄驶去的时候,关上了遮挡星期日午后骄阳的百叶窗,还可听出绸缎的声:“可怜的爱米丽。”

我们第一次看到她和荷默・伯隆在一块儿时,我们都说:“她要嫁给他了。”后来又说:“她还得说服他呢。”因为荷默自己说他喜欢和男人来往,大家知道他和年轻人在麋鹿俱乐部一道喝酒,他本人说过,他是无意于成家的人。以后每逢礼拜天下午他们乘着漂亮的轻便马车驰过:爱米丽小姐昂着头,荷默歪戴着帽子,嘴里叼着雪茄烟,戴着黄手套的手握着马缰和马鞭。后来,我们得到确讯:他们即将结婚。

因此当荷默・伯隆离开本城――街道铺路工程已经竣工好一阵子了――时,我们一点也不感到惊异。我们倒因为缺少一番送行告别的热闹,不无失望之感。

至于爱米丽小姐呢,我们则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过她。等到我们再见到爱米丽小姐时,她已经发胖了,头发也已灰白了。以后数年中,头发越变越灰,变得像胡椒盐似的铁灰色,颜色就不再变了。直到她74岁去世之日为止,还是保持着那旺盛的铁灰色,像是一个活跃的男子的头发。

打那时起,她的前门就一直关闭着。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我们眼看着那黑人的头发变白了,背也驼了,还照旧提着购货篮进进出出。每年十二月我们都寄给她一张纳税通知单,但一星期后又由邮局退还了,无人收信。不时我们在楼底下的一个窗口――她显然是把楼上封闭起来了――见到她的身影,像神龛中的一个偶像的雕塑躯干,我们说不上她是不是在看着我们。她就这样度过了一代又一代――高贵,宁静,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僻乖张。

她就这样与世长辞了。在一栋尘埃遍地、鬼影憧憧的屋子里得了病,侍候她的只有一个老态龙钟的黑人。我们甚至连她病了也不知道;也早已不想从黑人那里去打听什么消息。他跟谁也不说话,恐怕对她也是如此,他的嗓子似乎由于长久不用变得嘶哑了。

她死在楼下一间屋子里,笨重的胡桃木床上还挂着床帷,她那长满铁灰头发的头枕着的枕头由于用了多年而又不见阳光,已经黄得发霉了。

(陶洁编译,选自《福克纳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注]《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是福克纳第一篇以杰弗生(福克纳不少作品是以其家乡密西西比州的奥克斯福和邻近地区为背景的,他给它们分别取名为杰弗生和约克纳帕塔法县)为背景的短篇小说。

技法解码

本文以爱米丽之死为叙述的起点,作者以倒叙的手法描述了爱米丽生前的几个主要事件:爱米丽拒绝纳税事件,与北方工头荷默恋爱及荷默的消失,爱米丽的与世隔绝等,在时间的网络中刻画人物,凸显主题,带给读者新的阅读体验。本文在叙述中指出社会变革对人的冲击以及这冲击给人所造成的心灵创痛。从文中,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作者对于逝去的南方社会,对南方的生活方式及其传统的价值观有着强烈的认同感。

【学生跟帖】

来世还做他的儿子

杨 馨

书桌上放着一大把安眠药,我的脸上滑过一丝报复的快意,我想象着失去我的父亲,内心怎样的煎熬……我决定了,选择在这个血色的黄昏离开,离开这个让我伤心的世界。

吃下药片后,我的头开始发晕,脑袋似乎在喧嚣中破裂,如同残冬的惨烈地凋零和飘逝。

我转过身来,对着那具熟悉的躯体落寞地一笑。随后,我感觉到自己像羽毛一样,飘过千山万水,飘过喧闹的城市,一直飘着……

不知飘了多长时间,我来到了一个熟悉但又陌生的厅堂,看见一张黑框的照片摆在桌子正上方,照片里的少年英俊潇洒,眉骨有棱有角,好潇洒的少年!我觉得照片上的少年有些面熟,我努力地思考着,他会是谁呢?终于想起来了,那不是我吗?桌子前面的地上,匍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面容憔悴,咳嗽让他的脸变得青紫,他的眼睛不再明亮,目光也不再犀利。乱蓬蓬的白发耷拉在布满皱纹的脸上……仔细打量后,我心头一颤:这就是我那个说一不二的父亲吗?这就是那个英姿飒爽的军人吗?这就是世界上我最痛恨的那个人吗?

往事如烟,那不堪回首的一幕如在眼前。

高二文理科要分班了,经过慎重考虑,我告诉他将选择文科。还没等我说完,他脸上青筋暴突,大声咆哮:“一个男人去读文科,丢不丢人!”

“我的特长是文科,理化我学不懂。”我嘟哝道。

“什么特不特长,还不是为了那个人?”

“什么那个人?你又没读过大学,你知道什么?何况,是我在考大学,又不是你读大学!”

“老子不管,老子就要你读理科!”

在家里,他的话就是圣旨,没有商量的余地。想到平日他对妈妈的专横,对我的跋扈,我决定,这一次我决不妥协。

“你管不着,这是我的自由!”

随着一只大手扇过来,我的脸上顿时一片火辣,鼻子里湿乎乎的。我知道,那是鲜血在流。这样的感觉伴随着我长大,太熟悉了。

我觉得天地在旋转,那淤积在心里的仇恨,瞬间爆发了。心中报复的种子在一瞬间发芽,我对他仅有的一点父子情,消失殆尽。我想尽快结束这一切,尽快结束……

就在我转身离开厅堂的时候,他号啕大哭:“孩子,多年的部队生活,使我变得独断刻板。我伤害了你,但我爱你呀!我总在想,你对我的不理解,等你长大成人了就会明白。因为我也是成为父亲后才明白当初你爷爷的一番苦心呀。”

就在这时候,上帝出现了。他抚摩着我的头,慈祥地问:“孩子,你懂了吗?”

“我懂了,来世让我还做他的儿子!”

点评

“父爱”是一个十分陈旧的话题,要写出新意不容易。总体上来说,本文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倒叙结构。这与《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有异曲同工之妙。作者深谙倒叙结构的好处,它能让读者产生阅读的兴趣,探究事情的原委。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决绝地离开这个世界呢?二是张弛有度。和父亲的冲突部分是高潮,其余情节则娓娓道来,这种情绪的反差,使文章一波三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