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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退休年龄的延迟对相关人群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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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预期寿命逐渐延长。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金账户紧张、人力资源浪费等问题日渐突出,延长退休年龄来改善这些现象,已经成为未来发展必须走的“一步棋”,可如何走好这步棋,是当前值得深思的问题。

【关键词】延迟,退休年龄,相关人群影响

一、背景

(一)老年人平均预期寿命延长以及身体状况提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这使得老年人的平均预期寿命延长。但目前,我国对退休年龄的一般性规定,基本上是源于195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1958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即:除特殊规定外,男性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岁、女工人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可以退休。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40多岁,这远小于当今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3岁。在当时年龄结构下制定出来的退休年龄已经不适合当前中国国情,也滞后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建设。现在,人们受教育的时间延长,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点也就相对延后,还按照以往的退休年龄来退休,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人力资本的浪费,“人”未尽其用。

(二)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和养老金账户的入不敷出。2010年,我国65岁及其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8.9%,已超出了国际上制定的老龄化社会标准7%,据预测,本世纪中叶,中国的老龄化将达到高峰期,这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和养老金体系的正常运行都将是一个不小的挑战。我国养老保险采用基金部分积累制,实行统账结合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养老金的支出也逐年增多,养老金账户入不抵支,造成个人账户的“空帐”,基金统筹层次难以提升。

二、相关人群的分类及其在退休年龄制度改革前后可能会面临的状况

(一)相关人群分类及其特点

分类标准不同,则结果也不一样,此文中,笔者按职业,将人群分为以下四类:

1、国家机关、党建组织、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此类人中包括公务员、大学校长、企业经理等,这个群体的工作绩效会随着工作年龄的增加而提高,且他们工作本身的劳累程度较低,在职时的灰色收入比较高,离职后的收入替代率也远高于其他人群。

2、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此团体包括:大学教授、医生、法官、律师等职业,这些职业大多需要知识和实践的沉淀,“越老越吃香”,难以被其他人顶替。

3、从事生产工作、运输工作、服务工作等体力劳动者。一般包括:驾驶员、维修工、采矿工、纺丝工人等,他们的工资不高,劳动强度较大,工作比较危险且对年龄的要求也较高。4、未就业者。这类人主要是指即将踏入劳动市场的学生,他们的基数大、良莠不齐、更加偏向于收入稳定、高福利的工作。

(二)现有退休年龄制度下四类人群面临现状及退休年龄延迟后可能对其的影响。

不同人群所拥有的各自的特点,使得延长退休年龄对他们的影响是迥然不同的,也使得他们对于延长退休年龄持有不同的看法、抱有各异的态度。

1、对于第一类人群,即使他们现在退休,收入替代率基本上也能达到80%—90%,延长退休年龄后,提高的是,与工作时间挂钩的绩效工资,水涨船高的养老金,以及灰色收入。得到这些,并不需要他们付出太多的心血,所以,这个群体一般会支持退休年龄的延长。但也不排出这种情况:很高的收入替代率已经足够让他们安享晚年,而继续留职的机会成本又是他们不愿承担的。因此,有人可能会选择提早退休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而不是为了增加收入,延迟退休年龄。

2、对于第二类人群,由于自身的难以替代性,在退休后一般会被企业或单位返聘,继续承担以前的工作,以应对“青黄不接”的情形。延长退休年龄,让熟练的老员工继续工作,能缓解这种现象,在给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也能节省企业培养新员工的成本。这类人教育投资多、耗时久,进入劳动市场的时间较迟,在现有退休年龄制度下,他们人力资本的价值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退休年龄延长后,这些人的教育投资回报期会增长,这会减少他们的顾虑,有助于社会整体教育水平的提高。

3、对于第三类人群,他们大多数都从事高体力劳动。若把现在的退休年龄往后延长,这些人的身体可能就难以负荷了。再加上工资水平不高,经济不景气,越晚退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越多,他们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所以,这类人一般会反对延迟退休年龄。

4、对于第四类人群,他们现在面临着就业不足、僧多粥少的局面,延迟退休年龄,无疑会增加他们的就业压力。这种压力主要来自第一类人群,第二类人群的职位是难以替代的,对他们实际的挤出效应并不大。

三、国家在延长退休年龄的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相关建议

国家在延长退休年龄的改革中,不能“一刀切”,对每类人群运用相同的办法,而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他们的不同性质和需求,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在我看来,小步慢走、弹性退休是主要方向,同时还要兼顾特殊。

政府先要规定一个退休年龄段区间(最低年龄要高于现在退休年龄),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这个区间内选择合适的时间点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这还不够,还要对不同类人群进行退休方式、退休收入方面的调整。对于第一类人群,要加快对其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减少其收入替代率,让这类人有养老方面的顾虑,减少他们提前退休的现象,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调整就业结构,降低这些职位的吸引力。对于第二类人群,增加其达到最低退休年龄时,继续工作的工资(且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长),吸引其继续留在岗位上,发挥余热,最大程度地发挥人力资本的效用。对于第三类人群,则应提高其工作报酬率,在弹性退休年龄段的规定上也应低于其他类人群,并加大退休金与工作时间长短的联系度,鼓励他们延后退休。前三类人群的的退休问题解决好了,则第四类人群的就业问题也会有所改善,一边“排长龙”,一边“用工荒”的现象也会大大降低。

参考文献:

[1]金刚.中国退休年龄的现状、问题及实施延迟退休的必要性分析[J]. 社会保障研究,2010(2):33—38.

[2]林义.社会保险[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103—111.

作者简介:陈胜男(1992-),女,湖北荆门人,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保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