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从感觉秩序到竞争秩序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 哈耶克从批评传统经济学静态均衡概念入手,对相应的“完美知识”假设提出了批评,从而提出了分散知识的概念。一个为研究者忽略的问题是,哈耶克进一步认为,我们是依赖于特定的类分系统来整理知识的,事实高度依赖于认识主体。知识的主观类分说为哈耶克的知识分散说构设了逻辑依托。而对分散的个人知识的处理完全依赖于一个作为发现程序的市场竞争。但是哈耶克对于市场竞争作用的过分强调受到了当代学者赫尔维茨等人的批评。批评的核心是人类是否可以干预自发演进的秩序。一般认为,“自发失序”必然要求干预。赫尔维茨等人的质疑促成了当代“机制设计理论”的形成。
关键词: 哈耶克;分散知识说;类分系统;作为发现程序的竞争;机制设计
中图分类号:B 5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23X(2012)06004407
对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中国知识分子来说,哈耶克的知识分散说有着异乎寻常的意义。假如知识分散说是成立的,那末对于无所不包的中央计划经济的批判就是合理的。本文通过对哈耶克以《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和《感觉秩序》为代表的早期论文与著作的解读,解析哈耶克从感觉秩序到经济秩序思想的确立过程,重点集中在他的分散的个人知识说、竞争作为发现过程说及感觉类分系统对于世界的类分方式等问题。同时,本文将追踪对于哈耶克知识分散说的一些重要的当代批评。这些批评将为社会机制设计的可能性提供基本的理论支撑,从而也就构成了对于哈耶克知识分散说及其现实意义的重要修正。
一、人的知识是分散的
在发表于20世纪30年代的《知识在社会中的利用》《竞争的意义》以及《作为一个发现过程的知识》《经济学与知识》等文章中,哈耶克完成了从知识观到秩序观的完整思考。
在《经济学与知识》一文中,哈耶克提出,传统的均衡分析以一定的假设为前提,单纯追求内在的一致性,是一种进行静态分析的逻辑构架。这种分析模式只宜于解释单个个体行为,而不宜于解释许多不同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要想解释不同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就需要引进新的因素。为了回答不同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对于决策均衡的影响,哈耶克对传统均衡概念提出了几条限定,引进了几个必须考虑的因素。
首先,哈耶克认识到,均衡是一个有时间性的概念。因为即便是对单个个体的均衡关系的分析,也都要以这个人连续执行同一计划为前提,所以“这个人有关知识方面的变化,亦即导致他改变自己计划的变化,都会打乱他在这种知识的变化前后所采取的行为之间的均衡。”[1]35既然“均衡是一种行为之间的关系,而且一个人的各种行为必然是即时相继发生的,所以,很明显,要想赋予均衡这个概念任何意义,时间的描述都是极其重要的”[1]35。哈耶克的这一看法批评了许多经济学家把均衡当作是一个没有时间概念的问题的看法。
其次,均衡应该考虑到其他人的行为的影响。传统均衡分析假定在某个时期中所有社会成员都在执行其各自的个人计划,并且这些计划在这个时期的开始就已经由个人所决定。但是,对于不同的计划的协调来说,一个人的计划恰恰包括那些形成另一个人计划的行为。完成个人计划的行为都要以预期计划所产生的行为后果为基础,所以均衡与预期关系紧密。每个人的行为都恰好以对其他人的行为预期为基础。
最后,我们无法得到完美的知识。传统均衡观念需要一个完美市场假设乃至“完美知识”的假设。“假如人们知道一切事情,他们就处于均衡当中,这种观点十分正确,因为我们就是这样定义均衡的。”[1]44建立均衡的唯一必要条件是“论据的不变性”。而这些假设条件在哈耶克看来是无法满足的。
与以上几个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相关联,哈耶克转向了对于知识的性质的考察,提出了他的“知识的分散”说。
在哈耶克看来,能够让我们避免上述麻烦的概念是“相关知识”概念,也即与特定的个人有关系的知识的概念。而这与知识的分工关联密切。尽管知识的分工与劳动的分工问题非常相似,但是劳动分工早就成为了经济学所承认和运用的基本前提,知识分工却被人们所忽略,以至于在上述的传统均衡分析中,“我们不去表明人们为了创造那种结果而必须拥有何种信息,我们实际上后退到了每个人都知道每件事情的假设上来。”[1]49
哈耶克指出:“均衡仅仅以人们在试图执行其可能达到均衡的初始计划的过程中确实获得的知识为基础。”[1]51而任何可能偶然获得的更多知识,都将导致计划执行者改变原有计划。所以,均衡是以相关行动者没有机会了解更多知识为条件。隐含在这样一个推理中的东西,有可能把我们引导到一个所有社会科学都想回答的问题:“存在于不同头脑中的零星知识的混合,怎样才能造成这样的结果。……个体的自发活动将会在一种我们能够定义的情形下,引起一种资源的分配。”[1]52
“经济学与知识”一文最为重要的贡献在于对传统均衡观所依赖的知识基础提出疑问。这样的追问隐含着许多变革观念的需求,并将我们引导到了对于参与经济行为的个体的依赖于“特定时间和特定地点的知识”的认识。这也奠定了哈耶克从考察人的知识的角度考虑经济问题乃至整个社会问题的考察路径。不过很显然,“对‘时间’的强调,在‘经济学与知识’中取代了对‘主观性’和‘分散的知识’的强调。”[2]251
二、对知识的整理依赖于主观类分系统
在促成“分散的个人知识”的观点形成中,“社会科学的事实”一文有着独特的方法论意义。这一点似乎为一些哈耶克的研究者如考德威尔所忽略。[2]251 “社会科学的事实”一文,可以说是代表哈耶克数年后发表的《感觉秩序》一书主要观点的提要性文章。
这篇文章讨论了一个容易为一般的研究者所忽略的问题:“在社会科学中我们必须讨论哪些类型的事实?”或者说,在进行社会科学的研究时,我们将哪些事实带入了我们的研究,又将哪些事实排除了出去?我们这样做的基本依据是什么?
哈耶克的回答是:我们需要一个类分系统,根据这个类分系统,我们完成了对于所研究事实的构造与筛选。“在讨论我们怎样看待别人有意识的活动时,我们总是会依据自己的观念来解释别人的行为;也就是说,我们只能把别人的行为及其行为对象纳入到根据我们自己头脑中的知识来规定的种类或范畴中去。……我们总是通过设想另一个人处身于我们所知道的对象分类系统,对我们实际看到的那个人的行为添油加醋,而不是从对别人的观察中懂得如何分类;这是因为这些类别都是我们所设想的。”[1]60根据这样一种看法,我们对于外部世界的认识完全都是一些“具有人的特点的”解释。这些解释 “是我们都‘直觉地’认识到,并在日常生活中不仅毫不犹豫地使用,而且所有的社会交往和人们之间的交流都建立在其上的事物的一种状态。”那么,这就产生了一个哈耶克马上需要回答的问题:“在科学分析中使用这样一些概念是否合理”。
哈耶克从知识活动的内在角度考虑这个问题。我们对个体行为及其对象进行分类,并发展这种分类。我们这些活动,是在把我们进一步研究任务中所需要使用到的材料进行有秩序的排列。“我们把已作为这种分类的个体行为的不同类别作为要素,再用这些要素来建立假想的模型,从而努力重现我们已知的周围世界中的社会关系模型。”[1]65这样一种看法面临着追问:难道就没有纯粹的客观事实和客观知识了吗?
哈耶克对这样一种观念的回答非常明确:“那种把诸如‘社会’或‘国家’,或任何特别的社会制度或社会现象等社会集合体视为在任何意义上都比可理解的个体活动更加客观的观点,是纯粹的幻象。我要表明的是,我们称作‘社会事实’的,从自然科学使用‘事实’一词的特殊意义上说,和个体行为或他们的对象一样也不是什么事实。这些所谓的‘事实’,不过恰恰与我们在理论社会科学中所建立的那些模式一样,是一种根据我们自己的头脑中所找到的要素建立起来的思想模式。”[1]66
在强调主观类分这一点上,哈耶克表现出了奥地利古典经济学的主观主义方法论特点。而这样的方法论必将把社会行为主体的主观行动与主观意愿作为考察人类生活的基本出发点。当边际学派以人的主观效用理论来分析经济行为时,他们已经奠定了这样的分析基础。但是依赖于主观偏好体系的分析工作并没有能够让人们意识到知识的分散特性,人们仍然可以假定我们能够掌握全部的知识。哈耶克所做的开创性工作就是强调分散知识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是在传统经济学均衡概念在分析相关经济现象失灵后才被显现出来的。但是知识的主观类分说注定要打破纯粹客观知识的迷梦,为哈耶克对于知识分散说的强调构设了逻辑上的依托。比尔纳把哈耶克的这一基本认识论方法称做“主观主义信念”,并认为“主观主义的信念意味着‘所有的解释应当纳入个人感知’。”[2]402
哈耶克在“社会科学的事实”中所做的工作旨在描述自己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这些学科所讨论的,是从我们的立场出发必须用一种不同于观察自然界的方法来观察的世界。按照一种有用的形象说法,就是,我们从外部观察自然的世界,而我们从内部观察社会的世界。”[1]72历史主义相信社会现象与自然界的事实一样,对于我们来说从来都是既定的,历史主义因而把科学偏见误用到历史现象。在哈耶克看来,“当我们不再能通过类推自己的观念来解释我们所知的别人的行为时,历史就不再是人类的历史了。”[1]72
在随后的“知识在社会中的利用”一文中,知识的分散说第一次得到了清晰系统的表达:“经济运算所倚赖的‘数据’从未为了整个社会而‘赋予’一个能由其得出结论的单一头脑,而且也绝不可能像这样来赋予。合理的经济秩序之所以有这么一个独特的性质,是因为我们所必须利用的关于各种具体情况的知识,从未以集中的或完整的形式存在,而只是以不全面而且时常矛盾的形式为各自独立的个人所掌握。如果‘赋予’在此指赋予一个能有意识地解决这些‘数据’所构成的问题的单一头脑,社会的经济问题就不只是如何分配所‘赋予’的资源,而是如何确保充分利用每个社会成员所知道的资源,因为其相对重要性只有这些个人才知道。简而言之,它是一个如何利用并非整体地赋予任何人的知识的问题。”[1]74-75
这段表述,承接哈耶克于1936年的演讲所关心的经济计算问题,关联着他于20世纪30年代所参与的关于经济计划问题的讨论。早在社会主义与计算问题的讨论中,哈耶克就已经认识到:“大量的应用着的知识并没有什么以现成形式出现的‘存在状态’。这些知识大多数存在于思考之中,它们使得单个的管理者一旦面对环境中的新情况就能迅速发现新的解决方法。”[1]142因此,“存在争议的并不是要不要计划,而是应该怎样制定计划:是由一个权威机构为整个经济体系集中地制订?还是由许多个人分散地制订?在当前的讨论中所使用的特定意义上的计划一词,毫无例外地指中央计划,即根据一个统一的计划管理整个经济体系。而竞争则指由许多单独的个人所制订的分散的计划。居于这两者之间的是代表有组织的工业的计划。”[1]75-76
在作出这样的分类之后,哈耶克提出了要以能否充分利用现有知识来判别不同制度的效率和人们崇拜与迷信的科学知识相对应,“当然还存在许多非常重要但未组织起来的知识,即有关特定时间和地点的知识,它们在一般意义上甚至也不可能称为科学的知识。但正是在这方面,每个人实际上都对所有其他人来说具有某种优势,因为每个人都掌握可以利用的独一无二的信息,而基于这种信息的决策只有由每个个人作出,或由它积极参与作出,这种信息才能被利用。”[1]77
三、作为一种发现程序的竞争
假如知识的分散说成立,我们就可以对与经济行为相关的个人知识作出下述的一些界定和推想。
首先,与上述均衡问题的时间性相关,分散的个人知识既表现出强烈的地方性,也表现出强烈的时间性。经济问题总是由变化引起的,而且只有变化才能引起经济问题。
其次,既然知识是随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而发生变化的,那么这些知识就无法规整地被纳入统计数字,因此也就不能以报表形式传递给任何中央权威机构。这样,中央计划者就必须找出一种方法,让“在现场者”根据具体情况而进行决策。
最后,“在现场者”的知识局限决定了其个人决策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外传递。
在哈耶克看来,价格体系就肩负起了将“在现场者”基于分散知识的决策向外传递的任务。而外界的其他人的类似行为也都通过相同的机制传递给即便是知识分散与有局限的个人。哈耶克把价格机制的形成称做一个“奇迹”,以强调这个未经任何设计而自发形成的事物对于我们理解整个经济的运行,理解人类经济行为的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价格体系最重要的特点是,其运转所需的知识很经济,就是说,参与这个体系的人只需要很少信息便能采取正确的行动。最关键的信息只是以最简短的形式,通过某种符号来传递的,而且只传递给有关的人。”[1]82
到此为止的工作只是确立了分散的知识的看法和价格体系的引导作用的看法。分散的知识何以能够有效传递,价格机制何以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这仍需要一个相匹配的动态机制。毕竟,“人类的知识不可能是完全的,因此需要一种不断交流和获得知识的途径。”[1]85这个动态机制就是后来哈耶克在 “竞争的含义”与“作为一个发现过程的竞争”等文章中所阐发的“市场竞争”原理。
微观经济学中的完全竞争理论存在着一个重大缺陷,那就是,它以静态分析为基础,假定所有市场参与者都完全了解相关因素,不再有其它限制价格和资源流动的障碍,无人能够再对现有价格施加可以感受到的影响。哈耶克认为,这些假设完全掩盖了竞争的实质。竞争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动态的过程。真正的问题是,如何能够尽可能充分利用参与决策者个人的独有的知识。“摆在一个竞争的社会面前的问题,不是我们如何才能‘发现’懂得最多的人,而是怎样才能把不计其数的懂得特别适于某一特定工作的专门知识的人,适应到该特定工作上去。”[1]90那些被完全竞争理论假设为一开始就具有的知识,如商品的最低成本,对各种情况的充分了解等等,其实只有在竞争的过程中才能够被发现。完全竞争理论完全排斥了当事人的一切关系。然而当事人个人决策的相互影响正是我们需要加以理解的主要内容。哈耶克建议我们抛开对市场进行彻底分析的企图,去看一看“竞争在这种市场中将起什么作用”。
竞争将刺激参与竞争者捕捉转瞬即逝的消息,竞争的力量在这种短暂的、被忽视的期间里表现了出来。所以,竞争越不完全,环境越复杂,竞争就越重要。我们无法避免不完全竞争,但是这并不能够成为我们反对竞争的理由。
在这里,哈耶克把分散的个人知识看成了我们需要通过竞争机制来加以调动和利用的人类资源。而且把对个人分散的知识的调动和利用,而不是指望获得充分的、完备的知识,看作是经济学真正需要加以理解的问题。对分散知识的优异性的理解让我们回到了真实生活。哈耶克《竞争的含义》一文的结尾毫无疑问是对作为发现过程的竞争机制的准确把握:“竞争主要是一个形成意见的过程:通过传播信息,它带来了经济体系的统一和连贯,而这是我们把它作为一个市场的先决条件:它创造出人们对于什么是最好的和最便宜的看法;而正是由于它,人们所了解的可能性和机会至少像现在了解的那样多。所以,竞争是一个涉及数据不断变化的过程,他的重要性也就必然完全被任何视这些数据为恒定的理论所忽视。”[1]98-99
很明显,哈耶克对于分散的个人知识的处理完全依赖于对于一个竞争的市场程序的描述,因而在某种意义上把个人知识建立在市场效用的基础上,或者说,他所说的分散的个人知识需要高度地依赖于市场的交换来识别。这就形成了后来被人们所议论的“市场压制”,乃至形成了所谓的“市场崇拜”或“市场拜物教”。而这其实是带来了另外一个问题,即一个不依赖于市场效用的,乃至非交换的个人知识的重要性应该以什么方式来认识的问题。
在“经济学与知识”之后,哈耶克开始有意识地拒绝完美信息的假设,而代之以他所说的分散的知识和主张信念。分散的知识观点的确立得益于他对古典均衡理论的批评,而主观信念说则得益于他对社会科学基本方法论的思考。后者包括他在“社会科学的事实”和《感觉秩序》中所做的工作。在《感觉秩序》前言中,[3]哈耶克承认,他对感觉秩序问题的相关心理学问题的关注“有利于处理社会科学的方法问题”,并“牵涉到社会理论的逻辑特征”,而正是对社会科学基本方法论的关注促使他重新系统地检视其理论心理学主张。
哈耶克对于知识的性质、心灵的结构等问题的思考提供了一个关于外间世界的逻辑构架。哈耶克从人的认识入手来描画他关于这个构架的基本设想。他不追问“世界是什么?”而是追问“我们认识到的世界是什么样的?”这是一种谦虚的追问方案。它一方面可以避免对世界的本原进行判断,另一方面也为别人的批评留下了空间。最为重要的是,这样一种探索依赖于社会科学具体问题的探索,因而更多的是对问题逻辑的归纳总结。尽管哈耶克在关于外间世界的根本问题的最终表述上是康德式的,他的问题发生与讨论本身则具有典型的科学归纳特征。这一点在他所呈现的理论框架中表现明显。
四、对哈耶克分散知识说的批评与改进
在考察了哈耶克在整个20世纪50年代的工作后,考德威尔指出:“哈耶克从事的两项各自独立的研究计划,一项是考察促进自由、协调分散的知识的制度,另一项是研究理论心理学及其哲学含义,以不同方式结合在了一起。”[2]488 考德威尔所说的这种结合,就是哈耶克开始以对复杂现象的解释来统一处理人类制度的问题。
作为奥地利经济学的当代传人,克兹纳在其《经济计划与知识问题》一文中把哈耶克关于分散的个人知识的基本主张称作“哈耶克的知识问题”。[4]克兹纳认为,企业家在作为发现过程的竞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哈耶克一样,克兹纳对于中央计划保持着警惕。
赫尔维茨[5]则对哈耶克与克兹纳的基本主张提出了批评,认为部分的宏观目标和卷入游戏规则制定的政府干预是可能的。分散的知识支持市场机制对其充分的利用,也支持对以统一的中央计划来完成资源配置的主张的批评。但是它并不支持对有限的政府干预的批评,比如斯密所说的提供公共产品。赫尔维茨对于哈耶克中央计划不可能这一论断的系列批评奠定了“机制设计理论”的一系列基础原则,赫尔维茨本人也以“机制设计理论”之父的身份获得了2007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
另外一些研究者已经注意到,任何一种分散知识都是在其相关的系统中才发挥其作用的(依赖秩序的知识[6]),所以单纯的分散知识是否有益是一个伪问题,我们要问的是分散的知识在什么样的机制下才是有益的。并不是所有的分类系统都有助于形成一种秩序机制,杂乱的思考只能流于主观印象,形不成可被秩序化的东西。
当代博弈论与理性选择理论以理者的理性计算及其相应对策行动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与博弈论相比较,哈耶克的知识分散说更多地具有知识分子的个人观察的性质。博特克曾援引经济史学家希各斯的话,批评哈耶克对于当代公共选择理论的忽视。“阅读哈耶克的作品,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公共选择理论已经出现。无论是布坎南、图洛克还是其他理论同行,哈耶克都只字未提。而且他也没有表现出对于公共选择问题的任何觉知。”博特克指出,按照这个逻辑,哈耶克忽视的远不止公共选择理论,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法律经济学、货币主义、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等等,都没有被哈耶克所提及。[7]
利基奥[8]在《布坎南论哈耶克》一文中同样提供了几个重要的批评。哈耶克的自发秩序是不可批评,不可改革的。这就使得人为干预成为不可能。然而,这样一种结论是以“自发秩序”为前提的。但是我们知道,同样存在着“自发失序”。考虑到“囚徒困境”的存在,“自发失序”在道德上就必然要求干预。所以,我们必须面对干预主义与福利国家的问题。布坎南的批评要求哈耶克澄清其自发秩序的概念到底是规范的还是价值无涉的。利基奥认为,布坎南主张的是一种新霍布斯式的契约至上论。
因此,考虑到市场对信息利用的放大与自激功能,尤其考虑到囚徒困境问题的存在,以现代博弈论的视野,寻求超越于自发的市场参与者之上的权威的存在是必要的。这样的权威将对因自激而产生的市场危险进行调节和规避。调节的困难在于所实施政策的边界与限度,而不在于是否必要以及是否可能。超越于自发的市场参与者之上的权威可以是政府和大玩家(big player),也可以是政府政策和基本规则。人为的政策搀杂着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的个人利益乃至主观偏见。从演进的角度观之,经过演化而被证明为正当的政策可以避免个人的利益乃至主观的偏见。但是这只表明我们需要规避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的个人利益乃至主观偏见,从而达到一种普遍性的客观制度规则,并不表明只有演进的才是最可靠的。假如我们把想达到的制度规则的客观的普遍有效性称作“制度的正当性”的话,那么无论是演进的制度还是设计的制度,都同样面临着正当性的考验。现在的问题是,符合什么样的约束条件和检验标准,一种制度才能被证明为正当的。而哈耶克所表达的只有演进的制度才是最可欲的,这一点只能在逻辑上被包含在“制度的正当性”考察中。
用“制度的正当性”来考察问题,同样可以解释演进制度中何以也需要剔除坏制度的问题。并且给演进制度和设计制度以同等的被考察检验的地位。
考虑到市场参与者对外部环境的调整与适应能力,我们赋予市场参与者什么样的环境,市场参与者就会对什么样的环境作出调整和适应。所以对于诸如大企业,政策制定者等大玩家而言,他们的行为和政策为市场提供什么样的外部环境,市场参与者就会就这些外部环境作出相应的反应。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对这些大玩家的行为要作出反思。一个不要求大玩家改变玩法,而只要求分散的市场参与者遵守道德规则的社会要求是一种为虎作伥的要求。玩法规则首先是由大玩家所决定的,而不是由分散的市场参与者所决定的。为了生存,分散的市场参与者在面对既定的市场环境时,都会选择用尽制度红利的做法。也就是说,他们都会尽可能地在既定的制度约束下实现其效益的最大化。因此会形成畸形的商业行为。这些行为是由约束条件所决定的。改变坏的约束条件是人心所向,但是却首先只能够由至上权威来完成。
[1]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M].贾湛,文跃然,等,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2]布鲁斯·考德威尔.哈耶克评传[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3]F A HAYEK. The Sensory Order[M].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2:V.
[4]I M KIRZNER.Economic Planning and the Knowledge riedrich A Hoyek Critical Assessments[M].London:Routledge Press,1991:72—82.
[5]HURWICZ L. “Economic Planning and the Knowledge Problem”: A Comment in Friedrich A Hayek Critical Assessments[M]. London:Routledge Press,1991: 83—88.
[6]拉齐恩·萨丽,等.哈耶克与古典自由主义[M].秋风,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259.
[7]BOETTKE P J,HAYEK.The Road to Serfdom Revisited:Government Failure, in The Argument against Socialism, The Legacy of Friedrich von Hayek[M]. London: Routledge Press, 1991:561.
[8]LEONGARD P,LIGGIO.James Buchanan on Hayek, in Literature of Liberty[J].Winter,1982,5(4):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