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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金融危机的爆发和经济危机的初现,对我国外贸行业冲击较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详细介绍了中化宁波(集团)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就如何应对危机和新形势下怎样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提出了意见。
【关键词】中化宁波 风险管理
一、中化宁波风险管理策略
(一)中化宁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自身条件、经营特点和外部环境,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在进行风险评估基础上,制订风险管理策略,按风险类别统一确定其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
(二)中化宁波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化宁波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确定中化宁波总体风险管理策略,并对不同时期的关键风险按类别确定风险管理策略。
(三)中化宁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随每年的经营计划编制安排完成风险管理策略的制订工作,并上报中国中化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中国中化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中化宁波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包括风险解决具体目标、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手段、条件等资源,以及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二、中化宁波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良好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是做好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当前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风险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战略风险和投资风险等。为提高中化宁波的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以及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策略,中化宁波成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并由财务部负责财务风险的管控工作,风险管理部负责经营风险,法律顾问负责法律风险,公司投资委员会负责投资风险。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建立为做好中化宁波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中化宁波总经理兼任,为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全面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由中化宁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风险管理部、财务部、物流部负责人和公司法律顾问组成,各委员分别负责其对口工作。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原则及政策,并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确定市场风险、客户资信风险、金融风险的风险控制线;审议并确定须经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的单项交易及授信额度;评审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风险事项、重大业务(含新型业务);研究和解决风险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带有倾向性的新问题。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为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工作职责包括客户资信管理、信用险管理、授信业务管理、业务流程审核、合同审核管理、存货行情管理、印章使用管理、业务流程完善等职能。
公司对风险管理采取分级管理的原则,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授权的业务决策机制授权受控制度,建立内部业务决策的制衡机制。按照授权权限,依此为业务员、业务部经理、事业部经理、事业部分管经理、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以上人员双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审批。
三、非常规风险的控制措施和已发生风险的处理
中化宁波在贸易中存在的非常规风险主要是超信保范围出运。
在实际业务中,经常会有超出信保保障范围的出运,对此,中化宁波制定了《超信保保障范围出运的规定》,对下列情形的超限额出运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不予承保的国家出口、客户被列为灰/黑名单、信保限额为零、超限额、已有逾期再出运。
此外,中化宁波还制定了《关于加强授信业务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逾期应收账款管理规定》,对超授信额度出运和已有逾期再出运这两类主要的超信保保障范围的出运做了详细规定。
在销售和采购合同的签订原则上,中化宁波制定了《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文本,对于使用贸易对手方合同文本的,合同应由中化宁波法律顾问审核通过方能使用。
按照“大统保”协议,对于逾期应收账款超过一定期限,符合报可损范围的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风险应及时向中国信保公司报可损,并准备索赔材料,在报可损后60天尚未收回账款的,进入索赔程序。
中化宁波法律顾问对实际发生的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突发事件等进行处理和负责,配合各部门做好未履约合同的处理工作。对上报的未履约合同进行分类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以使未履约合同的风险降至最低。
四、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合作
2002年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与中国信保公司签订了“大统保”协议。根据协议内容,中化宁波可以向中国信保公司投保出口信用险和国内信用险,这大大降低了因一次交易的可损使公司处于高风险的可能。
根据“大统保”协议,对授信业务的投保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限额申请、出运申报、保费支付以及可损申报和索赔。对于不同的阶段,有不同操作要求。
对限额的申请分为两种,信用证和非证。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非证则是指信用证以外的支付方式的总和,常见的有D/P、D/A、O/A等。
对于非证支付方式,在第一次交易时或者需要提高限额时,由业务部门填写《买方信用限额申请表》提交中国信保公司,当限额申请超过20万美元时,填写《买方信用限额申请附表》并提交中国信保公司。非被中国信保公司批复限额为零且尚未授信的客户有20 000美元的自主掌握限额。对于信用证业务,业务员尽量选择《1 000家银行名单》中的银行为开证行,对于非《1 000家银行名单》中的银行,客户自主掌握限额20 000美元。
除T/T IN ADVANCE外其他所有出运都要向中国信保公司申报。根据“大统保”协议,中化宁波当月的出运,下月统一向中国信保公司申报,中国信保公司对申报核对完毕后,将费用清单连同发票送至中化宁波,中化宁波按发票金额给其开支票。
关于报可损与理赔,对非证业务,在其逾期之后,在规定的日期内应向中国信保公司报可损,并准备索赔;对信用证业务,开证行倒闭、破产等使其无法支付时,在规定的日期内及时报可损,并准备索赔。
五、风险管理的技术支持:天越ERP系统
随着业务量的增大、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业务、审批、财务、物流一体化的要求,中化宁波放弃了对点石ERP的使用,开始使用ERP的升级版天越ERP。
天越ERP实施之后,使中化宁波从采购到销售,从业务到财务,从审批到物流的所有环节控制更加严密,操作更加流畅。从业务开始到业务结束,所有数据都在授权体系中一级级传递,进入更高一级的审批流程和操作流程。修改已经审批通过的数据,都需要上一级的驳回开锁才能进行;对来自于同一个数据库的数据,财务、风险、物流能同时使用并只具有相应的查询、修改权限。这些规范化的程序和要求、简明化的操作和流程,使操作风险更加容易监测和更加方便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