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基层人民银行业务风险点及防范对策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基层人民银行业务风险点及防范对策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当前,人民银行基础业务不断发展变化,及时识别、控制和防范内部风险,强化人民银行内部管理,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通过对辖内人民银行风险点的分布、风险成因等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具体分析如下。

一、基层人民银行业务活动中的主要风险

人民银行业务风险是指各业务部门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由于执行制度不到位或制度本身的原因,使得

执行结果与预期目标产生背离,形成操作和管理上的风险隐患,从而导致人民银行各类资金、财产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这种风险主要反映在会计财务、营业、外汇管理、支付结算、财务基建、国库、货币发行、安全保卫、科技等部门的各个业务环节。主要有以下几点:

1.部门及岗位之间权责分配是否符合相互制约原则。

2.是否严格按授权原则分级管理。

3.办理业务的重要物品管理是否严密。

4.资金、财产账实核对、清算是否及时、有效。

5.重要事项的交接是否严密、规范。

6.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是否安全。

二、风险问题存在的原因

1.制度建立不完善,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就人民银行现行业务而言,部分业务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和业务系统的设计仍然存在“缺失”和“滞后”,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信息沟通和制约协调机制,业务交叉点存在职责不清、控制模糊、畸轻畸重的现象,这必然形成风险隐患。

2.业务系统设计存在一定缺陷。目前,人民银行基础业务操作基本实现电算化,工作质量和效率有较大提高,但是由于业务系统设计不完善,已成为问题最多、风险最集中之处,其原因主要是业务系统的设计主要考虑了数据处理的准确性、便利性,而相对弱化了安全性和内控管理的有效性,部分重要业务功能未建立。

3.员工素质不高,风险防范意识淡薄。部份基层行把风险控制机制简单理解为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汇总,缺乏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动态机制和必要的程序控制,达不到控制风险的要求。人员素质不高影响风险控制的质量。目前

4.监督效力较低。目前事后监督、内审、纪检监察等部门,虽对基础业务的监督和再监督方面有一些效果,但仍然达不到风险防范的有效性。这是由于监督部门是在本行行长领导下行使其工作职责,一些行领导出于业绩考核等综合考虑,加之监督和再监督部门在职责履行中受人情关等因素的影响,往往是检查不认真,检查责任不落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重查轻处、查而不处,使得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纠正的未及时纠正,难以达到监督效果。

三、对策及建议

1.强化领导风险意识。领导重视是风险防范的基础。基层行领导要切实重视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了解本单位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关键点,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2.加强素质建设。素质建设是风险防范的根本。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及相关金融理论知识的学习,结合当前基层人民银行职能转换后的特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典型事例、典型案例,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提高业务技能和风险识别、防范能力。严格审要岗位人员的上岗条件,坚持定期轮换制度,强化奖惩激励机制,在责任与利益对等的原则上,体现“责、权、利”的统一,对严格操作、认真履职的给予精神上、物质上的鼓励,对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坚决惩处。

3.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系统设计和管理。健全制度是风险防范的基础,系统完善是风险防范的关键。一是根据人民银行当前业务特点和风险控制需要,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完善,从基础业务的具体流程入手,补充和细化各项业务环节的操作规则,明确各岗位或人员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业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二是高度重视计算机业务系统的建设,科技部门要加强与基础业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系统的设计上要充分考虑操作风险的可能。加快系统的升级更新,增强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权限责任的严密性,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系统进行检查测试,及时评价系统的完善性和安全性,消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相关的配套设备管理的安全隐患。

4.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准确把握监督力度。一是建立长期有效的、分层次的、责任明确的监督机制。基础业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要切实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坚持日常检查制度,对各业务环节及操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通过强化事后监督工作来弥补可能出现的漏洞。单位领导应重视监督和再监督成果的运用,统筹运用各类监督资源,对业务主管部门、上级和同级再监督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督促认真整改,并落实自身的监督检查责任,对所辖要害部门、岗位的检查要常抓不懈,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效遏制案件的发生。上级系统业务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业务的监督管理职责,对所辖机构存在高风险的部门、风险环节要重点关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做好系统业务的现场督促和指导,及时解决业务运行中的问题。加强再监督部门的监督力度,监察、内审部门要有计划、有侧重地分别对基础业务部门进行再监督,通过了解业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思想状态,检查业务操作,及时发现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二是实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督检查不到位,管理、指导和监督责任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不作为的责任,形成系统业务管理部门、单位领导和业务部门的管理控制与再监督部门定期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控制机制。

5.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系统。为达到科学评测,可建立“基础业务风险评测和控制领导小组”等,主要负责各项基础业务内控机制风险评估,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及突发风险处置预案,确定各类风险问题的定性和科学、有效的整改方案,指导和协调各类监督资源的运用、收集、整理和交流。可开发和运用风险管理系统,对“操作风险”、“资金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如开发对上述四类风险的计算机分析系统,确定正常或非正常情况下会发生的风险,对整体工作带来的影响,应采取的内控防范措施,哪些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整个机构的风险控制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比率等,通过采集历史数据与现实数据进行比较,形成一个量化模型,并与定性相结合,准确反映局部和整体的风险状况,从而使计算机广泛地运用到风险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