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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之武退秦师》一文一直是高语的传统篇目。文章中烛之武深明大义,不计前嫌,受命于危难之中,勇敢地捍卫国家。他在大国国君面前,不卑不亢,抓住秦晋间互争霸权的基本矛盾侃侃而谈,句句打动对方,终于说服了秦君,解除国难。这一形象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烛之武究竟何许人也?为什么他和佚之狐的名字中都有“之”字?对于这个问题,有些老师认为这个“之”是结构助词,有些老师认为是语气助词。这让我想起了曾在《语文教学之友》2000年第10期上看到的《“烛之武”和“佚之狐”为什么都有个“之”》(以下简称为《烛和佚》)一文。重新仔细阅读该文后发现作者的观点有值得商榷之处。那么这个人名中的“之”到底该怎样解释,作何用呢?在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采邑为氏”之说不可信
《烛和佚》的作者根据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邓英树刘德煊等人著的《古文观止译注》以及《国语辞典》对“之”的解释推出这个“之”应是结构助词,可译为“的”。“烛之武”,意为烛氏的武;“佚之狐”,意为佚氏的狐。这种说法其实是“采邑为氏”之说的典型代表。关于“采邑为氏”之说,我们可以从《烛之武退秦师》的出处《春秋左氏传》说起。
《春秋左氏传》僖公三十年中说:“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烛之武,据《水经・洧水注》“南历烛城西,即郑大夫烛之武邑也”之文,似以采邑为氏。烛邑当在今新郑县西南,郑地也。然推研其“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之言,在此以前未必能得采邑,《水经注》所言或系附会之谈,或因此后尝得采邑而言之。若系此后尝得烛邑,因而氏烛,则此时决不以烛为氏可知。故《通志氏族略三》谓:“烛之武不得氏,以其居于烛地,故言‘烛之’者,犹言介之推、佚之狐也。”洪亮吉诂云:“春秋时氏烛者不止一人,齐景公时有烛雏,见《说苑》;吴有烛庸,晋有烛过,《见子华子》,则郑樵之言亦不免臆测。”这些材料说明“采邑之说”只是一种猜测,不足为据。而我们中国的姓名学源远流长,考究古时候的姓名来源和含义,我们不难发现秦朝以前只有贵族才有氏,一般人只有姓,后来姓氏不分。从课文中的“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中我们可以得知烛之武在当时还不是贵族,还没有封地,所以“采邑之说”这种猜测不成立。据此不能把“之”解释为“的”,“烛之武”不能说成“烛氏(或地)的武”,这个“之”不是结构助词。
二、春秋时期普遍在人名中加“之”字
春秋时期在人名中加“之”字比较普通。如《春秋左氏传》僖公二十四年中记载:晋侯赏从之者,介之推不言禄。杜预以下文“推曰”不曰“之推曰”乃以“之”字为语助。文十年传有“文之无畏”,而下文只称“无畏”,《淮南子・主篇》作“文无畏”,则杜注不为无理。《论语・雍也》有“孟之反”,刘宝楠正义曰:“古人名多用之为语助,若舟之侨、宫之奇、介之推、公罔之裘、庾公之斯,尹公之他与此孟之反皆是。”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和朱熹的注中都说“之”是语助。郑玄的《礼记注》注曰:“之,发声也。” 按此,人名中的“之”为语助;这个“之”不是姓或名的组成部分,完全可以删去;“之”在人名中起发音的作用。
为什么春秋时期爱在人名中加“之”这一语助词呢?这是因为古人声缓,多用语助,人名亦然。如“石之纷如”、“舟之侨”、“介之推”、“上之登”、“文之锴”……妇人有“南之威”、“丽之姬”、“丹之姬”。这种现象在《训诂学》中叫做“变文”。“变文”是我国古代传注训诂中的一个术语,是指古文中为了避重复、求谐韵、见曲折、取整齐、忌单调,或为了区别而变换用字造句的形式的一种修辞手段。句中或人名中用助词是“变文”中的一种:人名中用助字,不仅有“之”字,还有“施”字。如《孟子・公孙丑上》之“孟施舍”,赵岐注云:“孟,姓;舍,名。施,发音也。”
三、为什么有的加“之”字,有的不加
春秋时期为什么有的人名中有“之”字,有的却没有呢?《烛和佚》文中说:“为了简省,春秋时期也有不少贵族在姓(氏)与名之间就没有加‘之’,如本课的杞子、逢孙等大夫姓与名之间就未加‘之’。” 这种说法的逻辑不够严密。
也有人认为古人姓名中加“之”字是别人对他的一种尊称,就像孔子的“子”一样,烛之武是当时朝中大臣,为人无私有智慧;介之推帮助君王成就大业后隐居,誓不为官,君王以死相迫也毫不退让,气节令人动容;可文中的杞子、逢孙等大夫甚至连重耳却没有这样的待遇。到底要达到什么程度才有资格得到尊称呢?妇人人名中的“之”也是尊称吗?所以这种说法也不可信。
我认为这与平仄有关,上文提到古人声缓可与此互相印证。加“之”字的名字,一般是两字中平仄各占一,如烛武(平、仄),佚狐(仄、平),介推(仄、平),加“之”后符合古人的平仄读法习惯,上口易记。而杞子(仄、仄)、逢孙(平、平)加“之”字后,拗口,犯了平仄音的大忌。在姓(氏)与名之间加“之”字在春秋时是普遍的,战国以后就逐渐消失了,到西汉就完全没有这种称谓了。唐朝诗人王之涣、宋之问姓名中的“之”就不是助词,而完全属于名的组成部分了。
综合上述分析,我认为烛之武中的“之”是个语助词,它既不属于名也不属于姓,只是起发音的作用,可删去。以上分析如有不当之处,还望同行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①杨伯峻编著 《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3月第1版。
②《词诠》杨树达文集之三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5月第1 版 。
③《经传释词》黄侃、杨树达批本,岳麓书社1985年4月第1版。
④《孟子正义》焦循撰,中华书局。
⑤《孟子注疏》《十三经注疏》之十三黄侃经文句读,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12月第1版。
⑥《古汉语语法学资料汇编》 郑奠、麦梅翘编,中华书局1964年3月第1版。
(作者单位:浙江师大人文学院[青田县海口镇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