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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寅恪与叶企孙在北平清华园期间就来往密切,堪称挚友。
当陈氏携家由港抵达桂林的消息报到中央研究院总办事处时,未等陈寅恪伏笔作书报告详情经过,叶开始为陈氏未来的生活打起了算盘。
1942年6月9日,叶致书李庄的傅斯年,大意说:陈寅恪已到桂林,史语所是否有聘其为专任研究员的打算?月薪多少?又说:“以寅恪夫妇之身体论,住昆明及李庄均非所宜,最好办法,似为请彼专任所职,而允其在桂林工作,不知尊意如何?”
傅斯年接信看罢,心想这个叶企孙在杂事纷繁中还惦念着寅恪的工作和生计,其心可感,其情可佳,实乃寅恪不幸之中的大幸。但有一点是傅斯年断然不能同意的,这便是专职与兼职之区别,他在随后复叶企孙的信中说:陈寅恪来史语所任专职,则是傅氏本人及全所同人渴望日久之事,但由于中央研究院和本所有严格的制度和服务规程,故陈寅恪不能常住在桂林而遥领本所专任研究员之薪水,必须来李庄住在史语所租赁的房中办公,才可以拿专任之薪。如果陈果能来李庄,其薪金自应为六百元又临时加薪四十元。否则,不能为之。
按傅斯年的意思,既然我两次写信问陈氏来不来李庄,何时来李庄,并把李庄的地域特点、风土人情都作了详细介绍,但陈氏回信除了说自己“正在著作,九月可完”外,“绝未谈及到李庄事”。这让傅斯年深感不解又有点窝火,心想你到底是来还是不来,总该有个说法,如此装聋作哑是何道理?在此种心情驱使下,索性把叶信扔到一边不再搭理。
既然傅斯年不乐意再趟这道充满了疑惑与不解的浑水,而陈寅恪又明确表示要在广西大学当客座教授,等过一段时间再作迁川的打算,事情似应告一段落,无需别人再强行插手,节外生枝,以致平添烦恼。
想不到叶企孙对此种变局却视而不见,一根筋走到底,坚持非聘陈寅恪为史语所专职研究员而后快。按他的想法,既然在李庄的傅斯年不再理会,那就自己以总干事的身份和名义做主,于是提笔轻而易举地签发了聘书。
得知此事后,傅斯年满怀悲愤之情,于8月6日向叶企孙发出了一阵连珠炮式的“声明”,云陈寅恪“即为住桂林领专任薪,弟不能承认”等。同时他写下了“总处所发聘书,乃假定兄到李庄者”的电文,连同信件一同发了出去。
随后他怕陈寅恪接到电报后产生误会,又即刻修书一封,先是促其尽速迁川,对自己不满叶企孙发聘书之事,作了详细说明和解释。
陈寅恪这边已得到安抚,重庆方面的叶企孙迫于压力,亦来信向傅斯年做了道歉式解释,其理由大致是:梅贻琦在得知陈寅恪抵达桂林后,欲出川资招回这位史学大师继续服务于联大,以保存实际上的清华实力。叶企孙得知这一消息,既为中央研究院总干事,自然要为中研院的兴亡出谋划策,为抢在清华之前抓住陈寅恪,才与朱家骅紧急协商,在得到朱的同意后,顾不得繁杂的典章制度,于匆忙中直接从重庆向陈寅恪发出了聘书。
叶的动机已经明了,傅斯年的“暴怒”之火却未完全消解,他对叶的所作所为表示“盛意可感”之后,没有就此打住,而是在复信中不厌其烦地大谈清华、北大与中研院发聘书的不同。傅表示“为国家保存此一读书种子”,还要聘请陈寅恪就任史语所职。他以长者或老子辈对待孙子的架式,指令叶企孙再给陈寅恪发一聘书,并在信中亲自列出了聘书的文字格式。
接到傅斯年的指令,叶企孙甚感不快,回想自己属于清华响当当的二号人物,就连德高望重的梅贻琦也让着七分。而今身为中央研究院一人之下的总干事,居然连发个兼职人员聘书这种小事也要由“太上总干事”亲自授命,真是莫大的耻辱。叶企孙脸呈紫红色,愤怒地当着总办事处工作人员的面大声说道:“傅斯年此人太过于high-handed(霸道)了!”遂把傅信弃于纸篓不再理会。
叶企孙最终还是给陈寅恪寄发了“兼任”的聘书,但从此不再过问此事,至于陈寅恪是走是留,是死是活,一切都与他无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