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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认知的反义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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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反义关系在语言中普遍存在。本文以认知语言学的范畴理论为依据,将反义关系看成是一个原型范畴,其原型成员是典型的表示方向对立的反义词,因为诸如里/外、前/后、上/下等空间的对立关系是最基本的意象图式,从而对人类为什么总是倾向于用二分对立的方式来给我们的经验分类作出了解释。本文认为,反义关系范畴同其他范畴一样,其边界也是模糊的。

[关键词] 反义关系 范畴 次范畴化 意象图式 原型 模糊边界

一、引言

矛盾是客观世界的普遍现象和状态。矛盾为一切事物、现象所固有,是客观的,也是普遍的。在语言中,这种关系就体现在反义关系中。反义关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是我们所使用的语言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儿童语言习得、词义联想、文学用语等方面意义重大。正因为反义关系如此重要,它一直受到众多语言学家的青睐。很多著名的语言学家(Crse,Lyons,Palmer,Leech etc)都对反义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且对反义关系进行了很好的分类描写。基于反义词可以进行分类的原因,本文将反义关系看成是一个范畴。认知语义学认为,语言结构就像非语言结构一样,也有原型效应。语言中的范畴都是原型范畴。哪么,反义关系范畴的原型是什么呢?此外,我们发现,在对反义关系的众多分类中,对反义词的类别划分不是绝对的。一对反义词可能同时属于两类,或者反义词类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Lyons, Palmer等都意识到了这点,但没有对此作出解释。本文以Lyons对反义关系的分类为基础,从认知角度入手,对反义关系是否是一个原型范畴,如果是,它的原型是什么,以及反义词分类的非绝对性作出了解释。

二、反义关系的分类

如前所述,很多语言学家把反义关系分为很多类:如Palmer把反义词分为三类:分级性反义词(Gradable antonyms)、互补性反义词(Complementaries)和关系反义词(Relational Opposites);Cruse把反义关系分为互补反义词(Complementeries)、可分级反义词(Antonyms)、逆反反义词(Reversives)和换位性关系反义词(Converses);Lyons把反义关系分为分级性反义关系(antonymy),互补性反义关系(Complennentarity)、换位性反义关系(Converseness)和方向性对立关系(Directional Opposition);Saeed把反义关系分为简单反义词(Simple Antonyms)、可分级性反义词(Gradable Antonyms)、逆反反义词(Reversives)、换位性关系反义词(Converses)和类别反义词(Taxonomic Sisters)等等。本文以Lyons对反义关系的分类为基础,同时把他所说的非二项对立关系也看成是一种反义关系,用Leech的术语“多项不相容反义词”来称呼。

1.互补反义词

互补反义词指的是两个词的词义完全彼此排斥,互相否定,两个词之间不存在任何中间状态,如果否定了一对反义词中的一个,就意味着否定另一个,如果肯定其中的一个,就意味着否定另一个。true―false,accept―reject,legal―illegal,regullar―irregular,married―single等词都是互补反义词。

2.可分级反义词

“所谓可分级反义词,就是指那些不具备绝对特性,往往可以被比较或被修饰的反义词。”如fast―slow,happy―sad,warm―cool,rich―poor,far―near,love―hate等等。这些反义词有很多特点,首先,在一对这样的反义词之间有着一个中间层次,也就是说,否定一个并不意味着肯定另外一个,或者肯定一个并不意味着否定另外一个。因此,“It is not cold”并不等于“It is hot”。在“冷”和“热”之间,有些程度比它们低的词,像“暖和”、“凉爽”等。这些词可以被一些诸如“quite”、“very”、“rather”等程度副词修饰,而且这些词通常有比较级和最高级形式;其次,这些反义词所描述的对象往往是相对的。例如,再大的老鼠也大不过一只小象。再次,这样一对反义词中,一般其中有一个是无标记的,而另一个则是由标记的。所谓无标记,就是指更基础的、更常用的那些词。这样的词往往是那些体积大、程度高、态度积极的词。如long, big,old等等,如在问句“How A is it?”中,能提问以及回答的常是无标记的词;最后,这些词的比较级形式之间形成一种换位关系。如从句子“John is older than Lily”,我们自然地知道“Lily is younger than John”。

3.换位性反义词

“换位性反义词是指在语义上既表示彼此对立,又表示相互依存关系的词,也就是说,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彼此形成一个对立统一体(a unity of opposites)。”也就是说,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描述两者间的关系。如果说“Jim is Marry’s husband.”,我们很自然地知道“Marry is Jim’s wife”。own―belong to,master―servant,son―daughter,host―guest等词都是换位性反义词。

4.方向反义词

方向反义词主要指在空间关系上相对立的词。这些反义词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暗含着向着某一地点或离开某一地点的两个动作间的方向对立。”这些反义词有up―down,left―right, front―back, in―out等方位词,以及arrive―depart,come―go,ascend―descend,tie―untie等表示动作方向相反的词。“但是,动作或进程的方式似乎不怎么重要,至少两个动作或进程的方式没有必要完全相同。”例如:系蝴蝶结的方式和解蝴蝶结的方式是完全不同的,但这里所侧重的是一方面带子开始没有系而后来系上了,另一方面带子开始是系着的后来没系了。也可以说对比的是它们的结果。

5.多项不相容反义词

多项不相容反义词,也就是Lyons称为非二项对立词(non-binary contrasts)或者Saeed所说的类别反义词(Taxonomic sisters),就是指两个以上的词在语义上彼此不相容,但具有彼此的对比关系(Constrastings)。这类词群表示在同一语义场中出现的语义对比关系和对立关系。例如,如果说“The car is white”,那么这辆小车就不可能是“blue”、 “black”、“red”等颜色。

三、反义词范畴的原型

范畴理论是认知语言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许多著名的认知语言学家(如Lakoff, Geeraerts, Ungerer and schmid, John Taylor etc.)都对范畴作出了详细的论述。尽管认知语言学家们对范畴的定义有差异,但对范畴的一个基本相同的认识就是范畴必然涉及分类。很多心理学家的实验证明,我们的大脑不是一个一个认知事物,而是一类一类以认知范畴为基础认知事物的。“分类的心理过程通常被称为范畴化。”范畴化能力是人类的一项基本能力。人类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把存在相似性的东西归为一类,就形成了一个个范畴。反义词之间都存在着很大的相似性,都或强或弱地表达了一种对立关系。人们在说反义词、近义词、多义词时,也是在进行分类。因此,完全可以将反义关系看成是一个范畴,把有对立关系的词对都划分到这个范畴之下。而反义关系范畴又可以次范畴化,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有那么多语言学家把反义关系分为那么多子范畴。实际上,这些子范畴又可以再次范畴化为更小的子范畴,如Cruse把可分级反义词再分为极反反义词(Polar antonyms)、重迭反义词(Overlapping antonyms)、以及对称背反反义词(Equipollent antonyms)等。认知语言学认为,所有人类建立的范畴(无论是概念范畴还是语言范畴)都是原型范畴。只要有分类,就会出现原型现象,原型现象在语言中非常普遍。那么,作为一个语言范畴的反义关系范畴,也一定是一个原型范畴。问题是,反义关系范畴的原型是什么呢?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是人类与客观世界的互动基础上产生出来的。语言与人的体验息息相关。“现实――认知――语言是认知语言学的一条基本原理。认知可进一步分析为互动体验、意象图式、范畴化、概念化、意义等过程”。基本范畴和意象图式先于语言并独立于语言,既是基本概念的组成部分又是复杂概念形成的起点。“Johnson将意象图式定义为“人类感知互动和运动行为中反复发生的动态模式,一种使经验呈现连贯性和结构性的模式”。人类最基本的经历就是对自己身体和周围空间的了解。意象图式主要是以空间关系(如In―Out图式、Up―Down图式、Front―Back图式等为基础,在通过隐喻等方式扩及至其他认知域。”既然空间关系是意象图式的中心内容,我们看到,这些空间关系的图式都是对立的,即我们可以说它们之间构成了一种反义关系。如in和out、up和down、front和back都是前面我们说过的典型的方向反义词。这些反义词之间的对立关系最明显,最直观,并且我们最为熟悉。因为这些反义词(意象图式)与我们的日常经验联系最为密切。因此,我们可以将这种反义词(描述方向的反义词)看成是反义关系的原型。我们把这种最为熟悉的对立关系通过隐喻投射到客观世界存在着其他对立关系上来。从而形成了各种类别的反义关系。Lyons也认识到“反义关系反映了或者说决定了人类倾向于用二分对立的方式来把自己的经验分类”。正是由于人类最初认知的就是空间关系,对空间关系的认知也就意味着对空间的对立关系的认知,又由于客观世界处处存在着对立关系,人类用最初建立的认知模式去范畴化自己的经验也就可以理解了。

四、反义关系范畴的模糊性

认知语言学认为,所有的范畴都是模糊范畴(fuzzy categories)。范畴的边界是不确定的、模糊的,范畴具有开放性。事实上,反义关系同分类关系、近义关系有时就相交叉,例如,我们很清楚地知道happy―sad、up―down等词对是反义词,而对于Spring―Autumn、South―East等是否是反义词,我们往往难以确定。这就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反义关系范畴具有模糊特性。而对于反义关系的次范畴化(即反义词的分类),情况也就更加复杂。我们可将多项不相容反义词、方向反义词、换位性反义词、可分级反义词以及互补反义词看成是一个个范畴。就更能看到它们边界的模糊性。实际上,Lyons,Palmer,Cruse等也注意到了这点。Lyons认为,“尽管可分级反义词和不可分级反义词就其逻辑特性来说可以分开,但是必须牢记,在日常语言行为中可分级反义词常常被用作是互补反义词,而不是可分级反义词”。例如:如果有人问“Was it a good film?”另一个人回答:“No.”。那就意味着“It was a bad film.”如果问“Is X a good chess-player?”,回答是“No.”,那就意味着“X is a bad chess-player.”Cruse也看到互补反义词和可分级反义词之间的区别有时很小,例如:我们可以说neither male nor female,neither dead nor alive. Palmer更是认识到“更有趣的一点就是互补反义词和可分级反义词之间没有绝对的区别。”不仅是在日常语言行为中,就是在语言分析中,不仅互补反义词有时可以用作可分级反义词,而且有些词对既可用作可分级反义词,又可用作互补反义词。诸如male―female、alive―dead等互补反义词对,可以有像可分级反义词那样的用法,如“Somebody can be very male or more married and certainly more dead than alive.”有些诸如honest―dishonest、obedient―disobedient,open―shut等词对既可用作可分级反义词,又可用作互补反义词。如尽管我们常说“Bill is more honest than John.”但是“Bill is not honest”就意味着“Bill is dishonest.”“Bill is honest”就意味着“Bill is not dishonest”。然而,不仅仅互补反义词和可分级反义词之间的区分不是绝对的,其他反义词类如换位反义词、方向反义词以及多项不相容反义词之间的区分也一样不是绝对的。例如:East、West、South、North这几个词既可以分为多项不相容反义词(如果说湖南在中国的南方,它就不可能在中国的北方或者东方、西方,这些词都有排他性),也可以把它们分为两对方向反义词(这是我们最熟悉的)或者看成是两对换位关系反义词(如果说湖北在湖南的北方,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湖南在湖北的南方)。正因为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开放的,既然我们将反义关系看成是一个原型范畴,所以反义关系范畴边界的模糊性也就不足为奇了。

五、小结

本文在Lyons等人对反义关系分类的基础上,运用认知语言学的范畴理论,说明了反义关系实际上也是一个原型范畴,其原型成员就是人类最为熟悉的方向反义词,Lakoff把这种依靠空间关系进行范畴化和概念化的假设称为“形式空间化假设”。原型范畴没有清晰的边界,反义关系范畴作为一个原型范畴,其边界也是模糊的。

参考文献:

[1]Palmer,F.R.semantics[M].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6.112.

[2]Cruse.D A.Lexical Semantics[M].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6.171.

[3]Lyons,J.Introduction to Theoretical Linguistics[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8:277-281.

[4]Leech,G.Semantics[M]. London:Penguin Ltd.EngLand,1981.98.

[5]王文斌.英语词汇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221-224.

[6]Saeed, J. I.Semantics. [M].Fore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et al, 2000.68.

[7]Ungerer, F.and Schmid, H. J.An Introduction to Cognitive Linguistics [M].Shanghai:Fore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1.2.

[8]王寅.认知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71.9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