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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期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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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为何没有

馒头期货市场

从上面的故事来看,在理论上,完全可以通过馒头期货交易所的设立,来解决馒头供需商所面临的价格风险与履约风险的问题,并且能为投机客提供一个投资的载体。然而在现实中,馒头期货市场并不存在。不但如此,在成千上万种商品中,能够以标准合约形式进行交易的期货品种也为数极少。就国内而言,在各大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货品种,总计不过23个(截至2009年5月)。这说明,期货产品的推出是受到诸多严苛条件限制的,这些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商品的标准化。我们已经知道,在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是标准合约。一份标准合约的标的,代表着特定种类、特定数量与特定品级的商品。比如,大连黄大豆1号合约,它通常的一手就是指10吨三等黄大豆。这里的三等就是标准品级要求,即纯粮率在91%以上,黄色混有异色粒低于5%,杂质小于1%,水分低于13%,气味色泽正常等。由此可见,商品的标准化是期货合约设计的前提条件。而上述所提及的馒头,李四家产的与李丙家产的,无论是在面粉的原料上,还是在分量与形状上都会有所差别。虽然前一阶段,作为面食大省的河南试图建立馒头的国家标准,并提出了形状、面粉含量、水分含量等参数,但这只不过是行业的利益博弈,实际执行起来则相当困难。除此之外,馒头不宜于较长时间存放。所以,就商品的标准化而言,馒头是不适合作为期货品种的。

2.市场规模。期货市场是现货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此,作为期货品种的商品,不但要拥有相当规模的现货交易基础,而且在供给和需求两方面还要有一定的集中度。比如精炼铜,中国现在每年的需求量约为500万吨,国内产量近400万吨。除了这种庞大的现货规模外,铜在供应商、需求商、贸易商方面既分布广泛又相对集中。其中,商家分布广泛意味着市场参与的广泛;而供需的相对集中,不但有利于自营会员的形成(如江西铜业、云南铜业等),还有利于市场的相对稳定。因此,铜作为期货品种,是有其坚实的市场基础、良好的市场结构和理想的规模经济效益的。而馒头,一方面其现货规模不大;另一方面,其供给商、需求商都较为分散,缺乏集中度。从这两方面考虑,馒头也不宜于设计成期货合约。

3.产业链中的位置。每一种商品,都从属于一个特定的产业链。比如铜,它所在的产业链状况是:铜矿产业(含铜矿产的开采)铜冶炼产业(将铜矿冶炼成铜)铜产品加工产业(铜缆、铜线、铜板、铜管等的制造商)铜产品需求产业(电子、电力、机械乃至房地产业等)。一般而言,越靠近产业链上游的商品(初级产品)越适合作为期货品种,如铜、小麦、橡胶等。这是因为,上游产品的价格独立性较强,产品的标准化程度也较高;同时,这些产品还具有广泛的普用性,市场规模较大。与此相对应,接近下游的商品如铜管、馒头(上游是小麦),一方面,由于它们应用的领域相对较窄,其价格更多地受到细分产业的约束,从而缺乏独立性;另一方面,下游的商品往往较为个性化,难以进行标准化的界定。由此可见,作为最下游的终端产品,馒头是不可能作为期货产品的。

4.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考虑到社会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与经济性,只有在国民经济中地位较为重要,能够关系产业大局或民生根本的商品,才有可能被期货交易所开发设计成期货合约,也才有可能被证券监管当局审批通过(在国内,每个期货新品种只有在证监会与国务院批准后方能面世)。比如,小麦就关系社会的民生基础;而糖的供需状况和价格高低,则与整个食品加工业息息相关。因此,围绕着这些大宗商品建立相应的期货市场,不但有利于资源的高效配置,而且有利于相关产业乃至国家经济的安全运行。而与这些商品相比,馒头在整体经济中的地位则无足轻重,鉴于此,没有馒头期货也就不难理解了。

比较――期货交易与股票买卖的异同

期货交易是金融投资的高级形式,它具有不同于其他金融投资手段的一些特征。这些特征,我们将通过与股票买卖的对比来具体揭示。

投资者张三在某证券公司开立交易账户,并入金100万元。现在,张三预测中国铁建(601186)的股票价格将有10%的上涨空间,于是,他在现价10元的水平买入5万股中国铁建(资金占用50万元,账户仓位或头寸比例为50%)。其后,该股票价格果然上涨到11元(涨幅为10%)。此时,张三判断股票价格已经阶段性到位,并可能会转而下跌,于是,他就以11元的价格将股票抛出,然后等待下一次的交易机会。经过此次股票买卖,张三的投资收益为:(11-10)×5=5万元(此处不考虑交易手续费)。

投资者李四在某期货公司开立期货账户,也入金100万元。现在,李四判断大连期货交易所玉米合约可能会下跌,于是,李四在现价2000元(每吨)卖出0905合约250手(每手10吨)。假设交易保证金为10%,则交易头寸占用资金为50万元,账户仓位为50%。其后,玉米0905合约的价格果然下跌至1800元,这时,李四估计该合约价位会在此阶段性见底,并可能出现反弹,于是,李四将原有的250手合约以1800元的价格买进平仓。与此同时,他又在同一价位买进开仓0905合约100手(李四在3天后于1840元卖出这100手平仓)。仅就前250手的交易而言,李四的投资收益为:250手×10吨/手×(2000-1800)=50万元(不考虑手续费)。

通过上述的比较可以看出,期货交易较之于股票买卖,首先具有杠杆交易的特征。比如,李四与张三同样使用了50万元资金,标的物价格也同样变动了10%,但李四的获利高达50万元,而张三的获利却只有5万元。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即上述提及的10%保证金),这一制度使得李四可以用50万元的资金,交易2500吨(250手×10吨/手)数额为500万元的资产(2000元/吨×2500吨),从而10倍水平地放大了盈利。当然,收益与风险总是成正比的,一旦市场出现不利的情形,李四遭受的损失也要远大于张三。

其次,期货交易还比股票买卖具有更大的操作灵活性,既可以通过先买入后卖出,赚取行情上涨的差价;也可以通过先卖出后买入,赚取行情下跌的差价。而在股票的交易中,一般只可以先买入再卖出,投资者也就只能赚取行情上涨的差价。当然,在股票融券制度推行后,股票也可以先卖出,然后待价格下跌后再买回。但是这种先卖后买的前提,是要能够从其他机构或个人借得股票,而不像期货交易那样自由。

再次,在进行期货交易时,投资者务必关注合约的到期日。这是因为,任何一个期货合约都有其存在的时限。如上述的玉米0905合约,就意味着它只能交易到2009年5月(具体为当月的第10个交易日),投机交易者应最迟在此之前了结头寸,否则,买方就必须补足全额保证金用于接货,卖方则要准备相应的实物以供交割(如李四就要有2500吨玉米)。而在交割完成后,0905合约也就不存在了。就国内期货市场而言,合约从上市到摘牌的存续期不超过1年。国外交易所的有些品种,其存续期则相对较长,如27个月、63个月、10年等。与此有本质的不同,对于股票投资者而言,只要长期看好某只股票,在理论上他可以无限期持有,一直到企业破产或特殊购并等意外情况的发生。

除这些方面以外,期货交易在理论上还具有买卖数量的无限性特征。比如上述的玉米0905合约,只要你的资金足够,同时有对手卖出,你就可以买进无限手数的合约;同样,只要有对手买进,你也可以卖出无限手数的合约(实践中,交易所因担心市场纵,往往对客户的最大持仓头寸作出限制)。而股票买卖则有所不同,任何一只股票,其发行在外的股份都是有限的,而且,当某一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比例超过一定水平时,还需要履行公告的义务。(摘自《玩转期货魔方》,王清兵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年10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