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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与国企诱致性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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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不仅对中国经济发展引入了物质性的要素,更为重要的是引入了对国企改革产生巨大冲击的新制度因素。比较外商直接投资条件下国企制度创新收益和成本的变化,发现外商直接投资减少了国企制度创新的成本,同时使国企制度创新获得更大的利益,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国企诱致制度变迁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国有企业;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F12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7)03―0045―03 收稿日期:2006―09―18

国企改革始终伴随着新旧制度的摩擦和冲突,单纯的内部力量难以打破阻碍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桎梏,因此,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本身存在一种对于外部力量支持的要求。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是一起进行的,对外开放引进了一个重要的制度创新主体――外商直接投资。外资的进入不仅引入了物质性的要素,更为重要的是引入了对传统经济体制产生巨大冲击的新制度因素。本文利用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的理论,通过国有企业在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的成本与潜在收益比较,研究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国有企业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机理。

一、国有企业制度创新,tl的成本与收益的界定

根据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均衡的理论,假定人是理性的,总希望获得一些在旧有的安排下不可能获得的利润,如预期的净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一项制度安排会被创新出来。制度安排会在两种情形下发生,制度创新改变潜在的利润,另一种是制度创新成本的降低使安排的变迁变得合算。为了分析外商直接投资与国有企业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机理,首先界定国企制度创新中的成本与收益。

(一)国有企业制度创新中的收益 国有企业制度创新中的收益包括资产性收益、补偿性收益和创新收益。资产性收益指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经理人员的收入。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创新,转变传统经营机制,获得法人财产权从而拥有完全的企业经营权,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从而提高资产经济效益和增加国有企业职工和经理人员的收入。补偿性收益是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利益受损主体将获得的一些补偿,这包括下岗职工的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再就业的税费减免等等。另外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以后,国有资产交由统一的国有投资主体行使所有权,国有企业剥离了以前承担的种种政策性任务,这产生了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变迁中的创新收益。

(二)国有企业制度创新中的成本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职工可以享受政府和企业给予的种种福利待遇。国有企业的改革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转变以后,国有企业职工不但失去政府和企业给予的各种福利待遇,而且有可能会失去原有的工作岗位,这就造成国有企业职工的风险成本。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创新以后,强化经营管理人员对企业盈亏的责任,打破传统的干部终身制,倘若企业经营不善,经理人员就会被解聘,这也将造成经理人员的风险成本。在传统体制下“内部人”可以通过手中权力为自己谋得利益,而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使得“内部人”利用手中权力侵蚀国有资产的机会降低,“内部人”有丧失以前既得利益的风险,这就形成国有企业制度创新中扭曲成本。另外国有企业由于历史的原因,要承担一部分解决债务和冗员的责任,这就加重国有企业的经济负担,企业要以改制后公司未来收益的减少为代价,产生沉淀成本。另外,国企职工和经理人员长期生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缺乏市场经济体制下运行的企业制度的知识,因此,不知道如何具体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制度,一些职工和经理由于缺乏对现代企业制度的认识而产生一定程度的抵触情绪,产生制度实施成本。

二、外商直接投资条件下国企制度创新收益和成本的变化

(一)外商直接投资条件下国企制度创新收益的变化在资产性收益的方面,由于允许外商直接投资,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合资企业经营效益得到较大提升,市场竞争压力也会促使不与外商合资的企业努力提升经济效益,这样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利润会上升,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会获得较大的收益。对于补偿收益,外商直接投资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使得国家补偿利益受损主体的能力得以加强。外商直接投资也提供了一些就业岗位,为富余人员的安置提供一些就业机会,这都使得国有企业制度创新中利益受损主体得到比在封闭条件下更多的补偿性利益。另外,在外商直接投资的条件下,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产生了一些外在于原有企业制度安排结构之外的利润,这主要包括与外商合资获得实现技术进步和提升产品档次、借助外资的营销渠道扩大产品市场规模、获得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各种优惠政策,产生了合资收益。

(二)外商直接投资条件下国企制度创新成本的变化在职工和经理人员的风险成本方面,允许外资进入以后,国有企业职工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风险成本是存在的。但是外资进入以后,政府的财政收入将得到增加,实行“抓大放小”战略后,政府也得以将部分闲置的国有资产变现。这样政府对国企制度创新中利益受损主体补偿的能力得以加强,在国企制度创新中利益受损主体将得到更多补偿。另外,外商直接投资使得国有企业职工增强平等竞争意识,这减少了职工在国企制度创新中的风险成本。在经理人员的风险成本方面,由于外商直接投资的作用,外资企业打破了传统国有企业的市场垄断地位,市场竞争加剧,国有企业经理人员有一种制度创新的压力,否则就有被市场淘汰的风险,与被市场淘汰的风险成本相比,原有的国有企业推行制度创新的风险成本降低。在扭曲成本方面,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人”失去以前既得利益,从而产生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内部人控制”成本。在外商直接投资的条件下,市场竞争加剧,合资企业中外商还会取得部分经营管理权,克服“内部人控制”,“内部人控制”成本会进一步加大。但同时市场竞争加剧,产生一种对“内部人”的市场监督机制,监督程度加大。合资合作企业中还会产生外资和国有企业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这会降低“内部人”控制企业的程度,从而使整个扭曲成本下降。另外,在外商直接投资的条件下,一方面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和外资提供的一些就业岗位,使得政府解决国有企业历史性债务、冗员的能力增强。另一方面外商与国有企业合资合作,形成新的资本注入机制,也解决了一部分历史性债务、冗员问题,这将减少国有企业解决历史性债务、冗员的沉淀成本。在制度实施成本方面,由于外商直接投资的作用,国有企业的职工和经理对于市场经济体制的认识逐渐加强,在同外商的竞争合作中,逐渐认识外资企业制度上的一些先进性,如明晰的产权、科学的管理。国有企业职工和经理逐渐形成对于现代企业制度的认同,改变了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初期的排斥与抵触,这极大地减少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成本。

三、外商直接投资条件下国企诱致

性制度变迁的路径分析

(一)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前后的利润函数的界定为了比较允许外商直接投资以后国企进行制度创新前后的收益与成本,有必要建立外商直接投资条件下的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前后的利润函数。在外商直接投资的条件下,国有企业不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利润函数为:Wf=π1+R2-R1-c'jo。其中π1代表国企制度创新之前的利润,R2是政府给予国企的种种政策性补贴,R1代表国企承担的政府部分政策性任务。C’1为外资进入后,若不进行制度创新,国有企业的市场地位下降甚至被市场淘汰的成本。允许外商直接投资以后,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预期利润为:W’f=π2+R1+R3+R4-R2-C6-C7-a・C8(β)-C9-C10。其中π2代表国企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后的利润,R3代表在国企制度创新中给予利益受损群体的补偿,C6代表国企职工的风险成本,c7代表经理人员的风险成本,C8(β)扭曲成本,β代表对内部人的监督程度,a是“内部人”控制企业的程度。C9代表沉淀成本,C10代表实施成本。R4代表国企的合资收益。

(二)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前后的利润的比较根据制度创新的理论,当W’fWf(W’f-Wf0)时,国企制度创新的预期利润大于制度创新之前的利润,国企制度创新的潜在获利机会诱使国企进行制度创新。而W'f-Wf=(π2―π1)+2・(R1-R2)+R3+4+C'j―C6-C7-a・C8(β)-C9-C10在外商直接投资的条件下,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合资企业经营效益(π2-π1)得到较大提升,市场竞争压力也会促使不与外商合资的企业努力提升经济效益,这样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利润会上升,因此资产性收益得到较大的正值。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以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再能得到政府的各种政策性补贴,原先的政策性负担从国有企业中剥离,由于政府补贴的幅度可能大于政策性任务减小的程度,总体上2・(R1-R2)可能为负。在外商直接投资的条件下,在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利益受损群体得到的补偿增加,补偿性收益R3上升。外商直接投资进入以后,与外商合资合作的各种合资收益R4使国企制度创新得到比在封闭条件下更多的利益。另外,外商直接投资进入以后,国企唯有制度创新才能保住市场地位,C’j带给国企制度创新的紧迫感。在成本方面,由于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国有企业职工与经理人员的市场意识和观念逐步加强,外资进入以后产生的竞争压力使得他们对于制度创新的动力加强,这使得国有企业职工与经理人员的制度创新风险成本C6和c7下降。在“内部人控制”方面,由于市场环境的竞争性逐步加强以及合资后产生的产权相互制衡使得对于“内部人”的监督程度加大,“内部人”利益损失加大,但由于竞争环境和外资的产权制衡使得内部人控制程度a下降。外资进入后对合资企业的资本注入以及国家财政收入的提高,使得国企解决历史性债务和冗员的成本C9降低,外资进入后,人们得以了解市场经济下企业的运行制度并增强竞争观念,这使得实施成本C10降低。

根据以上分析,在外商直接投资的条件下,国企制度创新的资产性收益(π2-π1)、补偿性收益R3与合资收益R4会有较大增长且都为正,职工风险成本C6、经理人员风险成本C7、沉淀成本C9、实施成本C10都会下降。扭曲成本C8(β)虽然会上升,但随着控制程度a的下降,a・c8(β)总额会下降。虽然减少政府政策性补贴使得2・(R1-R2)为负,但是C’j使得国企有进一步创新的动力,它在W’f-Wf中为正,这样W’f-Wf就有较大可能大于0。

四、结论

(一)外商直接投资是形成国有企业诱致性制度变迁路径的主要外部力量允许外商直接投资以后,国有企业制度创新获得了比在封闭条件下更大的利益,而同时又减少了制度创新的成本。制度创新收益与成本的变化使得国有企业产生一种制度创新的愿望,形成了诱致性制度变迁。国有企业诱致性制度变迁与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交织在一起,打破原来国有企业的制度均衡。而出现这一局面最主要的原因是允许外商直接投资,因此,外商直接投资打破了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低效率的制度均衡,它是形成国有企业诱致性制度变迁路径的主要外部力量。

(二)外商直接投资冲击和瓦解了束缚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制度环境根据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外商直接投资打破国有企业制度均衡除了是因为以上论述的改变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收益以外,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外商直接投资冲击和瓦解了束缚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制度环境。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市场环境的竞争性。在外商直接投资的条件下,外资凭借其先进的技术、雄厚的资金优势,迅速打破国有企业的市场垄断地位,中国的市场竞争性逐渐加强,国有企业不进行制度创新的成本加大。另外,竞争性市场环境提供给国有资产所有者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信息,发挥市场监督的作用,降低“内部人”控制企业的程度,减少“内部人控制”成本。其次,外商直接投资增大制度创新主体有界理性。在外商直接投资的条件下,使得国有企业管理者、职工认识到市场经济体制下成长起来的企业运作模式、管理手段、公司制度,这是制度创新主体对于市场经济体制的“补课”,它改变着传统体制下长期形成的惯例,增大国有企业制度创新主体有界理性,减少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成本和风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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