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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的大块头
当警察以后,印象最深的是很多的“第一次”。我总是记得我第一次把一个块头有我四五个人那么大的“鬼佬”说哭了的滑稽场面。
那时我还在实习期,辖区发生了一场车祸,一辆三厢小车闯红灯撞倒了另一方向正常行驶的摩托车。接到电台通报案情的时候说是摩托车主受伤倒地不起,肇事车逃逸,现场有目击证人。
说到目击证人,我要说明一下:在我的办案经历中,不管是车祸还是抢劫、盗窃、打架还是其他案子,只要不是深更半夜根本没人看见,就特别容易找到目击证人。以车祸为例,打电话报警的十有八九都是路过的车辆,报警之后他们都会留在原地边照看伤者,边等待警察录证人口供。一般的车祸,警局都会接到很多电话,比如某个车主打电话来,说他目击了一起车祸,因为在高速上来不及停车,但愿意留下联系方式,随时可以提供事故证言之类。
这一点让我感觉普通公民的社会事件参与度很高,是一种默认的公民责任及公众共识,大家都觉得理所当然。
说回到刚刚讲的那个车祸,到了现场,很多证人跑过来指着一条路说那是逃逸车跑掉的方向,并且还记下了车牌号。摩托车主似乎完好无损地站在那里和其他证人聊天,先到的救护车已经对这个幸运的家伙检查过了,很幸运,一点点擦伤而已。
我和搭档处理完现场之后回到警局,在警方的电脑系统里找到了逃逸车辆的车主信息。在澳洲没有身份证,但几乎所有超过17岁的成年人都有驾照,只要有驾照,警方的系统里就会有从交通部门分享来的这个人的信息,所以驾照就是身份证,通过车的牌照找到一个人是几秒钟的事情。车主接到我的电话时很吃惊,说不确定撞过人,但愿意来警局解释。
我,一个小个子亚洲人面前,坐着一个身高2米左右、腰围比我的车轮胎还粗的大块头,压迫感深重。我只好挺起小身板儿硬装彪悍,虎着脸不吭声。
一段心理战后,这个家伙承认了他就是跑掉的司机。事故的经过是:他速度过快,遇到红灯刹车不及,车身探进了十字路口,刮到了摩托车,致使摩托车连人带车翻了几个滚滑出十几米远。他下车看到摩托车手倒地一动不动,以为出了人命,一时惊慌不知所措,上车跑掉了。
于是,着蹩脚的英语开始给这个大块头做“思想政治工作”:这位兄弟,你今天算是倒霉了,你被人看见啦!所有的目击证人都指证你驾车逃逸。我已经立了案,指定你是肇事司机而且驾车逃逸。也就是说,跑到哪儿你都背着这个案子。不幸中的万幸是,摩托车主没什么大事,所以本来这场事故也就是一张交通罚单的事,结果你选择逃逸,唉,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
我佯装难过地叹了一口气,这个家伙听了呆了半晌,猛然回过神儿来问:那个骑摩托车的没死啊?我说:就刮破点儿皮,他很好,也没有怪你。大块头看着我半天,忽然号啕大哭起来,吓得我一个激灵,直往后躲,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场面,他边哭边说:警察啊,我当时就是吓坏了,无法思考,不知道该怎么办,就跑了……我继续绷住脸说:还好你主动来解释问题,态度还是好的,但是,你没有留在现场这件事我还是要处理的。
实际上,教育起到了效果,就没难为他,也没有,在警察的裁量权限内,开了罚单就结案了。
乌龙自杀事件
有一次电台呼叫哪个组可以接下一个“某女正过度服药企图自杀”的报警,还是code2――就是需要接警的小组警笛警灯齐开,极速抵达现场处理的案子。
我一听不远,回电台接了活儿就加速奔过去了。到达现场,发现门锁着呢,猛烈敲门,高喊“警察”,还是没动静。这时急救车也赶到了,大区负责行动指挥的领导也闻讯来了。老头儿精神抖擞地溜达过来,指挥大家再猛敲,没声音。
我回身再跟电台确认:是这个地址么?回说地址没错,是声称要自杀的人自己报的案,她没告诉地址,但在警方电脑系统里她登记的地址就是该居住地。我没敢先抄家伙,斜着眼睛等着领导发话。领导说,那就只能砸窗户了。我捡起一块砖头(其实没那么容易找到砖头,我硬是从人家花坛矮墙上连拽带扯的卸了一块下来,身边一帮鬼佬警察们都看呆了),抡起砖头就开砸了。
澳洲的玻璃质量确实是好,是不会稀里哗啦碎掉伤人的那种,怎么砸都不会散落,就是粘在那里,只不过是越砸玻璃裂的范围越大而已,没几下我就出了一身汗。这时邻居们都跑出来,目瞪口呆地看着。
终于砸出一个大窟窿来,我伸手从里面扭开门,众警察和救生员鱼贯而入,一副高度戒备的姿势,分头冲进各个房间。什么可怕的场面我都准备好了,就是没想到这个场面――没人!怎么没有人呢?
于是又跟电台一阵核对,确认电话是登记在这个地址。通过这通自杀者电话,查来查去,终于新消息来了,说地址给错了,不是这家,是隔壁!我看着一地碎玻璃差点儿哭了。
领导也很猛,听完说:是隔壁,是吧?抡起警棍就要砸了,被同事们拦住了,说老板您等等,电台刚查到说这自杀者现在在另一个区的男朋友的家,不用砸了。我把手里刚砸完玻璃的砖头慢慢放下,塞回那个花坛矮墙的洞里。后来老头儿联系好警方工程部门赶过来装窗户。我填好警方损坏通知单,放在房间桌上,附一张名片,一众警车、急救车就撤了。好在没人出事,警方赔偿都不算什么了。
让我掉泪的“绑架”案
又一个code2的案子,一个女子报案称有一个男人试图引诱她上车,她狂奔逃命,现正躲在我的辖区里一家加油站。而那个男人正在加油站外面的车里等着,不肯走。因为最近这种“试图绑架”类型的案件有抬头的趋势,这次出现在我们辖区,因此神经绷得很紧,我赶紧飞车赶到报案说的加油站。
路上收到电台通知说这个车注册车主是个74岁的老人,我估计一定是车主的子女在开他的车,或更可能的情况是这是被盗车辆。那个加油站刚好是我认识的一个中国人开的。开进加油站一找,涉案车居然还在那里。我的搭档跳下车去找那个女子,我奔过去抓那个男的。
一个老头从车里钻出来,竟真的就是车主。老头儿见我很吃惊,说:“她报警了?她真的就报警了!唉……”看到老人家焦急忧伤的样子和哆哆嗦嗦的双手,我基本放弃了搏斗一番的准备。
老人家说:“她就在马路中间等绿灯的时候从车上跳下来,然后尖叫着跑开,一路哭喊,说我绑架了她,一路跑到加油站里再也不出来了。路上的人看了都相信她被绑架了,没人相信我,他们都帮她报警,我也不敢进去,更不能走,我还要等她。”
我问:“你认识她吗?”
老人家说:“她是我老伴儿,77岁了,我们在一起33年了,她得了老年痴呆症,有时认识我,有时会一下子谁都不认识。”
我问:“今天发生了什么事?”
老人家说:“我今天带她去商场购物,一上午都好好的,还说一起在外面吃午饭。开到这里的十字路口,碰到红灯,我正等着,她忽然转头问我是谁,然后发疯似的非要跳下车,我本来已经把车门锁住的,但她把车窗降下来,从外面把车门打开跳出去了。”
另一边,那个老太太正在跟我的搭档说:“那个男的引诱我,我根本不认识他,他却一个劲儿跟我说要和我一起去吃午餐,我被绑架到他的车里……”
我的搭档问她:“你不认识他吗?”
老太太想了好半天,说:“我不认识他,我想不起来,但有点奇怪,我觉得他的面孔有点像朋友,但记不起来是什么朋友……”
听到这里,我和搭档都已经明白了。
经过联络,老夫妻的女儿和外孙都来了,她还记得自己的女儿,但看见外孙说:“孙子你也来了?”转过身又问孙子:“你是谁?”
老头儿很悲伤,说老太太的情况越来越恶化了,一个月前突然毫无征兆地殴打他,警察都给喊来了。老太太已经慢慢不记得他了,不记得他们在一起的一辈子了。
老太太跟女儿走出了加油站,女儿说老太太同意回她的家,但不肯跟老伴儿走。老头含着眼泪自己上车,凄凄地离开了。我的眼泪也掉了下来。
相守一辈子的爱情如果是这样的结局,没糊涂的那个人会有多难过?没经历过的人没办法体会。这就是前几天处理的“绑架”案,一个爱和忧伤的故事。