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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晏子春秋》中,可以看出齐国的丧葬礼仪主要有招魂、哭踊、入殓、出殡、守葬等环节。于生者有施,于死者有礼;殓死不失爱,送死不失哀;慧眼识佞忠,厚葬必忠臣;勿使民怨君,勿使侯轻国;必有补死者,勿深害生者等是晏子丧葬观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晏子春秋》;晏子;齐国;丧葬
《晏子春秋》是记述齐国贤相晏子的一部著作,是研究晏子及同时期历史的重要参考文献。作为齐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晏子文化,是中华文化特别是齐鲁文明的重要内容。兹以这部典籍为依据,简单探讨一下齐国当时的丧葬礼俗及晏子的丧葬观。
一、齐国的丧葬礼俗
丧指哀悼死者的礼仪,葬指处置死者遗体的方式,丧礼为古代的“凶礼”之一。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丧葬仪礼日臻完善。从《晏子春秋》中,可以看出齐国的丧葬礼仪主要有招魂、哭踊、入殓、出殡、守葬等环节。
招魂,古人称为“复”或“复魂”。一般在人死之初,派人拿着死者的寿衣登上屋顶,面向北叫喊死者的名或字(男名,女字),然后将寿衣盖在死者的身上。齐景公的宠妾婴子死后,晏子曾劝齐景公离开死者的房间,因为有位懂道术的客人“将有鬼神之事焉。”此处的“鬼神之事”,显然属于招魂仪式。
哭踊,即哭丧。无声为泣,有声称哭,大哭叫号。此外,人死后还要擗踊。捶胸叫擗,顿足称踊,一般为男踊女擗。庄公被崔杼杀死后,晏子“枕君尸而哭,兴,三踊而出”;景公听说晏子死后,“行哭而往,伏尸而号”,“操玉加于晏子而之,涕沾襟”,“免而哭,哀尽而去”等,都属于哭踊之列。国君大臣如此,一般的庶民也不例外:逢于何安葬完母亲后,“解衰去,布衣履,元冠茈武,踊而不哭,而不拜,已乃涕而去。”
入殓,是向死者遗体告别的仪式,分为小殓和大殓。小殓主要指给死者穿衣服。“大殓”指收尸入棺,又称“入柩”“落材”“归大屋”。“大殓”意味着死者与世隔绝,与亲人永远诀别,所以十分隆重。《晏子春秋》中有多处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婴子死后,齐景公守丧三日仍不许入殓;晏子提出“殓死不失爱,送死不失丧”;晏子“二桃杀三士”后,齐景公“殓之以服,葬之以士礼”。
出殡,又称“出葬”“送葬”,即将死者棺材下葬墓室,封土造坟,是丧礼中最隆重的仪式。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在《晏子春秋》中也有不少:景公曾说:“削人之居,残人之墓,凌人之丧,而禁其葬,是于生者无施,于死者无礼。”禁止人家出殡,对活着的人来说是不施恩,对死者则是不讲礼。梁丘据死后,景公要“欲丰厚其葬,高大其垄”;齐景公经晏子劝谏后,“乃使男子者袒免,女子发笄者以百数”为盆成适其母送葬。
出殡之后,死者的亲属还要为其守丧,亦称“守孝”“守制”。“守丧”指生者在一定时间内,在声音、言语、饮食、居处、衣着等方面按照相应的礼仪和规定,对死者表达哀悼之情的一种习俗。晏子在为其父守丧期间,“粗衰,斩,苴带、杖、菅屡,食粥,居依庐,寝苫,枕草。”
二、晏子的丧葬观
(一)于生者有施于死者有礼
死者肉体的“安息”之处,人们称之为“坟”“墓”“冢”等。入土为安,坟墓成了死者的“生活场所”,所以古人对墓地的选择十分重视。父母死后合葬是古人的一项习俗,所以后死者便以先死者之墓为墓地。由此,便可能有种种不便。
例如,逢于何父亲的墓地变为宫殿的地基后,他母亲去世后父母的合葬便成了问题,因为没有把死人埋在宫殿中的先例。晏子认为:“古之人君,其宫室节,不侵生民之居,台榭俭,不残死人之墓”,所以“未尝闻诸请葬人主之宫者也”。古时候的国君不侵占活人的住所,不破坏死人的坟墓,因此没有这样的事例。但眼下“君侈为宫室,夺人之居,广为台榭,残人之墓,是生者愁忧,不得安处,死者离易,不得合骨。丰乐侈游,兼傲生死,非仁君之行也。遂欲满求,不顾细民,非存之道。”现在的国君正好相反,这使得活人不能安居,死者得不到安息,必然给国家带来危亡。最后,连景公也认为“削人之居,残人之墓,凌人之丧,而禁其葬,是于生者无施,于死者无礼也。”侵占人家的住所,挖毁人家的祖坟,人家的丧事,而又禁止其父母合葬,这样做对活着的人无恩,对死去的人无礼。另外,书中盆成适葬母之事与此类似。
(二)殓死不失爱送死不失哀
成人后死亡,特别是老人寿终正寝的,均有搁在家中最少三日后再入殓下葬的习俗,俗称“隔三朝”。《礼记•问丧》中说:“三日而后殓者,以候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看来古人隔三朝有希望死者复生之意。
齐景在婴子死后三天,拒绝让其入殓。晏子认为“死者之不可以生”,未经景公同意便收殓了婴子。他赞叹古代的圣贤君主:“殓死不失爱,送死不失哀。”收殓死了的人,但不过分亲爱;为死了的人送葬,但不过分悲哀。主张“即毕殓,不留生事,棺椁衣衾,不以害生养,哭泣处哀,不以害生道。”收殓死者不报复生的幻想,所备棺椁衣被不要妨害对活人的供养,哭泣悲哀不要伤害了养生之道。若不听从劝阻,将会“诸侯之宾客惭入吾国,本朝之臣惭守其职”,导致外国使者和本国臣子的不满。况且“朽而不殓,谓之戮尸,臭而不收,谓之陈”,陈列尸体和臭肉是“反明王之性,行百姓之诽”,有违明君的本性,将会受到百姓的指责。
晏子以为,人死不能复生,不要因自己的宠爱而使丧葬之礼毫无节制,凡事要适可而止,以社稷大局为重,以人民利益为先。
(三)慧眼识佞忠厚葬必忠臣
人们借举办葬礼表达自己对亲人的怀念,葬礼办地隆重一些也在情理之中。希望死者得到安息,所以建造豪华的坟墓也情有可原。对国君来讲,厚葬忠臣是理所应当,但若葬之非人也就可笑了。
齐景公认为梁丘据是忠臣,所以在他死后准备把丧事办地隆重一些,把坟墓建造地高大一些。晏子却认为“臣专其君,谓之不忠”,梁丘据并非忠臣。“导亲于父兄,有礼于群臣,有惠于百姓,有信于诸侯”,劝导国君亲近父兄,对群臣以礼相待,对百姓施加恩惠,对诸侯讲究信用的人才算忠。接着反问景公“今四封之民,皆君之臣也,而维据尽力以爱君,何爱者之少邪?四封之货,皆君之有也,而维据也以其私财忠于君,何忠者之寡邪?”如今全天下的人民和财富都归国君所有,但为什么钟爱国君的人这样少呢?晏子点名真正的原因是梁丘据“防塞群臣,拥蔽君”,阻塞群臣、蒙蔽君王。最终,齐景公停止了建造高大坟墓的劳役,废除了对梁丘据厚葬的命令。
(四)勿使民怨君勿使侯轻国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人们在和宠物相处的过程中,慢慢培养出了感情。宠物死后,适当地安葬是可以理解的。但若毫无顾忌地大肆厚葬,恐怕并不合适。
景公在其猎狗死后,命令朝外的官员给它置办棺材,宫内的侍从给它准备祭品,并认为这样做是“细物”,小事一桩。晏子却认为此种做法不妥:“孤老冻馁,而死狗有祭,鳏寡不恤,而死狗有棺。”孤苦的老人受冻挨饿,而一条死狗却享受祭祀;鳏寡无靠的人得不到救济,而一条死狗还占用棺材。如此荒唐的行为,“百姓闻之,必怨吾君,诸侯闻之,必轻吾国。”百姓如果知道这事,一定会怨恨自己的国君;诸侯如果知道这件事,一定会轻视我们的国家。如此便会“怨聚于百姓,而权轻于诸侯”,导致百姓的怨恨和诸侯的鄙视。于是景公命厨师杀狗烹肉,拿来和群臣会餐。
丧葬本身无可厚非,但若因做法不当而使得百姓抱怨、诸侯鄙视,那就不是“细物”了。
(五)必有补死者勿深害生者
中国古代的丧葬礼节详细而完备,在如何具体操作问题上,晏子有他独到的看法:
他曾反对景公把孔子封到尔稽,理由之一便是孔子“厚葬破民贫国,久丧道哀费日,不可使子民。”孔子提倡厚葬浪费民财致使国家贫困,主张长久守丧哀而不止,不可能爱护百姓。孔子的弟子鞠语在母亲死后,举行了很隆重葬礼,并且守丧三年,哭声悲痛。景公听说后,对此表示赞赏。晏子却认为:“古者圣人,……非不知能累世殚国以奉死,哭泣处哀以持久也,而不为者,知其无补死者而深害生者,故不以导民。今……崇死以害生,……圣王之所禁也。……此……路世之政,道事之教也。”古代圣人不会竭尽所有来祭祀死者,不会旷日持久地哭泣守灵来哀悼死者,是因为他们知道这对死者无益,对生者有害,因此不这样去引导人民。尊崇死者来伤害生者是圣王所禁止的,并不适合为政治民。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晏子的丧葬观,在变通的基础上,以维护姜齐的统治为主旨。其中许多重要的观点,对今天的社会丧葬仍有较大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吴则虞.晏子春秋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62-01-01.
[2]孙彦林等.晏子春秋译注[M].济南:齐鲁书社,1991-11-00.
[3]www.lzqq.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