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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患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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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中国之大,无奇不有。在方兴未艾的“跳舞热”、“麻将热”、“桑拿热”、“人体热”风靡神州时,细心的人们不难发现:中国的城乡正悄悄兴起了“养狗热”!

养狗除了玩耍,人们自有各种各样的目的。据调查分析,养狗的目的无非分防盗型、玩乐型、陪伴型等几种。

中国目前究竟有多少只狗?官方没有搞过全国性的狗只普查,恐怕很难有一个准确的数字。但某一地区某一部门,却对狗的数量有过统计:安阳市12万只、徐州市15万只、武汉市20万只、吉林省200万只、湖南省600万只……

有关部门曾在吉林两个非牧区县进行统计,结果表明户均养狗分别是0.72只和1.5只。据悉,黑龙江省已达到户均一狗的“高标准”。至于在“家家闻狗叫”的边远牧区,如新疆内蒙等地,狗的数量恐怕就更多了。

养狗人总是希望狗为人服务的,然而事实上狗并非只给人好处。防疫部门提供的报告表明:狗是极易生跳蚤的家伙,跳蚤可以传染鼠疫等多种疾病。而狗粪还是寄生虫等多种传染疾病的渠道,也是城市环境卫生污染的新污染源之一。随地大小便却恰恰是狗的一大恶习!

再说粮食,中国一直是一个缺粮国。如果每只狗日均耗粮0.5公斤,全国仅养狗一项,一年该耗多少粮食?

狗患倘若仅仅于此,恐怕还不足以促人警醒。问题是狗的增多和狗的本性使然,狗咬伤人的情况也就愈演愈烈。防疫部门提供的资料表明,仅1988年,全国被狗咬伤的人数就达100万人。其中,武汉市23223人、平顶山市6.1万人、安阳市5万人、徐州市4万人,江苏省被狗咬伤的达25万人,湖南省30万人,1989年上半年比1988年同期又增加5万人……官方提供的统计数字已经令人怵目惊心。但这并不包括被咬伤后,大量的没有注射狂犬疫苗的人数。

被恶狗咬伤,仅仅受点皮肉之苦,还算是幸运。一旦被疯狗咬伤,如不及时注射狂犬疫苗,得狂犬病者达100%。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对狂犬病有回天之力。因此,许多人对狂犬病的恐惧,犹如欧美一些国家对艾滋病的恐惧。卫生防疫部门的专家们担心,一旦狂犬病这种带有传染性的疾病在全国流行,比“甲肝”流行将更为可怕。疫情部门提供的报告表明:五六十年代,全国狂犬病率发病死亡人数仅一二百例,而1980年以来,全国累计死于狂犬病的已达6万多人,成为35种法定传染病中死最高、死亡人数最多的一种疾病。1988年2至9月,仅贵州盘县死于狂犬病的就有46人之多。自然,这同样是个保守数字。缺医少药的农村,被狗咬伤的农民能有多少及时注射狂犬疫苗?死于狂犬病者,又有多少能及时上报?

狂犬病是人畜共患的传染病,病毒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其中,有90多个国家的狂犬病毒潜伏在危险的宿主——狗身上。这种病毒进入人的肌体后,每昼夜以1毫米左右的速度向大脑进攻,发病最快的6~7天,慢的潜伏二三十年后才发作。一旦发作,那也只有去找阎王报到。这里,请看河南卫生防疫部门提供的“死亡档案”。

【档案之一】南阳市郊有一新婚农民,办喜事的当天,新郎便被恶狗咬伤,“蜜周”尚未度完,狂犬病便开始发作,先是低烧、头痛、食欲不振。起初他并不在意,误以为是婚后劳累过度。可继而便怕光怕声,哪怕是风吹树叶声响,也心惊肉跳。最后导致呼吸困难、精神失常,抑郁而亡。可怜那已经怀孕哭得死去活来的新娘!

【档案之二】汤阴县一个14岁的男孩和妹妹在玩耍时被疯狗咬伤,数月后哥哥患狂犬病抢救无效死亡,妹妹前往安阳市看病途中,突然狂暴不安,乱撕乱咬。结果,叔叔手被咬破,唾液喷了母亲一脸,使他俩也染上了狂犬病毒……

【档案之三】许昌市一派出所所长,在追自家的狗时被狗齿挂伤手指,当时他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可到第二年夏天,这位精干的所长突然口流涎水,声音嘶哑地学起狗叫,且见人就咬,经抢救无效死亡。

【档案之四】内乡县一姓朱的农民,家里有只羊被疯狗咬伤。这只羊常与家里的牛嬉戏打闹,羊得狂犬病死后不久,健康的大牛也狂犬病发作,痛苦不堪地跳跃,后也随之而死。吃了羊肉,给牛喂过药的朱某和女儿也染上了狂犬病毒……

【档案之五】豫西伏牛山区有一刘姓青年,上小学时被狗咬伤过脚后跟,长大成人后一直安然无恙。后报名参军,在部队提了干。在他将要结束长达15年的军旅生涯时,这才突然发病,弄得妻子和部队领导都莫名其妙,怎么也想不起他在什么时候被狗咬伤过。几天后,这个将要退役的连职军官便死于非命。

……

面对日益严重的狗患,不能说我们的政府无动于衷。早在1980年和1984年,仅国务院就先后两次印发过有关犬类管理的“红头文件”。文件明确指出:县以上城市及其近郊,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养犬。生产科研用犬,必须经公安部门审批发证。之后,各地的政府部门也曾多次召开过专门会议,研究制订加强犬类管理措施,对农村养狗也作了相应规定,以防狂犬病的蔓延……遗憾的是,这些规定多少人把它当回事?又有多少部门真正抓过落实?郑州市,经公安部门批准豢养的狗不到30只,而市区居民实际养狗却在万只以上;上海市,单位和个人经批准豢养的狗也不过600只,而市区实际养狗也在万只以上;武汉市,经批准豢养的狗不到100只,实际却在20万只左右。至于农村养狗,尽管有关部门也作了诸如“要加以限制”之类的规定,但村民却说:“什么,政府还管养狗的事儿?”

不错,我们的防疫部门也曾有过“对所有的狗进行免疫注射”的计划。然而,推广起来又是那么不容易。郑州市农牧局1988年一次购进狂犬疫苗5万份,而上万户养狗的居民中,只有一户去为狗做了免疫;武汉市尽管首创“城市养狗之最”,可注射过免疫苗的狗也只有583只……

不错,我们的有关部门也曾提出过对狗进行拴养和圈养的办法,但却很少人去拴去圈,更多的是放任自流……

不错,我们的一些“热心人”也曾向政府部门提出要成立“家犬管理协会”,表示一定要管好个人养狗,可又没有那个部门敢于点头!

一切都难以奏效,剩下的也只有下令打狗了。曾几何时,有的地方曾经像模像样地展开了一两次声势浩大的打狗战。可你打你的,我养我的,风声一过,众狗又“重返家园”。更有一些人态度强硬:“谁敢杀我的狗,我就杀谁的头!”至于部分领导干部家的狗和干警家的狗,又有谁敢上门捕杀?更可悲的是,某些地区至今仍把养狗作为强化治安管理的一条重要经验加以推广。斩狗除根,何其困难!

看来,要彻底消灭狗患,仅仅靠有关部门单方面发个文件、贴个布告,是难以奏效的。自然,一概禁止养狗,恐过于绝对。看看国外,世界上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取捕杀野狗、免疫家犬的措施,基本上消灭了狂犬病。美国、法国、联邦德国等尽管有“狗的天堂”之称,甚至专门设有“狗饭馆”、“狗医院”、“狗商店”、“狗公墓”,但对狗病并不含糊,仅用短短5年时间就基本消灭了狂犬病。可我国从1980年“家犬管理条例”起至今,狂犬病却成倍增加。建国后曾保持37年无狂犬病殊荣的平顶山市,1987年被一例狂犬病打破纪录后,一发而不可收,1988年突然上升到27例,患者全部死亡!

可以断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人们寻求生活乐趣的欲望也将愈加强烈,喜养狗的人也不会减少。面对这一现实,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有关部门应该有足够的重视。可以说,不从根本上开辟一条从宏观到微观的综合治理途径,那么要想在短期内消灭狗患这一公害,大概是很难很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