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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咨询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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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交接

电脑做账应如何交接,要注意哪些?(北京市 姚舒)

在线争家:

通常主要注意以下两点:

1 把要交接的账簿打印出来,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确认。

2 给接交人用户注册,设置相应权限;移交人用户注销。差错更正

2009年末,我公司账面亏损50万元,2010年1月份自查时发现12月份多记成本2万元,2009年度账户已经结账,我单位1月份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河北省 田玉海)

住线专家:

借:库存商品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千万别忘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把这笔也考虑进去。

物资盘盈的处理

企业盘盈的存货、固定资产如何做会计处理?(北京市 张晓)

在线专家:

企业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股利分配

我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底“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为58万,2010年1月想把未分配利润,分给投资人(都是个人投资),但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分录。我们想2月发到股东手里,不知道这个月要不要先做分录呀,应该怎么做呢?(甘肃省 秦湘宁)

在线专家:

责公司该业务的主要处理思路:

1 做出分配股利决议时: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2 实际分配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 支付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内部往来差错更正

2009年集团公司从我所在的子公司调回100万,我当时做成了借记应付股利,贷记银行存款了,但是到了2010年才发现,应该是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那么我在2010年是不是需要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来调整?可以不用改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么?具体怎么做好呢?其中不涉及到税金问题。(河南省 孙园园)

住线专家:

应付股利与内部往来都是资产负债表账户,因会计前期差错进行调整,不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直接:

借: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

贷:应付股利

只有会计前期差错涉及利润表账户的,才要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再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印花税的处理

请问印花税的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费――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还是:

计提: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缴费:

借:应交税费――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天津市 章淑容)

在线专家:

1 企业在税务部门预先购买的印花税,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2 企业通过计算应缴纳的印花税,存在与税务部门结算印花税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3 购入、投资与资产相关的,需承担的相关税费,这里的税包括印花税,印花税直接计入相关成本,会计处理:

借:××资产(资产中包含支付的相关税费,含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生物资产的处理

我们公司是工业企业,因厂区内部空地较多现购回很多树木进行绿化,我个人觉得应该进入管理费用或是在建工程(因厂区是刚转让来的),但是我们领导说这树木以后是会增值的应该做生产性生物资产,烦请看看到底该做什么科目。(湖南省 施淇淇)

在线专家: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将生物资产定义为:“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会益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消耗性生物资产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属于企业的长期资产。

如果您企业完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则根据生物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企业厂区绿化显然不符合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可划分为公益性生物资产。由于公益性生物资产属于企业的长期资产,因此用于企业厂区绿化必须是木本植物才能划分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如果是草本植物,由于草本植物大多为一年生,草本植物一年后死亡,就不符合生物资产“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定义。

如果您企业并不是完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且厂区绿化并非是企业的重要事项,根据重要性原则,建议还是将厂区绿化费用计入在建工程、长期待摊或管理费用(要根据具体情况)为好。

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我所在的公司于两年前购买一块地同时在此土地上修建厂房一栋,原来为此两项所支付的款项计入了“在建工程”科目,如今厂房已经建好,并已经投入使用,我该如何做分录?若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科目,那土地是否也应该计提折旧?(吉林省 邹丽丽)

在线专家: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并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明细科目核算。因此,在建工程科目不核算土地使用权成本,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自然也不会将土地使用权转入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按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所得税退税的处理

假设A企业2月份业务:

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库存商品 5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贷:应付账款 58.5

这里进项和销项的差额8.5元月末该怎么做转账分录?还有如果进项是100元,销项是50元,那月末还要做转账分录吗?(辽宁省 童梅)

在线专家:

1 如果上月留抵税额是0,那么: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8.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5

2 这种情况下,月末就不用做分录了。

丢失车辆发票,无法上牌如何办呢?

我单位刚从一家雪铁龙4S店买了一辆雪铁龙C5小汽车,经手的司机粗心将购车发票丢失,导致我单位无法给新车上牌,请问,有什么办法吗?(北京市 祝四明)

在线专家:

您单位上述的情况,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针对丢失发票给出了解决方法,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5)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您单位可以向原4s店索取原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切记,要加盖4s店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这是必须的程序。然后到4s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请求确认和备案,税务机关在发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后,您单位可以回该4s店,提交发票复印件,作为4s店重新开具发票的依据。取得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您单位可以依法办理车辆登记挂牌。

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缴纳罚款是否就可以了结了?

我单位办公楼装修工程分包给了5个装修单位,其中有外省一个私人装修队,支付价款32万元,没有取得发票,税务机关检查时,发现这个问题,要求我单位追缴个税,并对我单位罚款。200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税款,只承担罚款,我单位假如承担罚款,是否不需要追缴税金了呢?(甘肃省 宋史苇)

在线专家:

扣缴了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缴纳罚款,扣缴事项并未结束。

您单位应该扣缴该个人的个税,但是未按规定扣缴,这是非法的,《征管法》第六十九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税务机关对您单位上述应该扣缴未扣缴的行为,可以处于罚款。

上述规定中没有扣缴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如何理解这个追缴呢?是否可以理解为扣缴人不再负责了呢?

不是的,针对税务机关如何追缴,总局是有明确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47号)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如何处理进一步明确如下:扣缴义务人违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罚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

您单位应扣未扣,即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未向税务机关报告,责任没有减除,税务机关可以对您单位按规定处于罚款,同时,税务机关应该责成您单位进行补扣或补收,这样,这笔税款的追缴责任仍是您单位承担。

青苗补偿费的票据如何确定

我单位是矿山单位,修建厂区周边的道路,占用村集体土地,支付给农户的青苗补偿费合计58万元,全部是收据,这些收据能否入账呢?受补偿农民是否应当到税务部门给我单位代开发票呢?(陕西省 王弼均)

在线专家:

取得收据能否入账,需要结合具体业务进行分析。

某一行为(项目)是否应当开具发票的关键是界定该行为是否属于应税行为,或者说是否属于经营性项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里,强调的是“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才需要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目前,提供发票的行为主要是征收增值税和征收营业税的业务,假如一项行为既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也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则不是《发票管理办法》规范的对象,不应该提供发票的。

上述单位支付给农户的青苗补偿费,这是给农户的庄稼损害赔偿,农户取得的青苗补偿费不具有经营性质,不属于应税行为_不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需要出具发票。

支付补偿费无法取得发票,矿山单位应当以何凭证入账?《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作了比较明确的界定,其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属于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这里的“合法、有效凭证”包括套印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发票以及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不套印发票监制章的专业发票和财政部门管理的财政票据以及经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认可的其他凭证。税务部门对于既不属于取得发票范畴也不属于支付给行政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一般可以凭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的价格以及双方确认的收款收据作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农户的青苗补偿费,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结合补偿协议、相关政府部门文件等证明材料,以收款人的收款收据确认入账,主管税务部门将确认其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当然,如果由政府或者村委会代为发放青苗补偿金的话,也可以向单位索要由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据。

至于青苗补偿费是否征收个税,国家早有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青苗补偿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79号)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也明确了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何适用混合销售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

我单位是湖南长沙一家建筑安装企业,工程建设时,会使用外购建材、胶管、钢筋等原材料,如何缴纳流转税?是混合销售业务吗?(湖南省 陈慧琳)

在线专家:

要判断实际发生的业务行为是否是混合销售行为,首先,要明确,混合销售行为的定义。

我们从法理上看,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即涉及应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又提供应纳营业税的劳务,这就是混合销售。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销售货物和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混合销售的纳税原则是按经营主业划分,只征一种税,即或者征收增值税或者征收营业税。我们来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

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贷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这是税法中关于混合销售的一般规定。

那么,混合销售中的特殊规定是什么呢?

我们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其中包括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这是混合销售的特殊规定,不是征收单一税种的。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根据上述规定,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如企业销售自产电梯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而对提供建筑业劳务用的外购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进行制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不属于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因此,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其计税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无论是自产或外购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但不包括符合条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和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支持公租房的捐赠,是否可以适用公益捐赠政策在税前扣除呢?

我公司是“河南十佳明星企业”,近期决定将自有的一栋职工宿舍捐赠给市房管局下属的市公租房管理局作为公租房。请问,我公司捐赠的自有住房,可以作为公益性捐赠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吗?都有哪些税收文件进行规范呢?(河南省 王华民)

在线专家:

关于捐赠支出,我国法律和税收文件均明确了扣除的原则和具体操作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是法律层面做出的公益捐赠扣除的原则性规定。

针对上述法律规定,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联合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对公益捐赠做出了具体的操作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那么,针对企业捐赠房屋作为公租房,是否是公益性捐赠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从上述规定看,国家是把企业参与公租房捐赠,作为公益性捐赠来规范的。

因此,你公司捐赠的自有住房,可以作为公益性捐赠,在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范围内,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加息后的理财策略

CPI居高不下,央行终于又加息了。加息政策将会对我们的理财生活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我们又应该如何应对呢?(广东省 洪路)

专家:

最近短时间内,央行已经两次调高存款准备金率和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以抑制流动性过剩风险,可以预见我国已经进入加息通道。

加息之后,银行定期存款收益将增加,但目前存款利率仍然是低于CPI。至于原来的定期存款是否需要转存,主要掌握以下临界点,在此时问之前的先支取再转存此款合算:1年期为46天;2年期为74天;3年期为90天;5年期为131天。

在加息预期下,债券收益率曲线上秽,其中短端上行幅度高于长端,因为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金融工具,所以一旦加息到来,货币市场基金将是第一个受益者,作为货币基金的投资者将能享受到这种收益。加息对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来说都算不上利好消息,债券型基金由于有一部分资产投资于长期债券,“转型”肯定不会像贷币市场基金那么灵活,而股票型基金受大盘的影响比较大,一旦管理者投资失误,则很容易随着股市一起下跌。基金投资者应适当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升息能提高债市和货币市场的利率预期,在增持基金时可适当增加对偏债型基金或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债券型基金自然宜选购超短债基金,股票型基金得看基金投向哪些行业和公司,考虑到专家理财的因素,在可供选择的投资渠道不多的情况下,仍然可以继续持有投资基金。

保险方面,万能险、分红险受益明显。万能险主要投资于国债、企业债、银行大额协议存款等渠道,而且万能险每月公布一次结算利率,加息后万能险“随息浮动”的效果最为明显。同时,市场利率的提高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保障型、尤其是长期性的储蓄型寿险会受冲击,因为长期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是参照银行存款利率设置的,中途利率调整时他的利率是不变的。不过,不应该把保险太多地和加息挂钩,因为保险产品重视的是保障功能,因此对于原来有购买意向的人来说,保单应该照买不误,不必考虑升息因素。没有到期的保单不要轻易退保,否则将扣除一笔数额不小的违约金。追求现金回报率的投资者可以减少对代客理财型寿险品种的投入。

在股市下跌时,银行固定利率理财产品成为许多投资者追捧的对象,有些产品一天之内即告售罄,虽然这些产品在熊市中的收益强于股票,但是一旦加息,由于这些产品不能提前赎回,投资者遭遇的是利息损失。加息也将直接导致人民币升值,在这样的前提下,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境外理财产品时,要特别注意和考虑汇率风险,如果可以锁定远期汇率,应尽量选择锁定型理财产品。

短期内股票市场对升息较为敏感,一般讲加息将短期内导致股市下跌。加息释放了一种紧缩的信号,会直接影响投资人的投资决策,另外加息导致市场的无风险收益率上升,而股票的收益相应地下降。但相应地,加息会致热钱流入并推高股市上涨。所以,短期内股市会出现反复震荡走势,中小股民介入需谨慎。股民选股时应尽量避开负债率高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必要的话应减少对股市的资金投入,以规避升息给股市带来的风险。但股市大的趋势不会改变,长期来看,利率的调整对股市的影响有限。

加息对房贷影响比较大,并且考虑到居高不下的房价,不排除银行再度加息和政策上打出组合拳的可能。对于房奴们来说,由于“等额本金”比“等额本息”对未来加息的防御能力要好一些,新的房贷应采取“等额本金”的方式还贷。至于是否要提前还贷,要看自己的理财能力。如果你投资理财的收益比贷款利率低,并且又有闲置资金的话,可以考虑提前还贷。

如何理解和界定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是上市公司重要的信息披露指标,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和界定非经常损益?(江苏省 钱旭强)

专家:

非经常性损益,对于投资者正确理解和把握相关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发,非经常性损益通常也作为重要的监管指标,在认定公司持续盈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将非经常性损益定义为“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应包括以下项目: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除外;

(五)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损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七)委托投资损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十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投资者也好,上市公司也好,都应该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把握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内涵和外延。首先,非经常性损益是信息披露指标而非财务会计指标。一方面,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没有涉及和改变会计准则关于收八、费用确认计量的标准;另一方面,讨论某项目是否应作为非经常・I生损益披露,也应以该项目符合会计准则中损益类项目的认定标准为前提。其次,非经常性损益是一项重要的监管指标,涉及到监管机构对公司重要业务的核准标准,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监管门槛”的作用。因此,对某些项目而言,是否应当界定为“非经常”可能并无绝对的标准,是否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监管机构对市场状况的理解和把握。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准确界定了这一监管指标的内涵和外延,当然,但在实际执行中,也还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交易的实质做出判断。最后,在实际执行中界定非经常性损益,应重点关注交易的性质、发生频率和对报表使用者决策的影响。一是应关注交易是否具有“非正常”的性质,即同公司的正常业务不相关;二是应关注交易是否具有“非经常”的特点,即在发生频率上具有偶发性特点;三是应判断如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是否会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确判断。

时公司而言,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判断具体项目是否应当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对于规定中列举的项目,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判断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则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如根据定又判断不应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如证券经营机构或其他特定金融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则可以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但同时应当在非经常性损益的附注说明中,对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项目、金额及原因做出相应的解释。对于规定中未列举的项目,公司需要根据定又并结合自身情况,考虑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标准,综合加以判断,并将符合定义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下披露,同时将其中包含的重大项目内容在非经常性损益的附注中单独做出说明。

股票回购

某些上市公司宣布股票回购计划,是出于什么考虑?会对股价产生什么影响?(重庆市 金晓)

专家: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购买一部份自己的股票。一般通过二级市场回购股票,也就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场的正常交易期间回购自己的股票。当股票转为公司所有时,必须正式宣布这些股票作废,这一做法有减少公司股票总数的作用。当所有其他情况保持不变时,这会增加剩余股票的价值。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回购其股票主要基于以下五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公司形象。公司进行股票回购是由于公司管理层认为股票价格远远低于公司的内在价值,希望通过股票回购将公司价值被严重低估这一信息传递给市场,从而稳定股票价格,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当公司可支配的现金流大大高于公司投入项目所需的现金流时,公司可以用富裕的现金流回购部分股票,从而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减轻公司盈利指标的压力。从这个意义上说,股票回购也是公司主动进行的一种投资理财行为。

三是作为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如公司实施管理层或者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直接发行新股会稀释原有股东权益,而通过回购股票再将该股票赋予员工则既满足了员工的持股需求,又不影响原有股东的权益。

四是使公司股价上升,相当于以一种特别股利来回报股东,但股东无需缴纳现金红利税。

五是上市公司进行反收购的有效工具。股票回购将导致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减少,潜在的敌意收购人可从市场上购买的股份相应减少,没有足够多的股票对抗原来的大股东,从而大大减小了公司被敌意收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